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占筮書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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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善入,則于以筮仕,有何勿吉?而吾并蔔其必後昌者。

     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衆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

    公侯之子孫必複其始, 則以卦分合有體。

    自震一變坤,而雷變為土,因之震之為車,坤之為馬,亦相從焉。

    此合體也。

    為車、為馬,說見後。

    乃分觀震體,則震居乾之下體,而又為長男,說卦:「震為足」,虞氏諸易為兄。

    既可作國之長伯,而以觀坤體,則以母覆衆,坤為母、為衆,見說卦。

    将育物而物歸之。

    但觀此六體,而子孫之昌有不易者。

    況萬為畢公高之後,前既為侯,則後必以侯複之。

    屯曰「利建侯」,則比之「建萬國以親諸侯」,所之與所遇,始終如一。

    筮有卦雖變而仍不變者,此其一也。

     震為車,說卦與諸家無考,惟國語司空季子占公子重耳之筮雲:「震,車也」,則有據矣。

    況後秦伯伐晉,傳又稱「震為侯車」,此無可疑者。

    若坤為馬,則正義以卦辭「利牝馬之貞」為證。

    惟比合屯固、坤安震殺,則全無所出。

    或謂子太叔對趙簡子有「為刑威獄,使民畏忌,以類其震曜殺戮」一語,即是震殺。

    則「震曜殺戮」四字連列,非相承作解,何足為據? 闵二年傳:「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蔔楚丘之父蔔之。

    」此不載。

    又筮之,遇大有乾下離上?之乾乾下乾上? 成、季,魯三家,季氏之祖季友也。

    以谥成曰成,季 曰同。

    複于父,敬如君所。

    父、所韻。

     此蔔父筮詞,然從無解著。

    舊注雲「乾為君父」,離本是乾子,今還變為乾,故曰「複父」,然仍不可解。

    按季友為魯桓第四子,長莊公,次仲慶父,又次叔牙,季其少也。

    少子将生而筮男女,則其所告者當不出六索之法,見說卦。

    乃遇大有而變上離,則離為中女,原有未合,然獨不曰季與莊公為同母弟乎?二人皆嫡母文姜所生,而仲、叔兩家總屬長庶,古嫡稱同母,庶仄稱同父,惟重嫡故并重母,則以女君生次子而專屬之母,此之坤母之再索,則再索得離,何為不可?不過曰此女君之次生雲耳。

    乃一變為乾而已複父矣。

    乾為父,此同父矣。

    然且乾為純爻,爻内有卦位,說見前。

    向為上離時則坎位不見,今變乾而中坎,昭然坎為次子,則向為母索者,今變為父索,非複父乎?又且嫡庶分父母,并分氏族,長嫡既為君,則必次嫡為大宗,諸庶為小宗,而後各改氏而共成一族,以一父也。

    此宗法見大小宗通繹。

    今桓之四子,莊既嗣桓,則季氏大宗,仲叔小宗,當合仲叔、季三氏而共成桓族,謂之三桓。

    乃次嫡未生,離未變乾,則上卦三乾中阙其一,安所得三桓而齊視之?而一變而三乾并列,總成一乾,三桓三族,總一桓族,則其所為複父者,獨季氏也乎?故曰同也。

     若然,則乾為君父,不惟同父,亦且同君,雖非君而如君之尊,可以推位而得之。

    位者,所也。

    祗君所不同,初遇大有時,上離下乾,離日而乾天,日居天上,已骎骎有淩所之勢。

    及一變而大有六五,竟改為乾之九五。

    九五君位,雖非大有六五「交孚威如」,有合同謹畏之象,亦誰敢不敬?宜乎季孫之後,專國政而卑公室,俨然君也。

    特是大有之變,衆多分勢,大有衆多之象,而離位南方,終守北面,故春秋戰國,他饒篡竊,而魯獨無有。

    即昭公出遜,亦且虛位多年,不越尺寸,則其敬君所者,豈真君所哉?如之而已。

     僖十五年傳:秦伯伐晉,蔔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

    」诘之,曰:「乃大吉也。

    三敗,必獲晉君。

    」 秦伯,秦穆。

    晉侯,晉惠也。

    晉惠入國,實秦穆所納,而晉不報德,而反報以怨,故伐晉。

    蔔徒父,掌蔔筮官。

    自「吉」以下六字,皆徒父之言。

    是時筮者見卦象有異,怪之,不先示何卦,急曰:「涉河,侯車敗矣。

    」秦伯不知卦,并未聞筮辭,恐車敗在己,故诘之。

    乃曰:我大吉,其敗在晉,且不止車敗,似當三敗其前軍,而後敗侯車而獲其君。

    其故何也? 其卦遇蠱,上艮下巽,? 以其卦遇蠱也。

    前此數語,則皆于此一語解之。

    蠱内巽外艮,内既巽順,而外複艮止,動辄得敗,故曰「蠱」。

    蠱者,敗也。

    乃以象言之,凡兩卦之間,有一剛在中,即謂之坎。

    今以兩剛居初四之間,則在蠱卦辭原曰涉川。

    蠱,元亨,利涉大川。

    而秦之入晉,又必逾河以進之,因而曰「涉河」。

    此固然也。

    顧既已涉河,則兩軍相接,當占車乘。

    今蠱之三五,恰有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