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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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證 論 虞氏 曰:《內經》雲: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洩之,水鬱折之。

    張子和曰:木鬱達之,謂吐之令其條達也;火鬱發之,謂汗之令其疏散也;土鬱奪之,謂下之令無壅礙也;金鬱洩之,謂滲洩解表,利小便也;水鬱折之,謂抑之制其沖逆也。

    此治五郁之大要耳。

    至丹溪先生觸類長之,而又著為六郁之證,所謂氣和血和,百病不生,一有怫鬱,諸病生焉。

    此發前人之所未發者也。

    夫所謂六郁者,氣、濕、熱、痰、血、食六者是也。

    或七情之抑遏,或寒熱之交侵,故為九氣怫鬱之候;或雨濕之侵淩,或酒漿之積聚,故為留飲濕鬱之疾。

    又如熱鬱而成痰,痰鬱而成癖,血鬱而成症,食鬱而成痞滿,此必然之理也。

    又氣鬱而濕滯,濕滯而成熱,熱鬱而成痰,痰滯而血不行,血滯而食不消化,此六者皆相因而病者也。

    是以治法皆當順氣為先,消積次之,故藥中多用香附、撫芎之類,至理存焉,學者宜知此意。

     丹溪 曰:氣血沖和,百病不生;一有怫鬱,百病生焉。

    其證有六:曰氣,曰濕,曰熱,曰痰,曰血,曰食。

    蒼朮、撫芎總解諸郁,隨證加入諸藥。

    氣鬱,加香附;濕鬱,加白芷、川芎、茯苓;熱鬱,加山梔子、青黛、香附;痰鬱,加海石、香附、南星、瓜蔞仁;血鬱,加桃仁、紅花、青黛、川芎、香附;食鬱,用香附、蒼朮、山楂、神麯、針砂。

    諸郁藥,春加防風,夏加苦參,秋冬加吳茱萸。

    凡郁在中焦,以蒼朮、撫芎開提其氣以升之。

    假令食在氣上,氣升則食自降矣,餘皆仿此。

    火鬱發之,當看何經。

    一女許婚後,夫經商二年不歸,因不食,困臥如癡,無他病,多向床裡坐。

    此思想氣結也,藥雖能治,得喜可解,不然,令其怒(脾主思,過思則脾氣結而不食。

    怒屬肝,肝木能克脾土,怒則木氣升發而衝開脾氣矣)。

    予自往激之,大怒而哭,至三時許,令父母解之。

    與藥一帖,即求食矣。

    予曰:病雖愈,必得喜方已。

    乃詒以夫回,既而果然病不舉。

     戴氏 曰:郁者,結聚而不得發越也,當升者不得升,當降者不得降,當變化者不得變化也,此為傳化失常,六郁之病見矣。

    氣鬱者,胸脅痛,脈沉澀;濕鬱者,周身走痛,或關節痛,遇陰寒則發,脈沉細;痰鬱者,動則喘,寸口脈沉滑;熱鬱者,瞀悶,小便赤,脈沉數;血鬱者,四肢無力,能食,便紅,脈沉;食鬱者,噯酸腹滿,不能食,人迎脈平和,氣口脈緊盛者是也。

     王節齋 曰:丹溪先生治病不出乎氣、血、痰三者,故用藥之要有三:氣用四君子湯,血用四物湯,痰用二陳湯。

    又雲:久病屬郁。

    立治郁之方,曰越鞠丸。

    蓋氣血痰三病,多有兼郁者。

    或郁久而生病,或病久而生郁,或誤藥雜亂而成郁。

    故予每用此三方治病時,以郁法參之。

    氣病兼郁,則以四君子加開鬱藥,血、痰病皆然。

    故四法者,治病用藥之大要也。

     李氏 曰:郁者,病結聚不散也。

    六郁,氣、血、痰、食、濕、熱。

    然氣鬱則生濕,濕積則生熱,熱鬱則成痰,痰鬱則血不行,血鬱則食不消,而成症痞。

    六者皆相因為病,以緻當升降不得升降,當變化不得變化。

    故法以順氣為先,降火化痰消積,分多少治,與諸氣大同。

    凡病當先尋六郁與痰火,有則急治於此,無則依雜證治。

    郁本病久不解,因服藥雜亂而成,又有郁久而生病者,俱宜升提。

    如郁在中焦,以蒼朮、川芎開提其氣以升之。

    如食在氣上,提其氣則食亦自消。

    痰鬱,火邪在下,二便不利者,二陳湯加升麻、柴胡、川芎、防風以升發之。

    熱鬱,升陽散火湯。

    火鬱,火鬱湯主之。

    當看發在何經,加各經火藥。

    丹溪治病,氣用四君子湯,血用四物湯,痰用二陳湯,時以六郁湯料參之,此雜病治法總要也。

    氣鬱,胸滿脅痛,脈沉澀,加木香、檳榔、烏藥、蒼朮、川芎,倍香附、砂仁;痰鬱,胸滿,動則喘急,起臥怠惰,寸脈沉滑,加南星、香附、瓜蔞仁、海石;血鬱,四肢無力,能食,小便淋,大便紅,脈沉芤澀,加桃仁、韭汁、牡丹皮;食鬱,噯酸惡食,黃疸,鼓脹痞塊,氣口緊盛,二陳湯加山楂、神麯、麥芽,傷冷食胃脘痛,加草蔻、乾薑;濕鬱,周身關節走痛,首如物蒙,足重亦然,遇陰寒便發,脈沉濡,加白朮,倍蒼朮;熱鬱,目蒙,口乾舌燥,小便淋濁,脈沉數,加黃連,倍山梔、連翹。

    六郁不言風寒者,風寒鬱則為熱故也。

    但諸郁挾風,加防風、苦參;挾寒,加吳茱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