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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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寒因熱用,熱因寒用,用熱遠熱,用寒遠寒。
則又何以說也?蓋塞因塞用者,若脾虛作脹,治以參朮,脾得補而脹自消也。
通因通用者,若傷寒夾熱下利,或中有燥屎,用調胃承氣湯下之乃安;滯下不休,用芍藥湯通之而愈也。
寒因熱用者,藥本寒也,而反佐之以熱;熱因寒用者,藥本熱也,而反佐之以寒。
俾無拒格之患,所謂先其所主,而伏其所因也。
用熱遠熱,用寒遠寒者,如寒病宜投熱藥,熱病宜投寒藥,僅使中病而已,勿過用焉,過用則反為藥傷矣。
如前諸法,非通達者,烏足以語此?故曰:病無常形,醫無常方,藥無常品。
順逆進退,存乎其時;神聖工巧,存乎其人;君臣佐使,存乎其用。
此長桑、盧扁能斡旋造化之偏,而噓其枯萎;仲景、東垣諸君子之方,所向神奇,為世司命,豈偶然也者?彼庸夫俗子,心不存救濟之思,目不閱軒岐之典,規尺寸之利以自肥,因而傷殘於世比比也。
嗟乎!安得讀萬卷夾靈奇者,與之商醫事哉! 藥性合四時論 嘗論學者,不極天人之奧,不窺性命之元,輒開口言醫,何怪乎其以人為試乎?寒熱溫涼,一匕之謬,覆水難收。
始猶療病,繼則療藥,療藥之不能,而病尚可問哉?請以四時之氣為喻。
四時者,春溫、夏熱、秋涼、冬寒而已。
故藥性之溫者,於時為春,所以生萬物者也;藥性之熱者,於時為夏,所以長萬物者也;藥性之涼者,於時為秋,所以肅萬物者也;藥性之寒者,於時為冬,所以殺萬物者也。
夫元氣不足者,須以甘溫之劑補之,如陽春一至,生機勃勃也。
元氣不足而至於過極者,所謂大虛必夾寒,須以辛熱之劑補之,如時際炎蒸,生氣暢遂也。
熱氣有餘者,須以甘涼之劑清之,如秋涼一至,溽燔如失也。
邪氣盛滿而至於過極者,所謂高者抑之,須以苦寒之劑瀉之,如時值隆冬,陽氣潛藏也。
故凡溫熱之劑,均以補虛;涼寒之劑,均以瀉實。
大抵元氣既虛,但有秋冬肅殺之氣,獨少春夏生長之機,然虛則不免於熱,醫者但見有熱,便以涼寒之劑投之,是病方肅殺,而醫復肅殺之矣!其能久乎?此無他,未察於虛實之故耳。
獨不聞丹溪有雲:實火可瀉,芩連之屬;虛火可補,參耆之屬。
但知有火而不分虛實,投治一差,何異於入井之人,而又下之石乎?丹溪主於補陰者也,而猶以參耆補虛人之火,人亦可以斷然無疑矣。
今天下喜用寒涼,畏投溫熱,其故有二:一者守丹溪陽常有餘之說,河間有寒無熱之論耳。
緻《求正錄》雲:劉、朱之言不息,則軒、岐之澤不彰,誠斯道之大魔,亦生民之厄運也。
其言未免過激,然補偏救弊,為後學頂門下針,良有深心也。
一者以寒涼之劑,即有差誤,人多未覺,如陰柔小人在朝廷之上,國祚已移,猶善彌縫。
溫熱之劑,稍有不當,其非易見,如陽明君子,苟有過則人皆見之。
緻近代有激之言曰:吾為俗醫計,與其用寒涼之誤,彼此不知,殺人必多;不如用溫熱而誤,彼此具見,尚可改圖。
斯言雖近於謾罵,實則照妖之明鑑也。
餘考之《內經》曰: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此言陽密則陰亦固,而所重在陽也。
又曰: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此言天之運人之命,俱以陽為本也。
《仙經》雲:陰氣一分不盡則不仙,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
豈非陽主生,陰主死歟?伏羲作《易》,首制一畫,此元氣之祖也。
文王衍《易》六十四卦,皆以陽喻君子,陰喻小人,此言陽之德也。
乾之象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此言陽為發育之首先。
坤之初六曰:履霜堅冰至。
此言陰長宜憂也。
自古聖人,莫不喜陽而惡陰,今天下用藥者反是,是欲使秋冬作生長之令,春夏為肅殺之時乎?則亦不思夫天人之故也已! 乙癸同源論 古稱乙癸同源,腎肝同治,其說為何?蓋火分君相,君火者,居乎上而主靜;相火者,處乎下而主動。
君火惟一,心主是也;相火有二,乃腎與肝。
腎應北方壬癸,於卦為坎,於象為龍,龍潛海底,龍起而火隨之。
肝應東方甲乙,於卦為震,於象為雷,雷藏澤中,雷起而火隨之。
澤也,海也,莫非水也,莫非下也。
故曰乙癸同源。
東方之木,無虛不可補,補腎即所以補肝;北方之水,無實不可瀉,瀉肝即所以瀉腎。
至乎春升,龍不現則雷無聲,及其秋降,雨未收則龍不藏。
但使龍歸海底,必無迅發之雷;但使雷藏澤中,必無飛騰之龍。
故曰:腎肝同治。
餘於是而申其說焉。
東方者,天地之春也,勾萌甲坼,氣滿乾坤。
在人為怒,怒則氣上而居七情之升;在天為風,風則氣鼓為百病之長。
怒而補之,將逆而有壅絕之憂;風而補之,將滿而有脹悶之患矣。
北方者,天地之冬也,草黃木落,六宇蕭條。
在人為恐,恐則氣下而居七情之降;在天為寒,寒則氣慘而為萬象之衰。
恐而瀉之,將怯而有顛仆之虞;寒而瀉之,將空而有涸竭之害矣。
然木既無虛,又言補肝者,肝氣不可犯,肝血自當養也。
血不足者濡之,水之屬也,壯水之源,木賴以榮。
水既無實,又言瀉腎者,腎陰不可虧,而腎氣不可亢也。
氣有餘者伐之,木之後也,伐木之幹,水賴以安。
夫一補一瀉,氣血攸分;即瀉即補,水木同府。
總之,相火易上,身中所苦,瀉木所以降氣,補水所以制火,氣即火,火即氣,同物而異名也。
故知氣有餘便是火者,愈知乙癸同源之說矣。
辨治大法論 病不辨則無以治,治不辨則無以痊。
辨之之法,陰陽、寒熱、臟腑、氣血、表裡、標本先後、虛實緩急七者而已。
陰陽者,病在於陰,毋犯其陽;病在於陽,毋犯其陰。
謂陰血為病,不犯陽氣之藥,陽旺則陰轉虧也;陽氣為病,不犯陰血之藥,陰盛則陽轉敗也。
寒熱者,熱病當察其源,實則瀉以苦寒、鹹寒,虛則治以甘寒、酸寒,大虛則用甘溫,蓋甘溫能除大熱也。
寒病當察其源,外寒則辛熱、辛溫以散之,中寒則甘溫以益之,大寒則辛熱以佐之也。
臟腑者,經曰:五臟者,藏精而不瀉者也。
故有補無瀉者,其常也,受邪則瀉其邪,非瀉藏也。
六腑者,傳導化物糟粕者也,邪客者可攻,中病即已,毋過用也。
氣血者,氣實則宜降、宜清,氣虛則宜溫、宜補。
血虛則熱,補心、肝、脾、腎,兼以清涼;血實則瘀,輕者消之,重者行之。
更有因氣病而及血者,先治其氣;因血病而及氣者,先治其血。
表裡者,病在於表,毋攻其裡,恐表邪乘虛陷入於裡也;病在於裡,毋虛其表,恐汗多亡陽也。
標本先後者,受病為本,見證為標;五虛為本,五邪為標。
如腹脹因於濕者,其來必速,當利水除濕,則脹自止,是標急於本,先治其標,若因脾虛漸成脹滿,夜劇晝靜,當補脾陰,夜靜晝劇,當補胃陽,是本急於標,先治其本。
虛實者,虛證如家貧室內空虛,銖銖累積,非旦夕間事,故無速法;實證如寇盜在家,開門急逐,賊去即安,故無緩法。
以上諸法,舉一為例,餘可類推,皆道其常也。
或症有變端,法無一緻,是在圓機者神而明之,書家有言曰:學書先定規矩,然後縱橫跌宕,惟變所適。
此亦醫家之規矩也,若不能縱橫跌宕,是守株待兔耳,司命雲乎哉? 苦欲補瀉論 夫五臟之苦欲補瀉,乃用藥第一義也,不明乎此,不足以言醫。
如肝苦急,急食首以緩之,肝為將軍之官,其性猛銳,急則有摧折之意,用甘草以緩之,即寬解慰安之義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扶蘇條達,木之象也,用川芎之辛以散之,解其束縛也。
以辛補之。
辛雖主散,遂其所欲,即名為樸。
以辛瀉之。
如太過則制之,毋使逾分,酸可以收,芍藥之屬。
虛則補之。
陳皮、生薑之屬。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軟者和調之義。
心君本和,熱邪幹之則躁急,故須芒硝之鹹寒,除其邪熱,緩其躁急也。
以鹹補之。
澤瀉導心氣以入腎。
以甘瀉之。
煩勞則虛而心熱,參、耆之甘溫益元氣,而虛熱自退,故名為瀉。
虛則補之。
心以下交於腎為補,炒鹽之鹹以潤下,使下交於腎,既濟之
則又何以說也?蓋塞因塞用者,若脾虛作脹,治以參朮,脾得補而脹自消也。
通因通用者,若傷寒夾熱下利,或中有燥屎,用調胃承氣湯下之乃安;滯下不休,用芍藥湯通之而愈也。
寒因熱用者,藥本寒也,而反佐之以熱;熱因寒用者,藥本熱也,而反佐之以寒。
俾無拒格之患,所謂先其所主,而伏其所因也。
用熱遠熱,用寒遠寒者,如寒病宜投熱藥,熱病宜投寒藥,僅使中病而已,勿過用焉,過用則反為藥傷矣。
如前諸法,非通達者,烏足以語此?故曰:病無常形,醫無常方,藥無常品。
順逆進退,存乎其時;神聖工巧,存乎其人;君臣佐使,存乎其用。
此長桑、盧扁能斡旋造化之偏,而噓其枯萎;仲景、東垣諸君子之方,所向神奇,為世司命,豈偶然也者?彼庸夫俗子,心不存救濟之思,目不閱軒岐之典,規尺寸之利以自肥,因而傷殘於世比比也。
嗟乎!安得讀萬卷夾靈奇者,與之商醫事哉! 藥性合四時論 嘗論學者,不極天人之奧,不窺性命之元,輒開口言醫,何怪乎其以人為試乎?寒熱溫涼,一匕之謬,覆水難收。
始猶療病,繼則療藥,療藥之不能,而病尚可問哉?請以四時之氣為喻。
四時者,春溫、夏熱、秋涼、冬寒而已。
故藥性之溫者,於時為春,所以生萬物者也;藥性之熱者,於時為夏,所以長萬物者也;藥性之涼者,於時為秋,所以肅萬物者也;藥性之寒者,於時為冬,所以殺萬物者也。
夫元氣不足者,須以甘溫之劑補之,如陽春一至,生機勃勃也。
元氣不足而至於過極者,所謂大虛必夾寒,須以辛熱之劑補之,如時際炎蒸,生氣暢遂也。
熱氣有餘者,須以甘涼之劑清之,如秋涼一至,溽燔如失也。
邪氣盛滿而至於過極者,所謂高者抑之,須以苦寒之劑瀉之,如時值隆冬,陽氣潛藏也。
故凡溫熱之劑,均以補虛;涼寒之劑,均以瀉實。
大抵元氣既虛,但有秋冬肅殺之氣,獨少春夏生長之機,然虛則不免於熱,醫者但見有熱,便以涼寒之劑投之,是病方肅殺,而醫復肅殺之矣!其能久乎?此無他,未察於虛實之故耳。
獨不聞丹溪有雲:實火可瀉,芩連之屬;虛火可補,參耆之屬。
但知有火而不分虛實,投治一差,何異於入井之人,而又下之石乎?丹溪主於補陰者也,而猶以參耆補虛人之火,人亦可以斷然無疑矣。
今天下喜用寒涼,畏投溫熱,其故有二:一者守丹溪陽常有餘之說,河間有寒無熱之論耳。
緻《求正錄》雲:劉、朱之言不息,則軒、岐之澤不彰,誠斯道之大魔,亦生民之厄運也。
其言未免過激,然補偏救弊,為後學頂門下針,良有深心也。
一者以寒涼之劑,即有差誤,人多未覺,如陰柔小人在朝廷之上,國祚已移,猶善彌縫。
溫熱之劑,稍有不當,其非易見,如陽明君子,苟有過則人皆見之。
緻近代有激之言曰:吾為俗醫計,與其用寒涼之誤,彼此不知,殺人必多;不如用溫熱而誤,彼此具見,尚可改圖。
斯言雖近於謾罵,實則照妖之明鑑也。
餘考之《內經》曰: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此言陽密則陰亦固,而所重在陽也。
又曰: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此言天之運人之命,俱以陽為本也。
《仙經》雲:陰氣一分不盡則不仙,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
豈非陽主生,陰主死歟?伏羲作《易》,首制一畫,此元氣之祖也。
文王衍《易》六十四卦,皆以陽喻君子,陰喻小人,此言陽之德也。
乾之象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此言陽為發育之首先。
坤之初六曰:履霜堅冰至。
此言陰長宜憂也。
自古聖人,莫不喜陽而惡陰,今天下用藥者反是,是欲使秋冬作生長之令,春夏為肅殺之時乎?則亦不思夫天人之故也已! 乙癸同源論 古稱乙癸同源,腎肝同治,其說為何?蓋火分君相,君火者,居乎上而主靜;相火者,處乎下而主動。
君火惟一,心主是也;相火有二,乃腎與肝。
腎應北方壬癸,於卦為坎,於象為龍,龍潛海底,龍起而火隨之。
肝應東方甲乙,於卦為震,於象為雷,雷藏澤中,雷起而火隨之。
澤也,海也,莫非水也,莫非下也。
故曰乙癸同源。
東方之木,無虛不可補,補腎即所以補肝;北方之水,無實不可瀉,瀉肝即所以瀉腎。
至乎春升,龍不現則雷無聲,及其秋降,雨未收則龍不藏。
但使龍歸海底,必無迅發之雷;但使雷藏澤中,必無飛騰之龍。
故曰:腎肝同治。
餘於是而申其說焉。
東方者,天地之春也,勾萌甲坼,氣滿乾坤。
在人為怒,怒則氣上而居七情之升;在天為風,風則氣鼓為百病之長。
怒而補之,將逆而有壅絕之憂;風而補之,將滿而有脹悶之患矣。
北方者,天地之冬也,草黃木落,六宇蕭條。
在人為恐,恐則氣下而居七情之降;在天為寒,寒則氣慘而為萬象之衰。
恐而瀉之,將怯而有顛仆之虞;寒而瀉之,將空而有涸竭之害矣。
然木既無虛,又言補肝者,肝氣不可犯,肝血自當養也。
血不足者濡之,水之屬也,壯水之源,木賴以榮。
水既無實,又言瀉腎者,腎陰不可虧,而腎氣不可亢也。
氣有餘者伐之,木之後也,伐木之幹,水賴以安。
夫一補一瀉,氣血攸分;即瀉即補,水木同府。
總之,相火易上,身中所苦,瀉木所以降氣,補水所以制火,氣即火,火即氣,同物而異名也。
故知氣有餘便是火者,愈知乙癸同源之說矣。
辨治大法論 病不辨則無以治,治不辨則無以痊。
辨之之法,陰陽、寒熱、臟腑、氣血、表裡、標本先後、虛實緩急七者而已。
陰陽者,病在於陰,毋犯其陽;病在於陽,毋犯其陰。
謂陰血為病,不犯陽氣之藥,陽旺則陰轉虧也;陽氣為病,不犯陰血之藥,陰盛則陽轉敗也。
寒熱者,熱病當察其源,實則瀉以苦寒、鹹寒,虛則治以甘寒、酸寒,大虛則用甘溫,蓋甘溫能除大熱也。
寒病當察其源,外寒則辛熱、辛溫以散之,中寒則甘溫以益之,大寒則辛熱以佐之也。
臟腑者,經曰:五臟者,藏精而不瀉者也。
故有補無瀉者,其常也,受邪則瀉其邪,非瀉藏也。
六腑者,傳導化物糟粕者也,邪客者可攻,中病即已,毋過用也。
氣血者,氣實則宜降、宜清,氣虛則宜溫、宜補。
血虛則熱,補心、肝、脾、腎,兼以清涼;血實則瘀,輕者消之,重者行之。
更有因氣病而及血者,先治其氣;因血病而及氣者,先治其血。
表裡者,病在於表,毋攻其裡,恐表邪乘虛陷入於裡也;病在於裡,毋虛其表,恐汗多亡陽也。
標本先後者,受病為本,見證為標;五虛為本,五邪為標。
如腹脹因於濕者,其來必速,當利水除濕,則脹自止,是標急於本,先治其標,若因脾虛漸成脹滿,夜劇晝靜,當補脾陰,夜靜晝劇,當補胃陽,是本急於標,先治其本。
虛實者,虛證如家貧室內空虛,銖銖累積,非旦夕間事,故無速法;實證如寇盜在家,開門急逐,賊去即安,故無緩法。
以上諸法,舉一為例,餘可類推,皆道其常也。
或症有變端,法無一緻,是在圓機者神而明之,書家有言曰:學書先定規矩,然後縱橫跌宕,惟變所適。
此亦醫家之規矩也,若不能縱橫跌宕,是守株待兔耳,司命雲乎哉? 苦欲補瀉論 夫五臟之苦欲補瀉,乃用藥第一義也,不明乎此,不足以言醫。
如肝苦急,急食首以緩之,肝為將軍之官,其性猛銳,急則有摧折之意,用甘草以緩之,即寬解慰安之義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扶蘇條達,木之象也,用川芎之辛以散之,解其束縛也。
以辛補之。
辛雖主散,遂其所欲,即名為樸。
以辛瀉之。
如太過則制之,毋使逾分,酸可以收,芍藥之屬。
虛則補之。
陳皮、生薑之屬。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軟者和調之義。
心君本和,熱邪幹之則躁急,故須芒硝之鹹寒,除其邪熱,緩其躁急也。
以鹹補之。
澤瀉導心氣以入腎。
以甘瀉之。
煩勞則虛而心熱,參、耆之甘溫益元氣,而虛熱自退,故名為瀉。
虛則補之。
心以下交於腎為補,炒鹽之鹹以潤下,使下交於腎,既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