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例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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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疼痛不可屈伸者,皆宜之。
麻黃、黃耆並用,實始於此。
四逆散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四逆。
甘草(炙) 柴胡 芍藥 枳實(炙,各十分,當雲二兩十二銖) 上四味,搗篩(二字從成本補)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玉函》作久痢);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洩痢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成注〕熱淫於內,治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枳實、甘草之苦甘,以洩裡熱,芍藥之酸,以收陰氣,柴胡之苦,以發表熱。
肺寒氣逆則咳,五味子之酸,收熱氣;乾薑之辛,散肺寒。
並主下痢者,肺與大腸為表裡,上咳下痢,治則頗同。
悸者,氣虛而不能通行,心下築築然悸動也。
桂,猶圭也。
引導陽氣,若執以使。
茯苓味甘而淡,用以滲洩。
裡虛遇邪則痛,加附子以補虛。
洩痢下重者,下焦氣滯也,加薤白以洩氣滯。
〔泉案〕四逆散,治寒濕痹於胸中,上焦不開緻成四逆者,故多用盪滌破積之藥,四味半皆苦寒者,經曰攻裡不遠寒是也。
成氏謂:熱邪傳入少陰,果爾,則加減法中,何以反用薑、附、桂、薤等熱物耶?其誤明矣。
此方之制,截取大柴胡之半,加甘草為之。
以腹痛,故去黃芩;以不嘔,故去半夏、生薑;以洩痢,故去大黃,是此方乃大柴胡之減法也。
《局方》以此去枳,加歸、苓、術為逍遙散,治抑鬱不樂。
又《局方》黑地黃丸,以五味子、乾薑二味,同朮、地用。
《外臺》以此合梔豉湯,名薤白湯,治傷寒下痢,如爛肉汁,赤白滯下。
甘遂半夏湯方(《金匱要略》) 治脈伏,自利,心下堅滿。
甘遂(大者,三枚) 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 芍藥(五枚) 甘草(如指大,一枚) 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藥汁煎取八合,頓服之。
〔案〕此芍藥甘草湯,加甘遂、半夏也。
故以二味主方名,甘遂行水,半夏瀉水,為治伏水之專方。
此症用此方者,後人有為之。
魏之琇《續案·二十一》,吳孚先治西商王某,病留飲,得利反快,心下續堅滿,鼻色鮮明,脈沉,以為留飲欲去不盡故也。
即以此全方服之,痊。
其芍藥用白者,蜜用五匙。
徐氏軌範曰:甘遂、甘草同用,下飲尤速。
黃芩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下痢。
黃芩(三兩) 芍藥(當作桂枝) 甘草(炙,各二兩) 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再,夜一服。
〔成注〕虛而不實者,苦以堅之,酸以收之,黃芩、芍藥之苦酸,以堅斂腸胃之氣;弱而不足者,甘以補之,甘草、大棗之甘,以補固腸胃之弱。
〔泉案〕此芍藥甘草湯加黃芩也。
近徐大椿說:黃芩湯,治熱痢之主方,信然。
張璐說:黃芩湯,本治溫病之方,未當。
《千金》加葛根、麻黃,為解肌湯。
此方芍藥當作桂枝,何以言之?經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必下利,與葛根湯。
若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不加生薑者,以本方已有。
)又曰: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
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二文病證相似,俱自太陽來,入陽明,則主葛根,入少陽,則主黃芩,二方之主藥一例。
葛根湯既以桂枝湯為本,則黃芩湯亦當取桂枝,若以芍藥易桂枝,為桂、甘、棗三味,即桂枝湯去芍、姜也。
以嘔者,加半夏、生薑例之,則黃芩湯,實以桂枝去芍藥湯為本,所以然者,以二症皆自太陽來,故皆當主桂枝。
若芍藥,雖桂枝湯中用之;要自為治太陰病之專藥。
論曰: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倍加芍藥湯主之。
觀彼條意可以曉然矣。
餘證見後方。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 治嘔、利並作。
黃芩(三兩) 芍藥 甘草(各二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生薑(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再、夜一服。
〔案〕《外臺》錄此方,芍藥作桂枝,由是推之,則黃芩湯,芍藥亦桂枝也。
芩、桂並用,與經文太陽與少陽合病義合,疑《傷寒》及《玉函》皆誤,當從《外臺》。
《要略》澤漆湯,即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去大棗,加澤漆、人參、紫菀、白前四味者,亦有桂枝無芍藥,亦足證。
《外臺》之有據矣。
本論黃芩人參湯,亦芩、桂並用,無芍藥,增人參、乾薑、半夏,是以黃芩湯合乾薑人參半夏丸方,與此方異流同源。
近王士雄說: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乃熱霍亂之主方,信然。
小柴胡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千金》、《外臺》或名黃龍湯) 治往來寒熱,胸脅滿,默默不欲飲食,煩嘔。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胸中煩不嘔者,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
若脅下痞堅者,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下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
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溫覆微發其汗(《傷寒論》無溫覆以下六字,今從《玉函》。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三兩。
〔成注〕傷寒邪氣在表者,必漬形以為汗;邪氣在裡者,必盪滌以為利;其於不外不內,半表半裡,既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
小柴胡為和解表裡之劑也。
柴胡味苦平、微寒,黃芩味苦寒。
《內經》曰:熱淫於內,以苦發之。
邪在半表半裡,則半成熱矣,熱氣內傳,攻之不可,則迎而奪之,必先散熱,是以苦寒為主,故以柴胡為君,黃芩為臣,以成徹熱發表之劑。
人參味甘溫,甘草吐甘平,邪氣傳裡,則裡氣不治,甘以緩之,是以甘物為之助,故用人參、甘草為佐,以扶正氣而復之也。
半夏味辛,微溫,邪初入裡,則裡氣逆,辛以散之,是以辛物為之助,故用半夏為佐,以順逆氣而散邪也。
裡氣平正,則邪氣不得深入,是以三味佐柴胡以和裡。
生薑味辛溫,大棗味甘溫。
《內經》曰:辛甘發散為陽。
表邪未已,迤邐內傳,既未作實,宜當兩解,其在外者,必以辛甘之物發散,故生薑、大棗為使,輔柴胡以和表,七物相合,兩解之劑當矣。
邪氣自表未斂為實,乘虛而湊,則所傳不一,故有增損以禦之: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
煩者,熱也;嘔者,氣逆也。
胸中煩而不嘔,則熱聚而氣不逆,邪氣漸成實也。
人參味甘為補劑,去之使不助熱也。
半夏味辛為散劑,去之以無逆氣也。
栝蔞實味苦寒,除熱必以寒,洩熱必以苦,加栝蔞實,以通胸中鬱熱。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蔞根,津液不足則渴。
半夏味辛且燥,滲津液物也,去之,則津液易復。
人參味甘而潤,栝蔞根味苦而堅,堅潤相合,津液生而渴自已。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宜通而塞為痛,邪氣入裡,裡氣不足,寒氣壅之,則腹中痛。
黃芩味苦寒,苦性堅,而寒中去之,則中氣易和。
芍藥味酸微寒,酸性洩,而利中加之,則裡氣得通,而痛自已。
若脅下痞堅,去大棗,加牡蠣。
《內經》曰:甘者令人中滿。
大棗味甘溫,去之,則堅浸散,鹹以耎之;牡蠣味酸鹹寒,加之,則痞者消,而堅者耎。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
心下悸,小便不利,水蓄而不行也。
《內經》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腎堅,則水益堅,黃芩味苦寒,去之,則蓄水浸行。
《內經》曰:淡味滲洩為陽。
茯苓味甘淡,加之,則津液通流。
若不渴,外有微熱,去參加桂。
不渴,則津液足,去人參,以人參為主內之物也。
外有微熱,則表證多,加桂以取汗,發散表邪也。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乾薑。
肺氣逆則咳。
甘補中,則肺氣愈逆,故去人參、大棗之甘。
五味子酸溫,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氣逆不收,故加五味子之酸。
生薑、乾薑一物也。
生者溫,而乾者熱。
寒氣內淫,則散以辛熱,蓋諸咳皆本於寒,故去生薑加乾薑。
是相假之,以正溫熱之功,識諸此者,小小變通,觸類而長焉。
〔泉案〕此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去芍藥,加人參、柴胡也。
後世人參柴胡湯取此。
《千金》有栝蔞湯,治傷寒中風五、六日以上,但胸中煩不嘔(不嘔,原作乾嘔。
乾嘔不應,去半夏,明是誤字,今以意正),用栝蔞、黃芩、柴胡、生薑、甘草、大棗六味,亦本此。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根湯方(《金匱要略》附方) 治瘧病渴,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 栝蔞根(四兩) 人參 黃芩 甘草(各三兩) 生薑(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柴胡桂枝幹薑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柴胡(半斤) 栝蔞根(四兩) 牡蠣(熬,四兩) 黃芩 桂枝(各三兩) 乾薑 甘草(炙,各二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初服微煩;復服汗出愈。
〔案〕此小柴胡本方中加減法也。
法雲: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蔞根四兩;若脅下痞堅者,去大棗,加牡蠣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乾薑二兩;以柴、芩、參、半、甘、薑、棗七物,去半夏、大棗、人參、生薑四物,加栝蔞根、牡蠣、桂枝、乾薑四物,則如是也。
實與小柴胡無異,無咳症,而用乾薑者,以下後也,下後用乾薑,仲景之定例。
下後陽虛,不可發散,故去生薑。
彼法曰: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疑黃芩即茯苓二字之誤。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痛,不可轉側。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各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 生薑(一兩半) 大棗(六枚) 龍骨 牡蠣(熬) 黃丹 桂枝(去皮) 茯苓(各一兩半) 大黃(二兩) 上十二味(《傷寒》無黃芩作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傷寒》作內大黃,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
本方,柴胡湯內加龍骨、牡蠣、黃丹、桂、茯苓、大黃也。
今分作半劑(詳此文,是方中應有甘草,為十三味也)。
〔成注〕柴胡湯,除胸滿而煩,加龍骨、牡蠣、鉛丹,收斂神氣而鎮驚;加茯苓以行津液,而利小便;加大黃以逐胃熱,定譫語;加桂枝以行陽氣,而解身重錯雜之邪,所由悉愈矣。
〔泉案〕此小柴胡湯去甘草,減原分之半,加龍骨、鉛丹、大黃三味,其茯苓、桂枝、牡蠣三味,元在本方加法中。
大柴胡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枳實(四枚,炙) 芍藥(三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一方加大黃二兩。
若不加,恐不名大柴胡湯。
(《玉函》有大黃二兩。
雲一方無大黃,然不加不得名大柴胡湯也。
成本無大黃,一方以下十六字,恐是後人誤加。
《外臺》以經方大、小柴胡湯二方,改作大、小前胡湯,諸藥皆同,其大前胡湯方,亦無大黃,又散劑須用生薑,下劑不須生薑。
成本生薑五兩太重,無取,作三兩,則仍小柴胡之舊為得。
) 〔成注〕虛者補之,實者瀉之。
此言人所共知,至如峻緩輕重之劑,則又臨時消息焉,大滿、大實、堅有燥屎,非駃劑則不能洩。
大、小承氣湯峻,用以洩堅、滿者也。
如不至大堅、滿,邪熱甚,而須攻下者,又非承氣湯之可投必也,輕緩之劑攻之。
大柴胡湯緩,用以逐邪熱也。
經曰:傷寒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宜大柴胡湯。
又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
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可以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是知大柴胡,為下劑之緩者也。
柴胡味苦平、微寒,傷寒至於可下,則為熱氣有餘,應火而歸心,苦先入心,折熱之劑,必以苦為主,故以柴胡為君;黃芩味苦寒。
王冰曰:大熱之氣,寒以取之。
推除邪熱,必以寒為助,故以黃芩為臣;芍藥味酸苦、微寒,枳實味苦寒。
《內經》曰:酸苦湧洩為陰。
洩實折熱,必以酸苦,故以實枳、芍藥為佐;半夏味辛溫,生薑味辛溫,大棗味甘溫,辛者散也,散熱氣者必以辛,甘者緩也,緩正氣者必以甘,故半夏、甘草、大棗為之使也。
一方加大黃,以大黃有將軍之號,而功專於盪滌,不加大黃,恐難攻下,必應以大黃為使也。
用湯者,審而行之,則十全之功可得矣。
〔泉案〕此小柴胡去人參、甘草,合枳實芍藥散方也。
以人參、甘草味甘。
甘者令人中滿,非除滿實者所宜,故經方以用甘草為定例,獨至攻下之劑罕有用甘草者,況人參為尤補乎?《外臺·卷一》集驗方,有加知母、萎蕤二味用之者。
柴胡加芒硝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柴胡 黃芩 人參 甘草 生薑 半夏 大棗(俱如原方) 芒硝(六兩) 上八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不解,更作服。
〔案〕《成本》不列此方,但於加減方中載之。
今依其義衍之如此。
《玉函經》載此方,作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人參、甘草、生薑各一兩,半夏五枚,大棗四枚,芒硝二兩。
上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二服,以解為差;不解,更作服。
所詳藥分及水分,減《傷寒論》三分之二。
《外臺》載此方,並與《玉函》同,獨芒硝二合為異。
雲:或作半夏二十銖,芒硝二兩,是別本。
《外臺》芒硝亦同《玉函》也。
孫奇校曰:出《玉函經》一方,芒硝三合,桑螵蛸五枚,大黃四分,煮取一升半,溫服五合,微下愈。
本雲柴胡湯,再服以解外,取愈(一方取愈一方當作取餘一分)外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是也。
孫此校甚精,惟大黃四分,於今《玉函》止得四分之一為異。
然柴胡君藥尚止二兩,則大黃自當減半。
孫所據《玉函》系善本,較今何義門刊本為長。
柴胡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湯方(《玉函經》) 柴胡(二兩,當有十六銖三字) 黃芩 人參 甘草 生薑(各十八銖,當雲各一兩,甘草十六銖) 半夏(五枚) 大棗(四枚) 芒硝(三合) 大黃(四分) 桑螵蛸(五枚) 上前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下芒硝、大黃、桑螵蛸,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五合,微下即愈。
本方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一服,加芒硝、大黃、桑螵蛸。
(本上當有一字。
本方二字,當從《外臺》。
孫校作本雲餘一服三字,《外臺》作一方,《外》方字即分字之誤,餘一份即餘一服之謂,外字屬下讀。
) 〔案〕此柴胡加芒硝湯,復加大黃、桑螵蛸也。
方中諸藥各具分兩,既不同小柴胡湯,原方又不同柴胡加芒硝湯。
本方於諸加法方為別,是一法,蓋古人用方,皆無一定分兩,當是臨症酌奪耳。
仲景三書,經方雖俱註定分兩,當亦是專取其症之宜用是分兩者也。
若症減,則分兩亦當減,理固如是。
觀仲景之用桂枝湯,或加桂為五兩,或倍芍為六兩,或加芍、姜為各四兩,或去其一味為四味,或加一味為六味,其大方如小柴胡、小青龍、真武、理中、通脈諸方,俱有加減,是藥味且可多之少之,況分兩乎?觀於此方,蓋益信矣。
經雲:煮取一升半,溫服五合,是分三服也。
而雲本方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一服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是於三服中,分前二服,照原方柴胡八兩,以下諸藥之在柴胡者後,一服始入三味,於去滓,煮取二升之藥中,再煮取一升半,仍分三服也。
且本方以下二句,即《傷寒論》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復以柴胡加芒硝湯之別法,非別有柴胡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湯症也。
故《玉函》有方無論耳。
此症胸脅滿而嘔,微利,則小便不利,可知利不可止,而小便不利,則當通桑螵蛸溫養腎水,於小便利者能止之,如《千金翼》以桑螵蛸一味,治婦人遺尿是也。
於小便不利者能利之,如《聖惠》以此味合黃芩,治小便不通。
《產書》以一味,治婦人轉胞,小便不通,及此經是也。
《聖惠》螵、芩同用取此。
《本經》桑螵蛸鹹甘平,主傷中疝瘕、陰萎、益精生子,女子血閉,腰痛,通五淋,利小便水道,此經所本也。
而利小便者,宗之《別錄》治遺尿。
甄權止小便利,此《千金翼》所本也,而止小便者。
宗之要之,不利為澀,利者為虛,惟溫養腎氣者,能使澀者潤而利,利者煖而節也。
鱉甲煎丸方(《金匱要略》) 治久瘧不差,結為癥瘕。
鱉甲(十二分,炙,如此大劑,主藥太少,當從《千金》作十二片) 赤硝(十二分) 柴胡 蜣螂(熬,各六分) 芍藥 牡丹(去心) ?蟲(熬,各五分) 蜂巢(四分,炙) 烏扇(燒) 黃芩 鼠婦(熬) 乾薑 大黃 桂枝 石葦(去毛) 厚樸 紫葳 阿膠(各三分) 瞿麥 桃仁(各二分) 葶藶(熬) 半夏(洗) 人參(各一分,《千金》無鼠婦、赤硝,有海藻三分,大戟一分,虻蟲三分,義長。
)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鍛竈下灰一鬥,清酒一斛五鬥,漬灰,候酒盡一半當是鬥字之誤,著鱉甲於中,煮令泛(泛字無義,當從《千金》作令爛泯泯)爛如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如梧子大,未食(二字《千金》改)服七丸,日三服。
蘇頌稱此為大鱉甲丸。
〔案〕此小柴胡去甘、薑、棗三味,合桂枝茯苓丸,去苓加諸藥也。
煅竈灰,本草主癥瘕堅積,去邪惡氣。
陶注:即今鍛鐵竈中灰爾,兼得鐵力,以療暴癥,大有效,本方所用即是也。
《證類》以百草霜當之,然百草霜《圖經》謂:即竈額上墨。
今人多取鐺下墨用之,雖無定說,要非鍛竈灰也。
《衛生寶鑑》雲:凡鱉甲,以煅竈灰一鬥,酒五升,浸一夜,煮令爛如膠漆用佳。
桑柴灰尤妙,然則此方,用煅竈灰者,為煮鱉甲設《寶鑑》酒五升太少,當有脫字。
紫葳、瞿麥並列,根、子俱用也。
非如《唐本草》以紫葳為淩霄華,亦非如近人以紫葳為鼠尾草。
《聖濟·三十五》名此為鱉肉煎丸,鱉甲作生鱉肉半斤,治如食法。
《聖惠》亦以鱉肉,酒煮治痃癖積塊。
但李九華雲:鱉肉主聚,鱉甲主散,自當用甲為是。
《肘後》以酒調鱉甲末,治老瘧取此。
《脈經》謂:治瘧之法,但得虛其津液,故本方多用發汗,利小便之藥。
餘自鹹豐三年秋,病瘧後得大聚,至光緒四年未消,中歷廿餘載,遍檢方書治積之方,無過此方之純。
餘於已正未末,及臨臥分三服,每服照此加三粒為十粒,輒至次早,食下擱住不行,餘思其故,乃臨臥時服丸,即臥丸,即停留上焦,剝削上焦陽氣,積久陽虛,故食不下也。
餘兩服,即於食無妨者,以晝日行動,藥即直趨下焦病所耳。
後裁去臨臥時一服,次早食漸下,其已未兩服,偶遇食遲,即覺腹中攻動有性,若次早服之,即無此性,為食所雜故也。
方下未食兩字有以也。
服古方須知節度,故附記於此。
王不留行散方(《金匱要略》) 治金瘡。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採) 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採) 桑東南根白皮(十一分,三月三日採) 甘草(十分) 川椒(三分,除目及閉口,炒去汗) 乾薑(二分) 厚樸(二分) 黃芩(二分) 芍藥(二分,甘草十分,十乃六之剝文。
《綱目》作八分,八亦六之剝文。
周本作十八即六字之誤分為二字者,緣此方藥以六為殺,六六三十六,故椒舉成數為三分,三六十八,故姜以下皆舉成數為二分,必甘草六分,乃上下諸藥皆合)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後六味(三字從《綱目》補。
)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
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
如(如當為慎)風寒,桑東根勿取之。
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案〕《證類·卷七》曰:張仲景治金瘡,八物王不留行散,小瘡粉其中,大瘡但服之,產婦亦服。
蘇所據方止八味,今方九味,未知衍何味也。
《本經》王不留行苦平,無毒,主金瘡,止血,逐痛,出刺。
甄雲:治風毒,通血脈。
蒴藋即陸英,苦寒、無毒。
《別錄》主風瘙癮疹,身癢,可作浴湯、甄權於陸英正亦雲然。
蓋陶、蘇、甄三家,皆謂陸英一名蒴藋故也。
梅師以蒴藋,治一切風疹,雲無不差。
《千金》以治五色丹毒及癰腫惡肉,雲能去痣疵,皆本《別錄》。
蓋蒴藋似藜,《左傳》藜藋並稱藜灰,能去痣蝕肉。
故《千金》雲雲。
《別錄》桑根白皮甘寒、無毒,可以縫金瘡,即《本經》崩中絕脈之引申義。
《廣利》以此一味,治金刃傷瘡。
雲:燒灰,和馬糞,塗及煮汁飲,皆可。
《本經》甘草雖主金瘡,但此方下雲:前三物,則甘草必不與王、蒴、桑同分,疑雲十分者誤也。
《本經》蜀椒,逐皮膚死肌。
《外臺》治瘡腫作痛,以椒同蕎麥粉,醋和傅之。
韋宙獨行方,以生椒和麵裹煨,罨瘡,治諸瘡中風,令汗出取此。
《本經》乾薑止血,而扶壽方,以生薑嚼敷刀斧金瘡,勿動,次旦即生肉甚妙,是椒、姜並用,防金瘡中風而潰也。
《本經》芍藥除血痹,止痛。
《別錄》散惡血。
甄雲:能蝕膿。
《廣利》以治金瘡血出。
黃芩主惡瘡,疽蝕,火瘍,大明排膿。
李樓以治灸瘡血出。
厚樸除血痹。
甄雲:去宿血,是三味皆理血中之氣,故合椒、姜為佐使,九味之中,不專主金瘡者,多可見甘草,止作和藥用,或以之生肌耳。
當歸散方(《金匱要略》) 婦人妊娠,宜常服。
當歸 芎藭 黃芩 芍藥(各一斤) 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
妊娠常服即易產,無疾苦。
產後百病悉主之。
〔案〕此黃芩湯去甘草,加歸、芎、術也。
一法作丸,名安胎丸,後人以芩、術為安胎聖藥本此。
《千金》有治妊娠腹中滿痛。
又心不得飲食方,用白朮六兩,芍藥四兩,黃芩三兩,煎服,令易生,月飲一劑為善,即此方去芎、歸也。
當歸芍藥散方(《金匱要略》) 治婦人妊娠,腹中?痛。
芍藥(一斤) 澤瀉(半斤) 茯苓 白朮(各四兩) 芎藭(三兩) 當歸(三兩,此方分兩遞減半,芎、歸宜二兩)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案〕此方當歸止三兩,不應反冠芍藥一斤之上,命名疑當歸二字衍。
此當歸散去芩,加瀉、苓也。
去芩者,以腹痛,故小柴胡之舊例也。
?痛,由腎氣之上僭,故以瀉、芩洩而抑之。
膠艾湯方(《金匱要略》) 治婦人妊娠,腹中痛。
乾地黃(六兩) 芍藥(四兩) 當歸 艾葉(各三兩) 芎藭 阿膠 甘草(炙,各二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不差,更作。
一方加乾薑(一方以下五字,從東洋本補。
) 〔案〕此為諸血疾之總治。
凡補血、行血之藥薈萃於此,辛甘發散為陽,故以為血痹之專方。
《千金》錄此方雲:膠艾湯,治妊娠二、三月至七、八月,其人頓僕失踞,胎轉不下,傷損腰腹,痛欲死。
若有所見,及胎奔上搶心,短氣,是此方所主。
腹中痛,因傷胎而緻也。
《千金》以此方去芎,治產後下赤白,腹中?痛。
《外臺》治折跌損傷,亦用此方。
《千金》治妊娠二、三月以上至八、九月,胎動不安。
腰痛已有所見者,以此方去地、芍二味用之。
又有治妊娠腰腹痛方,即前方去艾,加竹茹。
張璐說:虛寒用艾,煩熱用竹,然則此方艾葉可易也。
《局方》取此方中地、芍、歸、芎為一方,名四物湯,治一切血熱、血虛、血燥諸症。
以《千金》兩言有所見及下赤、白,參之可見仲景治瘀血法,已下者,用此,其未下者,用下瘀血湯,故此方不用桃仁。
黃芩湯方(《金匱要略》附方,《玉函》有方無論) 治乾嘔下利。
黃芩 人參 乾薑(各三兩) 桂枝(一兩,《外臺》
麻黃、黃耆並用,實始於此。
四逆散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四逆。
甘草(炙) 柴胡 芍藥 枳實(炙,各十分,當雲二兩十二銖) 上四味,搗篩(二字從成本補)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玉函》作久痢);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洩痢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成注〕熱淫於內,治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枳實、甘草之苦甘,以洩裡熱,芍藥之酸,以收陰氣,柴胡之苦,以發表熱。
肺寒氣逆則咳,五味子之酸,收熱氣;乾薑之辛,散肺寒。
並主下痢者,肺與大腸為表裡,上咳下痢,治則頗同。
悸者,氣虛而不能通行,心下築築然悸動也。
桂,猶圭也。
引導陽氣,若執以使。
茯苓味甘而淡,用以滲洩。
裡虛遇邪則痛,加附子以補虛。
洩痢下重者,下焦氣滯也,加薤白以洩氣滯。
〔泉案〕四逆散,治寒濕痹於胸中,上焦不開緻成四逆者,故多用盪滌破積之藥,四味半皆苦寒者,經曰攻裡不遠寒是也。
成氏謂:熱邪傳入少陰,果爾,則加減法中,何以反用薑、附、桂、薤等熱物耶?其誤明矣。
此方之制,截取大柴胡之半,加甘草為之。
以腹痛,故去黃芩;以不嘔,故去半夏、生薑;以洩痢,故去大黃,是此方乃大柴胡之減法也。
《局方》以此去枳,加歸、苓、術為逍遙散,治抑鬱不樂。
又《局方》黑地黃丸,以五味子、乾薑二味,同朮、地用。
《外臺》以此合梔豉湯,名薤白湯,治傷寒下痢,如爛肉汁,赤白滯下。
甘遂半夏湯方(《金匱要略》) 治脈伏,自利,心下堅滿。
甘遂(大者,三枚) 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 芍藥(五枚) 甘草(如指大,一枚) 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藥汁煎取八合,頓服之。
〔案〕此芍藥甘草湯,加甘遂、半夏也。
故以二味主方名,甘遂行水,半夏瀉水,為治伏水之專方。
此症用此方者,後人有為之。
魏之琇《續案·二十一》,吳孚先治西商王某,病留飲,得利反快,心下續堅滿,鼻色鮮明,脈沉,以為留飲欲去不盡故也。
即以此全方服之,痊。
其芍藥用白者,蜜用五匙。
徐氏軌範曰:甘遂、甘草同用,下飲尤速。
黃芩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下痢。
黃芩(三兩) 芍藥(當作桂枝) 甘草(炙,各二兩) 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再,夜一服。
〔成注〕虛而不實者,苦以堅之,酸以收之,黃芩、芍藥之苦酸,以堅斂腸胃之氣;弱而不足者,甘以補之,甘草、大棗之甘,以補固腸胃之弱。
〔泉案〕此芍藥甘草湯加黃芩也。
近徐大椿說:黃芩湯,治熱痢之主方,信然。
張璐說:黃芩湯,本治溫病之方,未當。
《千金》加葛根、麻黃,為解肌湯。
此方芍藥當作桂枝,何以言之?經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必下利,與葛根湯。
若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不加生薑者,以本方已有。
)又曰: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
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二文病證相似,俱自太陽來,入陽明,則主葛根,入少陽,則主黃芩,二方之主藥一例。
葛根湯既以桂枝湯為本,則黃芩湯亦當取桂枝,若以芍藥易桂枝,為桂、甘、棗三味,即桂枝湯去芍、姜也。
以嘔者,加半夏、生薑例之,則黃芩湯,實以桂枝去芍藥湯為本,所以然者,以二症皆自太陽來,故皆當主桂枝。
若芍藥,雖桂枝湯中用之;要自為治太陰病之專藥。
論曰: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倍加芍藥湯主之。
觀彼條意可以曉然矣。
餘證見後方。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 治嘔、利並作。
黃芩(三兩) 芍藥 甘草(各二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生薑(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日再、夜一服。
〔案〕《外臺》錄此方,芍藥作桂枝,由是推之,則黃芩湯,芍藥亦桂枝也。
芩、桂並用,與經文太陽與少陽合病義合,疑《傷寒》及《玉函》皆誤,當從《外臺》。
《要略》澤漆湯,即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去大棗,加澤漆、人參、紫菀、白前四味者,亦有桂枝無芍藥,亦足證。
《外臺》之有據矣。
本論黃芩人參湯,亦芩、桂並用,無芍藥,增人參、乾薑、半夏,是以黃芩湯合乾薑人參半夏丸方,與此方異流同源。
近王士雄說: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乃熱霍亂之主方,信然。
小柴胡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千金》、《外臺》或名黃龍湯) 治往來寒熱,胸脅滿,默默不欲飲食,煩嘔。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胸中煩不嘔者,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
若脅下痞堅者,去大棗,加牡蠣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下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
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溫覆微發其汗(《傷寒論》無溫覆以下六字,今從《玉函》。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三兩。
〔成注〕傷寒邪氣在表者,必漬形以為汗;邪氣在裡者,必盪滌以為利;其於不外不內,半表半裡,既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
小柴胡為和解表裡之劑也。
柴胡味苦平、微寒,黃芩味苦寒。
《內經》曰:熱淫於內,以苦發之。
邪在半表半裡,則半成熱矣,熱氣內傳,攻之不可,則迎而奪之,必先散熱,是以苦寒為主,故以柴胡為君,黃芩為臣,以成徹熱發表之劑。
人參味甘溫,甘草吐甘平,邪氣傳裡,則裡氣不治,甘以緩之,是以甘物為之助,故用人參、甘草為佐,以扶正氣而復之也。
半夏味辛,微溫,邪初入裡,則裡氣逆,辛以散之,是以辛物為之助,故用半夏為佐,以順逆氣而散邪也。
裡氣平正,則邪氣不得深入,是以三味佐柴胡以和裡。
生薑味辛溫,大棗味甘溫。
《內經》曰:辛甘發散為陽。
表邪未已,迤邐內傳,既未作實,宜當兩解,其在外者,必以辛甘之物發散,故生薑、大棗為使,輔柴胡以和表,七物相合,兩解之劑當矣。
邪氣自表未斂為實,乘虛而湊,則所傳不一,故有增損以禦之: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
煩者,熱也;嘔者,氣逆也。
胸中煩而不嘔,則熱聚而氣不逆,邪氣漸成實也。
人參味甘為補劑,去之使不助熱也。
半夏味辛為散劑,去之以無逆氣也。
栝蔞實味苦寒,除熱必以寒,洩熱必以苦,加栝蔞實,以通胸中鬱熱。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蔞根,津液不足則渴。
半夏味辛且燥,滲津液物也,去之,則津液易復。
人參味甘而潤,栝蔞根味苦而堅,堅潤相合,津液生而渴自已。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宜通而塞為痛,邪氣入裡,裡氣不足,寒氣壅之,則腹中痛。
黃芩味苦寒,苦性堅,而寒中去之,則中氣易和。
芍藥味酸微寒,酸性洩,而利中加之,則裡氣得通,而痛自已。
若脅下痞堅,去大棗,加牡蠣。
《內經》曰:甘者令人中滿。
大棗味甘溫,去之,則堅浸散,鹹以耎之;牡蠣味酸鹹寒,加之,則痞者消,而堅者耎。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
心下悸,小便不利,水蓄而不行也。
《內經》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腎堅,則水益堅,黃芩味苦寒,去之,則蓄水浸行。
《內經》曰:淡味滲洩為陽。
茯苓味甘淡,加之,則津液通流。
若不渴,外有微熱,去參加桂。
不渴,則津液足,去人參,以人參為主內之物也。
外有微熱,則表證多,加桂以取汗,發散表邪也。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乾薑。
肺氣逆則咳。
甘補中,則肺氣愈逆,故去人參、大棗之甘。
五味子酸溫,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氣逆不收,故加五味子之酸。
生薑、乾薑一物也。
生者溫,而乾者熱。
寒氣內淫,則散以辛熱,蓋諸咳皆本於寒,故去生薑加乾薑。
是相假之,以正溫熱之功,識諸此者,小小變通,觸類而長焉。
〔泉案〕此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去芍藥,加人參、柴胡也。
後世人參柴胡湯取此。
《千金》有栝蔞湯,治傷寒中風五、六日以上,但胸中煩不嘔(不嘔,原作乾嘔。
乾嘔不應,去半夏,明是誤字,今以意正),用栝蔞、黃芩、柴胡、生薑、甘草、大棗六味,亦本此。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根湯方(《金匱要略》附方) 治瘧病渴,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 栝蔞根(四兩) 人參 黃芩 甘草(各三兩) 生薑(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柴胡桂枝幹薑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柴胡(半斤) 栝蔞根(四兩) 牡蠣(熬,四兩) 黃芩 桂枝(各三兩) 乾薑 甘草(炙,各二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初服微煩;復服汗出愈。
〔案〕此小柴胡本方中加減法也。
法雲: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蔞根四兩;若脅下痞堅者,去大棗,加牡蠣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乾薑二兩;以柴、芩、參、半、甘、薑、棗七物,去半夏、大棗、人參、生薑四物,加栝蔞根、牡蠣、桂枝、乾薑四物,則如是也。
實與小柴胡無異,無咳症,而用乾薑者,以下後也,下後用乾薑,仲景之定例。
下後陽虛,不可發散,故去生薑。
彼法曰: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疑黃芩即茯苓二字之誤。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治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痛,不可轉側。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各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 生薑(一兩半) 大棗(六枚) 龍骨 牡蠣(熬) 黃丹 桂枝(去皮) 茯苓(各一兩半) 大黃(二兩) 上十二味(《傷寒》無黃芩作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傷寒》作內大黃,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
本方,柴胡湯內加龍骨、牡蠣、黃丹、桂、茯苓、大黃也。
今分作半劑(詳此文,是方中應有甘草,為十三味也)。
〔成注〕柴胡湯,除胸滿而煩,加龍骨、牡蠣、鉛丹,收斂神氣而鎮驚;加茯苓以行津液,而利小便;加大黃以逐胃熱,定譫語;加桂枝以行陽氣,而解身重錯雜之邪,所由悉愈矣。
〔泉案〕此小柴胡湯去甘草,減原分之半,加龍骨、鉛丹、大黃三味,其茯苓、桂枝、牡蠣三味,元在本方加法中。
大柴胡湯方(《傷寒論》、《玉函經》、《金匱要略》)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枳實(四枚,炙) 芍藥(三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一方加大黃二兩。
若不加,恐不名大柴胡湯。
(《玉函》有大黃二兩。
雲一方無大黃,然不加不得名大柴胡湯也。
成本無大黃,一方以下十六字,恐是後人誤加。
《外臺》以經方大、小柴胡湯二方,改作大、小前胡湯,諸藥皆同,其大前胡湯方,亦無大黃,又散劑須用生薑,下劑不須生薑。
成本生薑五兩太重,無取,作三兩,則仍小柴胡之舊為得。
) 〔成注〕虛者補之,實者瀉之。
此言人所共知,至如峻緩輕重之劑,則又臨時消息焉,大滿、大實、堅有燥屎,非駃劑則不能洩。
大、小承氣湯峻,用以洩堅、滿者也。
如不至大堅、滿,邪熱甚,而須攻下者,又非承氣湯之可投必也,輕緩之劑攻之。
大柴胡湯緩,用以逐邪熱也。
經曰:傷寒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宜大柴胡湯。
又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
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可以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是知大柴胡,為下劑之緩者也。
柴胡味苦平、微寒,傷寒至於可下,則為熱氣有餘,應火而歸心,苦先入心,折熱之劑,必以苦為主,故以柴胡為君;黃芩味苦寒。
王冰曰:大熱之氣,寒以取之。
推除邪熱,必以寒為助,故以黃芩為臣;芍藥味酸苦、微寒,枳實味苦寒。
《內經》曰:酸苦湧洩為陰。
洩實折熱,必以酸苦,故以實枳、芍藥為佐;半夏味辛溫,生薑味辛溫,大棗味甘溫,辛者散也,散熱氣者必以辛,甘者緩也,緩正氣者必以甘,故半夏、甘草、大棗為之使也。
一方加大黃,以大黃有將軍之號,而功專於盪滌,不加大黃,恐難攻下,必應以大黃為使也。
用湯者,審而行之,則十全之功可得矣。
〔泉案〕此小柴胡去人參、甘草,合枳實芍藥散方也。
以人參、甘草味甘。
甘者令人中滿,非除滿實者所宜,故經方以用甘草為定例,獨至攻下之劑罕有用甘草者,況人參為尤補乎?《外臺·卷一》集驗方,有加知母、萎蕤二味用之者。
柴胡加芒硝湯方(《傷寒論》、《玉函經》) 柴胡 黃芩 人參 甘草 生薑 半夏 大棗(俱如原方) 芒硝(六兩) 上八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不解,更作服。
〔案〕《成本》不列此方,但於加減方中載之。
今依其義衍之如此。
《玉函經》載此方,作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人參、甘草、生薑各一兩,半夏五枚,大棗四枚,芒硝二兩。
上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二服,以解為差;不解,更作服。
所詳藥分及水分,減《傷寒論》三分之二。
《外臺》載此方,並與《玉函》同,獨芒硝二合為異。
雲:或作半夏二十銖,芒硝二兩,是別本。
《外臺》芒硝亦同《玉函》也。
孫奇校曰:出《玉函經》一方,芒硝三合,桑螵蛸五枚,大黃四分,煮取一升半,溫服五合,微下愈。
本雲柴胡湯,再服以解外,取愈(一方取愈一方當作取餘一分)外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是也。
孫此校甚精,惟大黃四分,於今《玉函》止得四分之一為異。
然柴胡君藥尚止二兩,則大黃自當減半。
孫所據《玉函》系善本,較今何義門刊本為長。
柴胡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湯方(《玉函經》) 柴胡(二兩,當有十六銖三字) 黃芩 人參 甘草 生薑(各十八銖,當雲各一兩,甘草十六銖) 半夏(五枚) 大棗(四枚) 芒硝(三合) 大黃(四分) 桑螵蛸(五枚) 上前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下芒硝、大黃、桑螵蛸,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五合,微下即愈。
本方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一服,加芒硝、大黃、桑螵蛸。
(本上當有一字。
本方二字,當從《外臺》。
孫校作本雲餘一服三字,《外臺》作一方,《外》方字即分字之誤,餘一份即餘一服之謂,外字屬下讀。
) 〔案〕此柴胡加芒硝湯,復加大黃、桑螵蛸也。
方中諸藥各具分兩,既不同小柴胡湯,原方又不同柴胡加芒硝湯。
本方於諸加法方為別,是一法,蓋古人用方,皆無一定分兩,當是臨症酌奪耳。
仲景三書,經方雖俱註定分兩,當亦是專取其症之宜用是分兩者也。
若症減,則分兩亦當減,理固如是。
觀仲景之用桂枝湯,或加桂為五兩,或倍芍為六兩,或加芍、姜為各四兩,或去其一味為四味,或加一味為六味,其大方如小柴胡、小青龍、真武、理中、通脈諸方,俱有加減,是藥味且可多之少之,況分兩乎?觀於此方,蓋益信矣。
經雲:煮取一升半,溫服五合,是分三服也。
而雲本方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一服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是於三服中,分前二服,照原方柴胡八兩,以下諸藥之在柴胡者後,一服始入三味,於去滓,煮取二升之藥中,再煮取一升半,仍分三服也。
且本方以下二句,即《傷寒論》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復以柴胡加芒硝湯之別法,非別有柴胡加芒硝、大黃、桑螵蛸湯症也。
故《玉函》有方無論耳。
此症胸脅滿而嘔,微利,則小便不利,可知利不可止,而小便不利,則當通桑螵蛸溫養腎水,於小便利者能止之,如《千金翼》以桑螵蛸一味,治婦人遺尿是也。
於小便不利者能利之,如《聖惠》以此味合黃芩,治小便不通。
《產書》以一味,治婦人轉胞,小便不通,及此經是也。
《聖惠》螵、芩同用取此。
《本經》桑螵蛸鹹甘平,主傷中疝瘕、陰萎、益精生子,女子血閉,腰痛,通五淋,利小便水道,此經所本也。
而利小便者,宗之《別錄》治遺尿。
甄權止小便利,此《千金翼》所本也,而止小便者。
宗之要之,不利為澀,利者為虛,惟溫養腎氣者,能使澀者潤而利,利者煖而節也。
鱉甲煎丸方(《金匱要略》) 治久瘧不差,結為癥瘕。
鱉甲(十二分,炙,如此大劑,主藥太少,當從《千金》作十二片) 赤硝(十二分) 柴胡 蜣螂(熬,各六分) 芍藥 牡丹(去心) ?蟲(熬,各五分) 蜂巢(四分,炙) 烏扇(燒) 黃芩 鼠婦(熬) 乾薑 大黃 桂枝 石葦(去毛) 厚樸 紫葳 阿膠(各三分) 瞿麥 桃仁(各二分) 葶藶(熬) 半夏(洗) 人參(各一分,《千金》無鼠婦、赤硝,有海藻三分,大戟一分,虻蟲三分,義長。
)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鍛竈下灰一鬥,清酒一斛五鬥,漬灰,候酒盡一半當是鬥字之誤,著鱉甲於中,煮令泛(泛字無義,當從《千金》作令爛泯泯)爛如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如梧子大,未食(二字《千金》改)服七丸,日三服。
蘇頌稱此為大鱉甲丸。
〔案〕此小柴胡去甘、薑、棗三味,合桂枝茯苓丸,去苓加諸藥也。
煅竈灰,本草主癥瘕堅積,去邪惡氣。
陶注:即今鍛鐵竈中灰爾,兼得鐵力,以療暴癥,大有效,本方所用即是也。
《證類》以百草霜當之,然百草霜《圖經》謂:即竈額上墨。
今人多取鐺下墨用之,雖無定說,要非鍛竈灰也。
《衛生寶鑑》雲:凡鱉甲,以煅竈灰一鬥,酒五升,浸一夜,煮令爛如膠漆用佳。
桑柴灰尤妙,然則此方,用煅竈灰者,為煮鱉甲設《寶鑑》酒五升太少,當有脫字。
紫葳、瞿麥並列,根、子俱用也。
非如《唐本草》以紫葳為淩霄華,亦非如近人以紫葳為鼠尾草。
《聖濟·三十五》名此為鱉肉煎丸,鱉甲作生鱉肉半斤,治如食法。
《聖惠》亦以鱉肉,酒煮治痃癖積塊。
但李九華雲:鱉肉主聚,鱉甲主散,自當用甲為是。
《肘後》以酒調鱉甲末,治老瘧取此。
《脈經》謂:治瘧之法,但得虛其津液,故本方多用發汗,利小便之藥。
餘自鹹豐三年秋,病瘧後得大聚,至光緒四年未消,中歷廿餘載,遍檢方書治積之方,無過此方之純。
餘於已正未末,及臨臥分三服,每服照此加三粒為十粒,輒至次早,食下擱住不行,餘思其故,乃臨臥時服丸,即臥丸,即停留上焦,剝削上焦陽氣,積久陽虛,故食不下也。
餘兩服,即於食無妨者,以晝日行動,藥即直趨下焦病所耳。
後裁去臨臥時一服,次早食漸下,其已未兩服,偶遇食遲,即覺腹中攻動有性,若次早服之,即無此性,為食所雜故也。
方下未食兩字有以也。
服古方須知節度,故附記於此。
王不留行散方(《金匱要略》) 治金瘡。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採) 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採) 桑東南根白皮(十一分,三月三日採) 甘草(十分) 川椒(三分,除目及閉口,炒去汗) 乾薑(二分) 厚樸(二分) 黃芩(二分) 芍藥(二分,甘草十分,十乃六之剝文。
《綱目》作八分,八亦六之剝文。
周本作十八即六字之誤分為二字者,緣此方藥以六為殺,六六三十六,故椒舉成數為三分,三六十八,故姜以下皆舉成數為二分,必甘草六分,乃上下諸藥皆合)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後六味(三字從《綱目》補。
)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
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
如(如當為慎)風寒,桑東根勿取之。
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案〕《證類·卷七》曰:張仲景治金瘡,八物王不留行散,小瘡粉其中,大瘡但服之,產婦亦服。
蘇所據方止八味,今方九味,未知衍何味也。
《本經》王不留行苦平,無毒,主金瘡,止血,逐痛,出刺。
甄雲:治風毒,通血脈。
蒴藋即陸英,苦寒、無毒。
《別錄》主風瘙癮疹,身癢,可作浴湯、甄權於陸英正亦雲然。
蓋陶、蘇、甄三家,皆謂陸英一名蒴藋故也。
梅師以蒴藋,治一切風疹,雲無不差。
《千金》以治五色丹毒及癰腫惡肉,雲能去痣疵,皆本《別錄》。
蓋蒴藋似藜,《左傳》藜藋並稱藜灰,能去痣蝕肉。
故《千金》雲雲。
《別錄》桑根白皮甘寒、無毒,可以縫金瘡,即《本經》崩中絕脈之引申義。
《廣利》以此一味,治金刃傷瘡。
雲:燒灰,和馬糞,塗及煮汁飲,皆可。
《本經》甘草雖主金瘡,但此方下雲:前三物,則甘草必不與王、蒴、桑同分,疑雲十分者誤也。
《本經》蜀椒,逐皮膚死肌。
《外臺》治瘡腫作痛,以椒同蕎麥粉,醋和傅之。
韋宙獨行方,以生椒和麵裹煨,罨瘡,治諸瘡中風,令汗出取此。
《本經》乾薑止血,而扶壽方,以生薑嚼敷刀斧金瘡,勿動,次旦即生肉甚妙,是椒、姜並用,防金瘡中風而潰也。
《本經》芍藥除血痹,止痛。
《別錄》散惡血。
甄雲:能蝕膿。
《廣利》以治金瘡血出。
黃芩主惡瘡,疽蝕,火瘍,大明排膿。
李樓以治灸瘡血出。
厚樸除血痹。
甄雲:去宿血,是三味皆理血中之氣,故合椒、姜為佐使,九味之中,不專主金瘡者,多可見甘草,止作和藥用,或以之生肌耳。
當歸散方(《金匱要略》) 婦人妊娠,宜常服。
當歸 芎藭 黃芩 芍藥(各一斤) 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
妊娠常服即易產,無疾苦。
產後百病悉主之。
〔案〕此黃芩湯去甘草,加歸、芎、術也。
一法作丸,名安胎丸,後人以芩、術為安胎聖藥本此。
《千金》有治妊娠腹中滿痛。
又心不得飲食方,用白朮六兩,芍藥四兩,黃芩三兩,煎服,令易生,月飲一劑為善,即此方去芎、歸也。
當歸芍藥散方(《金匱要略》) 治婦人妊娠,腹中?痛。
芍藥(一斤) 澤瀉(半斤) 茯苓 白朮(各四兩) 芎藭(三兩) 當歸(三兩,此方分兩遞減半,芎、歸宜二兩)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案〕此方當歸止三兩,不應反冠芍藥一斤之上,命名疑當歸二字衍。
此當歸散去芩,加瀉、苓也。
去芩者,以腹痛,故小柴胡之舊例也。
?痛,由腎氣之上僭,故以瀉、芩洩而抑之。
膠艾湯方(《金匱要略》) 治婦人妊娠,腹中痛。
乾地黃(六兩) 芍藥(四兩) 當歸 艾葉(各三兩) 芎藭 阿膠 甘草(炙,各二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不差,更作。
一方加乾薑(一方以下五字,從東洋本補。
) 〔案〕此為諸血疾之總治。
凡補血、行血之藥薈萃於此,辛甘發散為陽,故以為血痹之專方。
《千金》錄此方雲:膠艾湯,治妊娠二、三月至七、八月,其人頓僕失踞,胎轉不下,傷損腰腹,痛欲死。
若有所見,及胎奔上搶心,短氣,是此方所主。
腹中痛,因傷胎而緻也。
《千金》以此方去芎,治產後下赤白,腹中?痛。
《外臺》治折跌損傷,亦用此方。
《千金》治妊娠二、三月以上至八、九月,胎動不安。
腰痛已有所見者,以此方去地、芍二味用之。
又有治妊娠腰腹痛方,即前方去艾,加竹茹。
張璐說:虛寒用艾,煩熱用竹,然則此方艾葉可易也。
《局方》取此方中地、芍、歸、芎為一方,名四物湯,治一切血熱、血虛、血燥諸症。
以《千金》兩言有所見及下赤、白,參之可見仲景治瘀血法,已下者,用此,其未下者,用下瘀血湯,故此方不用桃仁。
黃芩湯方(《金匱要略》附方,《玉函》有方無論) 治乾嘔下利。
黃芩 人參 乾薑(各三兩) 桂枝(一兩,《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