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胃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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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未收集到錄音資料,據《黃帝内經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日人丹波元簡雲:“内言腸胃長短大小,纡曲屈伸之度,故名篇。疑與後《絕谷》篇為一篇,後人分為二也。”(《靈樞識》)名為“腸胃”,實際包括唇、口、齒、舌、會厭諸器官等内容,因篇首以“腸胃之大小長短”為問,故名之“腸胃”。全篇可分作四節。

    第一節 口咽之度

    【原文】黃帝問于伯高曰:餘願聞六腑傳谷者,腸胃之大小長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請盡言之。谷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兩廣一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提要】口咽之度。

    第二節 胃脘之度

    【原文】胃纡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鬥五升。

    【提要】胃之度。

    第三節 腸之度

    【原文】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疊積,其注于回腸者,外附于臍上,回運環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回腸當臍,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傳脊,以受回腸,左環葉脊,上下辟,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

    【提要】腸之度。

    第四節 消化道之度

    【原文】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也。

    【提要】總結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