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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癘風 論 虞氏 曰:經雲: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

    癘者,有榮氣熱腐,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

    又曰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腧,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幹,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而有瘍,衛氣有所礙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又曰骨節重,鬚眉墜,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大風,即癘也,其淺者,偏腠理,故當刺肌肉為故,所以洩衛氣之怫熱,風從汗散),刺骨髓,汗出百日(刺深者,須取骨髓,所以洩榮氣之怫熱),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靈樞》曰:癘風者,數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癘風,當常刺其腫上,已刺之後,又必數以銳針針其患處,仍用手按出其惡毒之氣,必待腫盡乃可止針,蓋毒深氣甚,非多刺不可)。

    常食方食,無食他食(食得其法謂之方食,無食他食,忌動風發毒等物也)。

    今觀經之論治,分榮衛者如此,若古方雖多,但混瀉其風熱於榮衛,又無先後之分,至東垣丹溪始分之。

    《活法機要》雲:先樺皮散,從少至多,服五七日,灸承漿穴七壯,灸瘡愈,再灸再愈,三灸之後,服二聖散,洩熱,祛血之風邪,戒房室三年,病愈。

    此先治其衛,後治其榮也。

    《試效方》治段庫使,用補氣瀉榮湯,此治榮多於治衛也。

     宋洞虛 雲:疾風有五種,即是青、黃、赤、白、黑五風。

    其風合五臟,五風生五蟲,蟲亦分五色。

    蟲食肝,眉落;食肺,鼻崩;食脾,聲啞;食心,足底穿,膝虛腫;食腎,耳鳴啾啾,耳沿生瘡或痛如針刺。

    倘若食人皮,則皮膚頑痹;食人筋,肢節墮落。

    五風合五臟,蟲生緻多,入於骨髓,往來無礙,壞於人身,名曰疾風。

    疾風者,是癘風之根本也。

    自頭面來為順風,自兩足起為逆風,多因感寒熱與穢濁雜氣而成。

    治法先以雷公散下之,以稀粥養半月,勿妄動作勞,以醉仙散,中間或吐或利,不必怕怯,但腮喉頭面腫,吞食不得入,旋出惡水或齒縫出臭水血絲,或言不得,或悶若死,難以飲食,隻稀粥以管吹入,或一旬,或半月一月,面漸白而安,重者又與換肌散。

     丹溪 雲:大風病是受天地間殺物之風,古人謂之癘風者,以其酷烈暴悍可畏耳。

    人得之,分在上在下。

    氣受之則在上,血受之則在下,氣血俱受則在上,覆在下,然皆不外乎陽明一經。

    陽明胃與大腸也,無物不受,治者須看其疙瘩與瘡,上體先見而多者,在上也,下體先見而多者,在下也。

    在上者,以醉仙散取臭涎惡血於齒縫中出;在下者,以通天再造散取惡物陳蟲於穀道中出,後用通聖散調之,可用三稜針於委中出血。

    倘若氣血俱受,上下同得者,甚重,自非醫者神手,病者鐵心,罕能免此。

    夫從上或從下,以漸而來者,皆可治之證。

    人見其病勢之緩,多忽之,雖按此法施治,病已全愈,若不絕味斷色,皆不免再發而終於不救也。

    予曾治五人矣,其不死者惟一婦人,因貧甚且寡,無物可吃耳,餘皆三兩年後再發。

    孫真人嘗雲:吾嘗治四五百人,終無一人免於死,非孫真人不能治,蓋無一人能守禁忌耳。

    其婦於本病外,又是百餘帖加減四物湯,半年之上,月經行,十分安愈。

    醉仙散須量人大小虛實加減與之,證候重而急者,須先以再造散下之,候補養得還,復與此藥,須斷鹽醬醋諸般魚腥椒料水果煨燒炙煿及茄子等物,隻可淡果煮熟時菜並烏梢蛇菜花蛇,用淡酒煮熟食之,以助藥力。

     外科精要 為諸瘡立法而不及癘風,蓋風為百病之長,以其殘害膚體,去死為近,一有染此,鮮能免者,比之瘡瘍,治法為難,乃不言及。

    夫八方之風起,應其時則生物,違其時則殺物,人之稟受有殺氣者,則感而受之,如持虛受物,後有因起居、飲食、男女,漸成鬱氣,二氣積於厥躬,脾先受之為濕病,濕積之久,火氣出焉,火氣滋蔓,氣濁血汙(一雲血熱凝結,其氣不清),化生諸蟲,以次傳歷臟腑,必死之病而有可生之理。

    其始病者,胃氣微傷,脾主肌肉,流行甚緩,傳變以漸,或可藉醫藥之功而免,謂之必死者,非惟醫不知藥,悉是不能禁欲,可哀也。

    近見粗工用藥,佐以大楓子油,不知此藥性熱,有燥痰之功而傷血,至有病將愈而先失明者(時珍曰:大楓油治瘡,有殺蟲劫毒之功,用之外塗,其功甚捷,若內服,須炮製如黑膏)。

     蔭按:劉宗厚曰:癘風,古方謂之大風惡疾,以其瘡痍荼毒,膿汁淋瀝,眉睫墮落,手足指脫,頑痹痛癢,鼻塌眼爛,齒豁唇揭,病勢之可畏耳。

    非專以房勞嗜欲,飲食積毒之所緻,何為遽至於是,故丹溪亦謂殺物之毒風也。

    蓋其風毒之傷,與夫內毒所緻,皆安然而知之,及其病證顯露,方始歸咎於此,其於外受之風,內積之毒,豈可得而分治之也。

    故《內經》刺肌肉,刺骨髓,以洩榮衛之怫熱,《靈樞》以銳針刺腫上,按出惡氣惡血。

    子和用汗吐下出血之法,河間用疏風洩熱之劑,俱不分病之所因,隨其病之所在以調之也。

    至於丹溪之論,雖皆前人之法,亦可謂深得病情而善用其法者矣,學者宜細觀之。

    若夫用藥之外,守禁忌,謹調養,清心寡慾,恬淡內觀,又在乎人而不在乎醫也。

     蔭又按:方氏曰:大風證所因不一,或因色欲當風,或因醉臥濕地,或乘熱脫衣,或汗出入水,或空心飢餓山行,感山嵐瘴氣,或勞役奔走,途中冒寒雨陰露,皆因內傷形體,不知避忌,外感風濕毒氣,入於皮毛血脈肌肉筋骨之間,當時罔覺,失於驅散,停積既久,以緻榮衛不行,內外熏蒸,內則生蟲,外則生瘡,而臟腑經絡,皆受患矣。

    古人謂大風疾,三因五死。

    三因者,一曰風毒,二曰濕毒,三曰傳染。

    五死者,一曰皮死,麻木不仁;二曰脈死,血潰成膿;三曰肉死,割切不痛;四曰筋死,手足緩縱;五曰骨死,鼻梁崩塌;與夫眉落眼昏,唇翻聲噎,甚可畏也。

    所以然者,蓋由邪正交攻,氣血沸騰,而濕痰死血充滿於經絡之中,故生蟲生瘡,痛癢麻木也。

    治療大法:內通臟腑,外發經絡,而蟲瘡痛癢麻木自出矣。

    亦須首尾斷酒戒色,忌食發風動氣葷腥鹽醬炙煿生冷之物,清心寡慾,方保無虞也。

     薛氏 曰:大抵此證,多由勞傷氣血,腠理不密,或醉後房勞沐浴,或登山涉水,外邪所乘,衛氣相搏,濕熱相(去聲)火,血隨火化而緻,故淮揚閩廣間多患之。

     近代先哲雲:感天地肅殺惡氣所緻,其上體先見或多者,毒在上也,下體先見或多者,毒在下也。

    蓋氣分受邪則上多,血分受邪則下多,氣血俱受,則上下齊見。

    若眉毛先落者,毒在肺;面發紫泡者,毒在肝;腳底先痛或穿者,毒在腎;遍身如癬者,毒在脾;目先損者,毒在心,此五臟受病之重者也。

    又一曰皮死,麻木不仁;二曰肉死,針刺不痛;三曰血死,潰爛;四曰筋死,指脫;五曰骨死,鼻柱壞,此五臟受病之不可治者也。

    若聲噎目盲,尤為難治。

    又治法當辨本證、兼證、變證、類證,陰陽虛實而斟酌焉。

    若妄投燥熱之劑,膿水淋瀝則肝血愈燥,風熱愈熾,腎水愈枯,相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