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濟卦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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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者亨也”。
既濟意為已經完成,有止之義,外卦為坎,坎為亂,所以“終止則亂”。
“其道窮也”,是說物極必反,太完美必将會被破壞。
【原文】 《象》曰:水在火上①,既濟。
君子以思患②而豫③防之。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六爻既正,必當複亂,故君子象之。
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亂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水在火上,炊爨之象,飲食以之而成,性命以之而濟,故曰‘水在火上,既濟’也。
”] 【注釋】 ①水在火上:既濟卦,下離為火,上坎為水,因而說“水在火上”。
②患:災難。
③豫:通“預”,預備。
【譯文】 《象傳》說:水位于火的上面,象征事業成功。
君子體察此現象,在事成之初就考慮可能出現的禍患,事先加以預防。
【解說】 既濟卦上坎水,下離火,是水在火上之象,稱為水火既濟。
水與火相處,水的寒潤與火的燥熱可以彼此補益相濟,但也存在着水火不容及相滅的危險。
所以君子對此感到,人們在安平和樂的時候,容易忘記憂患,要有遠慮,早作預防。
【原文】 初九,曳①其輪,濡②其尾③,無咎。
[高亨《周易古經今注》:“蓋以絲作繩,用以配玉配印,曰绶曰綸,而帶之垂穗亦曰綸。
”]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注釋】 ①曳:拉,拖。
②濡:沾濕,浸漬。
③尾:指車的尾部。
【譯文】 初九,渡河時往後拖拉車輪,車尾雖被河水沾濕,沒有過錯。
《象傳》說:“往後拖拉車輪”,從其道理上說這一做法是沒有過錯的。
【解說】 濡即濕,曳是拉,“曳其輪”,是捆緊車輪為防止渡河時脫落。
“濡其尾”,是說狐狸渡河,翹起尾巴,也會打濕,必須當心。
清代大興“文字獄”,官員們雖然小心翼翼,但還免不了遭禍患。
雍正八年(1730),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
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了如下的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于是雍正帝認為他有反清複明的意圖,于是将其斬立決。
初九與九四都得正而應,初九過河之初就有意識提防,應該“無咎”(義無咎也)。
【原文】 六二,婦喪①其茀②,勿逐③,七日得。
[陸德明《經典釋文》:“茀,首飾也。
”]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注釋】 ①喪:失。
②茀:婦女的首飾。
③逐:追尋。
【譯文】 六二,婦人丢失頭上的首飾,不用追尋,七日後可以失而複得。
《象傳》說:“七日後可以失而複得”,是因為得守中道的緣故。
【解說】 茀,假發,也說是古代婦女掩飾性的裝飾。
六二在離中,前臨互坎(二三四爻)和上坎。
古人常将坎離水火比作夫婦,離為坎婦,坎為險,互坎在外意即丢失,就是“婦喪其茀”。
但六二柔順中正,與九五正應,九五在上坎險中,在互坎險上,能行險而安,象征九五幫助六二找回失物。
卦有六個爻位,重新回到原位,恰是第七個次序,所以得而複失都是經過七日。
“勿逐”,說明不是六二自己找回,而是以中道德行感應九五找回。
“完璧歸趙”的故事就說明了這個道理。
趙王得了一件無價之寶,叫和氏璧。
秦王知道了,就修書一封給趙王,說願意拿十五座城換這塊璧。
趙王接到了信非常不安,于是召集大臣來商議。
大家都說秦王不過是想把和氏璧騙到手罷了,千萬不能上他的當。
可是如果不答應,又怕他派兵來進攻。
正當大家左右為難之時,蔺相說:“我願意帶和氏璧到秦國去見秦王。
如果他真的拿十五座城來交換,我就把璧給他。
如
既濟意為已經完成,有止之義,外卦為坎,坎為亂,所以“終止則亂”。
“其道窮也”,是說物極必反,太完美必将會被破壞。
【原文】 《象》曰:水在火上①,既濟。
君子以思患②而豫③防之。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六爻既正,必當複亂,故君子象之。
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亂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曰:“水在火上,炊爨之象,飲食以之而成,性命以之而濟,故曰‘水在火上,既濟’也。
”] 【注釋】 ①水在火上:既濟卦,下離為火,上坎為水,因而說“水在火上”。
②患:災難。
③豫:通“預”,預備。
【譯文】 《象傳》說:水位于火的上面,象征事業成功。
君子體察此現象,在事成之初就考慮可能出現的禍患,事先加以預防。
【解說】 既濟卦上坎水,下離火,是水在火上之象,稱為水火既濟。
水與火相處,水的寒潤與火的燥熱可以彼此補益相濟,但也存在着水火不容及相滅的危險。
所以君子對此感到,人們在安平和樂的時候,容易忘記憂患,要有遠慮,早作預防。
【原文】 初九,曳①其輪,濡②其尾③,無咎。
[高亨《周易古經今注》:“蓋以絲作繩,用以配玉配印,曰绶曰綸,而帶之垂穗亦曰綸。
”]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注釋】 ①曳:拉,拖。
②濡:沾濕,浸漬。
③尾:指車的尾部。
【譯文】 初九,渡河時往後拖拉車輪,車尾雖被河水沾濕,沒有過錯。
《象傳》說:“往後拖拉車輪”,從其道理上說這一做法是沒有過錯的。
【解說】 濡即濕,曳是拉,“曳其輪”,是捆緊車輪為防止渡河時脫落。
“濡其尾”,是說狐狸渡河,翹起尾巴,也會打濕,必須當心。
清代大興“文字獄”,官員們雖然小心翼翼,但還免不了遭禍患。
雍正八年(1730),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
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了如下的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于是雍正帝認為他有反清複明的意圖,于是将其斬立決。
初九與九四都得正而應,初九過河之初就有意識提防,應該“無咎”(義無咎也)。
【原文】 六二,婦喪①其茀②,勿逐③,七日得。
[陸德明《經典釋文》:“茀,首飾也。
”]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注釋】 ①喪:失。
②茀:婦女的首飾。
③逐:追尋。
【譯文】 六二,婦人丢失頭上的首飾,不用追尋,七日後可以失而複得。
《象傳》說:“七日後可以失而複得”,是因為得守中道的緣故。
【解說】 茀,假發,也說是古代婦女掩飾性的裝飾。
六二在離中,前臨互坎(二三四爻)和上坎。
古人常将坎離水火比作夫婦,離為坎婦,坎為險,互坎在外意即丢失,就是“婦喪其茀”。
但六二柔順中正,與九五正應,九五在上坎險中,在互坎險上,能行險而安,象征九五幫助六二找回失物。
卦有六個爻位,重新回到原位,恰是第七個次序,所以得而複失都是經過七日。
“勿逐”,說明不是六二自己找回,而是以中道德行感應九五找回。
“完璧歸趙”的故事就說明了這個道理。
趙王得了一件無價之寶,叫和氏璧。
秦王知道了,就修書一封給趙王,說願意拿十五座城換這塊璧。
趙王接到了信非常不安,于是召集大臣來商議。
大家都說秦王不過是想把和氏璧騙到手罷了,千萬不能上他的當。
可是如果不答應,又怕他派兵來進攻。
正當大家左右為難之時,蔺相說:“我願意帶和氏璧到秦國去見秦王。
如果他真的拿十五座城來交換,我就把璧給他。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