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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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熱 論 集略 論曰:《內經》雲:諸熱瞀瘛(音務翅。

    瞀,昏悶也;瘛,抽掣也。

    邪熱傷神則瞀,亢陽傷血則瘛),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禁,噤也,寒厥咬牙曰噤;鼓,鼓頷也;慄,戰也。

    病寒戰而精神不能主持,如喪失神守也),諸逆衝上(火性炎上也,諸臟諸經皆有逆氣,其陰陽虛實有不同者),諸躁狂越(躁,煩躁不安也;狂,狂亂也;越,失常度也。

    熱盛於外則肢體躁擾,熱盛於內則神志躁煩。

    蓋火入於肺則煩,火入於腎則躁。

    煩為熱之輕,躁為熱之甚),諸病胕腫,疼酸驚駭(胕腫,浮腫也。

    胕腫疼酸者,陽實於外,火在經也;驚駭不安者,熱乘陰分,火在臟也),以及注洩嚏嘔,瘡瘍喉痹,暴喑(不能言也)鬱冒(神明亂也),瞤瘛(瞤,目動也),耳聾目瞑,皆屬於火(手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也)。

    火有君相之分,其實一氣而已。

    心為君火,君不主令,相火代之,其性寄於肝腎之內,附於脾肺之間。

    火與元氣不兩立,火盛則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

    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為陽虛之病,以甘溫之劑除之,如參、耆、甘草之屬;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為血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樸硝之屬;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元參之屬;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屬。

    治積熱者,始而涼和,次而寒取,不愈則因熱而從之,再不愈則技窮,莫若取之陰,以益腎水之不足,而使其制心之有餘可也;若夫病沉寒者,始而溫和,次而熱取,不愈則因寒而從之,再不愈則技窮也,莫若取之陽,以益心火之不足,而使其制腎水之有餘可也。

    夫火,出於心而原於肝,固當平七情,尤當戒怒戒郁;本於腎而主於肺,因當戒色欲,尤當戒酒戒勞。

    智者陰平陽秘,神氣以安;昧者徇情縱欲,因緻積熱,使燔灼臟腑,消爍肌膚,良工無以為計,哀哉。

     劉宗厚 曰: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鑠於物,莫能禦之。

    遊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腠,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於道,常以稟位聽命,運行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化,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偏勝則病,移害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陽。

    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慾七情激之,其火隨起。

    蓋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丹溪又啟火出五臟,主病曰諸風掉眩屬肝火動之類。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又考《內經》病機一十九條,內舉屬火者五,諸熱瞀瘛皆屬於火之類。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緻病者甚多,深契《內經》之旨。

    曰:諸病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渾濁,腹脹大,鼓之有聲如鼓,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鼽衄,血溢白洩,淋閟身熱,惡寒戰慄,驚惑悲笑,譫妄,衄衊血汙,此皆少陰君火之熱,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瘛,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胕腫疼酸,氣逆衝上,禁慄,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痹,耳鳴及聾,嘔滿溢,食不下,目昧不明,瞤瘛,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為諸病也,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水濕折之,當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臟氣目之,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屬;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血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樸硝之屬;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以壯水之劑治之,如生地、元參之屬;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類;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屬。

    不明諸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依據。

    故於諸經集略其說,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選要 曰:積熱者,謂溫熱之毒久而蘊積於內也。

    蓋心主熱屬火,然人久蘊積熱毒之氣於三焦,必與心火相從,陽火太盛而作熱,或素嗜辛辣芳馨肥甘之味,或飲醇酒,或服丹石之藥,以緻燥熱積於臟腑之中。

    火熱上熾,上乘心肺,或口舌生瘡,咽喉腫痛,或目赤頭眩,或痰涎稠濁,或大小便秘結,此皆積熱之所緻也。

    其有陰虛生內熱,或為消渴,或為癰疽諸熱之病,又當隨證論之。

    若但蘊積熱毒,發於上焦者宜清涼之,結於臟腑者宜盪滌之,陰虛內熱者宜滋補腎水以攝伏之,斯治之要也。

     潔古 曰:有表而熱者,謂之表熱;無表而熱者,謂之裡熱。

    故苦者以治五臟,五臟屬陰而居於內;辛者以治六腑,六腑屬陽而在於外。

    故曰:內者下之,外者發之。

    又宜養血益陰,身熱自除(以脈言之,浮數為外熱,沉數為內熱。

    浮大有力為外熱,沉大有力內熱)。

    暴熱者病在心肺,積熱者病在腎肝。

    暴熱者宜局方雄黃解毒丸,積熱者宜局方妙香丸。

    暴者上喘也,病在心肺,謂之高喘,宜木香金鈴子散。

    上焦熱而煩者,宜牛黃散。

    有病久憔悴,發熱盜汗,謂之五臟齊損,此勞熱骨蒸之病也,瘦弱虛損,煩喘腸澼下血,皆蒸勞也,治法宜養血益陰,熱能自退,此謂不治而治也,錢氏地黃丸主之。

     東垣 曰:五臟有邪,各有身熱,其狀各異。

    以手捫摸有三法:以輕手捫之則熱,重按之則不熱,是熱在皮毛血脈也;重按之筋骨之分,則熱蒸手極甚,輕摸之則不熱,是熱在筋骨間也;輕手捫之則不熱,重手加力按之亦不熱,不輕不重按之而熱,是熱在筋骨之上,皮毛血脈之下,乃熱在肌肉也。

    此謂三法。

    以三黃丸通治之。

    細分之,則五臟各異矣。

    肺熱者,輕手乃得,微按全無,瞥瞥然見於皮毛上,為肺主皮毛故也,日西尤甚,其證必見喘咳,灑淅寒熱,輕者瀉白散,重者涼膈散、白虎湯之類治之,及地黃地骨皮散;心熱者,心主血脈,微按之皮膚之下,肌肉之上,輕手乃得,微按之皮毛之下則熱,少加力按之則全不熱,是熱在血脈也,日中太甚,其證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噦,以黃連瀉心湯、導赤散、硃砂安神丸、清涼散之類治之;脾熱者,輕手捫之不熱,重按至筋骨又不熱,不輕不重,在輕手重手之間,此熱在肌肉,遇夜尤甚,其證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無氣以動,以瀉黃散、調胃承氣湯,治實熱用之,人參黃耆散、補中益氣湯,治中虛有熱者用之;肝熱者,按之肌肉之下,至骨之上,乃肝之熱,寅卯間尤甚,其脈弦,其病四肢滿悶,便難轉筋,多怒多驚,四肢困熱,筋痿不能起於床,瀉青丸、柴胡飲之類治之,兩手脈弦者,或寅申發者,皆肝熱也,俱宜用之;腎熱者,輕按之不熱,重按之至骨,其熱蒸手,如火如炙,其人骨蘇蘇然,如蟲蝕其骨,困熱不任,亦不能起於床,滋腎丸、六味地黃丸主之。

    又曰:小兒癍後,餘熱不退,痂不收斂,大便不行,是謂血燥,則當以陰藥治之,因而補之,用清涼飲子通大便而瀉其熱。

    潔古雲:涼風至而草木實。

    夫清涼飲子乃秋風徹熱之劑也,此甘寒瀉火也。

    傷寒表邪入於裡,日晡潮熱,大渴引飲,譫語狂躁,不大便,是胃實,乃可攻之。

    夫胃氣為熱所傷,以承氣湯瀉其上實,元氣乃得周流,承氣之名於此具矣。

    此苦寒瀉熱濕也,今世人以苦寒瀉火,故備陳之。

    除熱瀉火,非甘寒不可,以苦寒瀉火,非徒無益,而反害之,故有大熱,脈洪大,服苦寒劑而熱不退者,加石膏。

    如證退而脈數不退,洪大而病有加者,宜減苦寒,加石膏。

    如大便軟或洩者,加桔梗,食後服之。

    此藥誤用,則其害非細,用者旋旋加之。

    如食少者,不可用石膏。

    石膏善能去脈數,如病退而脈數不退者,不治。

    又雲: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有三,皆因大熱在身,止用人參、黃耆、甘草,此三味者皆甘溫,雖表裡皆熱,燥發於內,捫之肌熱於外,能和之,汗自出而解矣。

    此溫能除大熱之至理,一也。

    熱極生風,乃左遷入地,補母以虛其子,使天道右遷順行,諸病得天令行而必愈,二也。

    況大熱在上,其大寒必伏於內,溫能退寒,以助地氣,地氣者,在人乃胃之生氣,使真氣旺,三也。

    又雲:能食而熱,口舌乾燥,大便難者,實熱也,以辛苦大寒之劑下之,瀉熱補陰。

    經雲:陽盛陰虛,下之則愈。

    脈洪盛而有力者是已。

    不能食而熱,自汗氣短者,虛熱也,以甘寒之劑瀉熱補氣。

    經雲:治熱以寒,溫而行之。

    脈虛弱無力者是已。

     海藏 曰:晝熱則行陽二十五度,大抵柴胡飲子;夜熱則行陰二十五度,大抵四順飲子。

    平旦發熱,熱在行陽之分,肺氣主之,故用白虎湯以瀉氣中之火;日晡潮熱,熱在行陰之分,腎氣主之,故用地骨皮散以瀉血中之火。

    或問:寒病服熱藥而寒不退,熱病服寒藥而熱不退,何也。

    答曰:啟玄子雲:熱不得寒,是無水也;寒不得熱,是無火也。

    寒之不寒,責其無水;熱之不熱,責其無火。

    經雲:滋其化源。

    源既已絕,藥之假焉,能滋其真水火也。

     丹溪 曰:人具五行,各一其性。

    惟火也,心為君火,而又有相火者寄乎肝腎二臟之間,經所謂二火也。

    諸動為火,五者之性,感物而動,經所謂五火也。

    相火易起,五火相煽,則妄動矣。

    火起於妄,變化莫測,無時不有,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陰虛火動者難治(戴氏曰:脈數而無力者,是陰虛)。

    實火可瀉,黃連解毒之類;虛火可補,參朮生甘草之類(謂之實者,邪氣實也;謂之虛者,正氣虛也)。

    鬱火可發,當看何經。

    風寒外束者可發,輕者可降,重則從其性而升之。

    凡火盛者,不可驟用寒涼,必須溫散。

    火急甚者必緩之,生甘草兼瀉兼緩,參、術亦可。

    人壯氣實,火盛顛狂者,可用正治,或硝水冰水與之。

    虛火盛狂者,以生薑湯與之,若投冰水正治,立死。

    補陰則火自降,炒黃柏、生地黃之類。

    氣有餘便是火,煩躁者,氣隨火升也。

    氣從左邊起者,肝火也,左金丸治之;氣從臍中起者,陰火也,大補丸治之;氣從腳下起入腹者,虛之極也,蓋火起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治法以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