蔔法詳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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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其官曰菙氏。

    燋,即灼龜之木也;契,開龜之鑿也。

    蔔則爇燋以灼龜,用鑿以開龜,菙人共之以待蔔師用之也。

    明火,以陽燧取火于日,明之至也。

    焌者,契之銳頭者,以此焌契炷于燋火,吹之使熾,以授蔔師,遂聽其役也。

    鄭氏讀焌如戈鐏之鐏,謂以契炷于爝火而吹之也。

    契既燃,以授蔔師用鑿龜也,役之使助之也。

    煦按:契者,刻畫之稱。

    古者書契用鉛刀刻畫其簡牍,持以為約信之具,夬決即刻畫之義也。

    契字周禮音楔,朱子音器,按此即書契之契,宗朱子為是,謂刻畫其龜闆之下方,以定其上下内外之限,周禮所雲開龜是也。

    此猶在未灼時,契而後燋,必于所契之地,故曰焌契,火非吹不燃,故曰龡其焌契【龡即吹字】。

     全氏曰:凡灼龜以四時分四體,三禮圖曰:春灼後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後右。

    煦按:開龜之法因四時而分,至于灼龜,則所開之方全在灼中無所分也。

    此雲分四時而灼之,或另一法,不與龜經、史記同也。

     大雅?綿第三章:周原膴膴,堇荼如饴。

    爰始爰謀,爰契我龜。

    曰止曰時,築室于茲。

     注:契,所以燃火而灼龜者也,儀禮所謂楚焞是也。

    或曰:以刀刻龜甲欲鑽之處也。

    煦按:今之龜蔔以刀刻龜下為方形,當即其遺法。

     定墨 玉藻:蔔人定龜,史定墨,君定體。

     注:周禮龜人所掌有天地四方六者之異,各以方色與體辨之,随所蔔之事各有宜用,所謂蔔人定龜也。

    史定墨者,凡蔔必以墨畫龜以求吉兆,乃鑽之以觀其所拆,若從墨而拆大,謂之兆廣,若裂其旁岐細出,則謂之璺,拆亦謂之兆璺,韻書璺音問,器破而未離之名也。

    體者,兆象之形體,謂決定其吉兇也。

    疏曰:尊者視大,卑者視小。

    煦按:此雲以墨畫龜與作煙煤之色者不同,然周禮明曰緻其墨矣,有因而緻之者,其非畫也可知,蓋火之所灼,必将有黑色形焉,故曰緻其墨。

    黑色既形,其拆必着,逮于拆之所至,有及墨之分,有不及墨之分,有溢墨之分,因有食墨、不食墨之異,此既拆而占之之時,所謂兆廣、兆璺是也。

    然既曰凡蔔必以墨畫龜以求吉兆,或刻畫方形之時,先以墨畫其方形,亦未可定。

     食墨 洛诰: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師,我蔔河朔黎水,我乃蔔澗水東、瀍水西,唯洛食,我又蔔瀍水東,亦唯洛吃。

    伻來以圖及獻蔔。

     注:乙卯即召诰之乙卯也,洛師猶言京師也,河朔黎水,河北黎水交流之内也,澗水東、瀍水西,王城也,朝會之地,瀍水東,下都也,處商民之地。

    王城在澗、瀍之間,下都在瀍水之外,其地皆近洛水,故兩雲唯洛食也。

    食者,史先定墨而灼龜之兆正食其墨也。

    伻,使也,圖,洛之地圖也,獻蔔,獻其蔔之兆辭也。

    煦按:經文但有洛食而不雲食墨,蔡氏注乃始有食墨之說,非食墨也,蓋龜甲所開之方雖不及一寸,必将有東西存焉,澗、瀍與洛既有東西,則所雲食洛者可知矣。

     王拜手稽首曰:公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來視予蔔休恒吉,我二人共貞,公其以予萬億年敬天之休,拜手稽首誨言。

     注:此王授使者複公之辭也。

    王拜手稽首者,成王尊異周公而重其禮儀也。

    匹,匹配也。

    公不敢不敬天之休命,來相宅為周匹休之地,言蔔洛以配周命于無窮也。

    視,示也,示我以蔔之休美而常吉者也。

    二人,成王、周公也。

    貞,猶當也,十萬曰億,言周公宅洛規模宏遠,以我萬億年敬天休命,故又拜手稽首以謝周公告蔔之誨言。

    煦按:周易貞字在體上言,皆正固之義,故止謂之為幹,在用上言,皆成也、定也之義,此則二人之所成定者也,解為當字未确,觀二人共貞之言可知,定都非細事,此即周禮所雲大貞者也。

     三兆 太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

    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其經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掌三夢之法:一曰緻夢,二曰觭夢,三曰鹹陟。

    其經運十,其别九十。

     注:太蔔,蔔官之長。

    問龜曰蔔,兆,灼龜而占之象也。

    玉兆,璺罅如玉,屬陽;瓦兆,暴裂如瓦,屬陰;原兆,拆裂如原田,陰陽雜也。

    經,常也。

    三兆之法,其常體各有一百二十也。

    頌,占兆之繇辭也,每體一繇,則得千有二百也。

    三易,伏羲曰連山,黃帝曰歸藏,文王曰周易。

    夢者,精神所感,亦知吉兇,緻夢出于思慮,有因而緻者,觭夢,奇怪之夢,無心感物曰鹹陟,升也,進也,謂無所思慮而自有其夢也。

    占夢以歲時日月星辰為運,夢之吉兇每運九變故其别九十。

    鄭興曰:經運是視祲所掌十煇也,王者于天日也,夜有夢則晝視日旁之氣以占其吉兇,凡所占者十煇,每煇九變,其術今亡也。

    疏曰:太蔔所掌先三兆後三易次三夢者,夢蓍并重,夢以葉蔔筮,故以先後為次。

     王氏曰:以龜占象之謂蔔,以火灼龜,其象可占之謂兆。

    三兆之法,專掌于太蔔,而兼及于三易、三夢者,易與夢亦占也,其屬有占人、占夢,而太蔔為之長。

    三兆,鄭氏以為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上古以來作其法可用者有三,原,原田也。

    頌,謂繇【直又切】也。

    三法體繇之數同,其名異占耳,百二十,每體十繇,體有五色,又重之以墨拆也。

    五色者,洪範所謂曰雨、曰濟、曰圛、曰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