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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此節以明寒邪在身,未有不汗出而解者也。
所以不戰不汗出而解者,非真不汗出也。
其脈自微,微者,來去不盛,懦弱之類,緊之反,大之變也,必其人先日曾經發汗、或吐、或下、或亡血,外邪既去,津液內虛,正氣未復,微覺寒熱,似仍未解。
越日或靜臥以養其陰,或得食以充其胃氣,陰陽自和,神清氣爽而愈矣。
故遂以為不戰不汗出而解也,其實前發汗、若吐下、亡血時,邪已解耳。
亡血,謂鼻衄,俗名紅汗。
第十二章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者?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
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此承上章而廣其義也。
浮數而微,三脈並見,言浮數而按之形體柔軟也,此邪氣不內侵而陽盛又欲生陰也。
夜半者,陰陽交濟,除舊布新,此其時矣。
且必當靜臥以養其陰,可知也。
然三脈亦有得一而解者,其解之由,各有不同。
脈浮而解者,浮為邪淺在表,故當濈濈然微發其汗,始能盡解也。
脈數本為邪盛,不當解而竟解者,必其人病中胃強能食。
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脈數也。
脈數固由能食,而病解仍由汗出,病中能食,故脈不為汗衰也。
脈微者,必其人曾經大汗,如上章之義也。
兩「必」字是追溯之詞,舊注於脈數不補明汗出,於脈微謂仍當大汗,皆失之。
第十三章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三處同等者,病在氣分,經絡無所阻滯,上下無所隔塞,寒熱虛實無所夾雜,是正氣未傷而邪有去路也,故外證雖劇而易治。
《內經》謂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
又曰:陰陽如一者,病難治。
則又邪氣之混一也。
蓋彼見弦強,此主緩弱也。
又按:同等雲者,非俱大俱小,俱浮俱沉,俱遲俱數也,正謂不甚大不甚小,不甚浮不甚沉,不甚遲不甚數也,故曰陰陽和平。
謂三處俱與平人同等,即人病脈不病之義也。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
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鬚髮其汗。
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須發汗。
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
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
四時仿此。
此補上節之義,言三處同等,仍須得四時之順也。
病而身體疼重,是風邪夾濕證也。
脈洪大,是濕僅在表,內無寒氣與濕合邪,故病淺而易愈也。
《傷寒論》曰:濕家發汗,不可令大汗如水淋漓,須濈濈微似汗為佳。
又按:人既病矣,脈必不能三處同等,亦必不能全順四時,此處須有會心。
《脈如》曰:如秋脈洪數,固為逆時矣。
然其人病熱,則正脈與病合,豈可斷為必死?此類宜詳思之。
第十四章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
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此淺病暫得而即愈者;然通於得陰得陽之義,則百病可由此而推矣。
得陰得陽者,非坐而待也,其用藥氣味合和,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之法,從可會矣。
此旨甚微,非熟於陰陽大論者不能知,非精於本草氣味者不能用也。
須是識得化氣,如酸甘化陰、辛甘化陽之類。
第十五章 趺陽浮澀主下利,少陰滑數主屎膿,即洩與痢之辨也。
洩屬脾,利屬腎。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
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此與下章俱合寸口趺陽以測病也。
「浮為在表」四句是發凡之詞,「假令脈遲」二句是本節正義,以起下文也。
臟腑以陰陽言,非正在腑在臟也。
表裡各有陰陽,陰陽又各有表裡。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
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趺陽脈浮而澀,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
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
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寸口脈遲,為在臟矣,果在何臟也,當以趺陽少陰參之。
趺陽浮澀,少陰如經,病不在腎而在脾,法當下利。
所以知其下利者,凡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見趺陽浮澀,趺陽,胃脈也,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是下利傷脾中津液也。
然少陰病有下利證,此不在少陰者,今少陰脈才見弦浮,才見,略見也,是為調脈,故稱如經,是邪氣動脾而未動腎也。
若下利而少陰脈反滑而數者,是邪熱內鬱而下陷,水竭火燔,其後必當屎膿,即便血之類也。
凡血中有津,始能淖澤流通,下利傷津,血已燥矣,又為邪熱逼動,故必屎膿。
腸中本有滑涎,血雜涎下,似膿也。
觀此是下利傷陰,有成內寒,有成內熱,與第九章所論亡血事同。
少陰弦浮為調脈,未曉,或浮是滑也。
上言遲為在臟,此復言少陰滑數者,是由遲變來也。
須知是時寸口趺陽,必俱變數。
第十六章 前章病在臟而自下,此章病在表而妄下。
治之俱當從中樞著意,前堅陰以舉陽,此養陰以安陽。
脈因前後度數如法,即一日一夜漏水百刻,榮衛五十度周於身是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
脈浮而緊,榮衛俱傷。
衛為葉在表,榮為根在裡。
衛氣者,人身之熱氣也;榮氣者,人身之濕氣也。
風之為邪,善行而數變,得熱則變熱,得寒則變寒。
若但風傷衛,是風得熱而氣不內斂,故身熱而自汗。
今寒復傷榮,則風亦化寒。
衛氣內郁,於是熱氣不得達於腠理,而竄於骨節則煩;榮氣不得暢於經絡,亦內凝於骨節,與熱氣相激而疼也。
此邪盛而正亦實,兩相格拒。
治之當鼓動熱氣,使之外撐,逐邪四出也,此麻黃湯證也。
榮病治衛,衛病治榮。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
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
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
何以言之?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
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
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
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汗出病愈,邪不內陷,則胃氣如經矣。
遲者,從容不迫也;緩者,形體柔和也。
若寸口浮緊,而趺陽更浮而數,趺陽,胃脈也,胃氣以降為順,浮則上逆,是傷胃也。
胃與脾表裡,脾,太陰也,津液之宗。
數則為燥,是陰虛而動脾也。
此非風寒本病,乃當發汗而妄下,以緻此也。
妄下則邪氣之在榮衛者內陷,內陷而陽氣不振,其數脈當先見微,微脈卻仍但浮,是津液大傷,虛陽上越也。
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是結胸、痞氣之類也。
所以然者,趺陽脈數本為動脾,今數更先由微變,故知脾元大傷,中焦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也。
夫脈因妄下,由浮微而改浮數,是徒傷內之津液,而表之邪氣獨留。
津液傷則虛熱生,邪氣與虛熱相合,其內證則心中如飢,而又不殺穀不能食也,其外證則潮熱發渴也。
治之必使數脈復見遲緩,則真陽復生,胃氣如經。
寸口趺陽俱合常度,病者真飢能食,而病可愈矣。
「數脈不時」二句,別是一事,是帶敘。
第十七章 師曰:病人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
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
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
此醫發其汗,令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
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復衣。
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
又陰脈遲澀,故知血亡也。
此因上章妄下而接敘妄汗、妄下變證之奇也。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二者疊更,各極其偏,不得和諧。
上章榮衛內陷,脈反浮數,即此事也,此特甚焉。
夏月天氣熱,地氣冷;冬月天氣冷,地氣熱。
在人則肺主天氣,脾主地氣。
今其人身之寒熱,止隨地氣,是肺氣敗而無權,不能與天氣相應也。
所以然者,脾之中樞積而不轉也。
欲著欲裸,是據其情而言之,非真然也。
按:此奇病也。
《素問》曾論及之,後來諸家醫案中未見有夏寒冬熱之疊見者。
若但見其一者,則有之矣。
竊意此必妄汗妄下後,又
此節以明寒邪在身,未有不汗出而解者也。
所以不戰不汗出而解者,非真不汗出也。
其脈自微,微者,來去不盛,懦弱之類,緊之反,大之變也,必其人先日曾經發汗、或吐、或下、或亡血,外邪既去,津液內虛,正氣未復,微覺寒熱,似仍未解。
越日或靜臥以養其陰,或得食以充其胃氣,陰陽自和,神清氣爽而愈矣。
故遂以為不戰不汗出而解也,其實前發汗、若吐下、亡血時,邪已解耳。
亡血,謂鼻衄,俗名紅汗。
第十二章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者?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
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此承上章而廣其義也。
浮數而微,三脈並見,言浮數而按之形體柔軟也,此邪氣不內侵而陽盛又欲生陰也。
夜半者,陰陽交濟,除舊布新,此其時矣。
且必當靜臥以養其陰,可知也。
然三脈亦有得一而解者,其解之由,各有不同。
脈浮而解者,浮為邪淺在表,故當濈濈然微發其汗,始能盡解也。
脈數本為邪盛,不當解而竟解者,必其人病中胃強能食。
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脈數也。
脈數固由能食,而病解仍由汗出,病中能食,故脈不為汗衰也。
脈微者,必其人曾經大汗,如上章之義也。
兩「必」字是追溯之詞,舊注於脈數不補明汗出,於脈微謂仍當大汗,皆失之。
第十三章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三處同等者,病在氣分,經絡無所阻滯,上下無所隔塞,寒熱虛實無所夾雜,是正氣未傷而邪有去路也,故外證雖劇而易治。
《內經》謂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
又曰:陰陽如一者,病難治。
則又邪氣之混一也。
蓋彼見弦強,此主緩弱也。
又按:同等雲者,非俱大俱小,俱浮俱沉,俱遲俱數也,正謂不甚大不甚小,不甚浮不甚沉,不甚遲不甚數也,故曰陰陽和平。
謂三處俱與平人同等,即人病脈不病之義也。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
其人病身體苦疼重者,鬚髮其汗。
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不須發汗。
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
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
四時仿此。
此補上節之義,言三處同等,仍須得四時之順也。
病而身體疼重,是風邪夾濕證也。
脈洪大,是濕僅在表,內無寒氣與濕合邪,故病淺而易愈也。
《傷寒論》曰:濕家發汗,不可令大汗如水淋漓,須濈濈微似汗為佳。
又按:人既病矣,脈必不能三處同等,亦必不能全順四時,此處須有會心。
《脈如》曰:如秋脈洪數,固為逆時矣。
然其人病熱,則正脈與病合,豈可斷為必死?此類宜詳思之。
第十四章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
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此淺病暫得而即愈者;然通於得陰得陽之義,則百病可由此而推矣。
得陰得陽者,非坐而待也,其用藥氣味合和,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之法,從可會矣。
此旨甚微,非熟於陰陽大論者不能知,非精於本草氣味者不能用也。
須是識得化氣,如酸甘化陰、辛甘化陽之類。
第十五章 趺陽浮澀主下利,少陰滑數主屎膿,即洩與痢之辨也。
洩屬脾,利屬腎。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臟。
假令脈遲,此為在臟也。
此與下章俱合寸口趺陽以測病也。
「浮為在表」四句是發凡之詞,「假令脈遲」二句是本節正義,以起下文也。
臟腑以陰陽言,非正在腑在臟也。
表裡各有陰陽,陰陽又各有表裡。
趺陽脈浮而澀,少陰脈如經也,其病在脾,法當下利。
何以知之?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趺陽脈浮而澀,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
以少陰脈弦,而浮才見,此為調脈,故稱如經也。
若反滑而數者,故知當屎膿也。
寸口脈遲,為在臟矣,果在何臟也,當以趺陽少陰參之。
趺陽浮澀,少陰如經,病不在腎而在脾,法當下利。
所以知其下利者,凡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今見趺陽浮澀,趺陽,胃脈也,故知脾氣不足、胃氣虛也,是下利傷脾中津液也。
然少陰病有下利證,此不在少陰者,今少陰脈才見弦浮,才見,略見也,是為調脈,故稱如經,是邪氣動脾而未動腎也。
若下利而少陰脈反滑而數者,是邪熱內鬱而下陷,水竭火燔,其後必當屎膿,即便血之類也。
凡血中有津,始能淖澤流通,下利傷津,血已燥矣,又為邪熱逼動,故必屎膿。
腸中本有滑涎,血雜涎下,似膿也。
觀此是下利傷陰,有成內寒,有成內熱,與第九章所論亡血事同。
少陰弦浮為調脈,未曉,或浮是滑也。
上言遲為在臟,此復言少陰滑數者,是由遲變來也。
須知是時寸口趺陽,必俱變數。
第十六章 前章病在臟而自下,此章病在表而妄下。
治之俱當從中樞著意,前堅陰以舉陽,此養陰以安陽。
脈因前後度數如法,即一日一夜漏水百刻,榮衛五十度周於身是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
脈浮而緊,榮衛俱傷。
衛為葉在表,榮為根在裡。
衛氣者,人身之熱氣也;榮氣者,人身之濕氣也。
風之為邪,善行而數變,得熱則變熱,得寒則變寒。
若但風傷衛,是風得熱而氣不內斂,故身熱而自汗。
今寒復傷榮,則風亦化寒。
衛氣內郁,於是熱氣不得達於腠理,而竄於骨節則煩;榮氣不得暢於經絡,亦內凝於骨節,與熱氣相激而疼也。
此邪盛而正亦實,兩相格拒。
治之當鼓動熱氣,使之外撐,逐邪四出也,此麻黃湯證也。
榮病治衛,衛病治榮。
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也。
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
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
何以言之?本以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
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
脈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
數脈不時,則生惡瘡也。
汗出病愈,邪不內陷,則胃氣如經矣。
遲者,從容不迫也;緩者,形體柔和也。
若寸口浮緊,而趺陽更浮而數,趺陽,胃脈也,胃氣以降為順,浮則上逆,是傷胃也。
胃與脾表裡,脾,太陰也,津液之宗。
數則為燥,是陰虛而動脾也。
此非風寒本病,乃當發汗而妄下,以緻此也。
妄下則邪氣之在榮衛者內陷,內陷而陽氣不振,其數脈當先見微,微脈卻仍但浮,是津液大傷,虛陽上越也。
其人必大便硬,氣噫而除,是結胸、痞氣之類也。
所以然者,趺陽脈數本為動脾,今數更先由微變,故知脾元大傷,中焦不治,大便硬,氣噫而除也。
夫脈因妄下,由浮微而改浮數,是徒傷內之津液,而表之邪氣獨留。
津液傷則虛熱生,邪氣與虛熱相合,其內證則心中如飢,而又不殺穀不能食也,其外證則潮熱發渴也。
治之必使數脈復見遲緩,則真陽復生,胃氣如經。
寸口趺陽俱合常度,病者真飢能食,而病可愈矣。
「數脈不時」二句,別是一事,是帶敘。
第十七章 師曰:病人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
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
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
此醫發其汗,令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
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復衣。
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
又陰脈遲澀,故知血亡也。
此因上章妄下而接敘妄汗、妄下變證之奇也。
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二者疊更,各極其偏,不得和諧。
上章榮衛內陷,脈反浮數,即此事也,此特甚焉。
夏月天氣熱,地氣冷;冬月天氣冷,地氣熱。
在人則肺主天氣,脾主地氣。
今其人身之寒熱,止隨地氣,是肺氣敗而無權,不能與天氣相應也。
所以然者,脾之中樞積而不轉也。
欲著欲裸,是據其情而言之,非真然也。
按:此奇病也。
《素問》曾論及之,後來諸家醫案中未見有夏寒冬熱之疊見者。
若但見其一者,則有之矣。
竊意此必妄汗妄下後,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