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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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 論 求嗣全書 論曰:凡孕子在男女之氣血沖和,厚積而時發。

    其艱且晚者,由稟受虛弱,榮衛偏勝,故資藥餌調攝,抑太過,助不及,俾就沖和已耳。

    庸醫識謬,動投香燥辛熱,消爍真陰,煽引諸火,心火得熱而熾,怔忡恍惚,驚悸狂躁發焉。

    肝火得熱而灼,掉眩強直,支痛軟縮,昏瞀發焉。

    脾火得熱而燥,嘔吐暴注,脹鼓癰疹,鼽衄淋悶發焉。

    肺火得熱而燋,咳唾喘滿,痿痹膹郁發焉。

    腎火得熱而沸,水虧則火盛,化源枯涸,四臟之疾叢起焉。

    是本來無恙,因補藥過驟,補而病,病而甚,猶不知剛劑之酷烈也。

    血虛,四物可矣;氣虛,四君子可矣。

    王道雖無近功,亦無遠禍。

    然所以稱虛者,恣欲過度緻之,果虛則虛中有火,未有不制火而能收補益之效也。

    蓋火盛,則雖有補藥,從邪而不從正,火益旺而氣血愈耗矣,但調氣清火而血自勻和。

    婦人性多偏怒,妾媵情鮮疏暢,偏則暴,暴則火性益騰。

    偏則鬱,鬱則伏火愈積。

    心不足則血不流,脾不足則味不化,加以毒食猛劑,安得沖和。

    此入制香附丸,性味極純,氣調則血調,血調則經順,久服收功,百發百中,不敢自私,公之於人。

    又曰:男子陽精微薄,雖遇血海虛靜,流而不能直射子宮,多不成胎。

    蓋因平時嗜欲不節,施瀉太多所緻。

    宜補精元,兼用靜功存養,無令妄動,候陽精充實,依時而合,一舉而成矣。

    女人陰血衰弱,雖投真精,不能攝入子宮,雖交而不孕,雖孕而不育。

    是以男子配合,必當其年,未笄之女,陰氣未完,欲盛之婦,所生多女。

    性行和者經調易,性行姤者月水不勻。

    相貌惡者刑重,顏容媚者福薄。

    大肥脂滿,子宮不能受精。

    太瘦子宮無血,精不能聚,俱不宜子。

    男精女血,皆兼氣血陰陽,總屬腎與命門,精血充盛,別無雜病,宜交會得時,乃成胎孕。

    凡經盡一日至三日,新血未盛,精盛其血,男胎成矣。

    四日至六日,新血漸長,血勝其精,女胎成矣。

    六日至十日,鮮有成者,總成亦皆女胎。

    欲求子者,全在經盡三日以裡,於夜半子時,生氣瀉精,受妊必男。

    斯時男女無暴怒,毋醉飽,毋食炙煿辛熱,毋用他術贊益,陰陽和平,精血調暢,交而必孕,孕而必育,育而為子且壽。

    妊後宜內遠七情,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

    蓋子食母氣以成形,食母味以養精,苟無胎動、胎痛、漏血及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亦不得交合,觸動欲火。

    生後攝養,一如胎前。

    蓋母食熱則乳熱,母食寒則乳寒,母食膏粱熬烈之物則乳毒,有是數者,子受其害。

    寡欲則不妄交合,積氣儲精,待時而動,故能有子。

    凡心有所動即是欲,心主血而藏神,腎主精而藏志,心神外馳,則腎志內亂,其於交會之際,殊無靜一清和之氣,所瀉之物,同歸腐濁而已,安能發育長養於其間哉。

    欲寡神完,不惟多子,抑且多壽。

    若見命門脈微細或絕,陽事痿弱,法當補陽。

    若見命門脈洪大鼓擊,陽事堅舉,是為相火妄動,法當滋陰。

    若或腎脈浮大芤緊,遺精尿血,法當補陰。

    若帶洪數,兼以瀉火。

    若見腎脈微甚欲絕,別無相火為病,法當陰陽雙補。

    陽脫痿弱,精冷而薄,或來慢不能直射子宮,命門脈微細者,還少丹、打老兒丸。

    精清淡者,雀卵丸。

    陽痿不舉,命門脈虛欲脫者,巨勝子丸、壯陽丹。

    腎氣欠旺,來慢不能直射子宮者,續嗣丹、溫腎丹。

    精漏無火者,金鎖思仙丹。

    陰虛有火者,大造丸、腎氣丸、補陰丸、虎潛丸。

    四十以後,縱有火動者,隻宜小菟絲子丸、天門冬膏,忌用知柏、芍藥寒涼。

    陰陽兩虛者,八味丸、二神交濟丹、通用種子大補丸、玄牝太極丸、五子衍宗丸、十子丸、加味蒼朮膏、何首烏丸。

    女宜鼓動微陽,女金丹、螽斯丸、大小烏雞丸。

    調養經血,四制香附丸、十味香附丸、墨附丸、單醋附丸、百子附歸丸、琥珀調經丸、加味養榮丸、加味益母膏、滋陰百補丸、大造丸、補陰丸,依證選用。

    不可過服熱藥以遺子患。

    古雲:父吞剛劑,子患熱淋,且性燥多火,男女皆然,況造化之妙,豈可專恃藥餌乎。

     又曰:或問《千金方》有房中補益法,可用否?予應之曰:人之有生,心為火居上,腎為水居下。

    水能升而火能降,一升一降,無有窮已,故生意存焉。

    水之體靜,火之體動,動易而靜難。

    儒者曰:正心收心養心,皆所以防此火之動於妄也。

    道者曰:恬淡虛無,精神內守,亦所以遏此火之動於妄也。

    蓋相火藏於肝腎陰分,君火不妄動,相火惟有稟命守位而已,焉有燔灼之虐焰飛走之狂勢也。

    易兌取象於少女,兌,說也,遇少男艮為鹹。

    鹹,無心之感也。

    艮,止也。

    房中之法,有艮止之義焉。

    若良而不止,徒有戕賊,何益之有。

    為補益之說者,此可用於質壯心靜遇敵不動之人,苟無聖賢之心,神仙之骨,未易為也。

    女法水,男法火,水能制火,一樂於與,一樂於取,此自然之理也。

    若以房中為補,殺人多矣。

    又曰:人受天地之氣以生,天之陽氣為氣,地之陰氣為血,故氣常有餘,血常不足。

    何以言之,天地為萬物父母。

    天大也,為陽,而運於地之外,地居天之中,為陰,天之大氣舉之。

    日實也,亦屬陽,而運於月之外。

    月缺也,屬陰,稟日之光以為光者也。

    人身陰氣,其消長視月盈缺。

    故人之生也,男子十六歲而精通,女子十四歲而經行,是有形之後,猶有待於乳哺水穀以養,陰氣始成,而可與陽氣為配。

    《內經》曰:年至四十,陰氣自半而起居衰矣。

    人之情欲無涯,此難成易虧之陰氣,若之何而可以供給也。

    主閉藏者,腎也。

    司疏瀉者,肝也。

    二臟皆有相火,而其繫上屬於心。

    心,君火也,為物所感則易動,心動則相火亦動,動則精自走,相火翕然而起,雖不交會亦暗流而疏瀉也。

    所以聖賢隻教人收心養心,其旨深矣。

    《內經》曰:冬不藏精者,春必病溫。

    十月屬亥,十一月屬子,正火氣潛伏閉藏以養天然之真,而為來春發生升動之本。

    若於此時縱欲戕賊,至春深之際,下無根本,陽氣輕浮,必有溫熱之病。

    夫夏月火土之旺,冬月火氣之浮,此論一年之虛耳。

    若上弦前,下弦後,月廓月空,亦為一月之虛。

    大風大霧,虹霓飛電,暴寒暴熱,日月薄蝕,憂愁忿怒,驚恐悲哀,醉飽勞倦,謀慮勤動,皆為一日之虛。

    若患病初退,瘡痍正作,尤不止於一日之虛。

    今人多有春末夏初患頭痛腳軟,食少體熱。

    仲景謂春夏劇,秋冬瘥,而脈弦大者,正世俗所謂注夏病。

    若犯此四者之虛,似難免此。

    夫當壯年,便有老態,仰事俯育,一切墜壞,與言及此,深可驚懼。

    古人謂不見所欲,使心不亂。

    夫以溫柔之感於體,聲音之感於耳,顏色之感於目,馨香之感於鼻,誰不為之動心也。

    善攝生者,於此五個月出居於外,苟值一月之虛,亦宜暫遠帷幕,各自珍重,幸甚。

    又曰:昔褚澄氏有言,男女交合,陰血先至,陽精後沖而男形成。

    陽精先入,陰血後參而女形成,信斯言也。

    人有精先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