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運氣病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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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寅申十年,少陽司天,厥陰在泉,風熱之氣見於氣交,而民病焉。
故宜以此方治之。
酸棗仁(生、熟各半) 車前 紫檀香 薔薇 青皮 半夏 生薑 甘草 初之氣,少陰加臨厥陰,本方加白薇、元參。
二之氣,太陰加臨少陰,本方加丁香。
三之氣,少陽加臨少陽,本方加赤芍、漏蘆、升麻。
四之氣,陽明加臨太陰,本方加茯苓。
五之氣,太陽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厥陰加臨太陽,本方加五味子。
繆問解此方曰:是歲上為相火,下屬風木。
正民病火淫風勝之會也。
棗仁味酸平,《本經》稱其治心腹寒熱邪結。
熟用則補肝陰,生用則清膽熱,故君之以洩少陽之火。
佐車前之甘寒,以瀉肝家之熱。
司天在泉,一火一風,鹹賴乎此。
紫檀為東南間色,寒能勝火,鹹足柔肝,又上下維持之聖藥也。
風木主令,害及陽明,嘔吐、瘧、洩,俱肝邪犯胃所緻。
薔薇為陽明專藥,味苦性冷,除風熱而散瘡瘍,兼清五臟客熱。
合之青皮、半夏、生薑,平肝和胃,散逆止嘔。
甘草緩肝之急,能瀉諸火。
平平數藥,無微不入,理法兼備之方也。
初之氣加白薇,苦鹹以清血分之邪。
元參苦寒,以除氣分之熱。
二之氣加丁香,醒脾止吐。
三之氣加赤芍之酸寒,以清血分之熱。
漏蘆之鹹寒,以清氣分之邪。
蓋漏蘆能通小腸、消熱毒。
且升麻升散火邪,以治目赤。
四之氣加茯苓,利濕洩滿。
五之氣依正方。
終之氣加五味子之酸以收之。
陳無擇《三因方》審平湯 此以卯酉十年,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清熱之氣見於氣交,而民病焉。
故宜以此方治之。
天門冬 山茱萸 白芍藥 遠志 紫檀香 白朮 生薑 甘草 初之氣,太陰加臨厥陰,本方加茯苓、半夏、紫蘇。
二初氣,少陽加臨少陰,本方加白薇、元參。
三之氣,陽明加臨少陽,本方去萸肉、遠志、白朮,加丹參、車前。
四之氣,太陽加臨太陰,本方加棗仁、車前。
五之氣,厥陰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少陰加臨太陽,依本方。
繆問解此方曰: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民見諸病,莫非金燥火烈見端。
治宜鹹與苦與辛。
鹹以抑火,辛苦以助金。
故君以天冬,苦平濡潤,化燥抑陽,古人稱其治血妄行,能利小便,為肺家專藥,有通上徹下之功。
金不務德,則肝必受戕,萸肉補肝陽也,白芍益肝陰也。
但火位乎下,勢必炎上助燥,滋虐為害尤烈。
妙在遠志辛以益腎,能導君火下行。
紫檀鹹以養營,且制陽光上僭。
又佐白朮以緻津,合生姜以散火,甘草潤肺瀉心。
運氣交賴其配合氣味之妙如此。
凡水火不調等證,有不立愈者哉!初之氣加茯、半利水和脾,紫蘇補中益氣。
二之氣加白薇之苦鹹,以治寒熱。
元參之苦寒,以洩浮火。
三之氣燥熱相合,故去萸肉之酸收,遠志之苦洩,白朮之香燥,加丹參生血和營,佐車前益腎導火。
四之氣加棗仁入心以育神,車前入腎以治痿。
五氣、終氣皆不用加減。
成法可稽,而無不可見活法之妙也。
陳無擇《三因方》靜順湯 此以辰戌十年,太陽司天,太陰在泉,寒濕之氣見於氣交,而民病焉。
故宜以此方治之。
附子片(炮) 乾薑(炮) 茯苓 牛膝 甘草 防風 訶子 木瓜 初之氣,少陽加臨厥陰,本方去附子,加枸杞。
二之氣,陽明加臨少陰,本方仍加附子。
三之氣,太陽加臨少陽,本方去薑、附、木瓜,加人參、地榆、枸杞、白芷。
四之氣,厥陰加臨太陰,本方加石榴皮。
五之氣,少陰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太陰加臨太陽,本方去牛膝,加當歸、白芍藥、阿膠。
繆問解此方曰:太陽司天之歲,寒臨太虛,陽氣不令,正民病寒濕之會也。
君附子,以溫太陽之經。
臣炮姜,以煦太陰之陽。
茯苓、牛膝,導附子專達下焦。
甘草、防風,引炮姜上行脾土。
復以訶子酸能醒胃,木瓜酸可入脾,且賴斂攝肺金,恐辛熱之僭上而無制也。
防風、附子,皆通行十二經,合用之,而且表裡寒濕均除矣。
初之氣風火交煽,故去附子之辛熱,且加枸杞以養陰。
二之氣大涼反至,故仍加附子以禦寒也。
三之氣病寒反熱,不宜酸溫益火,故去薑、附、木瓜。
熱傷氣,加人參以助氣;熱傷血,加地榆以涼血。
再以枸杞養營益陰,白芷消散外瘍。
四之氣風濕交爭,加石榴皮甘酸溫澀,且治筋骨腰腳攣痛,並主注下赤白。
五之氣無有他害,故依正方。
終之氣一陽內伏,津液為傷,故去牛膝破血之品,而加歸、芍入肝以緻津,阿膠入腎以緻液焉。
附:《內經》遺篇病釋一卷 《內經》遺篇小引 《素問》不見「疫」字,以「刺法」、「本病」二篇之遺也。
「六元正紀」初、終之氣有病溫癘者,固即《內經》之論疫。
然疫之一字,則獨見於「刺法」、「本病」論中。
自二篇之遺,而疫字遂不見於《內經》。
後人之不識何病是疫,且競以溫熱病為疫
故宜以此方治之。
酸棗仁(生、熟各半) 車前 紫檀香 薔薇 青皮 半夏 生薑 甘草 初之氣,少陰加臨厥陰,本方加白薇、元參。
二之氣,太陰加臨少陰,本方加丁香。
三之氣,少陽加臨少陽,本方加赤芍、漏蘆、升麻。
四之氣,陽明加臨太陰,本方加茯苓。
五之氣,太陽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厥陰加臨太陽,本方加五味子。
繆問解此方曰:是歲上為相火,下屬風木。
正民病火淫風勝之會也。
棗仁味酸平,《本經》稱其治心腹寒熱邪結。
熟用則補肝陰,生用則清膽熱,故君之以洩少陽之火。
佐車前之甘寒,以瀉肝家之熱。
司天在泉,一火一風,鹹賴乎此。
紫檀為東南間色,寒能勝火,鹹足柔肝,又上下維持之聖藥也。
風木主令,害及陽明,嘔吐、瘧、洩,俱肝邪犯胃所緻。
薔薇為陽明專藥,味苦性冷,除風熱而散瘡瘍,兼清五臟客熱。
合之青皮、半夏、生薑,平肝和胃,散逆止嘔。
甘草緩肝之急,能瀉諸火。
平平數藥,無微不入,理法兼備之方也。
初之氣加白薇,苦鹹以清血分之邪。
元參苦寒,以除氣分之熱。
二之氣加丁香,醒脾止吐。
三之氣加赤芍之酸寒,以清血分之熱。
漏蘆之鹹寒,以清氣分之邪。
蓋漏蘆能通小腸、消熱毒。
且升麻升散火邪,以治目赤。
四之氣加茯苓,利濕洩滿。
五之氣依正方。
終之氣加五味子之酸以收之。
陳無擇《三因方》審平湯 此以卯酉十年,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清熱之氣見於氣交,而民病焉。
故宜以此方治之。
天門冬 山茱萸 白芍藥 遠志 紫檀香 白朮 生薑 甘草 初之氣,太陰加臨厥陰,本方加茯苓、半夏、紫蘇。
二初氣,少陽加臨少陰,本方加白薇、元參。
三之氣,陽明加臨少陽,本方去萸肉、遠志、白朮,加丹參、車前。
四之氣,太陽加臨太陰,本方加棗仁、車前。
五之氣,厥陰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少陰加臨太陽,依本方。
繆問解此方曰: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民見諸病,莫非金燥火烈見端。
治宜鹹與苦與辛。
鹹以抑火,辛苦以助金。
故君以天冬,苦平濡潤,化燥抑陽,古人稱其治血妄行,能利小便,為肺家專藥,有通上徹下之功。
金不務德,則肝必受戕,萸肉補肝陽也,白芍益肝陰也。
但火位乎下,勢必炎上助燥,滋虐為害尤烈。
妙在遠志辛以益腎,能導君火下行。
紫檀鹹以養營,且制陽光上僭。
又佐白朮以緻津,合生姜以散火,甘草潤肺瀉心。
運氣交賴其配合氣味之妙如此。
凡水火不調等證,有不立愈者哉!初之氣加茯、半利水和脾,紫蘇補中益氣。
二之氣加白薇之苦鹹,以治寒熱。
元參之苦寒,以洩浮火。
三之氣燥熱相合,故去萸肉之酸收,遠志之苦洩,白朮之香燥,加丹參生血和營,佐車前益腎導火。
四之氣加棗仁入心以育神,車前入腎以治痿。
五氣、終氣皆不用加減。
成法可稽,而無不可見活法之妙也。
陳無擇《三因方》靜順湯 此以辰戌十年,太陽司天,太陰在泉,寒濕之氣見於氣交,而民病焉。
故宜以此方治之。
附子片(炮) 乾薑(炮) 茯苓 牛膝 甘草 防風 訶子 木瓜 初之氣,少陽加臨厥陰,本方去附子,加枸杞。
二之氣,陽明加臨少陰,本方仍加附子。
三之氣,太陽加臨少陽,本方去薑、附、木瓜,加人參、地榆、枸杞、白芷。
四之氣,厥陰加臨太陰,本方加石榴皮。
五之氣,少陰加臨陽明,依本方。
終之氣,太陰加臨太陽,本方去牛膝,加當歸、白芍藥、阿膠。
繆問解此方曰:太陽司天之歲,寒臨太虛,陽氣不令,正民病寒濕之會也。
君附子,以溫太陽之經。
臣炮姜,以煦太陰之陽。
茯苓、牛膝,導附子專達下焦。
甘草、防風,引炮姜上行脾土。
復以訶子酸能醒胃,木瓜酸可入脾,且賴斂攝肺金,恐辛熱之僭上而無制也。
防風、附子,皆通行十二經,合用之,而且表裡寒濕均除矣。
初之氣風火交煽,故去附子之辛熱,且加枸杞以養陰。
二之氣大涼反至,故仍加附子以禦寒也。
三之氣病寒反熱,不宜酸溫益火,故去薑、附、木瓜。
熱傷氣,加人參以助氣;熱傷血,加地榆以涼血。
再以枸杞養營益陰,白芷消散外瘍。
四之氣風濕交爭,加石榴皮甘酸溫澀,且治筋骨腰腳攣痛,並主注下赤白。
五之氣無有他害,故依正方。
終之氣一陽內伏,津液為傷,故去牛膝破血之品,而加歸、芍入肝以緻津,阿膠入腎以緻液焉。
附:《內經》遺篇病釋一卷 《內經》遺篇小引 《素問》不見「疫」字,以「刺法」、「本病」二篇之遺也。
「六元正紀」初、終之氣有病溫癘者,固即《內經》之論疫。
然疫之一字,則獨見於「刺法」、「本病」論中。
自二篇之遺,而疫字遂不見於《內經》。
後人之不識何病是疫,且競以溫熱病為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