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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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始.己甲》
太,之謂易者也。
始,之言本初而發者也。
天地互交,而諸象呈列。
氣與物化,而亟於內發。
物與濕變,則外渙於淫。
物與氣(氣下精)應,則五氣勃發,氣(氣下精)與物化,則生長有序矣。
故氣之變,而物應之。
氣之動,而物從之。
氣之化,而物呈之。
氣之生,而物明之。
氣之形,而物成之。
故《上經.尚時》曰“瘟之至也,非江海鱗曱之類而不生。
疫之至也,非蟲嘼毛羽而不存,血黃之至,非染於水旱兩動而不形。
流毒溫之瘣(會音)癈(費音),無染著者莫病。
然,若我緻一,衛氣(氣下火)充者何懼”? 天道無親,氣變有常。
有常,謂運氣(氣下火)之可決也。
天溫地和,則經水安定。
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
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
風暴卒至,則波湧水起。
風生溟心,潮泊推岸。
人亦然也。
邪之入於經脈,寒則營血凝泣。
暑則氣極淖澤,邪氣入客,則營血波湧。
心慌則氣亂,神氣不可以全也。
經之動脈,其至之虛也,順時之寒暑而顯明。
循呼吸之往來,形狀異之,其至寸口之脈也,與諸動脈相擬,則時盛時微。
盛則邪至,微則不足。
師言:此以三部九候言也,以諸脈言,則寸口之脈過於諸脈則邪盛,不及諸脈則為平脈。
故經曰:夫邪之幹不可見之,隻可覺之。
幹陽則表寒熱,幹陰則形墮肢困。
其在陰陽,不可為度。
從而察之於三部九候,卒然逢其邪之至,當案而止之。
刺之以早,遏其入侵之路。
針之道也,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候留,勿令邪布。
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
候呼引針,呼盡乃去。
大氣(謂邪在脈中之大也)皆出,故命曰瀉。
不足者補之。
補則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堆而案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
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太始.己乙》 夫形為邪之所客,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絡脈,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經脈,留而不去。
其寒溫之候,未能相得。
至則苦,不至則已矣。
其來也,如湧波之起也。
時來時去,時隱時現,故不常在。
故曰方其來也,必案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
眞炁者,清氣也。
經氣(氣火)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故師言:候邪不審其至,大氣已過,瀉之則眞氣脫,脫則不復,邪氣複至而病益畜也。
是此,則謂不捕其邪,反誅無罪。
邪彌猖獗,而病彌畜積矣。
其過不可隨,其往不可追。
隨則失其治,而反從其邪。
追之不及邪,而瀉眞氣也。
經曰:若微風動毫之可覺者,邪之至而易知。
待邪至,時而發針瀉之也。
若先若後者,血氣(氣火)已虛,其病不可下。
故師言:“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
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而不發”,此之謂也。
《太始.己丙》 經曰:所謂瀉者,攻其邪也。
疾出以去盛邪之血,而複其眞氣。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
推之則前,引之則止。
逆而刺之,溫血洩氣也。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矣。
若付(髟付)。
賊邪與眞氣營血之所合也微,波隴不起。
則審循三部九候,盛虛而調之。
察其左右上下,相多及相減者,審期病髒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
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
調之中府,以定三部。
故“知三部九侯,則大小滑澀、浮沉遲數類矣”。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及病脈之處。
雖有邪氣太過而至,不能知其邪。
不知其邪,則至工莫能禁誅賊邪。
若誅罰無過,命曰大惑。
反亂大經,眞不可複。
用實為虛,以邪為眞。
用針無義,反為氣賊。
奪人正氣(氣火),以從為逆。
榮衛散亂,眞氣流失。
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天殃。
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長久。
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心。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
推之則前,引之則止。
分而瀉之,其病立已。
師言:道之志一,工之志專,學之志虔,用之志誠。
無一不果,無專不功,無虔不就,無誠不精。
故聖人立言,以勸其誠者,不因我而誤人也。
月之皎皎,因其明也,日之熙熙,以其光也。
醫之為道,可不慎乎? 且夫,用針之道,法天則地,以合天光。
必候日月星辰之氣,四時八正之和寧定,乃刺之也。
經曰:天溫日明,則人淖澤,而衛氣(氣火)浮於肉腠。
故血易瀉,而氣易行。
天日蔭隱,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氣火)沉。
月始生,則血氣(氣火)始精,而衛氣(氣火)始行。
月郭滿,則血氣(氣火)實,而肌肉堅。
月郭空,則肌肉減,而經絡虛。
衛氣(氣火)去,而形獨居。
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氣火)也。
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疑。
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空無治。
此得時而調
始,之言本初而發者也。
天地互交,而諸象呈列。
氣與物化,而亟於內發。
物與濕變,則外渙於淫。
物與氣(氣下精)應,則五氣勃發,氣(氣下精)與物化,則生長有序矣。
故氣之變,而物應之。
氣之動,而物從之。
氣之化,而物呈之。
氣之生,而物明之。
氣之形,而物成之。
故《上經.尚時》曰“瘟之至也,非江海鱗曱之類而不生。
疫之至也,非蟲嘼毛羽而不存,血黃之至,非染於水旱兩動而不形。
流毒溫之瘣(會音)癈(費音),無染著者莫病。
然,若我緻一,衛氣(氣下火)充者何懼”? 天道無親,氣變有常。
有常,謂運氣(氣下火)之可決也。
天溫地和,則經水安定。
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
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
風暴卒至,則波湧水起。
風生溟心,潮泊推岸。
人亦然也。
邪之入於經脈,寒則營血凝泣。
暑則氣極淖澤,邪氣入客,則營血波湧。
心慌則氣亂,神氣不可以全也。
經之動脈,其至之虛也,順時之寒暑而顯明。
循呼吸之往來,形狀異之,其至寸口之脈也,與諸動脈相擬,則時盛時微。
盛則邪至,微則不足。
師言:此以三部九候言也,以諸脈言,則寸口之脈過於諸脈則邪盛,不及諸脈則為平脈。
故經曰:夫邪之幹不可見之,隻可覺之。
幹陽則表寒熱,幹陰則形墮肢困。
其在陰陽,不可為度。
從而察之於三部九候,卒然逢其邪之至,當案而止之。
刺之以早,遏其入侵之路。
針之道也,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候留,勿令邪布。
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
候呼引針,呼盡乃去。
大氣(謂邪在脈中之大也)皆出,故命曰瀉。
不足者補之。
補則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堆而案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
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太始.己乙》 夫形為邪之所客,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絡脈,留而不去。
進而入舍經脈,留而不去。
其寒溫之候,未能相得。
至則苦,不至則已矣。
其來也,如湧波之起也。
時來時去,時隱時現,故不常在。
故曰方其來也,必案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
眞炁者,清氣也。
經氣(氣火)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故師言:候邪不審其至,大氣已過,瀉之則眞氣脫,脫則不復,邪氣複至而病益畜也。
是此,則謂不捕其邪,反誅無罪。
邪彌猖獗,而病彌畜積矣。
其過不可隨,其往不可追。
隨則失其治,而反從其邪。
追之不及邪,而瀉眞氣也。
經曰:若微風動毫之可覺者,邪之至而易知。
待邪至,時而發針瀉之也。
若先若後者,血氣(氣火)已虛,其病不可下。
故師言:“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
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而不發”,此之謂也。
《太始.己丙》 經曰:所謂瀉者,攻其邪也。
疾出以去盛邪之血,而複其眞氣。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
推之則前,引之則止。
逆而刺之,溫血洩氣也。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矣。
若付(髟付)。
賊邪與眞氣營血之所合也微,波隴不起。
則審循三部九候,盛虛而調之。
察其左右上下,相多及相減者,審期病髒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
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
調之中府,以定三部。
故“知三部九侯,則大小滑澀、浮沉遲數類矣”。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及病脈之處。
雖有邪氣太過而至,不能知其邪。
不知其邪,則至工莫能禁誅賊邪。
若誅罰無過,命曰大惑。
反亂大經,眞不可複。
用實為虛,以邪為眞。
用針無義,反為氣賊。
奪人正氣(氣火),以從為逆。
榮衛散亂,眞氣流失。
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天殃。
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長久。
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心。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
推之則前,引之則止。
分而瀉之,其病立已。
師言:道之志一,工之志專,學之志虔,用之志誠。
無一不果,無專不功,無虔不就,無誠不精。
故聖人立言,以勸其誠者,不因我而誤人也。
月之皎皎,因其明也,日之熙熙,以其光也。
醫之為道,可不慎乎? 且夫,用針之道,法天則地,以合天光。
必候日月星辰之氣,四時八正之和寧定,乃刺之也。
經曰:天溫日明,則人淖澤,而衛氣(氣火)浮於肉腠。
故血易瀉,而氣易行。
天日蔭隱,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氣火)沉。
月始生,則血氣(氣火)始精,而衛氣(氣火)始行。
月郭滿,則血氣(氣火)實,而肌肉堅。
月郭空,則肌肉減,而經絡虛。
衛氣(氣火)去,而形獨居。
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氣火)也。
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疑。
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空無治。
此得時而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