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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獨瘟疫盛行之時則不然。
蓋是時疫氣所積者厚即無氣食勞損之因。
尚有重感厲氣而復者。
更有前疇餘邪稍有未淨。
再醞釀滋蔓而猝然自復者。
是天氣之邪。
與人之氣血。
膠固充塞。
鬱勃糾紛。
故復至三四次。
尚有損命者矣。
慎毋以其復也。
而忽之。
(松峰說疫) 妊娠 妊娠感此疾。
服藥尤不可遲緩。
宜速投盪滌之劑。
慎勿惑硝黃墮胎之說。
以用補藥或緩劑。
如此則邪火愈熾。
熱毒迫子宮。
胎必墮。
若早與下劑以清肅之。
則火毒消滅。
元氣泰然。
復何墮胎之有也。
古人所謂有故無損者是也。
亦間服藥數日。
吐瀉已竭。
飲食稍進。
忽然再復者。
因憶受胎則腹中與平人自異。
邪熱必伏匿。
固結於子宮間。
豈一下之所能了乎。
是以餘炎再聚。
則再呈梟惡。
亦不可知也。
後學者宜詳焉。
吳又可曰。
孕婦時設。
疫應用三承氣湯。
須隨症施治。
慎勿惑於參朮安胎之說。
病家見用承氣。
先自驚疑。
或更左右嘈雜。
必緻醫家掣肘。
為子母大不詳。
若應下之症。
反用補劑。
邪火壅鬱。
熱毒愈熾。
胎愈不安。
耗氣搏血。
胞胎何賴。
是以古人有懸鐘之喻。
粱腐而鍾未有不落者。
唯用承氣逐去其邪。
火毒消散。
炎熇頓為清涼。
氣回而胎自固。
當此證候。
反見大黃為安胎之聖藥。
歷當子母俱安。
若腹痛如錐。
腰痛如折。
此將墮胎欲墮之候。
腹藥亦無及矣。
雖投承氣。
但可愈疾而全母。
昧者以為墮胎。
必反咎於醫也。
(溫疫論) 又曰。
或詰餘曰。
孕婦而投承氣。
設邪未逐。
先損其胎。
當如之何。
餘曰。
結糞瘀熱腸胃間事也。
胎附於脊。
腸胃之外子宮內事也。
藥先到胃。
瘀熱才通。
胎氣便得舒養。
是以興利除害於傾刻之間。
何慮之有。
但投藥之際。
病衰七八。
餘邪自愈。
慎勿過劑耳。
(同) 楊慄山曰。
妊娠溫病。
內蘊邪熱。
裡證居多。
不可發汗。
急用護胎之法。
井底泥塗臍至闕元。
幹再易之。
或以青黛伏龍肝為末。
水調塗之。
若大黃。
乾嘔錯語呻吟。
增損三黃石膏湯。
清化湯。
若熱甚。
燥急胎動不安。
必須下之。
慎勿惑於參朮安胎之說。
奪其裡熱。
庶免胎墮。
蓋邪火壅鬱。
胎自不安。
轉氣傳血。
胎胞何賴。
酌用升降散雙解散。
加味涼膈散。
或去芒硝以逐去其邪。
則焰熇頓為清涼。
氣回而胎自固。
(寒溫條辨) 發狂 予去秋見一壯婦患瀉疫。
吐瀉數行。
煩渴引冷水。
醫者與參附之劑。
證益加劇。
於是替醫。
後醫亦復與參附數劑。
吐利益甚。
遂發狂而死。
餘意此證。
邪勢梟猛。
如經參附熱劑。
故鼓動邪勢。
迫於陰血而發狂爾也。
若初與承氣諸湯。
則必不至於此。
然既至於此。
亦仍用承氣諸湯。
或可收功也。
果繫於蓄血。
則桃核承氣湯。
或大承氣湯。
加桃仁紅花當歸。
抵當湯丸之類。
尚或可救焉。
而此之不顧。
飽用參附。
而令狂死。
實可痛悼矣。
吳有可曰。
有喜笑如狂者。
此胃熱波及於血分。
血乃心之屬。
血中留火。
延蔓心家。
宜其有是證矣。
仍從胃治。
(溫疫論) 楊慄山曰。
傷寒瘟病。
雖根源不同。
至於發狂。
皆邪熱之極。
使非峻逐火邪。
則不能已。
故但察其大便硬結或腹滿而堅。
或濕滯膠閉。
或協熱下利。
或熱結旁流。
有可攻之證。
酌用大小承氣涼膈六一解毒承氣之類下之。
如無脹滿結實等症。
而惟胃火使然者。
但以白虎解毒三黃石膏大小清涼之屬。
清其火邪。
其病自愈。
(寒溫條辨) 下血 下血之症。
亦往往在初發。
是皆用熱藥。
迫於血分之所緻也。
不必具小腹硬滿急脹小便自利等之候。
間有喜忘如狂者。
亦有昏聵不清楚者。
若大便中有血色者。
熱犯血分無疑。
桃核承氣湯抵當湯之類。
亦可用之。
又有初起小便出血者。
是熱犯小腸之所為。
今秋治小兒患之者。
一人而已。
不多見。
詳見於治驗中。
吳有可曰。
胃實失下。
至夜發熱。
留血分更加失下。
必緻瘀血。
初則晝夜發熱。
日晡益甚。
既投承氣。
晝日熱減。
至夜獨熱者。
瘀血未行也。
宜桃仁承氣湯。
服湯後熱除為愈。
或熱時前後縮短再服。
再短畜血盡而熱亦盡。
大勢已去。
亡血過多。
餘焰尚存者。
宜犀角地黃湯調之。
(溫疫論) 又曰。
胃移熱於下焦氣分。
小便不利。
熱結膀胱也。
移熱於下焦血分。
膀胱畜血也。
又曰小便不利。
亦有畜血者。
非小便自利便為畜血。
(同) 變證 卒然惡寒振慄。
肌膚粟起。
半時或一時許。
而吐瀉並作者。
或吐瀉一二行而振慄者。
是邪遊溢太陽經也。
從吳氏之法。
與達原飲加羌活。
輕者自解。
重者非下劑不愈。
又有無惡寒振慄。
但頭痛如破。
脈弦數而吐瀉者。
前方加葛根。
或大柴胡加葛根。
又有憎寒而下血者。
小便出血者。
是邪逼下焦之症。
宜桃核承氣湯。
或承氣湯加桃仁紅花當歸之類。
尿血者外臺崔氏療卒傷熱尿血方。
或當歸承氣湯。
溫疫論桃仁湯宜之。
吐血者聖惠茜根散。
三黃瀉心湯。
聖惠苦參湯宜之。
又有卒然頭眩昏倒。
舉體麻痹。
續轉筋。
而不吐瀉者。
或手足厥冷脈伏。
是陽氣鬱遏不伸之候。
宜走馬湯。
備急丸。
亦有宜白虎湯者。
此他變證猶多。
不必一一具論焉。
聊舉其一二耳。
臨機通變。
自存於其人。
死症 洞洩一日。
或二三日後。
毒臭沖鼻。
傳旁人衣服而不消者。
並厥回脈出。
而大便遺失不覺。
猶發揭衣被。
煩渴欲飲水者。
水瀉一二行。
起居未衰。
乍聲啞者。
水瀉止後。
大便滑通無度者。
或發狂不省人事者。
又劇症服藥得厥回。
脈出吐瀉全斷。
飲食稍進。
而吐蛔不止者。
予去秋來。
治此疾數百人。
其如此者。
僅不過五六人。
而二三日後必死。
終不能救也。
噫是實屬死症。
不可挽回歟。
抑猶有一線生路。
而餘術未至。
末由救拔歟。
後之值此等症者。
研精殫思。
有能發明補餘罅漏。
死而瞑目矣。
又如老人虛人。
雖原匪死症。
並弗誤治。
榮衛衰弱。
或宿疾發動。
有不可枝梧者。
然十人中不過一二人耳。
此所謂天覆傾者。
非醫人之罪也 禁忌 人參 附子 罌粟殼 胡椒 阿片 訶子 燒石 熨藥 燒酒 清酒 鹽熨 炙 蕃椒 肉豆蔻 熱湯 熱弱 以上諸品。
正須禁絕之。
但巴豆極熱之性。
而不在禁中者。
如備急丸走馬湯紫丸白散杏仁丸之類。
足以助硝黃之所不及。
其他一切湯藥飲食。
宜冷而不宜熱。
否則嘔吐不納受。
預防 凡正邪不兩立。
正氣實則邪無由入。
故欲預防感觸。
宜先禁飽食大醉。
一切油膩。
並堅硬難化之物。
常粗食。
勞筋骨勿過。
時時炙背腹。
勿有間斷。
勿不時飲食。
勿數入房。
勿冒雨露。
勿深夜行道路入山林。
如此則筋脈舒暢。
精氣充實。
邪氣何由入焉。
此為預防第一之策。
古人有闢溫等之方。
予未之信。
倘病家強乞藥。
不得已而與之。
平胃散六君子之類。
蓋脾為諸陽之本。
脾胃健則津液四布。
氣血充盛。
庶幾無邪氣乘虛而入。
劉松峰曰。
溫疫乃天地之邪氣。
人身正氣固。
神氣守。
則邪不能幹。
故避之在節欲節勞。
仍毋忍飢以受其氣。
至於卻邪之法。
如經所雲。
天牝從來。
復得其往。
氣出於腦。
即不幹邪是也。
蓋天牝者鼻也。
鼻受天之氣。
故曰天牝。
溫邪之氣。
自空虛來。
亦欲其由空虛而去。
即下句氣出於腦之謂也。
蓋邪氣自鼻通腦。
則流布諸經。
令人病溫。
氣出於腦。
謂嚏之或張鼻以洩之。
或受氣於空。
速洩於外。
而大吸清氣以易之。
則卻從鼻出。
而毒氣自散。
祛邪於外之外也。
又如想心如日等法。
蓋膽屬少陽。
中正之官。
其氣壯則藏氣賴以俱壯而不能入。
此強中禦外之法也。
凡探病疹疾。
知此諸法。
雖入穢地。
可保無虞。
男病邪氣出於口。
女病邪氣出於前陰。
其對坐之間。
須知其向背。
行動從容。
察位而入方妙。
(說疫) 或問 瀉疫新論稿成。
有人問曰。
子以此疾為瘟疫之一種。
而無一屬虛寒者。
既得聞命。
雖然人有老少強弱。
病有寒熱虛實。
今如子說不論老少強弱。
一切與清熱滌穢之劑。
以為至當之治。
強壯者幸可保無虞。
至老幼羸弱者。
恐有為子死非命者。
夫人疾病。
因其人稟賦強弱寒熱虛實異其症。
故仲景撰傷寒雜病論。
舉三陽三陰以示寒熱虛實之法。
而今子不據其法。
果何所本。
豈為世服參附而斃者多。
無非懲羹吹齏之類乎。
恐招刻舟求劍守株待兔之譏矣。
曰如子則誠知其常。
不知其變者也。
何則。
人有老少強弱。
病有寒熱虛實。
軒岐長沙之所以諄諄教於人。
而固不待子曰而知也。
特至於溫疫之邪。
有不然者。
是聖所未明言。
而後世吳又可以降所發明也。
既知瘟疫之盡屬陽症。
而陰症百中之一。
則奚獨怪斯疾之陽症而無陰症乎。
何則。
此疾亦瘟疫之一種也。
且予聞此疾之起在印度。
夫印度之地。
在赤道切近極熱之地。
元陽之氣發而為此。
純熱梟猛之邪。
以傳染於四方。
一觸之則從鼻口入。
直客於胃中。
傳血脈。
上下奔突。
卻一身之津液。
上吐下洩。
故無老少強弱之別。
一受其邪。
則胃中如熱釜。
隻恐清解逐穢之力不足矣。
譬之如火之燒屋。
屋有大廈小屋。
然救火非水。
則不能也。
抑如子說。
大廈用水小屋用湯乎。
必無此理也。
今此邪之容於人身。
亦猶火之燒屋。
要在滅之耳。
奚暇論老少強弱乎。
火滅則屋存。
邪去則人全。
又不知乎。
人服巴豆則暴瀉如注。
是以烈熱之毒入胃中。
忽卒不和故也。
若欲止其瀉者。
令之飲冷水。
即腹中快和。
瀉頓止。
是皆世人所知。
非可怪而救之。
何量老少與強弱而為與水哉。
凡熱邪猛烈。
直侵腸胃。
則發瀉利。
此理甚明白。
且古人不言乎。
有故無損。
當此硝黃雖劇。
亦何恐之有。
若顧慮老壯強弱。
而逡巡失治。
則噬臍不可及。
何則。
邪勢急於燒眉也。
世有知此疾之不宜溫劑。
而猶恐硝黃之盪滌者。
徒事芩連梔柏之類。
徒養疴斃人者。
猶欲防勁敵而不遣勁兵。
委之文吏。
豈唯其不濟事。
一敗塗地也明矣。
子疑未冰釋。
則諸具舉其非虛寒之徵矣。
夫此疾卒然洞洩一二行。
飲食起居無變。
虛寒者能如此乎。
此非寒一也。
其所下之糞色。
純白如淅米汁。
或如敗醬毫無色。
亦完穀下出也。
肛門熱癢如溫湯瀉出。
小便赤濁短少。
虛寒而有如此症乎。
是非寒二也。
煩渴欲飲冷水。
舌上白胎甚者。
舌強不語。
虛寒而有如此症乎。
是非寒三也。
雖手足冰冷。
膈熱如燒。
或無熱猶發揭衣被。
虛寒有如此者乎。
是非寒四也。
與熱藥則吐而不納。
下利益甚。
轉加煩悶。
與涼藥若冷水。
則不吐。
是等皆虛寒之所無。
而熱證獨有之。
是非寒五也。
子猶以為不然耶。
曰非散悉以為非也。
然世有治此疾專投參附薑桂之徒。
乃未悉殺人。
往往有為之救脫者。
則不能無疑於子之言也。
曰是何足深怪。
彼服參附而得生。
世固有焉。
如此之症。
其人正氣素勝。
所受之邪亦輕。
不藥自愈之症耳。
其實非為藥愈也。
何則。
邪氣輕。
正氣勝。
假令服熱藥。
一時鼓動邪勢。
至手足厥冷。
正氣遂奮然而起也。
正邪不兩立。
正氣一勝則邪氣去。
必然之理也。
不啻服參附而得生。
至一等輕症。
雖服阿片固澀之劑亦愈。
與發表藥亦愈。
與芩連亦愈。
實非藥之效也。
世更有吐瀉數行。
至手足厥冷。
而不服一貼之藥而愈者。
如若而人。
天資強堅壯實。
一則雖誤治不為藥見害。
一則疾不付醫。
得中醫之類已。
子乃思欲以一救萬。
以溫熱之劑。
試人性命。
不亦謬戾之甚乎哉。
苟非強堅壯實之人。
則死不旋踵。
雖或幸愈荏苒引日。
或明年再發。
有變為休息痢者。
有為滯下者。
餘去秋以來。
目擊如斯之輩。
凡數十人不啻也。
以是觀之。
與溫熱之劑而愈者。
非藥也。
乃自愈也。
客首肯而去。
明治十三年重陽前三日高島久也祐啟謹補訂
獨瘟疫盛行之時則不然。
蓋是時疫氣所積者厚即無氣食勞損之因。
尚有重感厲氣而復者。
更有前疇餘邪稍有未淨。
再醞釀滋蔓而猝然自復者。
是天氣之邪。
與人之氣血。
膠固充塞。
鬱勃糾紛。
故復至三四次。
尚有損命者矣。
慎毋以其復也。
而忽之。
(松峰說疫) 妊娠 妊娠感此疾。
服藥尤不可遲緩。
宜速投盪滌之劑。
慎勿惑硝黃墮胎之說。
以用補藥或緩劑。
如此則邪火愈熾。
熱毒迫子宮。
胎必墮。
若早與下劑以清肅之。
則火毒消滅。
元氣泰然。
復何墮胎之有也。
古人所謂有故無損者是也。
亦間服藥數日。
吐瀉已竭。
飲食稍進。
忽然再復者。
因憶受胎則腹中與平人自異。
邪熱必伏匿。
固結於子宮間。
豈一下之所能了乎。
是以餘炎再聚。
則再呈梟惡。
亦不可知也。
後學者宜詳焉。
吳又可曰。
孕婦時設。
疫應用三承氣湯。
須隨症施治。
慎勿惑於參朮安胎之說。
病家見用承氣。
先自驚疑。
或更左右嘈雜。
必緻醫家掣肘。
為子母大不詳。
若應下之症。
反用補劑。
邪火壅鬱。
熱毒愈熾。
胎愈不安。
耗氣搏血。
胞胎何賴。
是以古人有懸鐘之喻。
粱腐而鍾未有不落者。
唯用承氣逐去其邪。
火毒消散。
炎熇頓為清涼。
氣回而胎自固。
當此證候。
反見大黃為安胎之聖藥。
歷當子母俱安。
若腹痛如錐。
腰痛如折。
此將墮胎欲墮之候。
腹藥亦無及矣。
雖投承氣。
但可愈疾而全母。
昧者以為墮胎。
必反咎於醫也。
(溫疫論) 又曰。
或詰餘曰。
孕婦而投承氣。
設邪未逐。
先損其胎。
當如之何。
餘曰。
結糞瘀熱腸胃間事也。
胎附於脊。
腸胃之外子宮內事也。
藥先到胃。
瘀熱才通。
胎氣便得舒養。
是以興利除害於傾刻之間。
何慮之有。
但投藥之際。
病衰七八。
餘邪自愈。
慎勿過劑耳。
(同) 楊慄山曰。
妊娠溫病。
內蘊邪熱。
裡證居多。
不可發汗。
急用護胎之法。
井底泥塗臍至闕元。
幹再易之。
或以青黛伏龍肝為末。
水調塗之。
若大黃。
乾嘔錯語呻吟。
增損三黃石膏湯。
清化湯。
若熱甚。
燥急胎動不安。
必須下之。
慎勿惑於參朮安胎之說。
奪其裡熱。
庶免胎墮。
蓋邪火壅鬱。
胎自不安。
轉氣傳血。
胎胞何賴。
酌用升降散雙解散。
加味涼膈散。
或去芒硝以逐去其邪。
則焰熇頓為清涼。
氣回而胎自固。
(寒溫條辨) 發狂 予去秋見一壯婦患瀉疫。
吐瀉數行。
煩渴引冷水。
醫者與參附之劑。
證益加劇。
於是替醫。
後醫亦復與參附數劑。
吐利益甚。
遂發狂而死。
餘意此證。
邪勢梟猛。
如經參附熱劑。
故鼓動邪勢。
迫於陰血而發狂爾也。
若初與承氣諸湯。
則必不至於此。
然既至於此。
亦仍用承氣諸湯。
或可收功也。
果繫於蓄血。
則桃核承氣湯。
或大承氣湯。
加桃仁紅花當歸。
抵當湯丸之類。
尚或可救焉。
而此之不顧。
飽用參附。
而令狂死。
實可痛悼矣。
吳有可曰。
有喜笑如狂者。
此胃熱波及於血分。
血乃心之屬。
血中留火。
延蔓心家。
宜其有是證矣。
仍從胃治。
(溫疫論) 楊慄山曰。
傷寒瘟病。
雖根源不同。
至於發狂。
皆邪熱之極。
使非峻逐火邪。
則不能已。
故但察其大便硬結或腹滿而堅。
或濕滯膠閉。
或協熱下利。
或熱結旁流。
有可攻之證。
酌用大小承氣涼膈六一解毒承氣之類下之。
如無脹滿結實等症。
而惟胃火使然者。
但以白虎解毒三黃石膏大小清涼之屬。
清其火邪。
其病自愈。
(寒溫條辨) 下血 下血之症。
亦往往在初發。
是皆用熱藥。
迫於血分之所緻也。
不必具小腹硬滿急脹小便自利等之候。
間有喜忘如狂者。
亦有昏聵不清楚者。
若大便中有血色者。
熱犯血分無疑。
桃核承氣湯抵當湯之類。
亦可用之。
又有初起小便出血者。
是熱犯小腸之所為。
今秋治小兒患之者。
一人而已。
不多見。
詳見於治驗中。
吳有可曰。
胃實失下。
至夜發熱。
留血分更加失下。
必緻瘀血。
初則晝夜發熱。
日晡益甚。
既投承氣。
晝日熱減。
至夜獨熱者。
瘀血未行也。
宜桃仁承氣湯。
服湯後熱除為愈。
或熱時前後縮短再服。
再短畜血盡而熱亦盡。
大勢已去。
亡血過多。
餘焰尚存者。
宜犀角地黃湯調之。
(溫疫論) 又曰。
胃移熱於下焦氣分。
小便不利。
熱結膀胱也。
移熱於下焦血分。
膀胱畜血也。
又曰小便不利。
亦有畜血者。
非小便自利便為畜血。
(同) 變證 卒然惡寒振慄。
肌膚粟起。
半時或一時許。
而吐瀉並作者。
或吐瀉一二行而振慄者。
是邪遊溢太陽經也。
從吳氏之法。
與達原飲加羌活。
輕者自解。
重者非下劑不愈。
又有無惡寒振慄。
但頭痛如破。
脈弦數而吐瀉者。
前方加葛根。
或大柴胡加葛根。
又有憎寒而下血者。
小便出血者。
是邪逼下焦之症。
宜桃核承氣湯。
或承氣湯加桃仁紅花當歸之類。
尿血者外臺崔氏療卒傷熱尿血方。
或當歸承氣湯。
溫疫論桃仁湯宜之。
吐血者聖惠茜根散。
三黃瀉心湯。
聖惠苦參湯宜之。
又有卒然頭眩昏倒。
舉體麻痹。
續轉筋。
而不吐瀉者。
或手足厥冷脈伏。
是陽氣鬱遏不伸之候。
宜走馬湯。
備急丸。
亦有宜白虎湯者。
此他變證猶多。
不必一一具論焉。
聊舉其一二耳。
臨機通變。
自存於其人。
死症 洞洩一日。
或二三日後。
毒臭沖鼻。
傳旁人衣服而不消者。
並厥回脈出。
而大便遺失不覺。
猶發揭衣被。
煩渴欲飲水者。
水瀉一二行。
起居未衰。
乍聲啞者。
水瀉止後。
大便滑通無度者。
或發狂不省人事者。
又劇症服藥得厥回。
脈出吐瀉全斷。
飲食稍進。
而吐蛔不止者。
予去秋來。
治此疾數百人。
其如此者。
僅不過五六人。
而二三日後必死。
終不能救也。
噫是實屬死症。
不可挽回歟。
抑猶有一線生路。
而餘術未至。
末由救拔歟。
後之值此等症者。
研精殫思。
有能發明補餘罅漏。
死而瞑目矣。
又如老人虛人。
雖原匪死症。
並弗誤治。
榮衛衰弱。
或宿疾發動。
有不可枝梧者。
然十人中不過一二人耳。
此所謂天覆傾者。
非醫人之罪也 禁忌 人參 附子 罌粟殼 胡椒 阿片 訶子 燒石 熨藥 燒酒 清酒 鹽熨 炙 蕃椒 肉豆蔻 熱湯 熱弱 以上諸品。
正須禁絕之。
但巴豆極熱之性。
而不在禁中者。
如備急丸走馬湯紫丸白散杏仁丸之類。
足以助硝黃之所不及。
其他一切湯藥飲食。
宜冷而不宜熱。
否則嘔吐不納受。
預防 凡正邪不兩立。
正氣實則邪無由入。
故欲預防感觸。
宜先禁飽食大醉。
一切油膩。
並堅硬難化之物。
常粗食。
勞筋骨勿過。
時時炙背腹。
勿有間斷。
勿不時飲食。
勿數入房。
勿冒雨露。
勿深夜行道路入山林。
如此則筋脈舒暢。
精氣充實。
邪氣何由入焉。
此為預防第一之策。
古人有闢溫等之方。
予未之信。
倘病家強乞藥。
不得已而與之。
平胃散六君子之類。
蓋脾為諸陽之本。
脾胃健則津液四布。
氣血充盛。
庶幾無邪氣乘虛而入。
劉松峰曰。
溫疫乃天地之邪氣。
人身正氣固。
神氣守。
則邪不能幹。
故避之在節欲節勞。
仍毋忍飢以受其氣。
至於卻邪之法。
如經所雲。
天牝從來。
復得其往。
氣出於腦。
即不幹邪是也。
蓋天牝者鼻也。
鼻受天之氣。
故曰天牝。
溫邪之氣。
自空虛來。
亦欲其由空虛而去。
即下句氣出於腦之謂也。
蓋邪氣自鼻通腦。
則流布諸經。
令人病溫。
氣出於腦。
謂嚏之或張鼻以洩之。
或受氣於空。
速洩於外。
而大吸清氣以易之。
則卻從鼻出。
而毒氣自散。
祛邪於外之外也。
又如想心如日等法。
蓋膽屬少陽。
中正之官。
其氣壯則藏氣賴以俱壯而不能入。
此強中禦外之法也。
凡探病疹疾。
知此諸法。
雖入穢地。
可保無虞。
男病邪氣出於口。
女病邪氣出於前陰。
其對坐之間。
須知其向背。
行動從容。
察位而入方妙。
(說疫) 或問 瀉疫新論稿成。
有人問曰。
子以此疾為瘟疫之一種。
而無一屬虛寒者。
既得聞命。
雖然人有老少強弱。
病有寒熱虛實。
今如子說不論老少強弱。
一切與清熱滌穢之劑。
以為至當之治。
強壯者幸可保無虞。
至老幼羸弱者。
恐有為子死非命者。
夫人疾病。
因其人稟賦強弱寒熱虛實異其症。
故仲景撰傷寒雜病論。
舉三陽三陰以示寒熱虛實之法。
而今子不據其法。
果何所本。
豈為世服參附而斃者多。
無非懲羹吹齏之類乎。
恐招刻舟求劍守株待兔之譏矣。
曰如子則誠知其常。
不知其變者也。
何則。
人有老少強弱。
病有寒熱虛實。
軒岐長沙之所以諄諄教於人。
而固不待子曰而知也。
特至於溫疫之邪。
有不然者。
是聖所未明言。
而後世吳又可以降所發明也。
既知瘟疫之盡屬陽症。
而陰症百中之一。
則奚獨怪斯疾之陽症而無陰症乎。
何則。
此疾亦瘟疫之一種也。
且予聞此疾之起在印度。
夫印度之地。
在赤道切近極熱之地。
元陽之氣發而為此。
純熱梟猛之邪。
以傳染於四方。
一觸之則從鼻口入。
直客於胃中。
傳血脈。
上下奔突。
卻一身之津液。
上吐下洩。
故無老少強弱之別。
一受其邪。
則胃中如熱釜。
隻恐清解逐穢之力不足矣。
譬之如火之燒屋。
屋有大廈小屋。
然救火非水。
則不能也。
抑如子說。
大廈用水小屋用湯乎。
必無此理也。
今此邪之容於人身。
亦猶火之燒屋。
要在滅之耳。
奚暇論老少強弱乎。
火滅則屋存。
邪去則人全。
又不知乎。
人服巴豆則暴瀉如注。
是以烈熱之毒入胃中。
忽卒不和故也。
若欲止其瀉者。
令之飲冷水。
即腹中快和。
瀉頓止。
是皆世人所知。
非可怪而救之。
何量老少與強弱而為與水哉。
凡熱邪猛烈。
直侵腸胃。
則發瀉利。
此理甚明白。
且古人不言乎。
有故無損。
當此硝黃雖劇。
亦何恐之有。
若顧慮老壯強弱。
而逡巡失治。
則噬臍不可及。
何則。
邪勢急於燒眉也。
世有知此疾之不宜溫劑。
而猶恐硝黃之盪滌者。
徒事芩連梔柏之類。
徒養疴斃人者。
猶欲防勁敵而不遣勁兵。
委之文吏。
豈唯其不濟事。
一敗塗地也明矣。
子疑未冰釋。
則諸具舉其非虛寒之徵矣。
夫此疾卒然洞洩一二行。
飲食起居無變。
虛寒者能如此乎。
此非寒一也。
其所下之糞色。
純白如淅米汁。
或如敗醬毫無色。
亦完穀下出也。
肛門熱癢如溫湯瀉出。
小便赤濁短少。
虛寒而有如此症乎。
是非寒二也。
煩渴欲飲冷水。
舌上白胎甚者。
舌強不語。
虛寒而有如此症乎。
是非寒三也。
雖手足冰冷。
膈熱如燒。
或無熱猶發揭衣被。
虛寒有如此者乎。
是非寒四也。
與熱藥則吐而不納。
下利益甚。
轉加煩悶。
與涼藥若冷水。
則不吐。
是等皆虛寒之所無。
而熱證獨有之。
是非寒五也。
子猶以為不然耶。
曰非散悉以為非也。
然世有治此疾專投參附薑桂之徒。
乃未悉殺人。
往往有為之救脫者。
則不能無疑於子之言也。
曰是何足深怪。
彼服參附而得生。
世固有焉。
如此之症。
其人正氣素勝。
所受之邪亦輕。
不藥自愈之症耳。
其實非為藥愈也。
何則。
邪氣輕。
正氣勝。
假令服熱藥。
一時鼓動邪勢。
至手足厥冷。
正氣遂奮然而起也。
正邪不兩立。
正氣一勝則邪氣去。
必然之理也。
不啻服參附而得生。
至一等輕症。
雖服阿片固澀之劑亦愈。
與發表藥亦愈。
與芩連亦愈。
實非藥之效也。
世更有吐瀉數行。
至手足厥冷。
而不服一貼之藥而愈者。
如若而人。
天資強堅壯實。
一則雖誤治不為藥見害。
一則疾不付醫。
得中醫之類已。
子乃思欲以一救萬。
以溫熱之劑。
試人性命。
不亦謬戾之甚乎哉。
苟非強堅壯實之人。
則死不旋踵。
雖或幸愈荏苒引日。
或明年再發。
有變為休息痢者。
有為滯下者。
餘去秋以來。
目擊如斯之輩。
凡數十人不啻也。
以是觀之。
與溫熱之劑而愈者。
非藥也。
乃自愈也。
客首肯而去。
明治十三年重陽前三日高島久也祐啟謹補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