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卦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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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按正道集聚,不造成禍亂。
聚集使物資豐富,應奉獻大的犧牲會吉祥。
在祭祀祖先時,知道天命,民心一緻,就可以積極前進(利有攸往),順天命去從事偉大的事業了。
不期而聚,必有至情。
觀察如何相聚,就可窺見天地萬物的真情。
【原文】 《象》曰:澤上于地①,萃。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澤者卑下,流潦歸之,萬物生焉,故謂之萃也。
”]君子以除②戎器③,戒④不虞⑤。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君子謂五。
除,修,戎,兵也。
”] 【注釋】 ①澤上于地:觀萃卦,上兌為澤,下坤為地,因而說“澤上于地”。
②除:清理,整治。
③戎器:兵器。
④戒:備。
⑤不虞:未能料到的意外事件。
【譯文】 《象傳》說:水聚為澤而居地上,象征聚集。
君子應當效法于此,經常清理整備兵器裝備,戒備不測之事的發生。
萃卦圖 萃卦從卦形上看,上卦兌有喜悅的意思,可以引申為給人愉悅的各種表演。
下卦坤為衆人的意思,可以引申為順從。
【解說】 萃卦下坤上兌,兌為澤在上,坤為地在下,故為澤上于地,稱作澤地萃。
水在地上聚集成澤,如果處理不好,水就會泛濫。
君子于此感到,要修治兵器,(除戎器;除,去舊取新),戒備意外之患(戒不虞)。
【原文】 初六,有孚①不終,乃亂乃萃②。
[王弼注:“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
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争,故‘乃亂乃萃’也。
”]若号③一握為笑。
勿恤④,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⑤亂也。
【注釋】 ①孚:誠信。
②乃亂乃萃:第一個“乃”是虛詞,作“于是”講;第二個“乃”字是代詞,作“他”講。
③号:呼号。
④恤:憂慮。
⑤志:心志。
【譯文】 初六,心有誠意而不能貫徹至終,将導緻心神迷惑,行為紊亂而與人妄聚。
如果及早悔悟呼援,就能握手言歡。
不要憂慮,往前進發不會有過錯。
《象傳》說:“心神迷惑,行為紊亂而與人妄聚”,說明心志迷亂。
【解說】 初六與九四陰陽相應(有孚),要與九四會聚。
但中間有兩個陰爻阻擋,難有結果(不終)。
九四在互巽體(三四五爻),巽為風為号。
又在互艮體(二三四爻),艮為手為握。
初六與九四相聚号笑相雜,其志已亂。
雖是亂而相聚(乃亂乃萃),但因為兩者彼此都是正應,是正當的會聚,所以不用擔憂(勿恤),前往不會有害(往無咎)。
【原文】 六二,引吉無咎。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應巽為繩,艮為手,故‘引吉’。
得正應五,故‘無咎’。
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①。
[王弼注:“禴,殷(者)[春]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
”] 《象》曰:“引吉無咎”,中②未變也。
【注釋】 ①禴:古代一種比較簡單的祭祀活動,不用犧牲。
②中:中正。
【譯文】 六二,被人援引可獲吉祥,沒有過錯。
隻要誠心誠意,即使是微薄的祭祀也利于獻享神靈。
《象傳》說:“被人援引可獲吉祥,沒有過錯”,說明中正的本性始終未曾改變。
【解說】 禴,簡單的祭祀。
六二與九五正應,要相聚,但又陷在二個陰爻的包圍中,必須有九五的援引才好(引吉)。
而且,六二與九五都在中位,而且都柔爻居柔位,剛爻居剛位得正,兩者是真心誠意地相聚。
“中未變也”,即指兩者中正,也指内心不變,猶如祭祀雖然簡單,隻要誠心誠意,神靈也會降福(孚乃
聚集使物資豐富,應奉獻大的犧牲會吉祥。
在祭祀祖先時,知道天命,民心一緻,就可以積極前進(利有攸往),順天命去從事偉大的事業了。
不期而聚,必有至情。
觀察如何相聚,就可窺見天地萬物的真情。
【原文】 《象》曰:澤上于地①,萃。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澤者卑下,流潦歸之,萬物生焉,故謂之萃也。
”]君子以除②戎器③,戒④不虞⑤。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君子謂五。
除,修,戎,兵也。
”] 【注釋】 ①澤上于地:觀萃卦,上兌為澤,下坤為地,因而說“澤上于地”。
②除:清理,整治。
③戎器:兵器。
④戒:備。
⑤不虞:未能料到的意外事件。
【譯文】 《象傳》說:水聚為澤而居地上,象征聚集。
君子應當效法于此,經常清理整備兵器裝備,戒備不測之事的發生。
萃卦圖 萃卦從卦形上看,上卦兌有喜悅的意思,可以引申為給人愉悅的各種表演。
下卦坤為衆人的意思,可以引申為順從。
【解說】 萃卦下坤上兌,兌為澤在上,坤為地在下,故為澤上于地,稱作澤地萃。
水在地上聚集成澤,如果處理不好,水就會泛濫。
君子于此感到,要修治兵器,(除戎器;除,去舊取新),戒備意外之患(戒不虞)。
【原文】 初六,有孚①不終,乃亂乃萃②。
[王弼注:“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
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争,故‘乃亂乃萃’也。
”]若号③一握為笑。
勿恤④,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⑤亂也。
【注釋】 ①孚:誠信。
②乃亂乃萃:第一個“乃”是虛詞,作“于是”講;第二個“乃”字是代詞,作“他”講。
③号:呼号。
④恤:憂慮。
⑤志:心志。
【譯文】 初六,心有誠意而不能貫徹至終,将導緻心神迷惑,行為紊亂而與人妄聚。
如果及早悔悟呼援,就能握手言歡。
不要憂慮,往前進發不會有過錯。
《象傳》說:“心神迷惑,行為紊亂而與人妄聚”,說明心志迷亂。
【解說】 初六與九四陰陽相應(有孚),要與九四會聚。
但中間有兩個陰爻阻擋,難有結果(不終)。
九四在互巽體(三四五爻),巽為風為号。
又在互艮體(二三四爻),艮為手為握。
初六與九四相聚号笑相雜,其志已亂。
雖是亂而相聚(乃亂乃萃),但因為兩者彼此都是正應,是正當的會聚,所以不用擔憂(勿恤),前往不會有害(往無咎)。
【原文】 六二,引吉無咎。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應巽為繩,艮為手,故‘引吉’。
得正應五,故‘無咎’。
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①。
[王弼注:“禴,殷(者)[春]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
”] 《象》曰:“引吉無咎”,中②未變也。
【注釋】 ①禴:古代一種比較簡單的祭祀活動,不用犧牲。
②中:中正。
【譯文】 六二,被人援引可獲吉祥,沒有過錯。
隻要誠心誠意,即使是微薄的祭祀也利于獻享神靈。
《象傳》說:“被人援引可獲吉祥,沒有過錯”,說明中正的本性始終未曾改變。
【解說】 禴,簡單的祭祀。
六二與九五正應,要相聚,但又陷在二個陰爻的包圍中,必須有九五的援引才好(引吉)。
而且,六二與九五都在中位,而且都柔爻居柔位,剛爻居剛位得正,兩者是真心誠意地相聚。
“中未變也”,即指兩者中正,也指内心不變,猶如祭祀雖然簡單,隻要誠心誠意,神靈也會降福(孚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