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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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腫
產後浮腫屬敗血停積不可作水氣治
《產寶百問》曰:產後四肢浮腫,由敗血乘虛停積,循經流入四肢。
留淫日深,腐壞如水,故令面黃,四肢浮腫。
醫者不識,便作水氣治之。
凡治水多用導水藥,極虛人產後既虛,又以藥虛之,是謂重虛,多緻夭枉。
服小調經散,血行腫消則愈。
產後浮腫屬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陳無擇曰:產後浮腫多端,有自懷妊腫至產後不退,亦有產後失於將理,外感寒暑風濕,內則喜怒憂驚,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氣分血分,不可不辨,當隨脈證治之,宜得其情。
小調經散治血分固效,但力淺難憑,不若吳茱湯、枳朮湯、奪魂散、大調經散,皆要藥也。
產後浮腫屬風邪搏氣 陳良甫曰:產後勞傷血氣,腠理虛,為風邪所乘,邪搏於氣,不得宣越,令虛腫輕浮,是邪搏於氣,氣腫也。
若皮膚如熱蒸狀,則變水腫。
氣腫者,發汗即愈;水腫者,利小便即差。
慎齋按:產後虛腫,多屬氣血虛而脾胃弱,營衛不運所緻。
若雲發汗利小便,是重竭津液而益虛其虛矣。
豈產後腫竟作外邪有餘證治乎? 產後浮腫屬體虛有濕熱 朱丹溪曰:產後浮腫,小便少,口渴,惡寒,無力,脈沉,此體虛而有濕熱之積,必上焦滿悶,宜補中導水行氣可也,方用白朮、陳皮、川芎、茯苓、木通。
產後浮腫屬虛大補氣血 朱丹溪曰:產後腫,必用大補氣血為主,少佐蒼朮、茯苓,使水自利。
產後浮腫分證治法 薛立齋曰:前證屬寒水侮土,宜養脾肺;若氣虛浮腫,宜益脾胃;若水氣浮腫,宜補中氣。
又曰:產後浮腫,或兼喘咳,脈沉細無力,此命門火衰,脾土虛寒,八味丸主之。
慎齋按:已上六條,序產後有浮腫之證也。
浮腫雖有風寒濕熱外感之邪,若產後則屬氣血虛而脾土不運、肺氣不輸者多。
故《產寶》以下四條,主客邪有餘論,而丹溪、立齋惟以補氣血扶脾土為要也。
發熱 產後外感風寒發熱不可作傷寒治 李氏曰:產後外感,離床太早,或摸衣襲風,冷入下部,令人寒熱似瘧,頭疼不止。
血虛者,芎歸湯加人參、柴、葛;氣虛者,補中湯加防風、乾薑,切不可以傷寒法治之。
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作外傷感冒治 《大全》曰:凡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便作外傷感冒治。
此等多是血虛,或是敗血作禍,宜以和平之劑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加柴胡。
若便以小柴胡、竹葉石膏之類,不救者多矣。
產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 吳蒙齋曰:新產後傷寒,不可輕易發汗。
產時有傷力發熱;有去血過多發熱;有惡露不去發熱;有三日蒸乳發熱;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滯發熱。
狀類傷寒,要存仔細詳辨,切不可便發汗。
大抵產後血已空虛,汗之則變筋惕肉瞤,或鬱冒昏迷,或搐搦,或便秘,其害非輕。
凡有發熱,宜與四物為君,加柴胡、人參、炮姜最效。
蓋乾薑辛熱,能引血藥入血分,氣藥入氣分,且能去惡生新,有陽生陰長之道,以熱治熱,深合《內經》之旨。
慎齋按:已上三條,序產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狀類傷寒,雖有外感,禁用發表,惟以養血為主,佐以散風寒之劑,如生化湯、芎歸湯,倍加川芎、蔥白。
若吳氏論發熱數種,又當分因治之。
如惡露未盡,腹痛未除,形壯脈實,五七朝內不見虛證,人參尚宜斟酌。
如有虛證,必以桃仁與人參同用為當。
產後傷食發熱宜下 《金匱要略》曰:產後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徐注曰:此條言大虛之後,有實證,即當以實治。
故謂病鮮能食,則經絡臟腑之氣俱平,無產後本病可疑,明是食復之象,故曰胃實,大承氣峻逐之,恐因循緻虛也。
產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緻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復證,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
此論蓋有所本。
產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產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滯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
故凡遇產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洩瀉等證,隻作傷食治之。
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產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前證若胸膈飽悶,噯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滯,宜四君子加厚樸、楂、曲;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姜,若用峻厲之劑,復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須分有餘、不足。
治法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乳蒸為不足中之有餘。
不足者,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
《金匱》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產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產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
若依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
當用逍遙散以清肝火,養肝血。
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於氣血虛之論也。
產後發熱屬陰虛生內熱 朱丹溪曰:產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內熱耳,以補陰藥大劑服之。
必用乾薑者,何也?曰:乾薑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
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產後發熱,多屬虛寒,惟乾薑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產後發熱屬陰虛陽浮於外 王節齋曰:婦人產後陰虛,陽無所依,浮散於外,故發熱。
用四物湯補血,以炙乾姜之苦溫從治,收其浮散,以歸於陰也。
產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新產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姜,補陰以配陽。
若誤服寒涼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隔陽於外,四君子加薑、桂,不應,急加附子。
若肌膚髮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髮燥也,當歸補血湯。
產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產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
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若以涼藥正治必死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
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
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形生出有形來。
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產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產後虛煩發熱,乃陽隨陰散,氣血俱虛。
故惡寒發熱,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禍在反掌。
論丹溪治產後發熱用方之法 武叔卿曰:丹溪治產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耆。
不用芍地者,以新產後用養血益氣之法,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
熱甚者加乾薑。
若產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炮姜。
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
加茯苓者,使天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
熱甚加炒乾姜者,不從陽引陰,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
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
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
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
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產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產後乍寒乍熱者,何?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
產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
產因勞傷臟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入於肺則熱,入於脾則寒。
醫者誤作瘧治,則謬矣。
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別之?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產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產後乍寒乍熱,營衛不和,難以輕議。
若敗血不散,豈止肺脾二藏,大抵一陰一陽相搏,即作寒熱,陰勝故寒,陽勝故熱。
隻可雲敗血循經流入,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則復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
產後敗血閉陰閉陽之辨 武叔卿曰:閉陰閉陽之說,率難理解。
敗血閉陰則寒,閉陽則熱,而有休解會作之時,則似瘧矣。
若瘀血為有形之物,閉則壅矣,安有解會之所?愚謂血閉於陽經,營衛行之不通則寒;血閉於陰經,營衛行之不通則熱,故必瘀通而寒熱自已。
又雲:大調經散,而言行瘀於內也;五積散,行瘀於外也。
又外經或為寒客則肺病,肺病而營衛不通則熱;內腑或為冷物所傷則脾病,脾病而營衛不通則寒。
故所用之方,一主裡,一主表,亦或內外俱瘀,則寒熱並作,二藥又均不可廢。
產後陰陽不足寒熱用藥不同 薛立齋曰:按良甫雲,此由氣血虛損,陰陽不和,宜四物加減。
若敗血不散,腹內作痛,宜奪命丹。
夫陽氣不足,陰氣上入陽中而惡寒者,補中湯;若陰氣不足,陽氣下陷陰中發熱者,六味丸;若氣血不足,惡寒發熱者,八珍湯。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產後有寒熱往來之證也。
寒熱往來,為少陽經病,產後見之,明屬陰陽兩虛、營衛不和之候,當遵丹溪大補氣血為治,非小柴可例也。
若雲敗血不散為寒熱,郭稽中有入肺入脾之論,陳無擇有閉陰閉陽之議,
留淫日深,腐壞如水,故令面黃,四肢浮腫。
醫者不識,便作水氣治之。
凡治水多用導水藥,極虛人產後既虛,又以藥虛之,是謂重虛,多緻夭枉。
服小調經散,血行腫消則愈。
產後浮腫屬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陳無擇曰:產後浮腫多端,有自懷妊腫至產後不退,亦有產後失於將理,外感寒暑風濕,內則喜怒憂驚,血與氣搏,留滯經絡。
氣分血分,不可不辨,當隨脈證治之,宜得其情。
小調經散治血分固效,但力淺難憑,不若吳茱湯、枳朮湯、奪魂散、大調經散,皆要藥也。
產後浮腫屬風邪搏氣 陳良甫曰:產後勞傷血氣,腠理虛,為風邪所乘,邪搏於氣,不得宣越,令虛腫輕浮,是邪搏於氣,氣腫也。
若皮膚如熱蒸狀,則變水腫。
氣腫者,發汗即愈;水腫者,利小便即差。
慎齋按:產後虛腫,多屬氣血虛而脾胃弱,營衛不運所緻。
若雲發汗利小便,是重竭津液而益虛其虛矣。
豈產後腫竟作外邪有餘證治乎? 產後浮腫屬體虛有濕熱 朱丹溪曰:產後浮腫,小便少,口渴,惡寒,無力,脈沉,此體虛而有濕熱之積,必上焦滿悶,宜補中導水行氣可也,方用白朮、陳皮、川芎、茯苓、木通。
產後浮腫屬虛大補氣血 朱丹溪曰:產後腫,必用大補氣血為主,少佐蒼朮、茯苓,使水自利。
產後浮腫分證治法 薛立齋曰:前證屬寒水侮土,宜養脾肺;若氣虛浮腫,宜益脾胃;若水氣浮腫,宜補中氣。
又曰:產後浮腫,或兼喘咳,脈沉細無力,此命門火衰,脾土虛寒,八味丸主之。
慎齋按:已上六條,序產後有浮腫之證也。
浮腫雖有風寒濕熱外感之邪,若產後則屬氣血虛而脾土不運、肺氣不輸者多。
故《產寶》以下四條,主客邪有餘論,而丹溪、立齋惟以補氣血扶脾土為要也。
發熱 產後外感風寒發熱不可作傷寒治 李氏曰:產後外感,離床太早,或摸衣襲風,冷入下部,令人寒熱似瘧,頭疼不止。
血虛者,芎歸湯加人參、柴、葛;氣虛者,補中湯加防風、乾薑,切不可以傷寒法治之。
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作外傷感冒治 《大全》曰:凡產後頭痛發熱,不可便作外傷感冒治。
此等多是血虛,或是敗血作禍,宜以和平之劑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加柴胡。
若便以小柴胡、竹葉石膏之類,不救者多矣。
產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 吳蒙齋曰:新產後傷寒,不可輕易發汗。
產時有傷力發熱;有去血過多發熱;有惡露不去發熱;有三日蒸乳發熱;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滯發熱。
狀類傷寒,要存仔細詳辨,切不可便發汗。
大抵產後血已空虛,汗之則變筋惕肉瞤,或鬱冒昏迷,或搐搦,或便秘,其害非輕。
凡有發熱,宜與四物為君,加柴胡、人參、炮姜最效。
蓋乾薑辛熱,能引血藥入血分,氣藥入氣分,且能去惡生新,有陽生陰長之道,以熱治熱,深合《內經》之旨。
慎齋按:已上三條,序產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狀類傷寒,雖有外感,禁用發表,惟以養血為主,佐以散風寒之劑,如生化湯、芎歸湯,倍加川芎、蔥白。
若吳氏論發熱數種,又當分因治之。
如惡露未盡,腹痛未除,形壯脈實,五七朝內不見虛證,人參尚宜斟酌。
如有虛證,必以桃仁與人參同用為當。
產後傷食發熱宜下 《金匱要略》曰:產後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徐注曰:此條言大虛之後,有實證,即當以實治。
故謂病鮮能食,則經絡臟腑之氣俱平,無產後本病可疑,明是食復之象,故曰胃實,大承氣峻逐之,恐因循緻虛也。
產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緻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復證,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
此論蓋有所本。
產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產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滯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
故凡遇產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洩瀉等證,隻作傷食治之。
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產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前證若胸膈飽悶,噯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滯,宜四君子加厚樸、楂、曲;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姜,若用峻厲之劑,復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產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須分有餘、不足。
治法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乳蒸為不足中之有餘。
不足者,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
《金匱》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產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產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
若依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
當用逍遙散以清肝火,養肝血。
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於氣血虛之論也。
產後發熱屬陰虛生內熱 朱丹溪曰:產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內熱耳,以補陰藥大劑服之。
必用乾薑者,何也?曰:乾薑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
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產後發熱,多屬虛寒,惟乾薑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產後發熱屬陰虛陽浮於外 王節齋曰:婦人產後陰虛,陽無所依,浮散於外,故發熱。
用四物湯補血,以炙乾姜之苦溫從治,收其浮散,以歸於陰也。
產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新產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姜,補陰以配陽。
若誤服寒涼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隔陽於外,四君子加薑、桂,不應,急加附子。
若肌膚髮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髮燥也,當歸補血湯。
產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產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
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若以涼藥正治必死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
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
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形生出有形來。
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產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產後虛煩發熱,乃陽隨陰散,氣血俱虛。
故惡寒發熱,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禍在反掌。
論丹溪治產後發熱用方之法 武叔卿曰:丹溪治產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耆。
不用芍地者,以新產後用養血益氣之法,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
熱甚者加乾薑。
若產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炮姜。
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
加茯苓者,使天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
熱甚加炒乾姜者,不從陽引陰,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已上七條,序產後有發熱之證也。
產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
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
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
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
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產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產後乍寒乍熱者,何?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
產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
產因勞傷臟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入於肺則熱,入於脾則寒。
醫者誤作瘧治,則謬矣。
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別之?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產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產後乍寒乍熱,營衛不和,難以輕議。
若敗血不散,豈止肺脾二藏,大抵一陰一陽相搏,即作寒熱,陰勝故寒,陽勝故熱。
隻可雲敗血循經流入,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則復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
產後敗血閉陰閉陽之辨 武叔卿曰:閉陰閉陽之說,率難理解。
敗血閉陰則寒,閉陽則熱,而有休解會作之時,則似瘧矣。
若瘀血為有形之物,閉則壅矣,安有解會之所?愚謂血閉於陽經,營衛行之不通則寒;血閉於陰經,營衛行之不通則熱,故必瘀通而寒熱自已。
又雲:大調經散,而言行瘀於內也;五積散,行瘀於外也。
又外經或為寒客則肺病,肺病而營衛不通則熱;內腑或為冷物所傷則脾病,脾病而營衛不通則寒。
故所用之方,一主裡,一主表,亦或內外俱瘀,則寒熱並作,二藥又均不可廢。
產後陰陽不足寒熱用藥不同 薛立齋曰:按良甫雲,此由氣血虛損,陰陽不和,宜四物加減。
若敗血不散,腹內作痛,宜奪命丹。
夫陽氣不足,陰氣上入陽中而惡寒者,補中湯;若陰氣不足,陽氣下陷陰中發熱者,六味丸;若氣血不足,惡寒發熱者,八珍湯。
慎齋按:已上五條,序產後有寒熱往來之證也。
寒熱往來,為少陽經病,產後見之,明屬陰陽兩虛、營衛不和之候,當遵丹溪大補氣血為治,非小柴可例也。
若雲敗血不散為寒熱,郭稽中有入肺入脾之論,陳無擇有閉陰閉陽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