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戊

關燈
,執變化之徑矣。

    故以常衛生是謂全德,以針石刺灸燔熨毒藥之治,保乎常紀法之。

     下者也,知者莫可取之,若(髟付)聖人治之,於未有真人濟之,於未亂上士之道,順自然而勿遠苦,從何生令世之亂萌,而不知人之有患。

    待苦而醫者悔之晚矣。

    故天道無親,常善於人者,有可師也。

    觀自然之玄玅,悟自然之所能者,立醫之道,是謂知常。

    知常之始,是謂太初。

    太初者本原之化矣。

     師曰:以食治之謂之神,以膳治之謂之聖,針石治之謂之工,藥毒治之謂之巧,案蹺治之謂之藝,祝由治之謂之術,故上士之治,治於未病;中士之治,治於未形;下士之治,治於病成;上工之治,治於表形;良工之治,治於肌腠,下工之治,治於臓腑,十治九死也。

     《太初.戊丁》 病不足有餘有五,曰神氣精血形。

    其氣不等,其用不一,故勞則傷形,苦則傷氣,燥則傷陽,憂則傷陰,形病傷腑,氣病傷臓。

    故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精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者,生於五臓也。

    何其言哉,夫心藏神,其主脈,肺藏氣,其主膚毛,腎藏志,其主精骨,肝藏血,其主筋經,脾藏榮,其主皮肉,(髟付)知之,腸生營,營生髓,髓生筋,腦生筋,筋生血,血生脾,脾生腸也。

    以此索之,則形中無芻矣。

     陰陽相合,活而成形,常先身生者,是謂之精;上焦開發,榖化味布,熏其膚,充其形,澤其毛,若霧露之灌溉者,是謂之(氣火);腠理髮洩,汗出肌膚,榮乎竅檄,是謂之津;滲於孔竅,潤而布行者,是謂之液;液者養肌膚,活經絡脈,榮筋骨生腠理者是也。

    人有經有絡有溪穀各三佰六十伍竅穴,竅穴者,經(氣火)所(夕冖果)而出入者也,竅穴受邪,幹而為病,甚而傳乎肌理,甚而經,甚而絡,甚而筋,甚而血,甚而骨,甚而腑,甚而髒,五神通於內,連骨髓經絡腠膚而成化育生形之本,五臟內洞,沖生克成,而出經隧,以行血(氣火)血,(氣火)不和則百骸生異,而百病變化遂生。

     故氣血者,人之原也。

    為邪幹則血不正其氣,自賁氣,賁則生百病。

     經脈者,所以決生死之者也。

    調百病,變虛實之在外也,當固其孔竅,調其經隧也。

    是以聖人以針灸砭石,疎散溫通之道,發揚經脈之瘀滯,以治其苦者,乃法天道之常而用之也。

    故神有餘則笑,不足則憂;精有餘則矯,不足則疲;(氣火)有餘則動,不足則悲;血(氣火)清正則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洫淅起於豪毛,故未入經而先絡,名曰神之微病。

    神有餘瀉其小絡之血,小絡即孫絡也,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血(氣火)乃平。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案而緻之,刺以利之,無出其血,勿洩其氣,以通其經,神(氣火)乃平。

     精者,邪其有餘則言洩,言滑者也。

    五臟之中,各有其精,精之緻和則無滯無滑。

    故治之乃和,其氣和,其氣者給之以味,刺其俞脈。

    補不足者,用之以性,觀其虛而刺之,痛其經,精(氣火)乃平。

    (氣火)有餘則宣而散之,宣散則刺其溪穀之部,以出其餘,以和其部,以通其經。

    (氣火)之不足則視其虛之過,導而補之,引而合之,溫而通之,則(氣火)自平也。

     其邪入膚腠,當刺其微。

    刺微者案其病處,勿釋其手,著針於病勿推,使其神(氣火)內朝於針,導之病所,得神氣則愈矣。

    其病也有餘,喘欬上(氣火),不足則仰息少氣,血(氣火)未為邪之所乘。

    五臟安定,膚及之微病,命曰自(氣火),微洩其治也。

    (氣火)有餘,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洩其(氣火),(氣火)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火)。

    故曰我將深之,由深而淺,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據息,自洩於外,真(氣火)自實也。

     經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涽。

    邪未併,五臟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

    故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則疾出其針,無令血洩。

     若(髟付),血瘀其絡者,案而刺出其血,刺無令其惡血入經脈而成疾。

     經曰:形有餘,脾實腹脹,前後不利;不足,脾虛四肢不用,病膚腠者,肌肉蠕然,命曰微風。

    治曰形有餘,瀉其陽經,不足補其陽絡,法當取其肉分,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火)得伏,邪氣乃散。

     《太初.戊戊》 經曰:腎氣虛,則厥逆上沖。

    實則脹滿,骨筋間眇動。

    治實當瀉然穀出血,不足則補複留。

    病未形者,取湧泉,丹田,命門案之,正居邪乃去。

     經曰:其病者,邪自外入,乘氣血之中。

    使其陰陽互薄,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