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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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者,何?如大黃黃連瀉心湯證,是也。
此邪熱乘誤下之勢,入而著心下,以為痞者,唯其無飲,故按之濡,然鬱結稍重,故芩、連之涼,兼以大黃,而麻沸湯泡用,蓋意在疏洩,而不在峻利矣。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裡,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蓋言此證痞證因飲結者,必雲痞硬,此並雲濡,以為其別,且氣痞也,之稱,似言但是熱結,而非飲結,方氏以本方證,次彼條後曰:“此申上條,言脈以出其治,脈見關上者,以痞在心下也,以氧痞而濡,所以浮也,然痞之濡,由熱聚也,故用黃連清之於上,聚雖氣也,痞則固矣,故用大黃傾之於下。
”此說稍允,又成氏曰:“以麻沸湯漬服者,取其氣薄,而洩虛熱。
”尤氏曰:“成氏所謂虛熱者,對燥屎而言也,非陰虛陽虛之謂,蓋熱邪入裡,與糟粕相結,則為實熱,不與糟粕相結,即為虛熱,本方以大黃、黃連為劑,而不用枳、樸、芒硝者,蓋以洩熱,非以蕩實也。
”周氏曰:“以麻沸湯漬之,其氣味之出,輕而且活,以大力之體,為輕清之用,非聖人其孰能之。
”二說亦似是。
。
錢氏辨承氣、陷胸、十棗,及此湯之異,當並考。
) 如附子瀉心湯證,是前證而兼表陽虛者,其病表裡異情,故治亦涼溫並行焉。
(此條,錢氏以命門虛為說,近鑿,尤氏曰:“此即上條,而引其說,謂心下痞按之濡,關脈浮者,當與大黃黃連瀉心湯,瀉心下之虛熱,若其人復惡寒而汗出,證兼陽虛不足者,又須加附子,以復表陽之氣,乃寒熱並用,邪正兼治之法也,又曰:‘此證,邪熱有餘,而正陽不足,設治邪而遺正,則惡寒益甚,或補陽而遺熱,則痞滿愈增,此方,寒熱補瀉,並投互治,誠不得已之苦心,然使無法以制之,鮮不混而無功矣,方以麻沸湯漬寒藥,別煮附子取汁,合和與服,則寒熱異其氣,生熟異其性,藥雖同行,而功則各奏,乃先聖之妙用也。
’此解甚覺精暢,又大黃附子湯,寒熱融和,自為溫利,宜分別看。
。
中西惟忠曰:“此方煮附子,不言水率,疑是脫文。
”) 有腸間熱壅者,何?如白頭翁湯證,是也。
此熱壅下迫,故為下重,蓋與腸澼同局者矣。
(先兄曰:“白頭翁湯,治熱利下重,意在於清下焦之熱,緩其窘迫,仍以白頭翁,涼腸熱為君,秦皮亦清熱利竅,俱合之黃連、檗皮,清利以瀉之,蓋熱毒之氣,客於下焦,欲便不能,重滯以迫於後竅,故其方非治下焦腸滑之比,而注家執苦以堅之之語,可謂昧矣。
”) 有上熱下冷輕證者,何?蓋上熱下冷,實厥陰之機,然更有未至其甚,猶屬少陽之類變者,此所列是已。
如梔子乾薑湯證,是自誤下而變者也。
(說見於上。
) 如黃連湯證,是從素有之寒熱,而膈胃異病者也。
(此方,自半夏瀉心變來,然彼冷熱在一位而相結,此冷熱異其位,故彼則要藥性溫涼混和,所以再煎,此則要溫涼各別立功,所以淡煮而不再煎,尤氏曰:“此蓋痞證之屬,多從寒藥傷中後得之,本文雖不言及,而其為誤治後證可知,故其藥亦與瀉心相似,而多桂枝耳。
”此說非是。
。
此方,愚常用治霍亂吐瀉腹痛,應效如神,蓋以其逐邪安正,能和陰陽也。
) 飲邪搏聚 飲邪搏聚者,水飲蓄聚,與邪相搏,是也。
大抵其人有宿水,或因邪而發動,或以誤而勢長,更有得病新成者。
其停瀦多在心下胃脘之分,然泛漫上下,不凝結一處。
其類凡四,有犯上焦者,有壅中焦者,有屬表分者,有兼陽虛者,就中節目亦多雲。
有犯上焦者,何?如小青龍湯證,是表實,而宿飲被邪鼓激,以犯其肺者也。
(柯氏曰:“水氣畜於心下,尚未固結,故有或然之證,若誤下,則硬滿而成結胸矣。
”。
徐大椿於小柴胡加減法,辨五味子乾薑同用之理,考吳綬既有其說,並似未核。
又半夏,湯洗令滑盡,陶氏有詳說,曰:“不爾戟人咽喉。
”又曰:“凡方雲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
”醫心方,引蘇敬雲:“半夏一升,以八兩為正。
”小島尚質曰:“以藥昇平之,半夏一升,當今二錢三分一釐四絲,五兩,當今一錢七分六釐。
”陶說似優。
) 如喘家,及桂枝加厚樸杏子湯證,是表虛,而飲邪相得者也,俱系太陽病有所兼者矣。
(如麻黃湯、大青龍湯,及葛根芩連湯,其喘俱為脈證,邪散而喘定,故不在此例。
) 如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是表既解,而飲熱迫肺者也。
(成氏以此條,與葛根芩連湯相對,為邪氣外甚,非是,蓋此汗出,殆裡熱外熏所緻耳,且考其方意,與小青龍加石膏、越婢加半夏、厚樸麻黃等湯,實系一轍,則知是飲熱相薄之證矣,注家止為肺熱者,亦未是也,蓋麻黃與石膏同用,則相藉開疏水壅也。
。
方後,本雲黃耳杯,汪說難信,或曰,此傳寫有訛脫,當是本雲麻黃湯,今去桂枝,加石膏。
) 如發汗後飲灌而喘,是新水所緻也。
(汪氏又主麻黃湯,亦不確。
) 有壅中焦者,何?此證之水,多自宿昔,而有太陽所兼者,有裡熱所挾者,有表裡無熱者。
太陽所兼,更有差別。
如桂枝加茯苓朮湯(今削去桂及白字)、茯苓甘草湯二證,是表有邪,裡有水,然兩者不相搏,唯飲為邪所動者,而加苓朮證為重,苓甘證為輕。
(此二證俱無煩渴,即裡無熱之徵,其輕重,則玩本文自知,加苓朮條無汗證,《明理論》,以為水飲不行,津液內滲之候。
) 如五苓散證,是表有邪,而熱更入裡,與水相得,或為下滯,或為上逆,故外有太陽脈證,內有煩渴,小便不利,及水入則吐等候,然裡重而表輕,故治專利水,而旁發其汗。
(脈浮微熱消渴,與脈浮數煩渴,及水逆,自有輕重,然其機相同,故其治則一,或曰,五苓散之證之方,亦猶《金匱》隨其所得,而攻之之義,柯氏、《金鑑》注意似然,但未了,又先兄曰:“澤瀉行水,與茯苓、豬芩相類,然五苓散,用術與二苓,各十八銖,特至澤瀉,多一十二銖者,何?蓋其質輕清,性味俱轉,故多用之,二苓藉其力,更能行水。
”此說確當,又《嶺南衛生方》曰:“五苓散用桂,正如小柴胡用人參,大承氣湯用厚樸,備急丸用乾薑之類,欲其剛柔相濟,亦存攻守之意也,故方書謂,五苓散無桂,及隔年者,俱不可用,近者鋪家,有去桂五苓散,不知者,為其所誤,如去桂而入參,卻謂之春澤湯,治燥渴有效,此說非也,但本方移治雜病,則桂之用,在溫散,而能助滲利之力矣。
”。
陶隱居曰:“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
”按據中平三年慮傂銅尺,漢一寸當今七分六釐,又先友狩谷望之曰:“白飲,即煮米泔也,《齊民要術?煮??》條雲:‘折米白煮取汁,為白飲。
’此可以證。
) 裡熱所挾者,如豬苓湯證,是也。
此邪氣入裡,與飲相併,以為哄熱,故滲利之品,兼以涼潤,且其水並停下焦,不特中焦,蓋是陽明之類證,以其有水,不為胃實也。
(《金匱》曰:“諸病在藏,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餘皆放此。
”尤氏曰:“無形之邪,入結於藏,必有所據,水血痰食,皆邪藪也,如渴者,水與熱得,而熱結在水,故與豬苓湯,利其水,而熱亦除,若有食者,食與熱得,而熱結在食,則宜承氣湯,下其食,而熱亦去,若無所得,則無形之邪,豈攻法所能去哉。
”此解極竅,仍更表之,又成氏注陽明篇本方條曰:“此下後客熱,客於下焦者也,邪氣自表入裡,客於下焦,三焦俱帶熱也,雲雲,蓋此證之水,並停中下二焦,成氏之言,不為不當,若在後世注家,專以為下焦之藥,然如渴、心煩、不得眠等,皆熱在中焦,而上熏之候,則其說難從。
) 表裡無熱者,如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及厥陰茯苓甘草湯證,是也。
(茯苓甘草湯,一方二用,此桂但取溫散,猶雜病五苓散之意,又太陽中篇末條證,與此似同,然冒以太陽病,似不必表裡無熱者。
) 有屬表分者,何?如文蛤散證,是冷水潠灌,水邪郁表,故主以驅散之劑。
(此條,從柯氏作文蛤湯,證方始對,且《金匱》,渴欲得水,而貪飲者,豈發散所宜,一味文蛤,自似切當,蓋其方互錯也。
) 如牡蠣澤瀉散證,是水氣外溢,其病在下,故治從內,並得病後新成者也。
有兼陽虛者,何?此其人素虛飲停,今因誤治,陽更虛,而飲亦動,其證輕重不同。
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證,其病輕,而飲停下焦者也。
(此方多用桂者,以洩奔豚氣也,甘爛水,要取不助水勢,《靈樞?半夏湯》,以流水千裡以外者八升,揚之萬遍,取其清五升煮之,其揆一也。
) 如茯苓桂枝術甘草湯證,其病重,而飲停中焦者也。
(方氏曰:“心下逆滿,伏飲上溢,搏實於膈也,氣上衝胸,寒邪上湧,挾飲為逆也,動經,傷動經脈,振振奮動也,蓋人之經脈,賴津液以滋養,飲之為物,津液類也,靜則為養,動則為病,宜制勝之,雲雲,尤氏曰:“此傷寒邪解而飲發之證,飲停於中則滿,逆於上,則氣衝而頭眩,入於經,則身振振而動搖,《金匱》雲:‘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其脈沉緊,又雲:‘心下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又雲:‘其人振振身瞤劇,必有伏飲,是也,發汗則動經者,無邪可發,而反動其經氣,故與茯苓白朮,以蠲飲氣,桂枝甘草,以生陽氣,所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也,愚謂此條止脈沉緊,即此湯所主,是若吐若下,胃虛飲動緻之,倘更發汗,傷其表陽,則變為動經,而身振振搖,是與身瞤動振振欲擗地相同,即真武所主也,蓋此當為兩截看,稍與倒裝法類似,又錢氏注,傷寒本當以麻黃汗解雲雲,然此證,誤汗之變,遽至動經,則其本為桂枝證,亦未可知,蓋傷寒二字,不須拘執,又其方專取利水以健胃,與甘棗湯有小異,《金鑑》以中焦、下焦為辨,其說為協。
) 如太陽篇真武湯證,其病最重,而與術甘證,其機相近者也。
(此條,唯尤氏以為兼水飲,然其說迂而不切,愚謂此證虛陽外越,故發熱,陽虛飲動,故心下悸,飲阻清陽,故頭眩,經脈衰弱,為飲被動,故身瞤動,振振欲擗地,其用此方者,以扶陽利水也,此身瞤動,與大青龍變肉瞤殆異矣。
) 如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久而成痿,亦是術甘湯證,而經日失治者也。
(方氏曰:“此申苓桂朮甘湯,而復言失於不治則緻廢之意,彼條脈沉緊,以未發汗言也,此條脈甚微,以已發汗言也,經脈
此邪熱乘誤下之勢,入而著心下,以為痞者,唯其無飲,故按之濡,然鬱結稍重,故芩、連之涼,兼以大黃,而麻沸湯泡用,蓋意在疏洩,而不在峻利矣。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裡,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蓋言此證痞證因飲結者,必雲痞硬,此並雲濡,以為其別,且氣痞也,之稱,似言但是熱結,而非飲結,方氏以本方證,次彼條後曰:“此申上條,言脈以出其治,脈見關上者,以痞在心下也,以氧痞而濡,所以浮也,然痞之濡,由熱聚也,故用黃連清之於上,聚雖氣也,痞則固矣,故用大黃傾之於下。
”此說稍允,又成氏曰:“以麻沸湯漬服者,取其氣薄,而洩虛熱。
”尤氏曰:“成氏所謂虛熱者,對燥屎而言也,非陰虛陽虛之謂,蓋熱邪入裡,與糟粕相結,則為實熱,不與糟粕相結,即為虛熱,本方以大黃、黃連為劑,而不用枳、樸、芒硝者,蓋以洩熱,非以蕩實也。
”周氏曰:“以麻沸湯漬之,其氣味之出,輕而且活,以大力之體,為輕清之用,非聖人其孰能之。
”二說亦似是。
。
錢氏辨承氣、陷胸、十棗,及此湯之異,當並考。
) 如附子瀉心湯證,是前證而兼表陽虛者,其病表裡異情,故治亦涼溫並行焉。
(此條,錢氏以命門虛為說,近鑿,尤氏曰:“此即上條,而引其說,謂心下痞按之濡,關脈浮者,當與大黃黃連瀉心湯,瀉心下之虛熱,若其人復惡寒而汗出,證兼陽虛不足者,又須加附子,以復表陽之氣,乃寒熱並用,邪正兼治之法也,又曰:‘此證,邪熱有餘,而正陽不足,設治邪而遺正,則惡寒益甚,或補陽而遺熱,則痞滿愈增,此方,寒熱補瀉,並投互治,誠不得已之苦心,然使無法以制之,鮮不混而無功矣,方以麻沸湯漬寒藥,別煮附子取汁,合和與服,則寒熱異其氣,生熟異其性,藥雖同行,而功則各奏,乃先聖之妙用也。
’此解甚覺精暢,又大黃附子湯,寒熱融和,自為溫利,宜分別看。
。
中西惟忠曰:“此方煮附子,不言水率,疑是脫文。
”) 有腸間熱壅者,何?如白頭翁湯證,是也。
此熱壅下迫,故為下重,蓋與腸澼同局者矣。
(先兄曰:“白頭翁湯,治熱利下重,意在於清下焦之熱,緩其窘迫,仍以白頭翁,涼腸熱為君,秦皮亦清熱利竅,俱合之黃連、檗皮,清利以瀉之,蓋熱毒之氣,客於下焦,欲便不能,重滯以迫於後竅,故其方非治下焦腸滑之比,而注家執苦以堅之之語,可謂昧矣。
”) 有上熱下冷輕證者,何?蓋上熱下冷,實厥陰之機,然更有未至其甚,猶屬少陽之類變者,此所列是已。
如梔子乾薑湯證,是自誤下而變者也。
(說見於上。
) 如黃連湯證,是從素有之寒熱,而膈胃異病者也。
(此方,自半夏瀉心變來,然彼冷熱在一位而相結,此冷熱異其位,故彼則要藥性溫涼混和,所以再煎,此則要溫涼各別立功,所以淡煮而不再煎,尤氏曰:“此蓋痞證之屬,多從寒藥傷中後得之,本文雖不言及,而其為誤治後證可知,故其藥亦與瀉心相似,而多桂枝耳。
”此說非是。
。
此方,愚常用治霍亂吐瀉腹痛,應效如神,蓋以其逐邪安正,能和陰陽也。
) 飲邪搏聚 飲邪搏聚者,水飲蓄聚,與邪相搏,是也。
大抵其人有宿水,或因邪而發動,或以誤而勢長,更有得病新成者。
其停瀦多在心下胃脘之分,然泛漫上下,不凝結一處。
其類凡四,有犯上焦者,有壅中焦者,有屬表分者,有兼陽虛者,就中節目亦多雲。
有犯上焦者,何?如小青龍湯證,是表實,而宿飲被邪鼓激,以犯其肺者也。
(柯氏曰:“水氣畜於心下,尚未固結,故有或然之證,若誤下,則硬滿而成結胸矣。
”。
徐大椿於小柴胡加減法,辨五味子乾薑同用之理,考吳綬既有其說,並似未核。
又半夏,湯洗令滑盡,陶氏有詳說,曰:“不爾戟人咽喉。
”又曰:“凡方雲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
”醫心方,引蘇敬雲:“半夏一升,以八兩為正。
”小島尚質曰:“以藥昇平之,半夏一升,當今二錢三分一釐四絲,五兩,當今一錢七分六釐。
”陶說似優。
) 如喘家,及桂枝加厚樸杏子湯證,是表虛,而飲邪相得者也,俱系太陽病有所兼者矣。
(如麻黃湯、大青龍湯,及葛根芩連湯,其喘俱為脈證,邪散而喘定,故不在此例。
) 如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是表既解,而飲熱迫肺者也。
(成氏以此條,與葛根芩連湯相對,為邪氣外甚,非是,蓋此汗出,殆裡熱外熏所緻耳,且考其方意,與小青龍加石膏、越婢加半夏、厚樸麻黃等湯,實系一轍,則知是飲熱相薄之證矣,注家止為肺熱者,亦未是也,蓋麻黃與石膏同用,則相藉開疏水壅也。
。
方後,本雲黃耳杯,汪說難信,或曰,此傳寫有訛脫,當是本雲麻黃湯,今去桂枝,加石膏。
) 如發汗後飲灌而喘,是新水所緻也。
(汪氏又主麻黃湯,亦不確。
) 有壅中焦者,何?此證之水,多自宿昔,而有太陽所兼者,有裡熱所挾者,有表裡無熱者。
太陽所兼,更有差別。
如桂枝加茯苓朮湯(今削去桂及白字)、茯苓甘草湯二證,是表有邪,裡有水,然兩者不相搏,唯飲為邪所動者,而加苓朮證為重,苓甘證為輕。
(此二證俱無煩渴,即裡無熱之徵,其輕重,則玩本文自知,加苓朮條無汗證,《明理論》,以為水飲不行,津液內滲之候。
) 如五苓散證,是表有邪,而熱更入裡,與水相得,或為下滯,或為上逆,故外有太陽脈證,內有煩渴,小便不利,及水入則吐等候,然裡重而表輕,故治專利水,而旁發其汗。
(脈浮微熱消渴,與脈浮數煩渴,及水逆,自有輕重,然其機相同,故其治則一,或曰,五苓散之證之方,亦猶《金匱》隨其所得,而攻之之義,柯氏、《金鑑》注意似然,但未了,又先兄曰:“澤瀉行水,與茯苓、豬芩相類,然五苓散,用術與二苓,各十八銖,特至澤瀉,多一十二銖者,何?蓋其質輕清,性味俱轉,故多用之,二苓藉其力,更能行水。
”此說確當,又《嶺南衛生方》曰:“五苓散用桂,正如小柴胡用人參,大承氣湯用厚樸,備急丸用乾薑之類,欲其剛柔相濟,亦存攻守之意也,故方書謂,五苓散無桂,及隔年者,俱不可用,近者鋪家,有去桂五苓散,不知者,為其所誤,如去桂而入參,卻謂之春澤湯,治燥渴有效,此說非也,但本方移治雜病,則桂之用,在溫散,而能助滲利之力矣。
”。
陶隱居曰:“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
”按據中平三年慮傂銅尺,漢一寸當今七分六釐,又先友狩谷望之曰:“白飲,即煮米泔也,《齊民要術?煮??》條雲:‘折米白煮取汁,為白飲。
’此可以證。
) 裡熱所挾者,如豬苓湯證,是也。
此邪氣入裡,與飲相併,以為哄熱,故滲利之品,兼以涼潤,且其水並停下焦,不特中焦,蓋是陽明之類證,以其有水,不為胃實也。
(《金匱》曰:“諸病在藏,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餘皆放此。
”尤氏曰:“無形之邪,入結於藏,必有所據,水血痰食,皆邪藪也,如渴者,水與熱得,而熱結在水,故與豬苓湯,利其水,而熱亦除,若有食者,食與熱得,而熱結在食,則宜承氣湯,下其食,而熱亦去,若無所得,則無形之邪,豈攻法所能去哉。
”此解極竅,仍更表之,又成氏注陽明篇本方條曰:“此下後客熱,客於下焦者也,邪氣自表入裡,客於下焦,三焦俱帶熱也,雲雲,蓋此證之水,並停中下二焦,成氏之言,不為不當,若在後世注家,專以為下焦之藥,然如渴、心煩、不得眠等,皆熱在中焦,而上熏之候,則其說難從。
) 表裡無熱者,如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及厥陰茯苓甘草湯證,是也。
(茯苓甘草湯,一方二用,此桂但取溫散,猶雜病五苓散之意,又太陽中篇末條證,與此似同,然冒以太陽病,似不必表裡無熱者。
) 有屬表分者,何?如文蛤散證,是冷水潠灌,水邪郁表,故主以驅散之劑。
(此條,從柯氏作文蛤湯,證方始對,且《金匱》,渴欲得水,而貪飲者,豈發散所宜,一味文蛤,自似切當,蓋其方互錯也。
) 如牡蠣澤瀉散證,是水氣外溢,其病在下,故治從內,並得病後新成者也。
有兼陽虛者,何?此其人素虛飲停,今因誤治,陽更虛,而飲亦動,其證輕重不同。
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證,其病輕,而飲停下焦者也。
(此方多用桂者,以洩奔豚氣也,甘爛水,要取不助水勢,《靈樞?半夏湯》,以流水千裡以外者八升,揚之萬遍,取其清五升煮之,其揆一也。
) 如茯苓桂枝術甘草湯證,其病重,而飲停中焦者也。
(方氏曰:“心下逆滿,伏飲上溢,搏實於膈也,氣上衝胸,寒邪上湧,挾飲為逆也,動經,傷動經脈,振振奮動也,蓋人之經脈,賴津液以滋養,飲之為物,津液類也,靜則為養,動則為病,宜制勝之,雲雲,尤氏曰:“此傷寒邪解而飲發之證,飲停於中則滿,逆於上,則氣衝而頭眩,入於經,則身振振而動搖,《金匱》雲:‘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其脈沉緊,又雲:‘心下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又雲:‘其人振振身瞤劇,必有伏飲,是也,發汗則動經者,無邪可發,而反動其經氣,故與茯苓白朮,以蠲飲氣,桂枝甘草,以生陽氣,所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也,愚謂此條止脈沉緊,即此湯所主,是若吐若下,胃虛飲動緻之,倘更發汗,傷其表陽,則變為動經,而身振振搖,是與身瞤動振振欲擗地相同,即真武所主也,蓋此當為兩截看,稍與倒裝法類似,又錢氏注,傷寒本當以麻黃汗解雲雲,然此證,誤汗之變,遽至動經,則其本為桂枝證,亦未可知,蓋傷寒二字,不須拘執,又其方專取利水以健胃,與甘棗湯有小異,《金鑑》以中焦、下焦為辨,其說為協。
) 如太陽篇真武湯證,其病最重,而與術甘證,其機相近者也。
(此條,唯尤氏以為兼水飲,然其說迂而不切,愚謂此證虛陽外越,故發熱,陽虛飲動,故心下悸,飲阻清陽,故頭眩,經脈衰弱,為飲被動,故身瞤動,振振欲擗地,其用此方者,以扶陽利水也,此身瞤動,與大青龍變肉瞤殆異矣。
) 如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久而成痿,亦是術甘湯證,而經日失治者也。
(方氏曰:“此申苓桂朮甘湯,而復言失於不治則緻廢之意,彼條脈沉緊,以未發汗言也,此條脈甚微,以已發汗言也,經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