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辨厥陰病脈證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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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作為診斷病情和預示疾病轉歸的依據,還是有其現實意義的。
然如果僅就厥來說,雖有陽虛陰盛之寒厥與陽郁格陰之熱厥的不同,但其證表現為手足厥冷則一,其病機又均可以陰陽氣不相順接加以概括,所以《傷寒論》指出:“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可稱為要言不煩了。
(六)厥陰病治療禁忌 厥逆證,是厥陰病的主要見證之一。
傷寒病至厥陰,多緻陽微而陰盛,此時見手足甚或四肢厥冷者,隻能治以溫經回陽,絕不能用苦寒瀉下,《傷寒論》中說“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即指此而言。
不僅陽虛緻厥者不能用下法,血虛而見厥者同樣亦不能用下法。
如傷寒五六日,邪氣傳裡之時而見厥,但不見結胸證,腹部按之濡亦不見腑實證,脈按之又虛,這是血虛不榮四末的厥證,因而不能用下法。
如誤下,則犯“虛虛”之誡,甚或導緻正氣虛脫而死亡,因此我們一定要高度警惕,不可疏忽大意。
(七)厥陰病預後 病至厥陰,可以說是疾病發展到了最後階段,因此,判斷厥陰病的病勢微甚以及生死預後轉歸,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厥陰病篇中,有關預後轉歸的内容甚多,由于在厥熱勝複一節裡已有所涉及,這裡不再重複。
下面再将其他的一些有關預後的内容作概括介紹。
厥陰病中風也好、傷寒也好,都屬于陰經受邪,病變在裡,故其脈應以沉微為多見,若脈沉轉為微浮之脈,說明裡邪外出,是陰病見陽脈,所以說“為欲愈”。
若脈不見微浮而仍沉,則表示邪氣内伏于裡,故其病“為未愈”。
太陰病中風,脈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而厥陰中風又以脈微浮者為欲愈,可見凡陰病見陽脈,均是疾病向愈的好現象。
下利是厥陰病的常見證之一,其性質如何,預後又怎樣,亦可以脈象變化來推斷。
若傷寒下利,日十餘行,邪未盡而正已大虛,其脈當微弱,方得為順,若脈反實,是正氣虛而邪氣有餘,邪實不為下利所衰,正不勝邪,故主預後不良;脈見沉弦,沉為在裡,弦為肝脈,濕熱蘊結于裡,厥陰肝木疏洩不利,故當見下利後重,大便不爽有黏液;若脈大者,大則病進,是邪氣仍盛,故為下利未止;若相反,脈見微弱數者,說明陽熱之邪已退,真陰之氣将複,故下利将自止,此時雖有發熱,亦不至于死,因為邪氣已衰,正氣已複。
如因寒下利,而見微熱、口渴、脈弱,是寒去而陽複之象,故可不治而自愈;若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标志着陰邪退而陽氣得通,故亦不治自愈;但如脈又複緊,說明裡寒又盛,故主病未解;下利脈數而渴,是為陰去陽複的自愈之象,若不愈,則可因陽複太過而化熱傷陰動血,發生便膿血的證候;虛寒下利,至手足厥冷而無脈,是陰先竭而陽後絕,或用灸法,或用溫劑以急救其陽,急複其脈,如二十四小時内(即晬時)脈還而手足轉溫者,是真氣未亡,生機尚在,故主生;若脈不還,則是真氣亡而不能續,故主死;若經灸法治療後,不僅厥不回、脈不還,而且更見微喘者,是為真氣不續,大氣下脫,故亦主死。
厥陰病的厥熱勝複,反映了正邪鬥争、邪正盛衰的狀況,故對判斷預後很有價值。
一般來說,厥熱相應,或厥少熱多,或熱少厥微,都是疾病自愈的好現象;若發熱而後見厥,是寒邪複勝,至七日,當正氣欲複、邪氣欲退之時,更見下利的,說明正不複而邪反進,屬于難治之證;傷寒見發熱,陽複而陰退,厥利當自止,若厥利不止,更見躁擾不甯、不得卧寐者,則是陰盛陽亡,神氣散亂之象,預後不良;若傷寒發熱而下利至甚、厥逆不止,是陰竭于内而陽亡于外,雖不見躁不得卧,則亦會因陰的竭絕而死;若始病不見下利,至六七日後,發熱與下利俱見,此熱亦非陽複之熱,乃陰盛格陽之象,若更見汗出不止,則是陽氣不固而外脫,最後形成了“有陰無陽”的狀态,“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故亦為死證。
綜上所述,可見陰陽之道以平和為順,偏盛偏衰則為病,陰陽離決則緻人死。
醫生的責任,就是要把握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從而有效地防治疾病。
為此也就必須了解陰陽的對立統一規律,做到順其情理,不斷地進行調整,而使之和平。
限于曆史條件和科學水平,《傷寒論》中特别是厥陰病篇提出了一些“死”證和“不治”之證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也不能宥于古人之言,放棄救死扶傷的責任,應該充分利用現代的醫療條件,采取中西醫各種有效的方法,積極主動地進行救治。
大量的臨床實踐也有力地證明,古時的不治之證,今天則已不斷成為可治之證。
相信随着醫學科學的發展,今後将有更多的不治之證獲取有效的防治方法。
然如果僅就厥來說,雖有陽虛陰盛之寒厥與陽郁格陰之熱厥的不同,但其證表現為手足厥冷則一,其病機又均可以陰陽氣不相順接加以概括,所以《傷寒論》指出:“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可稱為要言不煩了。
(六)厥陰病治療禁忌 厥逆證,是厥陰病的主要見證之一。
傷寒病至厥陰,多緻陽微而陰盛,此時見手足甚或四肢厥冷者,隻能治以溫經回陽,絕不能用苦寒瀉下,《傷寒論》中說“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即指此而言。
不僅陽虛緻厥者不能用下法,血虛而見厥者同樣亦不能用下法。
如傷寒五六日,邪氣傳裡之時而見厥,但不見結胸證,腹部按之濡亦不見腑實證,脈按之又虛,這是血虛不榮四末的厥證,因而不能用下法。
如誤下,則犯“虛虛”之誡,甚或導緻正氣虛脫而死亡,因此我們一定要高度警惕,不可疏忽大意。
(七)厥陰病預後 病至厥陰,可以說是疾病發展到了最後階段,因此,判斷厥陰病的病勢微甚以及生死預後轉歸,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厥陰病篇中,有關預後轉歸的内容甚多,由于在厥熱勝複一節裡已有所涉及,這裡不再重複。
下面再将其他的一些有關預後的内容作概括介紹。
厥陰病中風也好、傷寒也好,都屬于陰經受邪,病變在裡,故其脈應以沉微為多見,若脈沉轉為微浮之脈,說明裡邪外出,是陰病見陽脈,所以說“為欲愈”。
若脈不見微浮而仍沉,則表示邪氣内伏于裡,故其病“為未愈”。
太陰病中風,脈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而厥陰中風又以脈微浮者為欲愈,可見凡陰病見陽脈,均是疾病向愈的好現象。
下利是厥陰病的常見證之一,其性質如何,預後又怎樣,亦可以脈象變化來推斷。
若傷寒下利,日十餘行,邪未盡而正已大虛,其脈當微弱,方得為順,若脈反實,是正氣虛而邪氣有餘,邪實不為下利所衰,正不勝邪,故主預後不良;脈見沉弦,沉為在裡,弦為肝脈,濕熱蘊結于裡,厥陰肝木疏洩不利,故當見下利後重,大便不爽有黏液;若脈大者,大則病進,是邪氣仍盛,故為下利未止;若相反,脈見微弱數者,說明陽熱之邪已退,真陰之氣将複,故下利将自止,此時雖有發熱,亦不至于死,因為邪氣已衰,正氣已複。
如因寒下利,而見微熱、口渴、脈弱,是寒去而陽複之象,故可不治而自愈;若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标志着陰邪退而陽氣得通,故亦不治自愈;但如脈又複緊,說明裡寒又盛,故主病未解;下利脈數而渴,是為陰去陽複的自愈之象,若不愈,則可因陽複太過而化熱傷陰動血,發生便膿血的證候;虛寒下利,至手足厥冷而無脈,是陰先竭而陽後絕,或用灸法,或用溫劑以急救其陽,急複其脈,如二十四小時内(即晬時)脈還而手足轉溫者,是真氣未亡,生機尚在,故主生;若脈不還,則是真氣亡而不能續,故主死;若經灸法治療後,不僅厥不回、脈不還,而且更見微喘者,是為真氣不續,大氣下脫,故亦主死。
厥陰病的厥熱勝複,反映了正邪鬥争、邪正盛衰的狀況,故對判斷預後很有價值。
一般來說,厥熱相應,或厥少熱多,或熱少厥微,都是疾病自愈的好現象;若發熱而後見厥,是寒邪複勝,至七日,當正氣欲複、邪氣欲退之時,更見下利的,說明正不複而邪反進,屬于難治之證;傷寒見發熱,陽複而陰退,厥利當自止,若厥利不止,更見躁擾不甯、不得卧寐者,則是陰盛陽亡,神氣散亂之象,預後不良;若傷寒發熱而下利至甚、厥逆不止,是陰竭于内而陽亡于外,雖不見躁不得卧,則亦會因陰的竭絕而死;若始病不見下利,至六七日後,發熱與下利俱見,此熱亦非陽複之熱,乃陰盛格陽之象,若更見汗出不止,則是陽氣不固而外脫,最後形成了“有陰無陽”的狀态,“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故亦為死證。
綜上所述,可見陰陽之道以平和為順,偏盛偏衰則為病,陰陽離決則緻人死。
醫生的責任,就是要把握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從而有效地防治疾病。
為此也就必須了解陰陽的對立統一規律,做到順其情理,不斷地進行調整,而使之和平。
限于曆史條件和科學水平,《傷寒論》中特别是厥陰病篇提出了一些“死”證和“不治”之證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們也不能宥于古人之言,放棄救死扶傷的責任,應該充分利用現代的醫療條件,采取中西醫各種有效的方法,積極主動地進行救治。
大量的臨床實踐也有力地證明,古時的不治之證,今天則已不斷成為可治之證。
相信随着醫學科學的發展,今後将有更多的不治之證獲取有效的防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