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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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而得之;三焦下腧,在于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于腘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

    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将,太陽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貫腨腸,出于委陽,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癃則瀉之。

    手太陽小腸者,上合于太陽,出于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荥;注于後溪,後溪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腧;過于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行于陽谷,陽谷,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手太陽經也。

    太陽上合手陽明,出于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本節之前二間,為荥;注于本節之後三間,為腧;過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間,為原;行于陽溪,陽溪,在兩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于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手陽明也。

     【提要】叙手之三陽經(手少陽、手太陽、手陽明)的五輸穴及原穴。

     第五節 十二經輸穴概要 【原文】是謂五髒六腑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

    六腑皆出足之三陽,上合于手者也。

     【提要】總結十二經之腧。

     第三章 絡脈别處 【原文】從“缺盆之中,任脈也”至“五腧之禁也”。

     【提要】叙臨近腧穴之部位、刺法,及所禁之穴,可分作三節。

     第一節 十脈要腧 【原文】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曰扶突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曰風府八;腋内動脈,手太陰也,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

     足陽明夾喉之動脈也,其腧在膺中;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手太陽當曲頰;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陽夾項大筋之中發(髪)際。

     【提要】十脈臨近要腧的分布部位。

     第二節 五腧刺法 【原文】刺上關者,呿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呿;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

     【提要】叙上關、下關、犢鼻、内關、外關刺法。

     第三節 五輸所禁 【原文】陰尺動脈在五裡,五腧之禁也。

     【提要】叙五輸之禁。

     第四章 六腑之合 【原文】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腑。

    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腑。

    肝合膽,膽者,中精之腑。

    脾合胃,胃者,五谷之腑。

    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将兩髒。

    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腑也。

    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提要】敘六腑之所合。

     第五章 四時刺法 【原文】春取絡脈諸荥大經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夏取諸腧孫絡肌肉皮膚之上;秋取諸合,餘如春法;冬取諸井諸腧之分,欲深而留之。

    此四時之序,氣之所處,病之所舍,髒之所宜。

    轉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

    痿厥者,張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提要】叙諸輸分主四時,故四時之刺各有淺深。

     答 疑 問:怎樣理解“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将兩髒”? 有人專門寫了一篇文章,認為這裡的“少陽”要改成“少陰”,我是不同意這種改法的,否則《靈樞·本髒》提出的“腎火,三焦膀胱者”又應該怎樣改呢? 所謂“少陽屬腎”的“少陽”是指“三焦”,三焦之脈上布于胸中與肺聯系,下布于膀胱與膀胱聯系,膀胱是腎之合,二者互為表裡,這是腎、膀胱、三焦、肺之間的關系。

    “三焦”是中渎之府,“膀胱”是津液之府,“腎”這個水髒統領三焦、膀胱這兩個水腑,故曰“故将兩髒”。

    “兩髒”實際上是“兩腑”,《内經》中很多地方“髒”“腑”不分,是宏觀的一種提法而已。

    “腎火,三焦膀胱者”就是“腎”髒統領“三焦”“膀胱”兩腑的意思。

    “腎”為什麼能夠統領兩腑呢?因為腎中有真陽,膀胱之水和三焦之水要有腎的陽氣才得以氣化,所以隻能是“腎将兩腑”,而不是膀胱或者是三焦“将腎”,因此這裡的“少陽”是不能改成“少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