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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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散大夫守光祿卿直秘閣判登聞檢院上護軍臣林億等類次 辨三部九候脈證第一 提要: 本篇首先概括三部九候脈象的概念、主候範圍及其意義,進而全面論述三部九候在診斷一般病證和特殊危重病證的意義和原理。

     經言:所謂三部者,寸、關、尺也;九候者,每部中有天、地、人也。

    上部主候從胸以上至頭,中部主候從膈以下至氣街,下部主候從氣街以下至足。

     浮、沉、牢、結、遲、疾、滑、濇,各自異名,分理察之,勿怠觀變,所以别三部九候,知病之所起。

    審而明之,針灸亦然也。

    故先候脈寸中。

    寸中,一作寸中於九。

    浮在皮膚,沉細在裏。

    昭昭天道〔1〕,可得長久。

     〔1〕昭昭天道 明白自然規律。

    此指明白脈象的自然規律。

    昭昭,明白也。

    《老子》:“俗人昭昭,我獨昏昏”。

    天道,自然規律。

    《國語·周語》:“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上部之候,牢、結、沉、滑,有積氣在膀胱。

    微細而弱,卧引裏急,頭痛,欬嗽,逆氣上下。

    心膈上有熱者,口乾渴燥。

    病從寸口,邪入上者,名曰解。

     脈來至,狀若琴弦,苦少腹痛,女子經月不利,孔竅生瘡;男子病痔,左右脇下有瘡。

    上部不通者,苦少腹痛,腸鳴。

    寸口中虛弱者,傷氣,氣不足。

    大如桃李實,苦痺也。

    寸口直上者,逆虛也。

    如浮虛者,洩利也。

     中部脈結者,腹中積聚。

    若在膀胱、兩脇下,有熱。

    脈浮而大,風從胃管入,水脹,乾嘔,心下澹澹〔1〕,如有桃李核。

    胃中有寒,時苦煩、痛、不食,食即心痛,胃脹,支滿,膈上積。

    脇下有熱,時寒熱淋露〔2〕。

    脈橫〔3〕出上者,脇氣在膀胱,病即著。

    右橫關入寸口中者,膈上不通,喉中咽難。

    刺關元,入少陰。

     〔1〕澹澹(dàndàn但但) 《説文解字注》:“水搖貌也。

    ” 〔2〕淋露 猶淋漉。

    水流滴貌。

    《抱樸子·君道》:“甘露淋漉以霄墜。

    ”此指汗出淋漓。

     〔3〕橫 充滿也。

    《漢書·禮樂志》:“橫泰河”師古注:“橫,充滿也。

    ” 下部脈者,其脈來至浮大者,脾也。

    與風集合,時上頭痛,引腰背;小滑者,厥也,足下熱,煩滿,逆上搶心,上至喉中,狀如惡肉,脾傷也。

    病少腹下,在膝、諸骨節間,寒清不可屈伸;脈急如弦者,筋急;足攣結者,四肢重;從尺邪入陽明者,寒熱也。

    大風邪入少陰,女子漏白下赤,男子溺血,陰萎不起,引少腹痛。

     人有三百六十脈,法三百六十日。

    三部者,寸、關、尺也。

    尺脈爲陰,陰脈常沉而遲;寸、關爲陽,陽脈俱浮而速。

    氣出爲動,入爲息。

    故陽脈六息七息十三投〔1〕,陰脈八息七息十五投,此其常也。

     二十八脈〔2〕相逐上下,一脈不來,知疾所苦。

    尺勝治下,寸勝治上,尺寸俱平治中央。

     臍以上陽也,法於天;臍以下陰也,法於地;臍爲中關。

    頭爲天,足爲地。

     〔1〕投 至也。

    唐庚《眉山唐文集》:“湖邊得二友,夜語投三更。

    ”此指脈搏跳動的次數。

     〔2〕二十八脈 此指二十八經脈,即手足十二經脈及任、督、陰蹻、陽蹻脈。

     有表無裏,邪之所止,得鬼病〔1〕。

    何爲有表無裏〔2〕?寸尺爲表,關爲裏,兩頭有脈,關中絶不至也。

    尺脈上不至關爲陰絶,寸脈下不至關爲陽絶。

    陰絶而陽微,死不治。

    三部脈或至或不至,冷氣在胃中,故令脈不通也。

     〔1〕鬼病 指危重病證。

     〔2〕有表無裏 原作“表裏”二字,與上下文義不合。

    據周本、朱本改。

     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

    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1〕無所苦〔2〕,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樹之有根,雖枝葉枯槁,根本將自生,木有根本,即自有氣,故知不死也。

     寸口脈平而死者,何也?然:諸十二經脈者,皆繫於生氣之原。

    所謂生氣之原者,非〔3〕謂十二經之根本也,謂腎間動氣也。

    此五臟六腑之本,十二經之根,呼吸之門,三焦之原,一名守邪之神也。

    故氣者,人根本也,根絶則莖枯矣。

    寸口脈平而死者,生氣獨絶於内也。

    腎間動氣,謂左爲腎,右爲命門。

    命門者,精神之所含,元氣之所繫也,一名守邪之神。

    以命門之神固守,邪氣不得妄入,入即死矣。

    此腎氣先絶於内,其人便死。

    其脈不復,反得動病也。

     〔1〕困 危也。

    《淮南·主術訓》:“效忠者,命不困其身”注:“困,猶危也。

    ” 〔2〕無所苦 《難經·十四難》作“無能爲害”四字,可參。

     〔3〕非 《難經·八難》無,可參。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1〕;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2〕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衆臟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目内陷者,死。

     〔1〕死 《素問·三部九候論》、《太素》卷十四首篇俱作“危”,可參。

     〔2〕參舂 此喻脈象參差不齊,如舂杵之上下,輕重不一,節律不勻。

    《太素》卷十四首篇:“脈之相應參動,上下左右,更起更息,氣有來去,如碓舂不得齊一”。

     黃帝曰:冬陰夏陽奈何?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絶〔1〕者,爲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2〕數者,爲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熱者,平旦死;熱中〔3〕及熱病者,日中死;病風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脈乍數乍疏乍遲乍疾者,以日乘四季死〔4〕;形肉以脫,九候雖調,猶死。

     七診雖見,九候皆順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

     必發噦噫,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送順循之。

    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5〕者,死。

     〔1〕懸絶 極度虛細,空泛無根。

    《素問·玉機真臟論》“其至皆懸絶”王冰注:“懸絶,謂如懸物之絶去也。

    ” 〔2〕喘 急疾也。

    《素問·大奇論》:“脈至如喘”王冰注:“喘,謂卒來盛急,去而便衰,如人之喘狀。

    ” 〔3〕熱中 此指陰虛陽盛之内熱證。

    《素問·脈要精微論》:“陰不足,陽有餘,爲熱中也。

    ” 〔4〕日乘四季死 此指在辰、戌、醜、未四時中死亡。

     〔5〕皮膚著 張介賓《類經》卷六決死生:“皮膚著者,血液已盡,謂皮膚枯槁著骨也。

    ” 兩手脈,結上部者,濡;結中部者,緩;結三裡者,豆起。

    弱反在關,濡反在巔。

    微在其上,濇反在下。

    微即陽氣不足,沾熱汗出;濇即無血,厥而且寒。

     黃帝問曰:餘每欲〔1〕視色、持脈,獨調其尺,以言其病,從外知内,爲之奈何?岐伯對曰: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濇,肉之堅脆,而病形變定矣,調之何如?對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減而少〔2〕;脈大者,尺之皮膚亦大;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

    凡此六變〔3〕,有微有甚。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能參合行之,可爲上工。

     〔1〕每欲 周本作“欲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卷十五尺診俱作“欲無”。

     〔2〕減而少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及《甲乙經》卷四第二俱作“亦減而少氣”,可參。

     〔3〕六變 此指出現急、緩、小、大、滑、濇等六種脈象時皮膚之相應變化。

     尺膚滑以淖澤〔1〕者,風也;尺内〔2〕弱,解安卧脫肉者,寒熱也〔3〕;尺〔4〕膚濇者,風痺也;尺膚麤如枯魚之鱗者,水淡〔5〕飲也;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汗且出;尺膚寒甚〔6〕,脈小一作急。

    者,洩少氣;尺膚烜然〔7〕,烜然,《甲乙》作熱炙人手。

    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尺烜然熱,人迎〔8〕大者,嘗〔9〕奪血;尺緊〔10〕人迎〔11〕脈小甚,則少氣;色白有加〔12〕者,立死。

     〔1〕淖(nào鬧)澤 《素問·經絡論》:“熱多則淖澤”王冰注:“淖,濕也。

    澤,潤液也。

    謂微濕潤也。

    ” 〔2〕内 《甲乙》卷四第二及《太素》卷十五尺診俱作“肉”,可參。

     〔3〕寒熱也 《太素》卷十五尺診作“寒熱不治”,可參。

     〔4〕尺 《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卷十五尺診此上俱有“尺膚滑澤脂者,風也”八字,可參。

     〔5〕淡(tán談) 通“痰”。

     〔6〕甚 《靈樞·論疾診尺》作“其”,且屬下讀,可參。

     〔7〕烜(xuǎn選)然 熱勢旺盛貌。

    烜,《玉篇·火部》:“火盛貌。

    ” 〔8〕人迎 此指寸口脈。

    本書卷一“兩手六脈所主五臟六腑陰陽逆順第七”稱“左爲人迎,右爲氣口”。

     〔9〕嘗(cháng常) 《靈樞·論疾診尺》、《甲乙》卷四第一及《太素》卷十五尺診俱作“當”,可參。

     〔10〕緊 《靈樞·論疾診尺》、《甲乙》卷四第一及《太素》卷十五尺診俱作“堅”,可參。

     〔11〕人迎 《靈樞·論疾診尺》、《甲乙》卷四第一及《太素》卷十五尺診等俱無此二字,可參。

     〔12〕色白有加 《靈樞·論疾診尺》、《甲乙》卷四第一俱作“悗有加”,可參。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

    肘後麤〔1〕以下三四寸〔2〕,腸中有蟲;手所獨熱者,腰以上〔3〕熱;臂中獨熱者,腰腹熱;掌中熱者,腹中熱;掌中寒者,腹中寒;魚上〔4〕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

     〔1〕麤 《甲乙》卷四第一作“亷”,可參。

     〔2〕寸 《靈樞·論疾診尺》此下有“熱者”二字,可參。

     〔3〕上 《靈樞·診疾診尺》及《太素》卷十五尺診俱作“下”,可參。

     〔4〕上 《甲乙》卷四第一作“際”,可參。

     諸浮、諸沉、諸滑、諸濇、諸弦、諸緊,若在寸口,膈以上病;若在關上,胃以下病;若在尺中,腎以下病。

    寸口脈滑而遲,不沉不浮,不長不短,爲無病。

    左右同法。

     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中手長者,曰足脛痛;中手促上擊〔1〕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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