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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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強橫的方法要求别人供給;或是喜歡用侵占的方式,或是喜歡用搶奪的方法來獲得财物。

    甚至用強力搶奪别人的财物以緻富。

    用奸巧詐僞的手段,來求取官位的升遷。

     賞罰不平[1],逸樂過節[2]。

    苛虐其下[3],恐吓于他[4]。

     【注釋】 [1]賞罰不平:《感應篇彙編》雲:“失輕失重,略錯一分,便是不平。

    公道不存,人心弗服,非特無以旌功懲罪,且反足積怨招禍矣。

    ” [2]逸樂過節:《感應篇彙編》雲:“逸樂者,人之所同欲也。

    禮曰:‘樂不可極,欲不可縱。

    ’國語謂:‘民勞則思善,逸則思淫。

    ’是不欲人逸也。

    孟子謂:‘人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是不欲人樂也。

    況過節乎?然世界逸樂之根,其大者無過酒色财氣。

    今人嗜酒則不顧身,好色則不顧病,貪财則不顧親,使氣則不顧命。

    當其未值之先,俱能自解,亦能勸人。

    及至境遇當前,便昏然身自犯之。

    隻是看得破,忍不過耳。

    苟能體認‘逸樂過節’四字,則習情能改,熟境當忘,造到欲寡心清,便可頂天立地。

    ” [3]苛虐其下:《感應篇彙編》雲:“在上而酷虐吏民,居家而過撻奴婢,皆苛虐也。

    在上虐下,篇中曆已詳言,故茲獨就居家待下緻悉焉。

    ” [4]恐吓于他:《感應篇彙編》雲:“恐吓有二,一是遇人急難,不行安慰,故作其勢,動其怖畏。

    一是圖利修怨,虛張聲勢,使之怕我,冀得遂欲也。

    嘗聞觀世音菩薩,于怖畏急難之中,能以無畏施于衆生,得證圓通,斯為第一。

    是故閻浮衆生,皆号之為施無畏者。

    然則恐吓于他,當何如哉?是以君子每遇人怖畏處,無不力行安慰。

    惜世不知,好驚怖人,一死之後,便當生為麞鹿。

    夫麞鹿為物,晝則避畏諸獸,動辄驚走;夜則挂角樹枝,弓曲而睡,覺則四足驚散,既驚複睡,既睡複驚,自昏達旦,無一刻安,蓋其報也。

    ” 【譯文】在上位作領導,賞罰有失公平,或是偏輕,或是偏重。

    追求安逸快樂過度而沒有節制。

    苛薄虐待自己的部屬或下位的人。

    對他人進行恐吓,使人心生害怕。

     怨天尤人[1],呵風罵雨[2]。

    鬥合争訟[3],妄逐朋黨[4]。

     【注釋】 [1]怨天尤人:《感應篇彙編》雲:“閻浮世界,素号缺陷,人安得每事稱心?其不稱意者,必因積累薄,而受享亦薄也。

    惟當守分思過,修其天爵,此千古處窮之善道,亦趨吉避兇之善法也。

    怨天則天愈怒,尤人則人愈疾,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 [2]呵風罵雨:《感應篇彙編》雲:“風雨為造化之功,各有司掌之神。

    孔子迅雷風烈必變。

    曲禮曰:‘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程子每遇風雨必興,蓋敬天也。

    無知之民,雨多則怨澇,晴多則怨旱,風烈則怨暴。

    不思陰陽各有定數,或官苛猛,或民造業,皆能緻其不時,而可呵罵乎?徒增逆天之罪耳。

    ” [3]鬥合争訟:《感應篇彙編》雲:“人有争訟,便當善言勸解,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則兩家均受其福。

    若因而鬥合之,或暗中挑唆,或挺身幹證,或代捏呈揭,或包攬衙門,以便就中漁利。

    此神責人怨,造孽虧心之甚,業報到時,有不堪其苦,悔恨莫及者。

    ” [4]妄逐朋黨:《感應篇彙編》雲:“妄,謂不問可否。

    逐,謂随逐。

    大而人臣,分朋立黨,把持朝政,顯斥暗傾。

    小而常人,附社結義,相為羽翼,引類呼朋,皆是妄逐朋黨,必有大罪深禍。

    公卿士庶,共當切戒者也。

    ” 【譯文】不能心存感恩,懂得滿足,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反而怨怒天地,歸咎于别人。

    因為天氣不合己意,而去呵斥咒罵風雨。

    唆使他人之間互相争鬥,撮合别人去進行訴訟、打官司。

    不問是非可否,就随便地追逐,分朋立黨,或是拉幫結派。

    。

     用妻妾語,違父母訓[1]。

    得新忘故[2],口是心非[3]。

     【注釋】 [1]用妻妾語,違父母訓:《感應篇彙編》雲:“妻妾之語,甘而易入。

    父母之訓,正而難從。

    妻妾之語,未有不與父母之訓相反者,世人所以孝衰于妻子也。

    夫父母閱曆既多,見事必當,愛子又切,為謀必周,豈有年少女子而所見反勝于老成練達之人乎?事理亦然,不但為勸孝說法也。

    ” [2]得新忘故:《感應篇彙編》雲:“小而衣服器用,大而朋情親誼,内而妻妾,下而童婢,皆有新故。

    若得新忘故,此澆薄寡恩之尤者也。

    先賢有言:‘與其結新交,不如敦舊好。

    ’旨哉此言也。

    昔楚王诏求遺履曰:‘我悲夫與之俱出,而不與之俱入也。

    ’自是國人無敢棄舊者,此真千古有情人,亦千古知道人也。

    ” [3]口是心非:《感應篇彙編》雲:“心口皆是,純善之人也。

    即心口皆非,人猶得而防之。

    惟言稱堯舜,心同桀纣,口誓山海,心懷陷阱者,最難測度。

    其人事君必不忠,事親必不孝,交友必不信,臨下必不義,此輩乃小人之尤者也。

    使人誤信其言,而入其機彀之中,其罪加陽惡數倍。

    ” 【譯文】一味聽信妻妾的話語,而違背父母的訓誨。

    什麼東西,得到了新的,就把舊的忘記了。

    口裡說的話,和心裡面想的完全不一樣。

     貪冒于财,欺罔其上[1]。

    造作惡語,讒毀平人[2]。

     【注釋】 [1]貪冒于财,欺罔其上:《感應篇彙編》雲:“索取無厭曰貪,昏昧無恥曰冒,事上忠而持己廉,人臣之大節。

    今也以貪冒之故而罔上,臣節安在?縱令一時富貴,多見旋踵破敗,子孫狼狽矣。

    孰若忠廉有守,求保身名乎?至夫衙胥侵蝕錢糧,莊仆隐匿稅租等類,種種弊端,不可枚舉,總屬下取上财,計掩智罔。

    然所取之财,原是命中本有,無如來路不正,遂緻身财兩失。

    何如于此纖毫不苟,則本有之财,必從他途正分中來,在我同一取而有之。

    然安險之相去遠矣,此是至理,人當不昧。

    ” [2]造作惡語,讒毀平人:《感應篇彙編》雲:“人縱有過,亦當曲為掩護。

    若本是平白無辜之人,乃編造流言捏作惡事以讒毀之,其毒甚于刀斧虎狼。

    蓋人本無罪,而一人簧鼓,羣小吠聲,聽者熒惑,莫辨是非。

    緻令賢奸溷淆,黜陟倒置,此君子所深誅也。

    ” 【譯文】因為個人的利益而冒領錢财,欺騙自己的長上,對人有小小的怨恨,就捏造壞話,任意地讒毀好人。

     毀人稱直[1],罵神稱正[2],棄順效逆[3],背親向疏[4]。

     【注釋】 [1]毀人稱直:《感應篇彙編》雲:“士君子立身行己,要當行其在我者,必使正直無邪,斯為直矣。

    或身未能直,而但以毀人為直,則良心已喪,烏得謂之直耶?且正直之人,心必忠厚,當言即言,使人知改,要在誠有餘而言不足,所謂直也。

    彼毀人者,污人之名,快己之怒,而乃自謂直道,豈不可痛可恨?老子曰:‘聰明深察,而近于死者。

    ’好譏議人者也。

    程伊川曰:‘君子于人,當于有過中求無過,不當于無過中求有過。

    而責己當反是。

    ’籲!世間之人,口業無窮,故太上再三嚴戒也。

    ” [2]罵神稱正:《感應篇彙編》雲:“聰明正直之謂神,君子所當敬畏。

    乃有無忌憚之小人,自謂正直無邪,可以屈服鬼神。

    不知其心術之微,鬼神早已窺破,徒自取罪戾耳。

    ” [3]棄順效逆:《感應篇彙編》雲:“周衛石碏曰:‘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六順也。

    賤妨貴,少淩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六逆也。

    棄順效逆,所以速禍也。

    ’書曰:‘惠迪吉,從逆兇。

    ’又曰:‘順天者昌,逆天者亡。

    ’順則為忠為孝,為聖為賢。

    逆則為狂為暴,為變為賊。

    舉意在一念之頃,禍福判霄壤之分,可不慎欤?” [4]背親向疏:《感應篇彙編》雲:“背親向疏,不止一端。

    如瞞背父母,私托婦家,待父母之親則泛常,而厚于妻黨。

    兄弟锱铢必較,而處朋友外人獨慷慨。

    不顧本族貧寒,而冒認他宗。

    凡薄其所當厚,厚其所當薄者,皆是也。

    孔子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今背親而向疏,非因恩怨徇私,即從炎涼起見,悖德悖禮甚矣。

    此根本重罪,報必甚焉。

    ” 【譯文】喜歡譏毀他人,把自己成為正直之人。

    絲毫沒有敬畏,竟敢侮罵神明,而稱自己很有正氣。

    放棄應該順從的人,而聽命于應該違逆的對象。

    違背自己的親人骨肉,反而向着關系疏遠的人。

     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監猥事[1]。

    施與後悔[2],假借不還[3]。

     【注釋】 [1]指天地以證鄙壞,引神明而監猥事:《感應篇彙編》雲:“天地無私,神明正直,順吉逆兇,其應如響,小心寅畏,尚虞獲罪。

    況敢指引,以證鑒鄙懷猥事,不亦渎乎?豈天地神明,肯助人為惡耶?徒自速其禍耳。

    ” [2]施與後悔:《感應篇彙編》雲:“施與一事,立功最速,然必樂善不倦,方有進步。

    即或财力不逮,亦須常存此心。

    況可以轉念之吝,喪其初念乎?未與而悔,則不果施;已與而悔,則不複施。

    賊仁害義,心病之本也。

    故太上不錄其施與之善,而但摘其後悔之惡。

    蓋聖人所最取者,莫如遷善改過。

    所最惡者,莫如為善不終也。

    ” [3]假借不還:《感應篇彙編》雲:“假借,所以通有無,濟緩急,蓋美事也。

    被德已自不小,而可恃強負固,恃狡遷脫乎?讵知未了宿債,死後當償,輕則為其奴婢,甚則為其驢馬牛犬以償之,亦可畏也。

    凡借人物,須加愛護,向人借物,非不得已,不須借也。

    借而用畢,随即歸還。

    如此,不特無厭于人,亦且無愧于己。

    ” 【譯文】用手指着天地,來為自己的卑鄙心懷做證明;引請神明,來鑒察自己的下流之事。

    對别人進行施舍之後反而覺得後悔,假裝借用人家的東西,反而據為己有,不還給人家。

     分外營求[1],力上施設[2]。

    淫欲過度[3],心毒貌慈[4]。

     【注釋】 [1]分外營求:《感應篇彙編》雲:“夫人所以不依本分者,隻道營求有益耳。

    亦思人生富貴貧賤,一定不移,陰注陽受,皆宿業也,可分外營求哉?妄心貪念,僥幸希求,不惟無益,且恐妄情折福也。

    然何不體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六祖‘一切福田,不離方寸’之旨乎?” [2]力上施設:《感應篇彙編》雲:“力上施設,謂力之所能,而盡意施威設法,不複少留餘地,勢不使盡不已。

    所謂‘扯滿一帆風,又添八把槳’是也。

    ” [3]淫欲過度:《感應篇彙編》雲:“邪緣外合,滅德喪心,太上固已垂戒于前矣。

    至于夫婦正色,尤須有節。

    若雲正色非淫,豈免縱欲殺身之禍?蓋人身元精,散在三焦,榮華百脈。

    及欲火一動,合聚流通,都從命門出來,尾闾不禁,滄海以竭,極是可怕。

    凡人精足則神生,精神足則智慮生,聰明強固,何所為而不成?若少年斲喪,英氣消失,一生之事業去矣。

    生人終身疾病,恒從新婚時起。

    年少無知,往往恣情無度,多成痨怯。

    甚至夭亡,累婦孀苦。

    不思百年姻眷,終身相偶。

    何苦從一月内,種卻一生禍根?父兄遇子弟将婚,當諄諄以此為戒。

    ” [4]心毒貌慈:《感應篇彙編》雲:“心毒,已使人不可當。

    貌慈,又令人不可測。

    人無不避虎狼,而畏蛇蠍者,為其毒也。

    若夫心毒貌慈,煦煦親人,令人可近,而乃肆其毒于不及防,是其險毒,更有甚于虎狼蛇蠍也。

    死堕三途,其速如箭。

    生生招報,受苦無窮。

    可不戒哉?” 【譯文】不守自己的本分,而過分地去賺取迎求。

    極盡自己的能力,不加體恤地施威設法。

    夫婦間的房事頻繁,超過了正常的限度。

    内心十分惡毒卻又裝出面貌慈祥的樣子。

     穢食餒人[1],左道惑衆[2]。

    短尺狹度,輕秤小升[3]。

     【注釋】 [1]穢食餒人:《感應篇彙編》雲:“穢食,或造作不潔,或經蟲遊鼠囓,或越宿更朝,色味已變。

    食之足以緻病傷人,若以餧人,人必瞋之,神亦惡之。

    至于人家婢仆,浪費水漿,多造食馔,食穢抛棄滿廁,尤屬大孽,其罪大半歸于家主。

    可不互戒哉?” [2]左道惑衆:《感應篇彙編》雲:“于玉陛曰:‘道也者,人所共由之正路也。

    三教聖人之道,雖其迹不同,其上者,使人明心見性;次者,使人遷善改惡,如出一口。

    未有好為詭異以惑人者也,其出于不正而惑人者,皆左道也,如漢之張角,晉之孫恩、盧循,元末之紅巾劉福通,近世無為皇天,白蓮等法是也。

    立心不端,蠱惑愚民,違君背親,造禍種惡,此亂臣賊子之行,國法必行屠滅,冥報尤在不超。

    至若師巫邪術,假托神道,妄言禍福,煽衆誣民,罪亦類是。

    ” [3]短尺狹度,輕秤小升:《感應篇彙編》雲:“尺度升秤之類,所以平物價、一人情,世人或二樣,大入小出,重入輕出。

    其設心,隻要便宜耳。

    孰知得半分便宜,卻損一分福德。

    況益我損人,必有天殃雷火之焚,未必非為此也。

    或有主人不知,而司出入之子弟,臧獲潛為之,其罪終歸家主,不可不察也。

    ” 【譯文】把污穢不能吃的食物賣人或給人吃。

    用旁門左道來迷惑衆人。

    為了占便宜,把尺子縮短,輕秤小升,這樣昧着良心來賣東西給人家。

     以僞雜真[1],采取奸利[2]。

    壓良為賤[3],謾蓦愚人[4]。

     【注釋】 [1]以僞雜真:《感應篇彙編》雲:“凡食飲之需,藥品之用,金帛器物之類,稍有欺誤,則喪心害人,莫此為甚。

    至于使用假銀,其惡更甚,天誅尤速。

    ” [2]采取奸利:《感應篇彙編》雲:“取以采言,利以奸得,則其用心之忍刻,無所不至矣。

    古人詩曰:‘越奸越巧越貧窮,奸巧原來天不容。

    富貴若從奸巧得,世間呆漢吸西風。

    ’” [3]壓良為賤:《感應篇彙編》雲:“原系良家子女,而我以勢力強制,使為奴婢,即壓良為賤也。

    至賣良為娼,乃在十惡不赦之條,更不必言矣。

    ” [4]謾蓦愚人:《感應篇彙編》雲:“謾者,欺人不知不見也。

    蓦者,快捷伶俐之貌。

    凡用詭計設騙,令人堕其術中,謂之謾蓦。

    謾蓦皆不可用,而加之愚人,則尤可憐。

    即愚人不能報,冥冥中自有代為之報者。

    在愚者則無損,而我先損矣。

    ” 【譯文】把假貨物雜在真的裡面欺騙人,用奸詐的方式來謀取暴利。

    用威勢壓迫良家子女,逼迫他們去做卑賤的事情。

    用各種詭計去欺騙沒有智識的人。

     貪婪無厭[1],咒詛求直[2]。

    嗜酒悖亂[3],骨肉忿争[4]。

     【注釋】 [1]貪婪無厭:《感應篇彙編》雲:“以口取物曰婪,言人之貪,如口之食物,無有厭止,無有窮極也。

    老子曰:‘罪莫大于多欲,禍莫大于不知足。

    ’知足者貧賤亦樂,不知足者富貴亦憂。

    世人貪求數盈,終歸耗散,固不必言,且又落下一場禍孽,更難了耳。

    ” [2]咒詛求直:《感應篇彙編》雲:“咒詛者,誓于神也。

    求直,求神速報也。

    此不待形于奏牍,凡忿争妄有呼召者皆是也。

    按《咒誓章》有雲,凡有咒詛,則四面八方受人咒詛。

    一切兇惡之鬼,皆得乘間伺隙,行其禍害。

    若非忏請天神降解,未易斷除。

    然則呪詛可為乎?” [3]嗜酒悖亂:《感應篇彙編》雲:“酒能亂性,苟或酷嗜,其失至大。

    觀于《酒诰》,則知古人垂慮之遠;觀于《酒頌》,則知古人托興之深。

    即如禮稱一爵之獻,賓主交拜,所以防酒失也。

    世人嗜酒無度,遂至形骸颠倒,禮法喪亂,罵座卧衢,淩法犯上。

    久且喪心失德,能使士敗名,官落職,農荒疇,商賈喪赀,甚則喪身亡家,豈不痛哉?” [4]骨肉忿争:《感應篇彙編》雲:“骨肉之間,執理便傷情,傷情即非理,豈得妄有忿争乎?然其源多出于婦言構釁。

    蓋婦人心不公平,恒懷嫉妒;又其所謂舅姑叔伯妯娌同輩,皆緣假合,強為稱呼,原非自然天屬,故輕于割愛,易于忿争。

    兩遞其言,積成怨恨。

    一家之中,乖變叢生。

    其事多端,不可概述。

    惟天倫笃厚,高明遠識之人,明燭洞照,讒言不聽。

    自然和氣熏蒸,情誼歡洽。

    何忿争之有?” 【譯文】為人貪婪而不知道滿足,在神明面前發誓或詛咒,以此證明自己的道理是對的。

    嗜好飲酒,常常喝醉,做出違背情理,酒後亂性的事情。

    父子兄弟,骨肉之間,都有各種怨忿,互相争吵。

     男不忠良[1],女不柔順[2]。

    不和其室[3],不敬其夫[4]。

     【注釋】 [1]男不忠良:《感應篇彙編》雲:“忠者,盡己之謂。

    良者,方正之稱。

    萬物惟人最靈,人又以男子為貴。

    既得此靈貴之體,而奸佞不忠,險僻不良,則非特自負己靈,亦甚辜負造物矣。

    ” [2]女不柔順:《感應篇彙編》雲:“《禮記》曰:‘男帥女,女從男。

    ’又曰:‘幼從父兄,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顔氏家訓曰:‘婦中主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

    ’如有聰明才智,但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

    若淩駕其夫,幹預外政,便是晨鳴之牝雞,長舌之鸱鸮。

    家道不振,于此為始。

    ” [3]不和其室:《感應篇彙編》雲:“夫婦和而後家道昌,婦女未嘗讀書明理,若有不是,便當明白曉谕。

    固不可任其縱恣,亦不可遽生瞋嫌。

    但世人遇強悍之婦,則受其欺淩;遇弱樸之婦,則加以淩虐。

    欺善怕惡,此豈丈夫所宜有?更有愚人,寵妾侮嫡,戀妓欺妻。

    甚至毆罵瞋責,此輩尤不得令終也。

    ” [4]不敬其夫:《感應篇彙編》雲:“夫者婦之終身所依,何可不敬?其不敬者,非悍婦即蕩婦。

    或惡言抵觸,或咒詛厭鎮,不知凡作女身,多因宿譴。

    若更侮夫,益堕惡道矣。

    至丈夫死,骨肉未寒,便思改适,視所生子女若路人。

    死不能哀,生能敬之乎?” 【譯文】身為男子,不能做到忠厚善良。

    身為女子,不能做到溫柔和順。

    丈夫不能夠做到和妻子和睦融洽,妻子不能做到對丈夫恭敬順從。

     每好矜誇[1],常行妒忌[2]。

    無行于妻子[3],失禮于舅姑[4]。

     【注釋】 [1]每好矜誇:《感應篇彙編》雲:“老子曰:‘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

    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大禹‘不矜不伐,愚夫愚婦皆謂一能勝予。

    ’而鑿龍門,排伊阙,地平天成,功被萬世。

    周公不驕不吝,勞謙下士,而東征破斧,卒安周室。

    故曰:‘真正大聖大賢,都從戰戰兢兢,臨深履薄處做将出來。

    ’如大禹周公,聖人也,何曾矜誇道德于人。

    然則今人妄有矜誇,亦何意哉?多見其不知量也!” [2]常行妒忌:《感應篇彙編》雲:“妒忌者男女俱有,男人見人功名則妒,見人富貴則妒。

    位逼己則忌,才勝己則忌,皆是局量褊淺所使。

    至于婦人争寵構怨,往往禍家絕嗣,其罪尤不可勝言者。

    生而人人切齒痛恨,死而永堕地獄餓鬼畜生,庶幾蔽其辜也。

    正身表率,其責成男子乎?” [3]無行于妻子:《感應篇彙編》雲:“待妻宜和而敬,待子宜嚴而正。

    不以禮待妻,則失唱随之義;不以道教子,則傷生育之恩。

    不義不慈,總曰無行。

    今之待妻者,不刻薄寡恩,則狎昵無度。

    待子者,非姑息太過,必苛責太甚。

    己實無行,何以責妻子乎?” [4]失禮于舅姑:舅姑,指公婆。

    《感應篇彙編》雲:“婦事舅姑,一如子事父母,下氣怡色柔聲,燠寒相體,疾痛疴癢相關,出入相扶持。

    少或失禮,即為不孝。

    罪惡通天,雷火立誅矣。

    噫!然吾更有進焉,婦之于舅姑,以人合者也。

    子之于父母,以天合者也。

    從來子不孝父母,而婦獨孝公姑者,竊恐無有是理。

    故凡婦之失禮,皆其子有以緻之也。

    神誅鬼責,豈專責之婦人乎?普願為子者念之。

    ” 【譯文】每每喜歡驕傲自大,自我誇耀。

    為了功名富貴,經常心懷妒忌,與人争寵。

    作為丈夫,對待妻子不義不慈,作為媳婦,對待公婆不能孝順恭敬。

     輕慢先靈[1],違逆上命[2]。

    作為無益[3],懷挾外心[4]。

     【注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