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學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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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
終以硝酸銀化生焉。
第二款 黃金 (所在)是能以遊離。
存在地中及河海。
雖然。
多是含礦質中銀。
(製法)坊間所販黃金者。
必不純精。
若不混銀。
則必混銅焉。
又欲制其純金。
則宜投礦塊於硝酸。
然則其混合物中在礦塊銀等。
而悉雖可溶解。
獨黃金。
決無侵之而殘留於其溶液中。
(性狀)黃色光輝。
其質柔軟。
槌可為箔片。
又牽延。
則為細微線。
其比重一九三二也。
若白熾熱。
遇千百度。
則熔化為淡綠色液。
又取箔片。
透見之。
則能呈綠色於氣中。
或於酸素中。
以烈火煅之。
亦敢不酸化。
又冒濕氣不生鏽。
鹽酸。
硫酸或煮硝酸。
亦敢無侵。
唯以王水。
則溶解於化格魯兒化金。
又黃金之鹽溶液。
為諸般還元劑。
蓋遇綠礬。
亞格魯兒化錫。
蓚酸。
及諸金屬。
則為褐色粉末沉澱矣。
然而其金且其化合物。
亦皆是受高溫則分解。
以還元。
生金矣。
第四章 針之區別及名稱 第十四圖 夫制針者。
別頭。
鋒。
腳。
柄。
於四部。
針頭者。
則尖端而紡錐形。
針鋒者。
其體圓且長細。
但具上下二端。
上端顆粒狀。
下端存竇。
又常針。
其長概用我二寸強。
又針腳者。
突入於柄之下端。
其竇中。
且柄質與密著。
其柄亦向金屬製。
而其大。
雖五倍十倍針鋒。
其長僅不過二仙。
又針頭者穿皮霄。
使組織刺入之部。
而針鋒。
與針柄者。
則是依術者。
被使役之部也。
第五章 針洗潔法 片山氏曰。
古來針家曰。
雖謂無起化膿於刺針部。
誠是攝生上不注意之至也。
宜擬一定之防腐。
而不可有無其法焉。
然矣。
譬猶有施刺針於傳播性之患者。
直行以其針於他之患者。
則恰是不異傳播性之病毒。
因彼接種法試之。
是以一回所用患者之針者。
悉投於盛五十倍之石炭酸水。
平缽之陶器。
宜洗滌針鋒及針尖。
洗滌後拭之。
可用花綿布。
而全至無針鋒之微濕。
後更以柔軟制鹿皮。
叮嚀反復。
拭淨其針鋒。
而可藏針函。
第六章 針貯藏法 第十五圖 凡所貯藏制針之函。
雖由各自之嗜好者。
恐莫優鱉甲制者。
是由?扌神原氏等之經驗。
亦然矣。
漆工制。
木製次之。
蓋針函。
則先函底內面。
更鋪平磨銅闆。
且堆積版面以棉花。
又包絡綿花。
以赤色絹。
或緋縮緬悉覆之。
而日常欲安置針。
則斜針鋒。
或為地平線。
但其針頭聊令穿絹面。
徐徐進針鋒於綿花之堆積中。
漸至以柄之下端而止矣。
第七章 針頭硎磨法 凡針頭尖銳甚。
則當臨穿表皮。
患者有感惡痛。
然若紡錐形。
則其針頭進入組織之中。
亦患者不訴惡痛者也。
是以甲硎法有損治術。
乙磨法知有益。
雖然。
是大有關係術者之巧拙者也。
諺曰莫邪之劍因持手。
有味哉。
又欲知硎磨之精練者。
則先用面積緻密白色楮紙。
可以試之。
其式左手取紙。
右手持針。
徐徐刺衡紙面。
亦敢莫聞幽音。
況且其紙面快以貫通為可者也。
反而如呈微音者。
惟其針之硎磨。
不至精良。
第八章 制針番數之理由 第十六圖 第十七圖 凡制針者。
自一番至七番。
而尋常所用之針者。
三番乃至四番。
是也。
將五番以上之針者。
多是用最急性之患者也。
仮令。
如施卒倒。
或眩暈症之類。
而自一番至二番。
則用彼小兒。
或老叟等之體質軟弱者。
蓋一番之針鋒。
比較其直徑於蚊嘴。
自二番以上以順。
令針鋒之實質為增積之。
殆至七番。
則擬似蜂劍。
是以。
三番。
四番。
位於其中間者也。
第九章 記號配點 第十八圖 第十九圖 假所以配置記號於手部各處者。
無他。
當行針術。
大欲使術者得便利者也。
則名左手拇指腹。
為A點。
名同食指腹。
為B點。
名同中指腹。
為C點。
名同副指腹。
為D點。
名同小指腹。
為E點。
名同掌心。
為F點。
名同手掌外側緣。
為G點。
又名右手拇指腹。
為H點。
名同食指腹。
為L點。
名同中指腹。
為M點。
名同副指腹。
為N點。
名同小指腹。
為O點。
名同掌心。
為P點。
名同掌外側緣。
為Q點。
第十章 刺針一般 第二十圖 第二十一圖 第二十二圖 既診斷了後。
患者衣服厚。
則適宜取除之。
沉意正形。
而開針函。
容所出之。
針柄上端。
於杉山氏管之下口。
此際管之上口斜於下方。
下口向於上方。
更反轉管之下口。
使針局密接。
且其接端者。
以A B暫時押之。
且顯其管之上端打針柄。
以L捷手二三回。
此際極力則患者訴痛。
不用力。
亦不能使針頭穿皮膚。
況
終以硝酸銀化生焉。
第二款 黃金 (所在)是能以遊離。
存在地中及河海。
雖然。
多是含礦質中銀。
(製法)坊間所販黃金者。
必不純精。
若不混銀。
則必混銅焉。
又欲制其純金。
則宜投礦塊於硝酸。
然則其混合物中在礦塊銀等。
而悉雖可溶解。
獨黃金。
決無侵之而殘留於其溶液中。
(性狀)黃色光輝。
其質柔軟。
槌可為箔片。
又牽延。
則為細微線。
其比重一九三二也。
若白熾熱。
遇千百度。
則熔化為淡綠色液。
又取箔片。
透見之。
則能呈綠色於氣中。
或於酸素中。
以烈火煅之。
亦敢不酸化。
又冒濕氣不生鏽。
鹽酸。
硫酸或煮硝酸。
亦敢無侵。
唯以王水。
則溶解於化格魯兒化金。
又黃金之鹽溶液。
為諸般還元劑。
蓋遇綠礬。
亞格魯兒化錫。
蓚酸。
及諸金屬。
則為褐色粉末沉澱矣。
然而其金且其化合物。
亦皆是受高溫則分解。
以還元。
生金矣。
第四章 針之區別及名稱 第十四圖 夫制針者。
別頭。
鋒。
腳。
柄。
於四部。
針頭者。
則尖端而紡錐形。
針鋒者。
其體圓且長細。
但具上下二端。
上端顆粒狀。
下端存竇。
又常針。
其長概用我二寸強。
又針腳者。
突入於柄之下端。
其竇中。
且柄質與密著。
其柄亦向金屬製。
而其大。
雖五倍十倍針鋒。
其長僅不過二仙。
又針頭者穿皮霄。
使組織刺入之部。
而針鋒。
與針柄者。
則是依術者。
被使役之部也。
第五章 針洗潔法 片山氏曰。
古來針家曰。
雖謂無起化膿於刺針部。
誠是攝生上不注意之至也。
宜擬一定之防腐。
而不可有無其法焉。
然矣。
譬猶有施刺針於傳播性之患者。
直行以其針於他之患者。
則恰是不異傳播性之病毒。
因彼接種法試之。
是以一回所用患者之針者。
悉投於盛五十倍之石炭酸水。
平缽之陶器。
宜洗滌針鋒及針尖。
洗滌後拭之。
可用花綿布。
而全至無針鋒之微濕。
後更以柔軟制鹿皮。
叮嚀反復。
拭淨其針鋒。
而可藏針函。
第六章 針貯藏法 第十五圖 凡所貯藏制針之函。
雖由各自之嗜好者。
恐莫優鱉甲制者。
是由?扌神原氏等之經驗。
亦然矣。
漆工制。
木製次之。
蓋針函。
則先函底內面。
更鋪平磨銅闆。
且堆積版面以棉花。
又包絡綿花。
以赤色絹。
或緋縮緬悉覆之。
而日常欲安置針。
則斜針鋒。
或為地平線。
但其針頭聊令穿絹面。
徐徐進針鋒於綿花之堆積中。
漸至以柄之下端而止矣。
第七章 針頭硎磨法 凡針頭尖銳甚。
則當臨穿表皮。
患者有感惡痛。
然若紡錐形。
則其針頭進入組織之中。
亦患者不訴惡痛者也。
是以甲硎法有損治術。
乙磨法知有益。
雖然。
是大有關係術者之巧拙者也。
諺曰莫邪之劍因持手。
有味哉。
又欲知硎磨之精練者。
則先用面積緻密白色楮紙。
可以試之。
其式左手取紙。
右手持針。
徐徐刺衡紙面。
亦敢莫聞幽音。
況且其紙面快以貫通為可者也。
反而如呈微音者。
惟其針之硎磨。
不至精良。
第八章 制針番數之理由 第十六圖 第十七圖 凡制針者。
自一番至七番。
而尋常所用之針者。
三番乃至四番。
是也。
將五番以上之針者。
多是用最急性之患者也。
仮令。
如施卒倒。
或眩暈症之類。
而自一番至二番。
則用彼小兒。
或老叟等之體質軟弱者。
蓋一番之針鋒。
比較其直徑於蚊嘴。
自二番以上以順。
令針鋒之實質為增積之。
殆至七番。
則擬似蜂劍。
是以。
三番。
四番。
位於其中間者也。
第九章 記號配點 第十八圖 第十九圖 假所以配置記號於手部各處者。
無他。
當行針術。
大欲使術者得便利者也。
則名左手拇指腹。
為A點。
名同食指腹。
為B點。
名同中指腹。
為C點。
名同副指腹。
為D點。
名同小指腹。
為E點。
名同掌心。
為F點。
名同手掌外側緣。
為G點。
又名右手拇指腹。
為H點。
名同食指腹。
為L點。
名同中指腹。
為M點。
名同副指腹。
為N點。
名同小指腹。
為O點。
名同掌心。
為P點。
名同掌外側緣。
為Q點。
第十章 刺針一般 第二十圖 第二十一圖 第二十二圖 既診斷了後。
患者衣服厚。
則適宜取除之。
沉意正形。
而開針函。
容所出之。
針柄上端。
於杉山氏管之下口。
此際管之上口斜於下方。
下口向於上方。
更反轉管之下口。
使針局密接。
且其接端者。
以A B暫時押之。
且顯其管之上端打針柄。
以L捷手二三回。
此際極力則患者訴痛。
不用力。
亦不能使針頭穿皮膚。
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