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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濕土司氣,而從熱化耳。
若其人中陽素餒,己土不勝濕,而復襲涼飲令,則濕從寒化,而成霍亂者,亦有之。
然熱化者,天運之自然,寒化者,他氣之所逆,知常知變,庶可以治霍亂焉。
霍亂屬熱,《內經》文也。
劉守真雲:三焦為水穀傳化之道路,熱氣甚,則傳化失常,而吐利霍亂,火性躁動故也。
奈薛立齋之流,敢以寒多立論,貽誤後世,未窺至理,遠不如徐氏百不得一之識見耳。
霍亂,有身熱煩渴,氣粗喘悶,而兼厥逆躁擾者,傷暑也,慎勿認作陰證。
但察其小便必黃赤,舌苔必黏膩,或白厚,宜王孟英所制然照湯,澄冷服一劑,即現熱象。
此時若投丁附薑桂等藥,轉見渾身青紫而死矣,甚有手足厥冷,少氣,唇面爪甲皆青,腹痛自汗,六脈俱伏,而察其吐出酸穢,瀉下臭惡,便溺黃赤者,是熱伏厥逆也。
熱極似陰,瀛按:至真要大論諸嘔吐酸,皆屬於熱,諸逆衝上,皆屬於火是也。
急作地漿煎竹葉石膏湯服之。
又有吐瀉後,身冷如冰,欲沉欲絕,湯藥不下,或發噦,亦是熱伏於內。
醫不能察,投藥稍溫,愈服愈吐。
驗其口渴,以涼水與之即止,後以駕輕湯投之,脈漸出者生。
然暑之為病,傷之驟者,則發之暴,傷之不漸者,則發之緩,故九月時候,猶多伏暑霍亂之證。
霍亂,以暑氣入腹,噁心腹痛,上吐下瀉,瀉如水注。
張鳳逵曰:春分以後,秋分以前,少陽相火,少陰君火,太陰濕土,三氣合行其政。
故天之熱氣下,地之濕氣上,人在氣交之中,受其蒸淫之氣,由口鼻入而擾其中,遂緻升降失司,清濁不分。
所瀉者,皆五臟之津液,急宜止之。
非通因塞用之謂也。
濕甚者,胃苓湯分利陰陽,暑亦自去。
熱甚者,桂苓甘露飲清其暑火,濕亦潛消,若火甚之體,內本無濕,而但吸受暑邪者,白虎湯之類宜之。
蓋臟性有陰陽之別,陰虛者火旺,雖病發之時,適犯生冷。
而橘樸等,僅宜暫用,陽虛者濕勝,雖寒潤之品,非其所宜。
如胃苓湯,已為合法,縱或體氣極弱,亦不過補氣清邪並用。
若因其素秉之虛,而忘其現病之暑,進以丁附薑桂之劑,真殺人不轉睫矣。
霍亂之轉筋,尤在涇曰:肝主筋,上應風木,肝病生風,則為轉筋。
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
經雲:諸暴強直,皆屬於風也。
轉筋入腹者,脾土虛而肝木乘之也。
按薛一瓢以轉筋與痙證同,推義亦本此。
《原病式》雲:轉反戾也,熱氣燥爍於筋,則攣瘛而痛,火主燔灼,躁動故也。
瀛按:《內經》雲:諸轉反戾,皆屬於火是也。
或以為寒客於筋者,誤也。
蓋寒主收引,然止為厥逆禁固,屈伸不利,安得為轉也。
所以轉者,動也。
陽動陰靜,熱證明矣。
夫轉筋者,多由熱甚,霍亂吐利所緻,以脾胃土衰,則肝木自盛,而熱爍於筋,故轉筋也。
夫發渴則為熱,凡霍亂轉筋而不渴者,未之有也。
張路玉曰:嘔吐洩瀉者,濕土之變也。
轉筋者,風木之變也。
濕土為風木所克,則為霍亂轉筋,平胃散加木瓜主之。
有一毫口渴,即是伏熱,種種燥熱之藥,誤服即死。
雖五苓散之桂,亦宜酌用。
仲聖雖立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之法。
然上文有頭痛惡寒之表證,所以仍取兩解之義,是桂枝原為兼有風寒者而設。
故雖兼表證而非風寒之邪,或本無表證而內熱甚者,豈可拘泥成法,不知變通,而徒藉聖人為口實哉。
凡霍亂轉筋,脈為兼弦,正以木旺而侮其所勝也。
濕盛者,平胃散加木瓜可矣。
火盛者,木瓜湯送左金丸為宜,王孟英因雞矢白散之意,而立蠶矢湯一方,屢收奇績矣。
霍亂,又有感惡毒異氣所緻者,即張路玉所謂番痧證也。
卒然昏倒,腹痛,面色黑脹,不呼不叫,如不急治,兩三時即斃,腹痛麻瞀,嘔惡神昏者。
或濈濈汗出,或隱隱發斑,此毒邪焮發於表也。
有發即瀉利,厥逆腹脹,無脈者,此毒邪內伏也。
所患最暴,多有不及見斑而死者。
初覺即以蕎麥,焙燥去殼,取末三錢,溫湯調服。
重者,少頃再服,即安。
蓋蕎麥能煉腸胃滓穢,降氣寬胸,而治濁滯,而痧毒之專藥,其毒甚面黑者,急砭委中穴,去黑血以洩毒邪。
蓋驟發之病,勿慮其虛,非此急奪,束手待斃。
倘無蕎麥,或服之不應,即宜理氣為先。
如香蘇散加薄荷、荊芥,辛涼透表。
次則辟邪為要,梔子豉湯加牛蒡、生甘草解毒安中。
表熱勢甚,清熱為急,黃芩湯加連翹、木通分利陰陽。
斑點深赤,急用茺蔚湯下其血分之毒。
如見煩擾腹脹,脈來數疾,急投涼膈散。
如局方以竹葉易生薑,則毒從下奪。
熱劇神昏,雖合三黃,多不可救。
煩渴引飲,遺尿,速清陽明,白虎湯加蔥豉,使毒從表化。
以上諸法,在未經誤藥,庶可挽回一二。
列方 地漿 《千金》 治乾霍亂及霍亂轉筋。
掘黃土地作坎,深三尺,以新汲井水沃入,攪濁,少頃,取清飲三五盞,即愈。
大忌米湯。
羅謙甫曰:霍亂乃暑熱內傷,七神迷亂所緻。
陰氣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非至陰之氣不愈。
坤為地,屬陰土,曰靜順,地漿作於陰地,坎中為陰中之陰,能瀉陽中之陽也。
王孟英謂,得羅氏此言,治霍亂已思過半矣。
蔣式玉稱其勤求古訓,信不誣也
若其人中陽素餒,己土不勝濕,而復襲涼飲令,則濕從寒化,而成霍亂者,亦有之。
然熱化者,天運之自然,寒化者,他氣之所逆,知常知變,庶可以治霍亂焉。
霍亂屬熱,《內經》文也。
劉守真雲:三焦為水穀傳化之道路,熱氣甚,則傳化失常,而吐利霍亂,火性躁動故也。
奈薛立齋之流,敢以寒多立論,貽誤後世,未窺至理,遠不如徐氏百不得一之識見耳。
霍亂,有身熱煩渴,氣粗喘悶,而兼厥逆躁擾者,傷暑也,慎勿認作陰證。
但察其小便必黃赤,舌苔必黏膩,或白厚,宜王孟英所制然照湯,澄冷服一劑,即現熱象。
此時若投丁附薑桂等藥,轉見渾身青紫而死矣,甚有手足厥冷,少氣,唇面爪甲皆青,腹痛自汗,六脈俱伏,而察其吐出酸穢,瀉下臭惡,便溺黃赤者,是熱伏厥逆也。
熱極似陰,瀛按:至真要大論諸嘔吐酸,皆屬於熱,諸逆衝上,皆屬於火是也。
急作地漿煎竹葉石膏湯服之。
又有吐瀉後,身冷如冰,欲沉欲絕,湯藥不下,或發噦,亦是熱伏於內。
醫不能察,投藥稍溫,愈服愈吐。
驗其口渴,以涼水與之即止,後以駕輕湯投之,脈漸出者生。
然暑之為病,傷之驟者,則發之暴,傷之不漸者,則發之緩,故九月時候,猶多伏暑霍亂之證。
霍亂,以暑氣入腹,噁心腹痛,上吐下瀉,瀉如水注。
張鳳逵曰:春分以後,秋分以前,少陽相火,少陰君火,太陰濕土,三氣合行其政。
故天之熱氣下,地之濕氣上,人在氣交之中,受其蒸淫之氣,由口鼻入而擾其中,遂緻升降失司,清濁不分。
所瀉者,皆五臟之津液,急宜止之。
非通因塞用之謂也。
濕甚者,胃苓湯分利陰陽,暑亦自去。
熱甚者,桂苓甘露飲清其暑火,濕亦潛消,若火甚之體,內本無濕,而但吸受暑邪者,白虎湯之類宜之。
蓋臟性有陰陽之別,陰虛者火旺,雖病發之時,適犯生冷。
而橘樸等,僅宜暫用,陽虛者濕勝,雖寒潤之品,非其所宜。
如胃苓湯,已為合法,縱或體氣極弱,亦不過補氣清邪並用。
若因其素秉之虛,而忘其現病之暑,進以丁附薑桂之劑,真殺人不轉睫矣。
霍亂之轉筋,尤在涇曰:肝主筋,上應風木,肝病生風,則為轉筋。
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
經雲:諸暴強直,皆屬於風也。
轉筋入腹者,脾土虛而肝木乘之也。
按薛一瓢以轉筋與痙證同,推義亦本此。
《原病式》雲:轉反戾也,熱氣燥爍於筋,則攣瘛而痛,火主燔灼,躁動故也。
瀛按:《內經》雲:諸轉反戾,皆屬於火是也。
或以為寒客於筋者,誤也。
蓋寒主收引,然止為厥逆禁固,屈伸不利,安得為轉也。
所以轉者,動也。
陽動陰靜,熱證明矣。
夫轉筋者,多由熱甚,霍亂吐利所緻,以脾胃土衰,則肝木自盛,而熱爍於筋,故轉筋也。
夫發渴則為熱,凡霍亂轉筋而不渴者,未之有也。
張路玉曰:嘔吐洩瀉者,濕土之變也。
轉筋者,風木之變也。
濕土為風木所克,則為霍亂轉筋,平胃散加木瓜主之。
有一毫口渴,即是伏熱,種種燥熱之藥,誤服即死。
雖五苓散之桂,亦宜酌用。
仲聖雖立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之法。
然上文有頭痛惡寒之表證,所以仍取兩解之義,是桂枝原為兼有風寒者而設。
故雖兼表證而非風寒之邪,或本無表證而內熱甚者,豈可拘泥成法,不知變通,而徒藉聖人為口實哉。
凡霍亂轉筋,脈為兼弦,正以木旺而侮其所勝也。
濕盛者,平胃散加木瓜可矣。
火盛者,木瓜湯送左金丸為宜,王孟英因雞矢白散之意,而立蠶矢湯一方,屢收奇績矣。
霍亂,又有感惡毒異氣所緻者,即張路玉所謂番痧證也。
卒然昏倒,腹痛,面色黑脹,不呼不叫,如不急治,兩三時即斃,腹痛麻瞀,嘔惡神昏者。
或濈濈汗出,或隱隱發斑,此毒邪焮發於表也。
有發即瀉利,厥逆腹脹,無脈者,此毒邪內伏也。
所患最暴,多有不及見斑而死者。
初覺即以蕎麥,焙燥去殼,取末三錢,溫湯調服。
重者,少頃再服,即安。
蓋蕎麥能煉腸胃滓穢,降氣寬胸,而治濁滯,而痧毒之專藥,其毒甚面黑者,急砭委中穴,去黑血以洩毒邪。
蓋驟發之病,勿慮其虛,非此急奪,束手待斃。
倘無蕎麥,或服之不應,即宜理氣為先。
如香蘇散加薄荷、荊芥,辛涼透表。
次則辟邪為要,梔子豉湯加牛蒡、生甘草解毒安中。
表熱勢甚,清熱為急,黃芩湯加連翹、木通分利陰陽。
斑點深赤,急用茺蔚湯下其血分之毒。
如見煩擾腹脹,脈來數疾,急投涼膈散。
如局方以竹葉易生薑,則毒從下奪。
熱劇神昏,雖合三黃,多不可救。
煩渴引飲,遺尿,速清陽明,白虎湯加蔥豉,使毒從表化。
以上諸法,在未經誤藥,庶可挽回一二。
列方 地漿 《千金》 治乾霍亂及霍亂轉筋。
掘黃土地作坎,深三尺,以新汲井水沃入,攪濁,少頃,取清飲三五盞,即愈。
大忌米湯。
羅謙甫曰:霍亂乃暑熱內傷,七神迷亂所緻。
陰氣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非至陰之氣不愈。
坤為地,屬陰土,曰靜順,地漿作於陰地,坎中為陰中之陰,能瀉陽中之陽也。
王孟英謂,得羅氏此言,治霍亂已思過半矣。
蔣式玉稱其勤求古訓,信不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