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關燈
小
中
大
浮脈主表,腑病所居。
有力為風,無力血虛,浮遲表冷,浮數風熱,浮緊風寒,浮緩風濕。
六腑屬陽,其應在表,故浮主腑病也。
浮而有力,則知風邪所幹,邪氣盛則實,有餘之象也。
浮而無力,則知陰血虧損,正氣奪則虛,不足之象也。
脈浮主表,脈遲主冷,浮遲兼見,則為表冷也。
脈浮主風,脈數主熱,浮數兼見,則為風熱也。
緊脈為寒,浮緊兼見,則為風寒也。
緩脈主濕,浮緩兼見,則為風濕也。
浮虛傷暑,浮芤失血,浮洪虛火,浮微勞極。
浮濡陰虛,浮散虛劇,浮弦痰飲,浮滑痰熱。
暑傷氣,氣虛則脈虛,故浮虛為傷暑也。
失血之脈必芤,如吐血下血之類,芤脈自兼浮,非浮脈兼芤也。
洪主火,洪而兼浮,知為虛火。
微為氣血俱虛,故主勞極,此亦微脈自兼浮也。
血屬陰,其應在下,濡脈按之而軟,故為陰虛。
散者,散亡之義,虛極所緻,劇即極也。
弦者,風木之象,浮亦為風,故為痰飲,乃風痰也。
滑主痰證,滑本陽脈,而又兼浮,則炎上之象,故為熱痰也。
沉脈主裡,為寒為積。
有力痰食,無力氣鬱。
沉遲虛寒,沉數熱伏;沉緊冷痛,沉緩水蓄。
五臟屬陰,其應在裡,故沉主裡病也。
沉者,陰象也;積者,臟病也,故為寒積。
沉而有力,有餘之象,必有形之物凝滯於內;沉而無力,不足之象,乃無形之氣鬱結於中。
沉遲皆偏於陰,所以虛寒;沉裡數熱,故熱伏於裡也。
緊主諸痛,亦主於寒,得之沉分,非冷痛乎?濕家得緩,沉位居裡,當水畜矣。
沉牢痼冷,沉實熱極,沉弱陽虧,沉細虛濕,沉弦飲痛,沉猾食滯。
沉伏吐利,陰毒積聚。
仲景曰:寒則堅牢,有牢固之義,故雲痼冷。
牢脈自在沉分,非兼見也,實脈為陽熱之極也,實則三候皆強,不獨在沉分也。
按之無力為弱脈,故曰陽虧。
細為不足,亦主濕侵,故曰虛濕。
弦本主飲,亦主諸痛。
滑雖主痰,若在脾部而沉分見之,為食滯也。
寸伏則吐,尺伏則利,在陰證傷寒,則為陰毒積聚耳。
遲脈主臟,陰冷相幹,有力為痛,無力虛寒。
五臟為陰,遲亦為陰,是以主臟,乃陰冷相幹也。
遲而有力,則因寒而凝滯,是以為痛。
遲而無力,中空顯然,故當虛寒。
數脈主腑,主吐主狂,有力實熱,無力虛瘡。
六腑為陽,數亦為陽,是以主腑。
吐者,陽氣亢逆。
狂者,熱邪傳裡也。
數而有力,實熱可知;數而無力,虛瘡可斷。
滑司痰飲,右關主食,尺為畜血,寸必吐逆。
滑為痰脈,右關沉滑,知有食停。
兩尺見之,畜血可察。
兩寸見之,吐逆難免矣。
澀脈少血,亦主寒濕,反胃結腸,自汗可測。
尺中見澀,血少精傷也;關中見之,脾虛不能勝濕也。
血液枯竭,上為反胃,下為結腸也。
兩寸見澀,則為自汗,蓋汗乃心主液,而肺主皮毛也。
弦脈主飲,木侮脾經,陽弦頭痛,陰弦腹痛。
木旺者,脈必弦。
木旺必來侮土,土虛不能制濕,而痰飲之證生焉。
陽弦者,寸也,寸主上焦,故當頭痛;陰弦者,尺也,尺主下焦,故當腹痛。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
細則氣衰,大則病進。
長乃肝之平脈,故曰氣治。
經曰:如循長竿末梢為平,如循長竿為病。
短雖肺之平脈,若非右寸及秋令見之,即為病矣。
脈以和平為貴,細者,不及而氣衰;大者,太過而病進也。
浮長風癇,沉短痞塞,洪為陰傷,緊主寒痛。
緩大風虛,緩細濕痹,緩澀血傷,緩滑濕痰。
浮風長火,風火相搏,則肝病而癇生。
沉陰短虛,虛寒相合,則氣滯而痞生。
洪即大脈,火之亢也;陽亢者,陰必傷。
緊為寒脈,浮分則表為寒束而痛,沉分則裡為寒滯而痛。
緩為虛而大為風,緩大並至,故曰風虛。
緩者,濕氣停滯;細者,虛氣不行而痹生焉。
澀見即為血傷,挾緩則轉傷也。
滑見即為濕痰,挾緩則愈濕矣。
澀小陰虛,弱小陽竭。
陽微惡寒,陰微發熱。
陽動汗出,為痛為驚;陰動則熱,崩中失血。
虛寒相搏,其名為革,男子失精,女人漏血。
澀自主血虛,兼小而愈虛矣。
弱脈自制小,此非兼脈,但弱脈見則陽氣虛竭矣。
微者,大虛之脈,故在陽分見則氣虛而惡寒,在陰分見則血虛而發熱。
寸動名陽,汗出者心肺之證,驚氣入心;氣滯則痛,亦心肺也。
尺動名陰,熱者,腎水不足;崩中失血,皆腎經失閉蟄封藏之本也。
仲景論革脈雲: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
男子亡血失精,女子半產漏下。
陽盛則促,肺癰熱毒;陰盛則結,疝瘕積鬱。
代則氣衰,或洩膿血,傷寒霍亂,跌打悶絕,瘡疽痛甚,女胎三月。
數而有止為促,豈非陽盛乎?肺癰熱毒,皆火極所緻者。
遲而有止為結,豈非陰盛乎?疝瘕積鬱,皆陰氣凝滯也。
至於代脈,真氣衰敗而後見也。
洩膿血者,見之必死。
惟傷寒心悸,或霍亂昏煩,或跌打損傷,或瘡疽痛極,或懷胎三月,此五者見之,弗作死脈也。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吉兇可推。
病有陰陽,脈亦有陰陽,順應則吉,逆見即兇。
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凡二十七節,詳分某病見某脈吉,某病見某脈兇也。
中風之脈,卻喜浮遲,堅大急疾,其兇可知。
中風者多虛脈,以浮遲為順,若反堅急,決無生理。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沉微澀小,證反必兇。
汗後脈靜,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
陽證見陰,命必危殆;陰證見陽,雖困無害。
此節皆言傷寒之順逆也。
雖受寒邪,傳裡必熱,故曰熱病。
病既屬熱,脈以浮洪為吉,若沉微澀小,是證與脈反,故兇。
汗後邪解,便當脈靜身涼;若躁而熱,所謂汗後不為汗衰,不可治矣。
陽證而見沉、澀、細、弱、微、遲之陰脈,則脈與證反,命必危殆。
陰證而見浮、大、數、動、洪、滑之陽脈,雖若反證,在他證忌之,獨傷寒為邪氣將解之象,病雖危困,無害於命也。
勞倦內傷,脾脈虛弱;汗出脈躁,死證可察。
勞倦傷脾,故脾脈虛弱為順也。
若汗出而脈反躁疾,則逆矣,安得不死? 瘧脈自弦,弦數者熱,弦遲者寒,代散則絕。
瘧者,風暑之邪,客於風木之府,木來乘土,脾失轉輸,不能運水穀之精微,遂多停痰留飲。
弦應風木,又主痰飲,無痰不成瘧,故曰瘧脈自弦。
數熱遲寒,自然之理,獨見代散二脈,則命必絕矣。
洩瀉下利,沉小滑弱,實大浮數,發熱則惡。
瀉利則虛,宜見沉、小、滑、弱之虛脈;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則身必發熱而成惡疾矣。
嘔吐反胃,浮滑者昌;弦數緊澀,結腸者亡。
嘔吐反胃,脾虛有痰也。
浮為虛,滑為痰,是其正象可以受補,故曰昌也。
若弦、數、緊、澀,則血液枯竭,遂緻糞如羊屎,必死不治矣。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
微細而舌卷囊縮者,不可治耳。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兼見濡者,病將退也。
若沉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 喘息擡肩,浮脈是順;沉澀肢寒,均為逆證。
喘息無非風與痰耳,脈以浮滑為順;若反沉澀而四肢寒者,必死不治。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熱證而得洪數,乃正應也;若見微弱,脈證相反,根本脫絕,藥餌不可施矣。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潛上,虛數二脈,其正象也。
若見澀小之脈,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癆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虛證宜見虛脈,若兩手脈弦,謂之雙弦。
弦乃肝脈,右關見之,是肝木乘脾,故曰土敗。
火熱太過,脈必極數,甚而七至,癆證之脈,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緩小亦為虛脈,順而可喜。
若數且大,謂之邪勝,故可憂也。
畜血在中,牢大欲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畜血有形實證,牢大之脈,脈證相宜;倘沉澀而微,是挾虛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數大者生,細微短澀,應手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
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細微短澀,死不可救。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實大可療,澀小知亡。
鼻頭色黃,必患小便難,六脈實大者,但用分理之劑必愈;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及矣。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為吉,沉急兇殃。
癲狂二證,皆以浮洪為吉,取其病尚淺也;若沉而急,病已入骨,雖有扁倉,莫之能療矣! 癇宜虛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虛痰,脈見虛緩,自應然也。
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安望其更生耶?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九種心腹之痛,皆宜遲細,易於施療。
如浮而大,是為中虛,不能收捷得之效也。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肝主筋,疝則筋急,故屬肝病也。
肝脈弦急,是其常也;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亦其常也。
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憂。
黃疸濕熱,洪數偏宜,不妨浮大,微澀難醫。
濕蒸熱壅,黃疸生焉,洪數也,浮大也,皆所宜也。
一見微澀,虛衰已甚,必食少瀉多,無藥可療矣。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矣。
沉細而微,謂之證實而脈虛,雖岐黃神聖,莫可回生矣。
五臟為積,六腑為聚,實強可生,沉細難愈。
積也、聚也,皆實證也,實脈強盛,是所當然。
沉細為虛之診,真氣敗絕,不可為已。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維何?邪氣已深。
中惡者,不正之氣也,緊細主吉,浮大則兇也。
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
鬼祟犯人,左右二手脈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數忽遲,無一定之脈形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
未潰屬實,洪大為正脈也;若潰後則虛矣,亦見洪大,毋乃不可乎! 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形,數而無力。
肺癰色白,脈宜短澀,浮大相逢,氣損血失。
腸癰實熱,滑數可必,細沉無根,其死可測。
肺癰而寸口數實,知膿已成矣。
肺葉焦痿,火乘金也,是以數而無力。
肺癰幾作,則肺氣虛損;白者,西方本色,所謂一臟虛則一臟之本色見也。
短澀者,秋金之素體,若逢浮大,是謂火來乘金,克我者為賊邪,血氣敗壞之診也。
腸癰,實也;沉細,虛也;證實脈虛,死期將至矣。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
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
左疾為男,右疾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此一節,女科胎前之脈也。
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言尺陰之脈,
有力為風,無力血虛,浮遲表冷,浮數風熱,浮緊風寒,浮緩風濕。
六腑屬陽,其應在表,故浮主腑病也。
浮而有力,則知風邪所幹,邪氣盛則實,有餘之象也。
浮而無力,則知陰血虧損,正氣奪則虛,不足之象也。
脈浮主表,脈遲主冷,浮遲兼見,則為表冷也。
脈浮主風,脈數主熱,浮數兼見,則為風熱也。
緊脈為寒,浮緊兼見,則為風寒也。
緩脈主濕,浮緩兼見,則為風濕也。
浮虛傷暑,浮芤失血,浮洪虛火,浮微勞極。
浮濡陰虛,浮散虛劇,浮弦痰飲,浮滑痰熱。
暑傷氣,氣虛則脈虛,故浮虛為傷暑也。
失血之脈必芤,如吐血下血之類,芤脈自兼浮,非浮脈兼芤也。
洪主火,洪而兼浮,知為虛火。
微為氣血俱虛,故主勞極,此亦微脈自兼浮也。
血屬陰,其應在下,濡脈按之而軟,故為陰虛。
散者,散亡之義,虛極所緻,劇即極也。
弦者,風木之象,浮亦為風,故為痰飲,乃風痰也。
滑主痰證,滑本陽脈,而又兼浮,則炎上之象,故為熱痰也。
沉脈主裡,為寒為積。
有力痰食,無力氣鬱。
沉遲虛寒,沉數熱伏;沉緊冷痛,沉緩水蓄。
五臟屬陰,其應在裡,故沉主裡病也。
沉者,陰象也;積者,臟病也,故為寒積。
沉而有力,有餘之象,必有形之物凝滯於內;沉而無力,不足之象,乃無形之氣鬱結於中。
沉遲皆偏於陰,所以虛寒;沉裡數熱,故熱伏於裡也。
緊主諸痛,亦主於寒,得之沉分,非冷痛乎?濕家得緩,沉位居裡,當水畜矣。
沉牢痼冷,沉實熱極,沉弱陽虧,沉細虛濕,沉弦飲痛,沉猾食滯。
沉伏吐利,陰毒積聚。
仲景曰:寒則堅牢,有牢固之義,故雲痼冷。
牢脈自在沉分,非兼見也,實脈為陽熱之極也,實則三候皆強,不獨在沉分也。
按之無力為弱脈,故曰陽虧。
細為不足,亦主濕侵,故曰虛濕。
弦本主飲,亦主諸痛。
滑雖主痰,若在脾部而沉分見之,為食滯也。
寸伏則吐,尺伏則利,在陰證傷寒,則為陰毒積聚耳。
遲脈主臟,陰冷相幹,有力為痛,無力虛寒。
五臟為陰,遲亦為陰,是以主臟,乃陰冷相幹也。
遲而有力,則因寒而凝滯,是以為痛。
遲而無力,中空顯然,故當虛寒。
數脈主腑,主吐主狂,有力實熱,無力虛瘡。
六腑為陽,數亦為陽,是以主腑。
吐者,陽氣亢逆。
狂者,熱邪傳裡也。
數而有力,實熱可知;數而無力,虛瘡可斷。
滑司痰飲,右關主食,尺為畜血,寸必吐逆。
滑為痰脈,右關沉滑,知有食停。
兩尺見之,畜血可察。
兩寸見之,吐逆難免矣。
澀脈少血,亦主寒濕,反胃結腸,自汗可測。
尺中見澀,血少精傷也;關中見之,脾虛不能勝濕也。
血液枯竭,上為反胃,下為結腸也。
兩寸見澀,則為自汗,蓋汗乃心主液,而肺主皮毛也。
弦脈主飲,木侮脾經,陽弦頭痛,陰弦腹痛。
木旺者,脈必弦。
木旺必來侮土,土虛不能制濕,而痰飲之證生焉。
陽弦者,寸也,寸主上焦,故當頭痛;陰弦者,尺也,尺主下焦,故當腹痛。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
細則氣衰,大則病進。
長乃肝之平脈,故曰氣治。
經曰:如循長竿末梢為平,如循長竿為病。
短雖肺之平脈,若非右寸及秋令見之,即為病矣。
脈以和平為貴,細者,不及而氣衰;大者,太過而病進也。
浮長風癇,沉短痞塞,洪為陰傷,緊主寒痛。
緩大風虛,緩細濕痹,緩澀血傷,緩滑濕痰。
浮風長火,風火相搏,則肝病而癇生。
沉陰短虛,虛寒相合,則氣滯而痞生。
洪即大脈,火之亢也;陽亢者,陰必傷。
緊為寒脈,浮分則表為寒束而痛,沉分則裡為寒滯而痛。
緩為虛而大為風,緩大並至,故曰風虛。
緩者,濕氣停滯;細者,虛氣不行而痹生焉。
澀見即為血傷,挾緩則轉傷也。
滑見即為濕痰,挾緩則愈濕矣。
澀小陰虛,弱小陽竭。
陽微惡寒,陰微發熱。
陽動汗出,為痛為驚;陰動則熱,崩中失血。
虛寒相搏,其名為革,男子失精,女人漏血。
澀自主血虛,兼小而愈虛矣。
弱脈自制小,此非兼脈,但弱脈見則陽氣虛竭矣。
微者,大虛之脈,故在陽分見則氣虛而惡寒,在陰分見則血虛而發熱。
寸動名陽,汗出者心肺之證,驚氣入心;氣滯則痛,亦心肺也。
尺動名陰,熱者,腎水不足;崩中失血,皆腎經失閉蟄封藏之本也。
仲景論革脈雲: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
男子亡血失精,女子半產漏下。
陽盛則促,肺癰熱毒;陰盛則結,疝瘕積鬱。
代則氣衰,或洩膿血,傷寒霍亂,跌打悶絕,瘡疽痛甚,女胎三月。
數而有止為促,豈非陽盛乎?肺癰熱毒,皆火極所緻者。
遲而有止為結,豈非陰盛乎?疝瘕積鬱,皆陰氣凝滯也。
至於代脈,真氣衰敗而後見也。
洩膿血者,見之必死。
惟傷寒心悸,或霍亂昏煩,或跌打損傷,或瘡疽痛極,或懷胎三月,此五者見之,弗作死脈也。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吉兇可推。
病有陰陽,脈亦有陰陽,順應則吉,逆見即兇。
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凡二十七節,詳分某病見某脈吉,某病見某脈兇也。
中風之脈,卻喜浮遲,堅大急疾,其兇可知。
中風者多虛脈,以浮遲為順,若反堅急,決無生理。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沉微澀小,證反必兇。
汗後脈靜,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
陽證見陰,命必危殆;陰證見陽,雖困無害。
此節皆言傷寒之順逆也。
雖受寒邪,傳裡必熱,故曰熱病。
病既屬熱,脈以浮洪為吉,若沉微澀小,是證與脈反,故兇。
汗後邪解,便當脈靜身涼;若躁而熱,所謂汗後不為汗衰,不可治矣。
陽證而見沉、澀、細、弱、微、遲之陰脈,則脈與證反,命必危殆。
陰證而見浮、大、數、動、洪、滑之陽脈,雖若反證,在他證忌之,獨傷寒為邪氣將解之象,病雖危困,無害於命也。
勞倦內傷,脾脈虛弱;汗出脈躁,死證可察。
勞倦傷脾,故脾脈虛弱為順也。
若汗出而脈反躁疾,則逆矣,安得不死? 瘧脈自弦,弦數者熱,弦遲者寒,代散則絕。
瘧者,風暑之邪,客於風木之府,木來乘土,脾失轉輸,不能運水穀之精微,遂多停痰留飲。
弦應風木,又主痰飲,無痰不成瘧,故曰瘧脈自弦。
數熱遲寒,自然之理,獨見代散二脈,則命必絕矣。
洩瀉下利,沉小滑弱,實大浮數,發熱則惡。
瀉利則虛,宜見沉、小、滑、弱之虛脈;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則身必發熱而成惡疾矣。
嘔吐反胃,浮滑者昌;弦數緊澀,結腸者亡。
嘔吐反胃,脾虛有痰也。
浮為虛,滑為痰,是其正象可以受補,故曰昌也。
若弦、數、緊、澀,則血液枯竭,遂緻糞如羊屎,必死不治矣。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
微細而舌卷囊縮者,不可治耳。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兼見濡者,病將退也。
若沉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 喘息擡肩,浮脈是順;沉澀肢寒,均為逆證。
喘息無非風與痰耳,脈以浮滑為順;若反沉澀而四肢寒者,必死不治。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熱證而得洪數,乃正應也;若見微弱,脈證相反,根本脫絕,藥餌不可施矣。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潛上,虛數二脈,其正象也。
若見澀小之脈,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癆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虛證宜見虛脈,若兩手脈弦,謂之雙弦。
弦乃肝脈,右關見之,是肝木乘脾,故曰土敗。
火熱太過,脈必極數,甚而七至,癆證之脈,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緩小亦為虛脈,順而可喜。
若數且大,謂之邪勝,故可憂也。
畜血在中,牢大欲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畜血有形實證,牢大之脈,脈證相宜;倘沉澀而微,是挾虛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數大者生,細微短澀,應手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
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細微短澀,死不可救。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實大可療,澀小知亡。
鼻頭色黃,必患小便難,六脈實大者,但用分理之劑必愈;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及矣。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為吉,沉急兇殃。
癲狂二證,皆以浮洪為吉,取其病尚淺也;若沉而急,病已入骨,雖有扁倉,莫之能療矣! 癇宜虛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虛痰,脈見虛緩,自應然也。
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安望其更生耶?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九種心腹之痛,皆宜遲細,易於施療。
如浮而大,是為中虛,不能收捷得之效也。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肝主筋,疝則筋急,故屬肝病也。
肝脈弦急,是其常也;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亦其常也。
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憂。
黃疸濕熱,洪數偏宜,不妨浮大,微澀難醫。
濕蒸熱壅,黃疸生焉,洪數也,浮大也,皆所宜也。
一見微澀,虛衰已甚,必食少瀉多,無藥可療矣。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矣。
沉細而微,謂之證實而脈虛,雖岐黃神聖,莫可回生矣。
五臟為積,六腑為聚,實強可生,沉細難愈。
積也、聚也,皆實證也,實脈強盛,是所當然。
沉細為虛之診,真氣敗絕,不可為已。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維何?邪氣已深。
中惡者,不正之氣也,緊細主吉,浮大則兇也。
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
鬼祟犯人,左右二手脈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數忽遲,無一定之脈形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
未潰屬實,洪大為正脈也;若潰後則虛矣,亦見洪大,毋乃不可乎! 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形,數而無力。
肺癰色白,脈宜短澀,浮大相逢,氣損血失。
腸癰實熱,滑數可必,細沉無根,其死可測。
肺癰而寸口數實,知膿已成矣。
肺葉焦痿,火乘金也,是以數而無力。
肺癰幾作,則肺氣虛損;白者,西方本色,所謂一臟虛則一臟之本色見也。
短澀者,秋金之素體,若逢浮大,是謂火來乘金,克我者為賊邪,血氣敗壞之診也。
腸癰,實也;沉細,虛也;證實脈虛,死期將至矣。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
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
左疾為男,右疾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此一節,女科胎前之脈也。
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言尺陰之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