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定星曆考原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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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年辰,戌年子,亥年酉,此恐有誤。

    ○又按:萬全廣濟雲:亥子醜年,未坤申;寅卯辰年,戌幹亥;巳午未年,醜艮寅;申酉戌年,辰巽己。

    假如亥子醜年,蠶官在未,蠶室在坤,蠶命在申是也。

    餘仿此。

     太陰 神樞經曰:“太陰者,歲後也。

    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修。

    ”○蓬瀛書曰:“歲在四孟,則與大将軍合于四仲,名曰羣醜。

    ”○曹震圭曰:“後妃所居者,後宮也。

    後宮之星在帝後二星【紫微垣北極五星第二為帝星,第四為後宮】,故太陰常居太嵗後二辰。

    子年起戌,順行十二辰,如子年則在戌,醜年則在亥,寅年則在子,是也。

    ” 大将軍 神樞經曰:“大将軍者,歲之大将也。

    統禦威武,總領戰伐。

    若國家命将出師,攻城戰陣,則宜背之。

    凡興造,皆不可犯。

    ”○李鼎祚曰:“孟歲【寅申己亥】以勝光【午】,仲歲【子午卯酉】以小吉【未】,季歲【辰戌醜未】以傳送【申】加歲枝上,逢天罡【辰】為大将軍。

    如子年為仲年,即以未加歲枝子上,順數至酉得辰,即酉為大将軍也。

    餘仿此。

    ”○曹震圭曰:“大将軍其德忠直,常居四正,三年一遷。

    所理之地,可以命将帥,選威勇,以伐不義。

    ” 按:大将軍者,統禦武臣之職,有護衛虎贲之象,故居四正之位,而從歲君之後。

    如寅卯辰歲在東方,則居正北;己午未歲在南方,則居正東;申酉戌歲在西方,則居正南;亥子醜歲在北方,則居正西也。

     歲刑 曾門經曰:“歲刑者,刑戮之神也。

    金剛火強,各守其方;木落歸根,水流趨末。

    ”○翼奉曰:“己酉醜金之位,刑在西方,言金恃其剛,物莫與對;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言火恃其強,物莫與對;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言木恃榮華,故陰氣刑之,使其雕落;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言水恃陰邪,故陽氣刑之,使不複歸。

    所以子刑卯,醜刑戌,寅刑己,卯刑子,巳刑申,未刑醜,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

    ”○廣聖曆曰:“歲刑之地,攻城陣戰不可犯之,動土興工,亦須回避,犯之多鬥争。

    ” 按:相刑之說,翼氏最明。

    蓋以己酉醜刑申酉戌,則己刑申,酉自刑,醜刑戌也;以寅午戌刑己午未,則寅刑己,午自刑,戌刑未也;以申子辰刑寅卯辰,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也;以亥卯未刑亥子醜,則亥自刑,卯刑子,未刑醜也。

     歲破 廣聖曆曰:“歲破者,太歲所沖之辰也。

    其地不可興造、移徙、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财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

    ”○明時總要曰:“歲破者,子年在午,順行十二辰,是也。

    ” 歲殺 神樞經曰:“歲殺者,陰氣尤毒,謂之殺也。

    常居四季,謂四季之陰氣能遊天上。

    ”○李鼎祚曰:“寅午戌殺在醜,己酉醜殺在辰,申子辰殺在未,亥卯未殺在戌。

    ”○廣聖曆曰:“歲殺之地,不可穿鑿、修營、移徙,犯之者傷子孫、六畜。

    ”○曹震圭曰:“月殺者,三合五行成形之位,所謂養是也。

    大抵物之成形,母必有傷,故曰殺。

    ” 劫殺 神樞經曰:“劫殺者,歲之陰氣也。

    主有殺害,所理之方,忌有興造,犯之主有劫盜、傷殺之事。

    ”○李鼎祚曰:“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醜歲在寅,是也。

    義見下節。

    ” 災殺 神樞經曰:“災殺者,五行陰氣之位也。

    常居劫殺前一辰,主災病、疾厄之事,所理之方,不可抵向、營造,犯之者當有病患。

    ”○曹震圭曰:“災殺者,三合五行胎神也。

    洞源經曰:劫殺起于絕,災殺起于克。

    假令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于巳,故劫殺在巳,胎于午,又水與午火相克,故災殺在午也。

    己酉醜年合金局,金絕于寅,故劫殺在寅,胎于卯,又金與卯木相克,故災殺在卯也。

    餘仿此。

    ” 按:劫殺、災殺、歲殺是為三殺,如曹氏說,則三合五行絕、胎、養之位也。

    絕、胎、養者,墓庫以後,長生以前,神樞經所謂陰氣是也。

    或謂三殺者,三合五行當旺之沖,故有宜向不宜坐之說,如申子辰合水局,水旺于北方,南方其沖也,故三殺在南方,己午未,餘仿此。

     伏兵 大禍 曆例曰:“伏兵、大禍者,歲之五兵也。

    主兵革、刑殺,所理之方,忌出兵、行師及修造,犯之主有兵傷、刑戮之咎。

    ”○黎幹曰:“寅午戌歲,伏兵在壬,大禍在癸亥;卯未歲,伏兵在庚,大禍在辛;申子辰歲,伏兵在丙,大禍在丁;巳酉醜歲,伏兵在甲,大禍在乙,是也。

    ”○曹震圭曰:“伏兵、大禍者,以三合五行相克之陽幹為伏兵,陰幹為大禍。

    伏兵災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