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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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小亨。
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
象曰:随風,巽。
君子以申命行事。
巽為風,兩巽相重,是随風也相随而至。
随風繼至,草偃波靡,遜而善入,是謂之巽。
風流令行,王化之要,君子于此,以申命行事,法重巽以申命,章程詳著,而後以事有成,化民善俗之良法也。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象曰:進退,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巽為進退不果,柔巽而多疑也,利于武人之貞,以剛治柔。
蓋前有二剛,一柔初進,常懷不勝之心,是以多疑。
進退莫決者,其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則志治也。
疑者必亂,治而不亂,則疑去矣。
履之六三,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所以治其互巽之柔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巽木以二偶而承二剛,其象床也。
二在床中,而巽之柔在床下。
巽兌相反,正之為巽,則柔在下;反之為兌,則柔在上。
兌為巫史者,巫之類也。
二居互兌之始,下乘反兌之柔,有史巫之象。
禮王者,前巫而後史。
二與五應,五王位也。
若用史巫記告,前後紛若史以記言,巫以告語,振其柔懦而以剛終,亦同九五,則吉而無咎。
紛若之吉,以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九三巽終,此以下巽之終,而瀕于上巽之始者頻,瀕通濱也。
三與上皆處終位,終則窮,其象多吝。
坎志在二五之中,至于三上則已過中而失位,前途既盡,坎志乃窮。
頻巽之吝,其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六四上巽之始,下乘二剛,互兌而成附決。
附于乾上,而有決斷。
決則疑去,其悔乃亡。
而爻在離中,以戈兵綱罟而行春獵《穀梁傳》:“春獵為田。
”巽為雞,兌為羊,離為雉。
四居三卦之中,而皆有之,是田獲三品之象,亦巽利三倍之義也。
夫五多功,田獲三品,則四六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
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九五上巽之中,陽剛得位,貞吉悔亡,無所不利。
巽柔在下,雖無初也,而巽剛在上,則有終矣。
此宜用庚金之剛,以治巽木之柔。
先庚三日,自丁而己振。
後庚三日,至癸而不衰。
庚,更也。
巽懦盡更,疑破悔亡,是以吉也。
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兇。
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
喪其資斧,正乎兇也。
上九重巽之終,身在床上,而重巽之柔則在床下。
是而互兌之上爻,以兌之毀折,喪其巽資離斧,守貞愈兇。
巽在床下,故上窮也。
貞者,正也。
喪其資斧,時否極矣,猶欲守正而免乎?适見其兇也。
第五十八卦 兌 兌下兌上,兌為澤。
兌,亨,利貞。
兌有亨象,剛得中也,而利于守貞,柔在外也。
彖曰:兌,說也。
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
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說之大民勸矣哉。
《說卦傳》:“說萬物者,莫說乎澤。
”故兌者說也。
說,音悅。
兌與巽反,剛在中而柔在外。
巽反為兌,物被其澤,是以可說,而說以德正為貴。
下兌在人位,上兌在天位,兌以利貞,是以應乎天而順乎人。
坎為勞,為死火主水生,主死。
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以初剛易其下柔也。
說之大,民勸矣哉。
象曰:麗澤,兌。
君子以朋友講習。
麗,附也。
兌為澤,二兌相附,是為麗澤。
《說卦傳》:“兌,正秋也,萬物正所說也。
”有心為說,無心為兌,故悅命。
兌悅一也,是謂之兌,猶之鹹本為感,無心則為鹹耳。
兌為口,言論所由出。
君子于此,以朋友講習講論熟習,亦人之相麗,而可悅者也。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巽為不果,以一柔而乘兩剛,是以多疑。
兌為附決,以兩剛而戴一柔,是以善斷。
初九兌之基,未至于決,是為和兌。
志未決則氣和,和者決之未成也,其兆吉。
和兌之吉,兌雖不能決斷,然以剛處下,較之巽柔,其行亦未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二五兩剛在中,上下相孚,是謂孚兌,吉而悔亡。
坎以中滿,為志為孚。
孚者信也,孚兌之吉,信其志也。
六三:來兌,兇。
象曰:來兌之兇,位不當也。
六三以二偶乘兩剛,兌自此成。
兩兌相附,聯翩而至,此其先來者也,是謂來兌。
爻因上缺而成毀折,兇矣。
三失位,故多兇,位不當也。
來兌之兇,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甯,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四上兌之始,是以和兌之例也。
而下履互巽之柔,則以巽懦而生商度之心,是為商兌,進退猶豫,意未甯也。
介于毀折之位,未免憂悔緻疾。
然而有喜,九四之喜上連九五,以剛勝柔而有慶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九五與二,中滿相孚。
而孚于上缺之下,一陽剝損,未免有厲。
孚于剝,雖有厲心,而位自正當也。
二與五,《彖傳》所謂“剛中”也。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與三同位,六三下兌,已先來矣。
而與上六同氣相招,複自下引之,是為引兌,引之則上兌亦來耳。
三在離中,有光明象,而位亦不當成兇。
上六處兌缺之終,地盡位窮,未有離光也,豈能吉乎。
第五十九卦 渙 坎下巽上,風水渙。
渙,亨。
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渙卦,上巽下坎,有亨象。
王九五在中位,以互艮而有宗廟,故假于有廟假、格同。
巽木行坎水之上,故利涉大川,然究以行險為慮,利在守貞。
彖曰:渙,亨。
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渙與節反,坎兌為節,風水為渙。
節以九五剛爻,陷于坎中,故其道窮。
渙之亨者,以上坎之剛,來居九二而成下坎。
兌反為巽,木升水上,利濟有賴,是以不窮。
六四本以兌三而為内卦,今居巽四,是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于五也。
艮為宗廟,王假有廟,王乃在九五之中也。
利涉大川,乘巽木而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巽風在坎水之上,風行水上也。
巽風和暢,冰泮水流,是謂之渙。
明有天地,幽有鬼神,其于人本自渙然。
先王以此亨于帝,以事天神上帝,立廟以祀人鬼,聚精會神,合有渙散。
聖人窮理盡性,以至于命,知天地人鬼,義本相通。
而緻祭亨之儀,所以别三才而贊化育也。
初六:用拯馬壯,吉。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坎為陷,為馬。
初六坎之窞也,陷于坎窞,而用拯之拯救,馬壯則吉。
坎馬美脊亟心,可謂壯矣。
坤,順也;巽,亦順也。
初六之吉,上與巽四相應,其象順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機,驽機也。
九二本節之九五,陷于坎中,而位當互震,有上本之機,是渙奔其機也上奔九五,其悔可亡。
渙奔其機,會于九五,得所願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六三上當艮背,下當震足,是其躬也。
渙其躬,無悔,蓋坎為志,三位坎外渙其躬,志在外也。
三五同功,志在外者,五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
渙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渙其群,元吉。
光大也。
六四本為坤爻,居兌上。
今居巽下,舍内卦而從外卦,是渙其群也離群。
以小從大,順承尊位,元吉之征。
渙,離散也。
離散而有大象丘,高大也。
《史》之丘嫂,大嫂也。
丘頤,高頤也。
則非尋常等夷之人所能思及。
渙其群,上附九五,故光大也。
《彖傳》所謂“柔得乎外而上同”者,即此爻也。
九五:渙汗其大号,渙王居,無咎。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九五剛中,《彖傳》所謂“王乃在中”者。
巽為命,以中位而下巽命,渙然如汗,出而不反。
《漢書·劉向傳》:“出令如出汗,汗出而不反也。
”今令出而反之,是反汗也,是汗渙其大号也。
九居王居,渙自王居,是以無咎。
王居無咎,以其為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上九巽終,本節之上六坎終也。
坎為血,為憂。
今以上九而易上六,坎變為巽,是渙至此爻,其血去而惕出矣,無咎。
渙其血,遠于坎陷之害也。
逖,本“愁”字,與“惕”同。
《漢書·王商傳》:“文帝退周勃,使就國,無惕怵愁憂。
” 第六十卦 節 兌下坎上,水澤節。
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
象曰:随風,巽。
君子以申命行事。
巽為風,兩巽相重,是随風也相随而至。
随風繼至,草偃波靡,遜而善入,是謂之巽。
風流令行,王化之要,君子于此,以申命行事,法重巽以申命,章程詳著,而後以事有成,化民善俗之良法也。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象曰:進退,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巽為進退不果,柔巽而多疑也,利于武人之貞,以剛治柔。
蓋前有二剛,一柔初進,常懷不勝之心,是以多疑。
進退莫決者,其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則志治也。
疑者必亂,治而不亂,則疑去矣。
履之六三,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所以治其互巽之柔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巽木以二偶而承二剛,其象床也。
二在床中,而巽之柔在床下。
巽兌相反,正之為巽,則柔在下;反之為兌,則柔在上。
兌為巫史者,巫之類也。
二居互兌之始,下乘反兌之柔,有史巫之象。
禮王者,前巫而後史。
二與五應,五王位也。
若用史巫記告,前後紛若史以記言,巫以告語,振其柔懦而以剛終,亦同九五,則吉而無咎。
紛若之吉,以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九三巽終,此以下巽之終,而瀕于上巽之始者頻,瀕通濱也。
三與上皆處終位,終則窮,其象多吝。
坎志在二五之中,至于三上則已過中而失位,前途既盡,坎志乃窮。
頻巽之吝,其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六四上巽之始,下乘二剛,互兌而成附決。
附于乾上,而有決斷。
決則疑去,其悔乃亡。
而爻在離中,以戈兵綱罟而行春獵《穀梁傳》:“春獵為田。
”巽為雞,兌為羊,離為雉。
四居三卦之中,而皆有之,是田獲三品之象,亦巽利三倍之義也。
夫五多功,田獲三品,則四六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
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九五上巽之中,陽剛得位,貞吉悔亡,無所不利。
巽柔在下,雖無初也,而巽剛在上,則有終矣。
此宜用庚金之剛,以治巽木之柔。
先庚三日,自丁而己振。
後庚三日,至癸而不衰。
庚,更也。
巽懦盡更,疑破悔亡,是以吉也。
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兇。
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
喪其資斧,正乎兇也。
上九重巽之終,身在床上,而重巽之柔則在床下。
是而互兌之上爻,以兌之毀折,喪其巽資離斧,守貞愈兇。
巽在床下,故上窮也。
貞者,正也。
喪其資斧,時否極矣,猶欲守正而免乎?适見其兇也。
第五十八卦 兌 兌下兌上,兌為澤。
兌,亨,利貞。
兌有亨象,剛得中也,而利于守貞,柔在外也。
彖曰:兌,說也。
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
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說之大民勸矣哉。
《說卦傳》:“說萬物者,莫說乎澤。
”故兌者說也。
說,音悅。
兌與巽反,剛在中而柔在外。
巽反為兌,物被其澤,是以可說,而說以德正為貴。
下兌在人位,上兌在天位,兌以利貞,是以應乎天而順乎人。
坎為勞,為死火主水生,主死。
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以初剛易其下柔也。
說之大,民勸矣哉。
象曰:麗澤,兌。
君子以朋友講習。
麗,附也。
兌為澤,二兌相附,是為麗澤。
《說卦傳》:“兌,正秋也,萬物正所說也。
”有心為說,無心為兌,故悅命。
兌悅一也,是謂之兌,猶之鹹本為感,無心則為鹹耳。
兌為口,言論所由出。
君子于此,以朋友講習講論熟習,亦人之相麗,而可悅者也。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巽為不果,以一柔而乘兩剛,是以多疑。
兌為附決,以兩剛而戴一柔,是以善斷。
初九兌之基,未至于決,是為和兌。
志未決則氣和,和者決之未成也,其兆吉。
和兌之吉,兌雖不能決斷,然以剛處下,較之巽柔,其行亦未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二五兩剛在中,上下相孚,是謂孚兌,吉而悔亡。
坎以中滿,為志為孚。
孚者信也,孚兌之吉,信其志也。
六三:來兌,兇。
象曰:來兌之兇,位不當也。
六三以二偶乘兩剛,兌自此成。
兩兌相附,聯翩而至,此其先來者也,是謂來兌。
爻因上缺而成毀折,兇矣。
三失位,故多兇,位不當也。
來兌之兇,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甯,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四上兌之始,是以和兌之例也。
而下履互巽之柔,則以巽懦而生商度之心,是為商兌,進退猶豫,意未甯也。
介于毀折之位,未免憂悔緻疾。
然而有喜,九四之喜上連九五,以剛勝柔而有慶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九五與二,中滿相孚。
而孚于上缺之下,一陽剝損,未免有厲。
孚于剝,雖有厲心,而位自正當也。
二與五,《彖傳》所謂“剛中”也。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與三同位,六三下兌,已先來矣。
而與上六同氣相招,複自下引之,是為引兌,引之則上兌亦來耳。
三在離中,有光明象,而位亦不當成兇。
上六處兌缺之終,地盡位窮,未有離光也,豈能吉乎。
第五十九卦 渙 坎下巽上,風水渙。
渙,亨。
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渙卦,上巽下坎,有亨象。
王九五在中位,以互艮而有宗廟,故假于有廟假、格同。
巽木行坎水之上,故利涉大川,然究以行險為慮,利在守貞。
彖曰:渙,亨。
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渙與節反,坎兌為節,風水為渙。
節以九五剛爻,陷于坎中,故其道窮。
渙之亨者,以上坎之剛,來居九二而成下坎。
兌反為巽,木升水上,利濟有賴,是以不窮。
六四本以兌三而為内卦,今居巽四,是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于五也。
艮為宗廟,王假有廟,王乃在九五之中也。
利涉大川,乘巽木而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巽風在坎水之上,風行水上也。
巽風和暢,冰泮水流,是謂之渙。
明有天地,幽有鬼神,其于人本自渙然。
先王以此亨于帝,以事天神上帝,立廟以祀人鬼,聚精會神,合有渙散。
聖人窮理盡性,以至于命,知天地人鬼,義本相通。
而緻祭亨之儀,所以别三才而贊化育也。
初六:用拯馬壯,吉。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坎為陷,為馬。
初六坎之窞也,陷于坎窞,而用拯之拯救,馬壯則吉。
坎馬美脊亟心,可謂壯矣。
坤,順也;巽,亦順也。
初六之吉,上與巽四相應,其象順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機,驽機也。
九二本節之九五,陷于坎中,而位當互震,有上本之機,是渙奔其機也上奔九五,其悔可亡。
渙奔其機,會于九五,得所願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六三上當艮背,下當震足,是其躬也。
渙其躬,無悔,蓋坎為志,三位坎外渙其躬,志在外也。
三五同功,志在外者,五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
渙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渙其群,元吉。
光大也。
六四本為坤爻,居兌上。
今居巽下,舍内卦而從外卦,是渙其群也離群。
以小從大,順承尊位,元吉之征。
渙,離散也。
離散而有大象丘,高大也。
《史》之丘嫂,大嫂也。
丘頤,高頤也。
則非尋常等夷之人所能思及。
渙其群,上附九五,故光大也。
《彖傳》所謂“柔得乎外而上同”者,即此爻也。
九五:渙汗其大号,渙王居,無咎。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九五剛中,《彖傳》所謂“王乃在中”者。
巽為命,以中位而下巽命,渙然如汗,出而不反。
《漢書·劉向傳》:“出令如出汗,汗出而不反也。
”今令出而反之,是反汗也,是汗渙其大号也。
九居王居,渙自王居,是以無咎。
王居無咎,以其為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上九巽終,本節之上六坎終也。
坎為血,為憂。
今以上九而易上六,坎變為巽,是渙至此爻,其血去而惕出矣,無咎。
渙其血,遠于坎陷之害也。
逖,本“愁”字,與“惕”同。
《漢書·王商傳》:“文帝退周勃,使就國,無惕怵愁憂。
” 第六十卦 節 兌下坎上,水澤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