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病發陰陽寒熱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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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的辨證方法,是以陰陽為綱統攝六經,進而辨清表裡、寒熱、虛實諸證。根據這一特點,把陰陽辨證大法,冠于六經辨證之前,是有其指導意義的。

    凡邪氣傷人,要了解病發部位,病變性質,隻有通過辨證才能認識。要辨證則應先辨陰陽,才能抓住病的根本。張景嶽在《類經·陰陽類》中說:“人之疾病……必有所本,或本于陰,或本于陽,病變雖多,其本則一”,這就說明疾病雖然千變萬化,但其根本不外陰與陽兩大類别。因此,掌握了辨别陰陽病證的規律,也可以說是掌握了辨證根本大法。

    怎樣辨别病證是屬陰,還是屬陽呢?《傷寒論》作了明确的回答:“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發熱與惡寒是兩個相互矛盾的證候,但這兩個證候可以集中反映人體陽氣的盛衰,抗邪能力的強弱。陽氣有溫煦機體,抗禦外邪的作用。若陽氣亢盛,能積極抵抗外邪,集于體表,就會有發熱的表現;同時,由于陽氣已被邪氣所傷,處于不利狀态,所以在發熱的同時又有惡寒。惡寒,就是怕冷。病人發熱與惡寒同時并見,說明感受外邪,陽氣雖被邪氣所傷,但并不衰弱,仍然有力與邪氣抗争,使病拒于外而不得入于内,故謂“發于陽”;若隻見惡寒,不見發熱,說明機體陽氣虛衰,無力與邪氣抗争,病變已入于裡,所以說是“發于陰”。

    由于陰陽統攝六經而為八綱之總綱,因此,掌握陰陽的辨證規律,對指導六經辨證及表裡、寒熱、虛實的辨證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一般地說,三陽經病均有發熱,表示陽氣有餘,邪氣亦盛,正邪鬥争激烈,其病變屬表(或屬裡)、屬熱、屬實;三陰經多不發熱而惡寒,說明陽氣不足,抗邪無力,病變屬裡、屬寒、屬虛。

    陰陽盛衰可驗之于寒熱,已如上述。但寒熱又有真假之分,不可不辨。如患者身大熱,好像是陽盛熱證,但反而想多穿衣服或多蓋被子,說明身熱是假象,是由于陰寒盛于内,逼迫陽氣浮于外所緻,屬于内有真寒、外有假熱的陰盛格陽證,所以說是“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反之,患者身大寒,或表現為怕冷,或表現為手足厥冷,但他不想多穿衣服或加蓋被子以取暖,這說明身寒是假象,是由于陽熱郁閉于内,格陰于外所緻,屬于内有真熱、外有假寒的陽盛格陰證,所以說是“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辨寒熱真假,以患者身大熱或身大寒,欲得近衣或不欲近衣,作為鑒别診斷的依據,是抓住了本質上的要害。但由于假象多見于重病患者,故在臨證時,還應綜合全面情況,方不至有誤,如真寒假熱證常伴見口不渴,或雖口渴但不欲飲水,尿清長,舌淡,脈大而軟或數而無力等症;真熱假寒常伴見口渴喜冷飲,尿黃赤,脈數,舌紅等症。總之,隻有慎重對待,全面分析,才能切實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去僞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