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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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山位高,雖處下流,而行有可尚之理也。
彖曰:習坎,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坎之時用大矣哉! 坎,險也。
習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滿流故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之亨,乃以其剛中也。
剛中則實,實則亨也。
行有尚,往必有功也。
天險則不可升也,地險則山川丘陵也,人險則王公設險以守其國也。
險為兇德,而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險之時用大矣哉。
用之不善,非險之咎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
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洊(17)[17],再也。
二坎相重,是水洊至也洊至仍至也,此謂習坎。
水因重習而成大川,君子以此常其德行常,恒久也,習其教事習其師保教誨之事,法水德以修身,善于處險者也。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兇。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坎,險也。
窞,坎中之坎也。
陽陷陰中而為坎,則所為坎者二陰也。
初六居坎之内,是謂坎中之坎。
習坎當此入于坎窞,兇矣。
習坎入坎,以臨險不慎,以失道而成兇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九二陽陷陰中,坎之所以有險也。
而在震動之初,如有所求,可以小得。
求而僅可小得者,陰為小,二五同氣,二以動始,而五以止終。
陽陷重陰,困于群小,未出坎險之中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六三居坎之外,可以出坎之險矣。
而下坎方終六三,上坎又始六四,來之坎坎,重重不已,險且枕藉于前,是則又入于坎窞矣,以此勿用。
來之坎坎不盡,如此動則險溺,終無功也。
三在下坎末,故言終。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六四在六三之外,二坎相承,所謂坎之窞也。
而幸此(18)[18]陽剛九五,陷有所麗,猶可自求多福。
乃以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用彼瓦缶,納此至約,自牖而進,緻其私誠,亦終無咎艮為終。
樽酒簋貳而無咎者,以其剛柔相濟,而地親也。
蓋四居重險,多懼之秋。
上承九五,以陰從陽,将其誠敬于險薄之中,苟有明信蘋蘩,筐筥之微,可羞王公而薦鬼神,何咎之有。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一陽正陷,坎不盈也坎,險也,陷故不盈。
但爻當艮止之位,陷自此止遇山而止,則坎亦既平矣祇,但也,是以無咎。
陽為大,坎不盈者,陽陷于陰,雖處中位而未遂其大也。
為叢棘。
虞翻曰:“獄外種九棘。
”故稱叢棘。
上六以窮陰之勢,陷其陽剛九五君位為上六所陷,罪大惡極,終與禍會。
系用徽纆之索,寘之叢棘之下寘,置同,三年不得釋放,兇矣。
上六失道,以反逼君,不知悔罪,是以兇至三歲也上居上坎之三,故雲三歲。
初六上六,皆以失道成兇,蓋陽之陷,全由始終二爻,遏逼上下,較之群陰,其罪據(19)[19]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劉表曰:“三股為徽,兩股為纆,皆索名。
”坎為法律, 第三十卦 離 離下離上,離為火。
離,利貞,亨。
畜牝牛,吉。
離以利貞而亨,陰附陽也。
乾為馬,而坤為牝馬。
坤為牛,而離為牝牛。
以離者坤之中女,而兼互巽則為長女,互兌則為少女,共三女而無一男,全得坤陰,是為牝牛,故畜牝牛吉也《九家易》“離為牝牛”,以此。
彖曰:離,麗也。
柔麗乎中正,故亨。
是以畜牝牛吉也。
日月麗乎天,百谷草木麗乎土。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張氏玩辭》“日月麗天”四語在後,與諸家傳之例相合,從之。
離,附麗也。
以坤柔而麗乾剛之内,得其中正二五,故亨。
貞者正也,陰以從陽為正,牝牛順從而不失其正,是以畜牝牛吉也。
日月以麗乎正,乃能化成天下也。
象曰:明兩作,離。
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兩離相重而成大明,是明兩作,離也。
大人于此,以明繼明,照于四方之遠,所以法重離之德也。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辟,避同。
火主禮。
禮,履也。
初九一卦之足,履之所始也。
以震爻而當離初,步履錯到,始有行意,于此敬之,不可妄動,則保無咎。
履錯之敬,所以避咎于始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六二坤之中爻,其色原黃,索于乾父而成中女,是黃離也,元吉之征。
黃為中色,黃離元吉,以其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兇。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離為日,九三過中,是謂日昃之離。
桑榆難回,東隅莫挽,不鼓缶而歌缶,瓦器,節歌者,以樂餘年,則老之既至,徒生大耋(20)[20]之嗟八十曰耋,亦已晚矣,是兇兆也。
蓋以日昃之離,耀靈将隐日為曜靈,此亦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時當九四,下離之初,來未久也。
忽而上離之初,又後突如其來如,震陽躁動,其性至也。
而以前離之始,接後離之終,兩火重燃,其發更暴。
則扇以巽風,始而焚如;沃以兌澤,繼而死如;化為寒灰,終為棄如。
突如其來如,以其重離相接,火炎薪盡,無所窮也薪盡火絕。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六五以坤柔而得尊位,喜可知也。
乃出涕沱若涕泗滂沱,戚怆嗟歎,則以離火而遇兌金,傷其毀折,故悅去悲來,然而終吉。
六五之吉,以其麗在王公之位,有屈必伸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上九位終,六爻之首也。
王既正位,六五于上九之時,用出征伐,以讨不廷,有嘉折首之功殲厥渠魁。
所獲非其醜類脅從罔治,無咎之象。
王用出征,以正邦國也。
卷之三終 【注釋】 (1)[1]何:通“荷”。
(2)[2]《周易集解》“分乾之二,居坤之上”。
(3)[3]二陽來:原脫“來”字,據文義補。
(4)[4]辨諸廊廟:《三國志·魏志·卷八·公孫度傳》作“辯著廊廟”。
疑黃氏引誤。
(5)[5]伐:原誤作“代”,據文義改。
(6)[6]此:此上原衍“大”字,據文義删。
(7)[7]原本作“太”,據文義改為“泰”。
(8)[8]天生:原誤作“大生”,據文義改。
(9)[9]墾:原誤作“懇”,據文義改。
(10)[10]菑,音zī,初耕的田地。
(11)[11]畲,音yú。
(12)[12]瘳:原誤作“療”,據文義改。
(13)[13]九三:原誤作“九二”,據文義改。
(14)[14]豶,音fén,阄過的豬。
(15)[15]出:原作“茁”,形誤,據文義改。
(16)[16]亨:原作“享”,與“亨”字通,今改為本字。
(17)[17]洊,音jiàn,同“薦”,再也。
(18)[18]原作“比”,據文義改。
(19)[19]據:疑為“巨”訛。
(20)[20]耋,音dié。
彖曰:習坎,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坎之時用大矣哉! 坎,險也。
習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滿流故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之亨,乃以其剛中也。
剛中則實,實則亨也。
行有尚,往必有功也。
天險則不可升也,地險則山川丘陵也,人險則王公設險以守其國也。
險為兇德,而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險之時用大矣哉。
用之不善,非險之咎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
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洊(17)[17],再也。
二坎相重,是水洊至也洊至仍至也,此謂習坎。
水因重習而成大川,君子以此常其德行常,恒久也,習其教事習其師保教誨之事,法水德以修身,善于處險者也。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兇。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坎,險也。
窞,坎中之坎也。
陽陷陰中而為坎,則所為坎者二陰也。
初六居坎之内,是謂坎中之坎。
習坎當此入于坎窞,兇矣。
習坎入坎,以臨險不慎,以失道而成兇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九二陽陷陰中,坎之所以有險也。
而在震動之初,如有所求,可以小得。
求而僅可小得者,陰為小,二五同氣,二以動始,而五以止終。
陽陷重陰,困于群小,未出坎險之中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六三居坎之外,可以出坎之險矣。
而下坎方終六三,上坎又始六四,來之坎坎,重重不已,險且枕藉于前,是則又入于坎窞矣,以此勿用。
來之坎坎不盡,如此動則險溺,終無功也。
三在下坎末,故言終。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六四在六三之外,二坎相承,所謂坎之窞也。
而幸此(18)[18]陽剛九五,陷有所麗,猶可自求多福。
乃以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用彼瓦缶,納此至約,自牖而進,緻其私誠,亦終無咎艮為終。
樽酒簋貳而無咎者,以其剛柔相濟,而地親也。
蓋四居重險,多懼之秋。
上承九五,以陰從陽,将其誠敬于險薄之中,苟有明信蘋蘩,筐筥之微,可羞王公而薦鬼神,何咎之有。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一陽正陷,坎不盈也坎,險也,陷故不盈。
但爻當艮止之位,陷自此止遇山而止,則坎亦既平矣祇,但也,是以無咎。
陽為大,坎不盈者,陽陷于陰,雖處中位而未遂其大也。
為叢棘。
虞翻曰:“獄外種九棘。
”故稱叢棘。
上六以窮陰之勢,陷其陽剛九五君位為上六所陷,罪大惡極,終與禍會。
系用徽纆之索,寘之叢棘之下寘,置同,三年不得釋放,兇矣。
上六失道,以反逼君,不知悔罪,是以兇至三歲也上居上坎之三,故雲三歲。
初六上六,皆以失道成兇,蓋陽之陷,全由始終二爻,遏逼上下,較之群陰,其罪據(19)[19]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劉表曰:“三股為徽,兩股為纆,皆索名。
”坎為法律, 第三十卦 離 離下離上,離為火。
離,利貞,亨。
畜牝牛,吉。
離以利貞而亨,陰附陽也。
乾為馬,而坤為牝馬。
坤為牛,而離為牝牛。
以離者坤之中女,而兼互巽則為長女,互兌則為少女,共三女而無一男,全得坤陰,是為牝牛,故畜牝牛吉也《九家易》“離為牝牛”,以此。
彖曰:離,麗也。
柔麗乎中正,故亨。
是以畜牝牛吉也。
日月麗乎天,百谷草木麗乎土。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張氏玩辭》“日月麗天”四語在後,與諸家傳之例相合,從之。
離,附麗也。
以坤柔而麗乾剛之内,得其中正二五,故亨。
貞者正也,陰以從陽為正,牝牛順從而不失其正,是以畜牝牛吉也。
日月以麗乎正,乃能化成天下也。
象曰:明兩作,離。
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兩離相重而成大明,是明兩作,離也。
大人于此,以明繼明,照于四方之遠,所以法重離之德也。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辟,避同。
火主禮。
禮,履也。
初九一卦之足,履之所始也。
以震爻而當離初,步履錯到,始有行意,于此敬之,不可妄動,則保無咎。
履錯之敬,所以避咎于始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六二坤之中爻,其色原黃,索于乾父而成中女,是黃離也,元吉之征。
黃為中色,黃離元吉,以其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兇。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離為日,九三過中,是謂日昃之離。
桑榆難回,東隅莫挽,不鼓缶而歌缶,瓦器,節歌者,以樂餘年,則老之既至,徒生大耋(20)[20]之嗟八十曰耋,亦已晚矣,是兇兆也。
蓋以日昃之離,耀靈将隐日為曜靈,此亦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時當九四,下離之初,來未久也。
忽而上離之初,又後突如其來如,震陽躁動,其性至也。
而以前離之始,接後離之終,兩火重燃,其發更暴。
則扇以巽風,始而焚如;沃以兌澤,繼而死如;化為寒灰,終為棄如。
突如其來如,以其重離相接,火炎薪盡,無所窮也薪盡火絕。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六五以坤柔而得尊位,喜可知也。
乃出涕沱若涕泗滂沱,戚怆嗟歎,則以離火而遇兌金,傷其毀折,故悅去悲來,然而終吉。
六五之吉,以其麗在王公之位,有屈必伸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上九位終,六爻之首也。
王既正位,六五于上九之時,用出征伐,以讨不廷,有嘉折首之功殲厥渠魁。
所獲非其醜類脅從罔治,無咎之象。
王用出征,以正邦國也。
卷之三終 【注釋】 (1)[1]何:通“荷”。
(2)[2]《周易集解》“分乾之二,居坤之上”。
(3)[3]二陽來:原脫“來”字,據文義補。
(4)[4]辨諸廊廟:《三國志·魏志·卷八·公孫度傳》作“辯著廊廟”。
疑黃氏引誤。
(5)[5]伐:原誤作“代”,據文義改。
(6)[6]此:此上原衍“大”字,據文義删。
(7)[7]原本作“太”,據文義改為“泰”。
(8)[8]天生:原誤作“大生”,據文義改。
(9)[9]墾:原誤作“懇”,據文義改。
(10)[10]菑,音zī,初耕的田地。
(11)[11]畲,音yú。
(12)[12]瘳:原誤作“療”,據文義改。
(13)[13]九三:原誤作“九二”,據文義改。
(14)[14]豶,音fén,阄過的豬。
(15)[15]出:原作“茁”,形誤,據文義改。
(16)[16]亨:原作“享”,與“亨”字通,今改為本字。
(17)[17]洊,音jiàn,同“薦”,再也。
(18)[18]原作“比”,據文義改。
(19)[19]據:疑為“巨”訛。
(20)[20]耋,音d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