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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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一曰氣為怒傷,散而不聚之病。
夫氣陽物,類天之雲霧,性本靜,聚其體也。
聚為陰,是陽中之陰,乃離中有水之象,陽外陰內,故聚也。
純陽,故不聚也。
不聚則散,散則經絡不收。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七情內傷,脾胃先病,怒七情之一也,胃病脾病,氣亦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足厥陰肝主母,在志為怒,怒甚傷肝,傷脾胃則氣不散,傷肝則神水散。
何則,神水亦氣,散也其病無,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之證。
初但雲霧中行,漸空中有黑花,又漸睹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蓋其神水漸散而又散,終而盡散故也。
初漸之次,宜以千金磁朱丸主之,鎮墜藥也。
石斛夜光丸主之,羨補藥也。
益陰,腎氣丸主之,壯水藥也。
有熱者,滋陰地黃丸主之。
此病最難治,餌服上藥,必要積以歲月,必要無飢飽勞役,必要驅七情五賊,必要德性純粹,庶幾易效。
不然必廢,廢則終不復治。
久病光不收者,亦不復治。
一證因為暴怒,神水隨散,光遂不收,都無初漸之次,此一得永不復治之證也。
又一證為物所擊,神水散。
如暴怒之證,亦不復治,俗名為青盲者是也。
病者多不為審,概曰目昏無傷,始不經意,及成,世醫亦不識,直曰熱緻,竟以涼藥投之,殊不知涼藥傷胃,況涼為秋為金,肝為春為木,涼藥又傷肝,往往緻廢而後已,此誰之罪乎。
(黯音暗,青黑也) 一曰血氣不分混而遂結之病 夫輕清圓健者為天,故首象天。
重濁方厚者為地,故足象地。
飄騰往來者為雲,故氣象雲。
過流循環者為水,故血象水。
天降地升,雲騰水流,各宜其性,故萬物生。
生而無窮,陰平陽秘,氣行血隨,各得其調,故百骸理。
而有餘反此,則不宜其性,不得其調矣。
故曰:人身者,小天地也。
《難經》曰:血為榮,氣為衛。
榮行脈中,氣行脈外,此血氣分而不混,行而不阻也明矣。
故如雲騰水流之不相雜也。
大抵血氣如此,不欲相混,混則為阻,阻則成結,結則無所去還,故隱起於皮膚之中,遂為疣病。
然各隨經絡而見。
疣病自上眼睫而起者,乃手少陰心脈、足厥陰肝脈,血氣混結而成也。
初起時,但如豆許,血氣衰者,遂止不復長,亦有久止而復長者,盛者則漸長,長而不已,如杯,如盞,如碗,如鬥,皆自豆許緻也。
凡治在初,須擇人神不犯之日,大要令病者食飽不飢,先汲冷井水洗眼如冰,勿使氣血得行,然後以左手持銅箸按眼睫上,右手翻眼皮令轉,轉則疣肉已突,換以左手大指按之,弗令得移動,復以右手持小眉刀尖,略破病處,更以兩手大指甲撚之令出,則所出者如豆許小黃脂也。
恐出而根不能斷,宜更以眉刀尖斷之,以井水再洗,洗後則無恙。
要在手疾為巧,事畢須投以防風散結湯,數服即愈。
此病非手法則不能去,何則,為血氣初混時,藥自可及,病者則不知其為血氣混也,比結則藥不能及矣,故必用手法,法畢,又以升發之藥散之,藥手皆至,庶幾了事。
(疣音由,贅也,結肉也) 一曰熱積必潰之病 夫積者,重疊不解之貌,熱為陽,陽平為常,陽淫為邪則行,行則病易見,易見則易治,此則前篇淫熱之病也。
深邪則不行,不行則伏,因伏而又浮,日漸月聚,熱不得不為積也,積已久,久積必潰,潰始病見,病見則難治。
難治者,非不治也,為邪積久,比潰已深。
何則,潰尤敗也,知敗者庶可以救,其病隱澀不自在,稍覺眊矂,視微物昏,內眥穴開,竅如針目,按之則沁沁膿出。
有兩目俱病者,有一目獨病者。
目屬肝,內眥屬膀胱,此蓋一經積邪之所緻也。
故曰熱積必潰之病,又曰漏睛眼者是也,竹葉瀉經湯主之。
大便不硬者,減大黃為用,蜜劑解毒丸主之,不然藥誤病久,終為枯瞎。
一曰陽衰不能抗陰之病 或問曰:人有晝視通明,夜視罔見,雖有火光月色,終不能睹物者,何也。
答曰:此陽衰不能抗陰之病,諺所謂雀盲者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黃帝「生氣通天論」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又曰:陰陽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已閉。
又曰: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故知也。
問曰:陽何物耶。
答曰:凡人之氣,應之四時者春夏為陽也,應之一日者平旦至昏為陽也,應之五臟六腑(五臟為陰)也。
問曰:陽何為而不能抗陰也。
答曰:人之有生,以脾胃中州為主也。
「靈蘭秘典」曰:脾胃者,倉廩之官,在五行為土,土生萬物,故為陽氣之原。
其性好生惡殺,遇春夏乃生長,遇秋冬則收藏,或有憂思恐怒勞役飢炮之類,過而不節,皆能傷動脾胃,脾胃受傷,則陽氣下陷,陽氣下陷,則於四時一日五臟六腑之中,陽氣皆衰。
陽氣既衰,則於四時一日五臟六腑之中,陰氣獨盛。
陰氣既盛,故陽不能抗也。
問曰:何故夜視罔見。
答曰:目為肝,肝為足厥陰也。
神水為腎,腎為足少陰也。
肝為木,腎為水,水生木,蓋亦相生而成也。
況怒傷肝,腎
一曰氣為怒傷,散而不聚之病。
夫氣陽物,類天之雲霧,性本靜,聚其體也。
聚為陰,是陽中之陰,乃離中有水之象,陽外陰內,故聚也。
純陽,故不聚也。
不聚則散,散則經絡不收。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七情內傷,脾胃先病,怒七情之一也,胃病脾病,氣亦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足厥陰肝主母,在志為怒,怒甚傷肝,傷脾胃則氣不散,傷肝則神水散。
何則,神水亦氣,散也其病無,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之證。
初但雲霧中行,漸空中有黑花,又漸睹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蓋其神水漸散而又散,終而盡散故也。
初漸之次,宜以千金磁朱丸主之,鎮墜藥也。
石斛夜光丸主之,羨補藥也。
益陰,腎氣丸主之,壯水藥也。
有熱者,滋陰地黃丸主之。
此病最難治,餌服上藥,必要積以歲月,必要無飢飽勞役,必要驅七情五賊,必要德性純粹,庶幾易效。
不然必廢,廢則終不復治。
久病光不收者,亦不復治。
一證因為暴怒,神水隨散,光遂不收,都無初漸之次,此一得永不復治之證也。
又一證為物所擊,神水散。
如暴怒之證,亦不復治,俗名為青盲者是也。
病者多不為審,概曰目昏無傷,始不經意,及成,世醫亦不識,直曰熱緻,竟以涼藥投之,殊不知涼藥傷胃,況涼為秋為金,肝為春為木,涼藥又傷肝,往往緻廢而後已,此誰之罪乎。
(黯音暗,青黑也) 一曰血氣不分混而遂結之病 夫輕清圓健者為天,故首象天。
重濁方厚者為地,故足象地。
飄騰往來者為雲,故氣象雲。
過流循環者為水,故血象水。
天降地升,雲騰水流,各宜其性,故萬物生。
生而無窮,陰平陽秘,氣行血隨,各得其調,故百骸理。
而有餘反此,則不宜其性,不得其調矣。
故曰:人身者,小天地也。
《難經》曰:血為榮,氣為衛。
榮行脈中,氣行脈外,此血氣分而不混,行而不阻也明矣。
故如雲騰水流之不相雜也。
大抵血氣如此,不欲相混,混則為阻,阻則成結,結則無所去還,故隱起於皮膚之中,遂為疣病。
然各隨經絡而見。
疣病自上眼睫而起者,乃手少陰心脈、足厥陰肝脈,血氣混結而成也。
初起時,但如豆許,血氣衰者,遂止不復長,亦有久止而復長者,盛者則漸長,長而不已,如杯,如盞,如碗,如鬥,皆自豆許緻也。
凡治在初,須擇人神不犯之日,大要令病者食飽不飢,先汲冷井水洗眼如冰,勿使氣血得行,然後以左手持銅箸按眼睫上,右手翻眼皮令轉,轉則疣肉已突,換以左手大指按之,弗令得移動,復以右手持小眉刀尖,略破病處,更以兩手大指甲撚之令出,則所出者如豆許小黃脂也。
恐出而根不能斷,宜更以眉刀尖斷之,以井水再洗,洗後則無恙。
要在手疾為巧,事畢須投以防風散結湯,數服即愈。
此病非手法則不能去,何則,為血氣初混時,藥自可及,病者則不知其為血氣混也,比結則藥不能及矣,故必用手法,法畢,又以升發之藥散之,藥手皆至,庶幾了事。
(疣音由,贅也,結肉也) 一曰熱積必潰之病 夫積者,重疊不解之貌,熱為陽,陽平為常,陽淫為邪則行,行則病易見,易見則易治,此則前篇淫熱之病也。
深邪則不行,不行則伏,因伏而又浮,日漸月聚,熱不得不為積也,積已久,久積必潰,潰始病見,病見則難治。
難治者,非不治也,為邪積久,比潰已深。
何則,潰尤敗也,知敗者庶可以救,其病隱澀不自在,稍覺眊矂,視微物昏,內眥穴開,竅如針目,按之則沁沁膿出。
有兩目俱病者,有一目獨病者。
目屬肝,內眥屬膀胱,此蓋一經積邪之所緻也。
故曰熱積必潰之病,又曰漏睛眼者是也,竹葉瀉經湯主之。
大便不硬者,減大黃為用,蜜劑解毒丸主之,不然藥誤病久,終為枯瞎。
一曰陽衰不能抗陰之病 或問曰:人有晝視通明,夜視罔見,雖有火光月色,終不能睹物者,何也。
答曰:此陽衰不能抗陰之病,諺所謂雀盲者也。
問曰:何以知之。
答曰:黃帝「生氣通天論」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又曰:陰陽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已閉。
又曰: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故知也。
問曰:陽何物耶。
答曰:凡人之氣,應之四時者春夏為陽也,應之一日者平旦至昏為陽也,應之五臟六腑(五臟為陰)也。
問曰:陽何為而不能抗陰也。
答曰:人之有生,以脾胃中州為主也。
「靈蘭秘典」曰:脾胃者,倉廩之官,在五行為土,土生萬物,故為陽氣之原。
其性好生惡殺,遇春夏乃生長,遇秋冬則收藏,或有憂思恐怒勞役飢炮之類,過而不節,皆能傷動脾胃,脾胃受傷,則陽氣下陷,陽氣下陷,則於四時一日五臟六腑之中,陽氣皆衰。
陽氣既衰,則於四時一日五臟六腑之中,陰氣獨盛。
陰氣既盛,故陽不能抗也。
問曰:何故夜視罔見。
答曰:目為肝,肝為足厥陰也。
神水為腎,腎為足少陰也。
肝為木,腎為水,水生木,蓋亦相生而成也。
況怒傷肝,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