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運氣病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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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也。
四之氣,民病滿身重。
此以客燥主濕,燥勝而肺自病,濕勝而脾自病也。
五之氣,民避寒邪。
此以水寒金冷,示民當知所避也。
終之氣,民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此以終氣即司地風木用事,以風加寒。
風為陽邪,而其氣主乎動也。
歲宜鹹、宜辛、宜酸,滲之、洩之、漬之、發之。
此言鹹從水化,能勝火也;辛從金化,能平木也;酸從木化,能順木火之性。
凡風火之相煽,尤賴酸以收之也。
滲之是利小便,洩之是通大便,漬之、發之是解肌出汗。
經所謂潔淨府、去菀陳莝、開發腠理,皆所以緻津液而通氣也。
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卯酉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慄,癃閉。
此皆金燥火熱之病,肺與小腸受之也。
初之氣,民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此以客氣濕主氣風,風為陽邪,濕為陰邪,風濕相搏,脾腎交病也。
二之氣,厲大至,民善暴死。
此以客相火主君火,似乎二火合德,而以臣位君則大逆也。
三之氣,民病寒熱。
此以三氣即司天燥金用事,以陽盛之時而行大涼之氣,故病在皮毛也。
四之氣,民病暴僕,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此以四氣之後為司地君火所主,而太陽以寒水臨之,水火相逆,故心腎同病也。
五之氣,民氣和。
此以風木用事,而得司地君火之溫故也。
終之氣,民病溫。
此以終氣即司地君火用事,以溫加寒,民氣當平。
而溫從火化,病則多熱也。
歲宜以鹹、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
此以鹹之從水化者,治司地之君火;苦之從火化者,治司天之燥金;辛之從金化者,治本氣之不及。
而火來乘之者,於上下求得其平也。
歲半以下氣過於熱,故宜清;歲半以上氣過於斂,故宜散。
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辰戌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此皆寒濕使然。
而惟血溢為木火之郁,寒甚必化熱也。
初之氣,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此以上年終氣君火與本年初氣相火,為二火之交,重以主氣風木,又為風火相薄,故見諸病。
二之氣,民病氣鬱中滿。
此以清燥之氣固結於中,而陽郁也。
陽鬱則必傷其陰也。
三之氣,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寒水用事,以寒化火,故病寒反熱。
所以太陽之寒傳入陽明即成溫也,不戢則燎原矣。
四之氣,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此為以客勝主,濕土受風木之制,而陽明反燥也。
五之氣,民乃舒。
此以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以濕土而得君火之助故也。
終之氣,民乃慘淒,反者孕乃死。
此以終氣即司地太陰用事,再加於寒水之位故也。
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此言凡遇濕土、寒水之年,濕宜燥之,寒宜溫之。
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治寒以熱正用苦之陽也。
太陰歲宜與此略同。
不言發洩者,義已見於前也。
凡此司天所生之病,以巳亥、子午、醜未、寅申、卯酉、辰戌年為序者,所以明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而於巳亥起厥之訣,亦可推而知也。
壬子、壬午,其病支滿。
按:經文於《六元正紀》中,惟子午、寅申、辰戌載有民病,餘三紀無之。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剋土也。
戊子、戊午,其病上熱血溢。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傷陰也。
甲子、甲午,其病中滿身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自病也。
庚子、庚午,其病下清。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緻燥病也。
丙子、丙午,其病寒下。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壬寅、壬申,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肝為病也。
戊寅、戊申,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洩,心痛。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心為病也。
甲寅、甲申,其病體重,胕腫,痞,飲。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為病也。
庚寅、庚申,其病肩背胸中。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肺為病也。
丙寅、丙申,其病寒,浮腫。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腎為病也。
壬辰、壬戌,其病眩掉目瞑。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見風病也。
戊辰、戊戌,其病熱鬱。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見熱病也。
甲辰、甲戌,其病濕下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見濕病也。
庚辰、庚戌,其病燥,背瞀胸滿。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見燥病也。
丙辰、丙戌,其病大寒留於谿谷。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
四之氣,民病滿身重。
此以客燥主濕,燥勝而肺自病,濕勝而脾自病也。
五之氣,民避寒邪。
此以水寒金冷,示民當知所避也。
終之氣,民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此以終氣即司地風木用事,以風加寒。
風為陽邪,而其氣主乎動也。
歲宜鹹、宜辛、宜酸,滲之、洩之、漬之、發之。
此言鹹從水化,能勝火也;辛從金化,能平木也;酸從木化,能順木火之性。
凡風火之相煽,尤賴酸以收之也。
滲之是利小便,洩之是通大便,漬之、發之是解肌出汗。
經所謂潔淨府、去菀陳莝、開發腠理,皆所以緻津液而通氣也。
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此言卯酉十年,氣後天時而至也。
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慄,癃閉。
此皆金燥火熱之病,肺與小腸受之也。
初之氣,民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此以客氣濕主氣風,風為陽邪,濕為陰邪,風濕相搏,脾腎交病也。
二之氣,厲大至,民善暴死。
此以客相火主君火,似乎二火合德,而以臣位君則大逆也。
三之氣,民病寒熱。
此以三氣即司天燥金用事,以陽盛之時而行大涼之氣,故病在皮毛也。
四之氣,民病暴僕,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此以四氣之後為司地君火所主,而太陽以寒水臨之,水火相逆,故心腎同病也。
五之氣,民氣和。
此以風木用事,而得司地君火之溫故也。
終之氣,民病溫。
此以終氣即司地君火用事,以溫加寒,民氣當平。
而溫從火化,病則多熱也。
歲宜以鹹、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
此以鹹之從水化者,治司地之君火;苦之從火化者,治司天之燥金;辛之從金化者,治本氣之不及。
而火來乘之者,於上下求得其平也。
歲半以下氣過於熱,故宜清;歲半以上氣過於斂,故宜散。
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此言辰戌十年,氣先天時而至也。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此皆寒濕使然。
而惟血溢為木火之郁,寒甚必化熱也。
初之氣,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此以上年終氣君火與本年初氣相火,為二火之交,重以主氣風木,又為風火相薄,故見諸病。
二之氣,民病氣鬱中滿。
此以清燥之氣固結於中,而陽郁也。
陽鬱則必傷其陰也。
三之氣,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此以三氣即司天寒水用事,以寒化火,故病寒反熱。
所以太陽之寒傳入陽明即成溫也,不戢則燎原矣。
四之氣,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此為以客勝主,濕土受風木之制,而陽明反燥也。
五之氣,民乃舒。
此以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以濕土而得君火之助故也。
終之氣,民乃慘淒,反者孕乃死。
此以終氣即司地太陰用事,再加於寒水之位故也。
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此言凡遇濕土、寒水之年,濕宜燥之,寒宜溫之。
味必用苦者,苦從火化,治寒以熱正用苦之陽也。
太陰歲宜與此略同。
不言發洩者,義已見於前也。
凡此司天所生之病,以巳亥、子午、醜未、寅申、卯酉、辰戌年為序者,所以明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而於巳亥起厥之訣,亦可推而知也。
壬子、壬午,其病支滿。
按:經文於《六元正紀》中,惟子午、寅申、辰戌載有民病,餘三紀無之。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剋土也。
戊子、戊午,其病上熱血溢。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傷陰也。
甲子、甲午,其病中滿身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自病也。
庚子、庚午,其病下清。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緻燥病也。
丙子、丙午,其病寒下。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壬寅、壬申,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肝為病也。
戊寅、戊申,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洩,心痛。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心為病也。
甲寅、甲申,其病體重,胕腫,痞,飲。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脾為病也。
庚寅、庚申,其病肩背胸中。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肺為病也。
丙寅、丙申,其病寒,浮腫。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腎為病也。
壬辰、壬戌,其病眩掉目瞑。
此以中運太角木太過而見風病也。
戊辰、戊戌,其病熱鬱。
此以中運太徵火太過而見熱病也。
甲辰、甲戌,其病濕下重。
此以中運太宮土太過而見濕病也。
庚辰、庚戌,其病燥,背瞀胸滿。
此以中運太商金太過而見燥病也。
丙辰、丙戌,其病大寒留於谿谷。
此以中運太羽水太過而見寒病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