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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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脈也。
仲景雲: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
由是則寸尺皆有動脈,謂獨見於關者誤矣。
) 別有三脈,短長與弦。
不及本位,短脈可原;過於本位,長脈綿綿;長而端直,狀類弓弦。
(此短、長與弦三脈,非浮沉遲數可括,故別立於此。
短者,短縮之象;長者,相引之象;弦者,勁而端直之象。
按戴同文曰:關不診短。
若短脈見於關上,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矣。
) 脈有相反宜參論 浮沉者,脈之升降也;遲數者,脈之急慢也;滑澀者,脈之通滯也;虛實者,脈之剛柔也;長短者,脈之盈縮也;洪微者,脈之盛衰也;緊緩者,脈之張弛也;牢革者,脈之內外也;動伏者,脈之出處也;促結者,脈之陰陽也;濡微者,脈之窮於進退者也;芤弦者,脈之見於盛衰者也。
《經》曰:前大後小,前小後大;來疾去徐,來徐去疾;去不盛來反盛,去盛來不盛;乍大乍小;乍長乍短;乍數乍疏。
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
脈賦 欲測病兮死生,須詳脈兮有靈。
(脈理通乎神明,可推測疾病之死生。
)左辨心肝之理,右察脾肺之情。
(左手寸部胞絡與心脈,關部膽脈與肝脈;右手寸部胸中與肺脈,關部胃脈與脾脈也。
)此為寸關所主,(已上四臟脈與腑脈主於兩手寸口關中。
)腎即兩尺分並。
(腎有兩枚,分居兩手尺部,左手尺部膀胱、小腸及腎脈:右手尺部大腸與腎脈。
) 三部五臟易識,七診九候難明。
(三部寸關尺是也,五臟心肝脾肺腎也,七診九候見於脈旨論中。
) 晝夜循環,榮衛須有定數。
(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循環無端,一日一夜周於身五十度,故為定數。
) 男女長幼,大小各有殊形。
(男脈寸強尺弱,女脈寸微尺盛;老人脈濡而緩,幼人脈數而急;肥壯者細實,羸瘦者長大。
是各有異形,皆得其正候,故為之平脈,反此者為病脈。
) 復有節氣不同,須知春夏秋冬。
(五日為候,三候為氣,三氣為一節;一歲三百六十日,共有七十二候,二十四氣,八節之令。
與夫春夏秋冬四時之更端,各有所生之不同也。
) 建寅卯月兮木旺,肝脈弦長以相從。
(正月寅,二月卯,足厥陰肝木之旺,木當春而發,故其脈來宜弦長。
) 當其巳午,心火而洪。
(四月巳,五月午,手少陰心火之旺,火性上炎,故其脈來當洪大而散。
) 脾屬四季,遲緩為宗。
(辰、戌、醜、未之月屬四季,足太陰脾土之旺,土性厚重,寄旺於四季,故其脈來應和緩。
) 申酉是金為肺,微浮短澀宜逢。
(七月申,八月酉,手太陰肺金之旺,金性輕浮,故其脈來短澀而微浮。
) 月臨亥子,是乃腎家之旺;得其沉細,各為平脈之容。
(十月亥,十一月子,足少陰腎水之旺,水性下流,故其脈來沉細而滑。
) 既平脈之不衰,(已上五臟之脈,四時隨經所旺而不衰,故各得其平。
) 反見鬼兮命危。
(若心見沉細,肝見短澀,腎見遲緩,肺見洪大,脾見弦長,皆為鬼賊之相剋,故為死候。
) 子扶母兮瘥速,(若心見緩,肝見洪,肺見沉之類,此子扶養於母,是相生之道,雖病易瘥。
) 母抑子兮退遲。
(腎病傳肝,肝病傳心之類,此母來抑子,病雖不死,然稽延難愈也。
劉氏曰:即腎得短澀,肝得沉滑,心得弦長,為之虛邪者是也。
) 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
(我克者為妻,假如心得肺脈,謂夫得妻脈也。
然妻來乘夫,雖不為正克,生死各有推斷,解見下文。
) 假令春得肺脈為鬼,得心脈乃是肝兒,腎為其母,脾則為妻。
(五行木火土金水相生也,木土水火金相剋也。
假如春屬木見肺金脈,為克我之鬼也,見心火脈是我生之子也,見腎水脈是我生之母也,見脾土脈是我乘之妻也。
) 春得脾而莫療,冬得心而不治,夏得肺而難瘥,秋得肝亦何疑。
(《訣》雲:春中若得四季脈不治,多因病自除,是為微邪也,故病不治自愈。
此言春得脾而莫療,反以微邪為可畏何也?蓋春中獨見脾脈,土乘木衰,土乘則生金來剋木故也。
假令春中肝臟之脈弦而緩,弦是本脈尚存,雖土脾或乘之,此則為微邪,不足慮也。
若本脈全無,而獨見脾緩之脈,此為害也。
上文所謂得妻不同一治,正此謂與。
夏、秋、冬皆以此類推。
若本經脈全無,便不可以微邪論,故皆言不可治也。
) 此乃論四時休旺之理,明五行生剋之義。
(此結上文之義。
) 患者要知欲死,須詳脈之動止。
彈石劈劈而又急,解索散散而無聚,雀啄頓來而又住,屋漏將絕而復起。
(彈石之脈,若堅硬之物擊於石,劈劈然殊無息數,此肝元已絕,胃氣空虛故也。
解索之脈,猶索之解散,在筋骨上數動散亂而不能復聚,無復次第,緣精枯血竭,心腎俱絕也。
雀啄之狀,來而急數,連連奏指,忽然頓絕而止,良久準前復來,如雀之啄食,謂來三而去一也
仲景雲: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
由是則寸尺皆有動脈,謂獨見於關者誤矣。
) 別有三脈,短長與弦。
不及本位,短脈可原;過於本位,長脈綿綿;長而端直,狀類弓弦。
(此短、長與弦三脈,非浮沉遲數可括,故別立於此。
短者,短縮之象;長者,相引之象;弦者,勁而端直之象。
按戴同文曰:關不診短。
若短脈見於關上,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矣。
) 脈有相反宜參論 浮沉者,脈之升降也;遲數者,脈之急慢也;滑澀者,脈之通滯也;虛實者,脈之剛柔也;長短者,脈之盈縮也;洪微者,脈之盛衰也;緊緩者,脈之張弛也;牢革者,脈之內外也;動伏者,脈之出處也;促結者,脈之陰陽也;濡微者,脈之窮於進退者也;芤弦者,脈之見於盛衰者也。
《經》曰:前大後小,前小後大;來疾去徐,來徐去疾;去不盛來反盛,去盛來不盛;乍大乍小;乍長乍短;乍數乍疏。
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
脈賦 欲測病兮死生,須詳脈兮有靈。
(脈理通乎神明,可推測疾病之死生。
)左辨心肝之理,右察脾肺之情。
(左手寸部胞絡與心脈,關部膽脈與肝脈;右手寸部胸中與肺脈,關部胃脈與脾脈也。
)此為寸關所主,(已上四臟脈與腑脈主於兩手寸口關中。
)腎即兩尺分並。
(腎有兩枚,分居兩手尺部,左手尺部膀胱、小腸及腎脈:右手尺部大腸與腎脈。
) 三部五臟易識,七診九候難明。
(三部寸關尺是也,五臟心肝脾肺腎也,七診九候見於脈旨論中。
) 晝夜循環,榮衛須有定數。
(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循環無端,一日一夜周於身五十度,故為定數。
) 男女長幼,大小各有殊形。
(男脈寸強尺弱,女脈寸微尺盛;老人脈濡而緩,幼人脈數而急;肥壯者細實,羸瘦者長大。
是各有異形,皆得其正候,故為之平脈,反此者為病脈。
) 復有節氣不同,須知春夏秋冬。
(五日為候,三候為氣,三氣為一節;一歲三百六十日,共有七十二候,二十四氣,八節之令。
與夫春夏秋冬四時之更端,各有所生之不同也。
) 建寅卯月兮木旺,肝脈弦長以相從。
(正月寅,二月卯,足厥陰肝木之旺,木當春而發,故其脈來宜弦長。
) 當其巳午,心火而洪。
(四月巳,五月午,手少陰心火之旺,火性上炎,故其脈來當洪大而散。
) 脾屬四季,遲緩為宗。
(辰、戌、醜、未之月屬四季,足太陰脾土之旺,土性厚重,寄旺於四季,故其脈來應和緩。
) 申酉是金為肺,微浮短澀宜逢。
(七月申,八月酉,手太陰肺金之旺,金性輕浮,故其脈來短澀而微浮。
) 月臨亥子,是乃腎家之旺;得其沉細,各為平脈之容。
(十月亥,十一月子,足少陰腎水之旺,水性下流,故其脈來沉細而滑。
) 既平脈之不衰,(已上五臟之脈,四時隨經所旺而不衰,故各得其平。
) 反見鬼兮命危。
(若心見沉細,肝見短澀,腎見遲緩,肺見洪大,脾見弦長,皆為鬼賊之相剋,故為死候。
) 子扶母兮瘥速,(若心見緩,肝見洪,肺見沉之類,此子扶養於母,是相生之道,雖病易瘥。
) 母抑子兮退遲。
(腎病傳肝,肝病傳心之類,此母來抑子,病雖不死,然稽延難愈也。
劉氏曰:即腎得短澀,肝得沉滑,心得弦長,為之虛邪者是也。
) 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
(我克者為妻,假如心得肺脈,謂夫得妻脈也。
然妻來乘夫,雖不為正克,生死各有推斷,解見下文。
) 假令春得肺脈為鬼,得心脈乃是肝兒,腎為其母,脾則為妻。
(五行木火土金水相生也,木土水火金相剋也。
假如春屬木見肺金脈,為克我之鬼也,見心火脈是我生之子也,見腎水脈是我生之母也,見脾土脈是我乘之妻也。
) 春得脾而莫療,冬得心而不治,夏得肺而難瘥,秋得肝亦何疑。
(《訣》雲:春中若得四季脈不治,多因病自除,是為微邪也,故病不治自愈。
此言春得脾而莫療,反以微邪為可畏何也?蓋春中獨見脾脈,土乘木衰,土乘則生金來剋木故也。
假令春中肝臟之脈弦而緩,弦是本脈尚存,雖土脾或乘之,此則為微邪,不足慮也。
若本脈全無,而獨見脾緩之脈,此為害也。
上文所謂得妻不同一治,正此謂與。
夏、秋、冬皆以此類推。
若本經脈全無,便不可以微邪論,故皆言不可治也。
) 此乃論四時休旺之理,明五行生剋之義。
(此結上文之義。
) 患者要知欲死,須詳脈之動止。
彈石劈劈而又急,解索散散而無聚,雀啄頓來而又住,屋漏將絕而復起。
(彈石之脈,若堅硬之物擊於石,劈劈然殊無息數,此肝元已絕,胃氣空虛故也。
解索之脈,猶索之解散,在筋骨上數動散亂而不能復聚,無復次第,緣精枯血竭,心腎俱絕也。
雀啄之狀,來而急數,連連奏指,忽然頓絕而止,良久準前復來,如雀之啄食,謂來三而去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