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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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濕則不痢,故須用白朮。
是以聖人立法,若四時下痢,於芍藥、白朮內,春加防風,夏加黃芩,秋加厚樸,冬加桂、附,然更詳外證寒熱處之。
如裡急後重,須加大黃。
如身困倦,須用白朮。
若自汗逆冷,氣息微,加桂、附以溫之。
如或後重,膿血稠黏,雖在盛冬,於溫藥內亦加大黃。
治五洩之法 保命集 雲:夫五洩之病,其治法各不同者,外證各異也。
胃洩者,飲食不化,色黃,承氣湯。
脾洩者,腹脹滿,洩注,食即嘔吐逆,建中、理中湯。
大腸洩者,食已窘迫,大便色白,腸鳴切痛,乾薑附子湯。
小腸洩者,溲而便膿血,少腹痛,承氣湯。
大瘕洩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莖中痛,急利小便。
五洩之病,胃、小腸、大瘕三證,皆以清涼飲子主之,其洩自止。
厥陰證,加甘草以緩之。
少陰證,裡急後重,加大黃。
又有太陰、陽明二證,當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太陰證不能食是也,當先補而後瀉之,乃進藥法也。
先煎厚樸半兩,俱依本方制,水一盞半煎至一半服。
若二三服後未已,謂有宿食未消,又加枳實二錢同煎服。
若二三服洩又未已,如稍進食,尚有熱毒,又加大黃三錢推過,洩止住藥。
如洩未止,謂腸胃有久塵垢滑黏,加芒硝半合,宿垢去盡則愈也。
陽明證能食是也,當先瀉而後補,謂退藥法也,先用大承氣湯五錢,水一盞煎至七分,稍熱服。
如利過洩未止,去芒硝後,稍熱退,減大黃一半,再煎兩服。
如熱氣雖已,其人必腹滿,又減去大黃,與枳實厚樸湯,又煎三兩服。
如腹滿退,洩亦自愈後,服厚樸湯數服,則已。
(王損庵雲:進退承氣法,須審之脈證的知有積熱,及形病俱實而後可下,此以上雖出潔古家珍,東垣活法機要,而多出於河間保命集之文,故其用藥於疏蕩為多,觀者會其意,毋泥其辭可矣) 論五洩之變無濕不成 張子和 曰:天之氣一也,一之用為風火燥濕寒暑。
故濕之氣,一之一也。
相乘而為五變,其化在天為雨,在地為泥,在人為脾,甚則為洩;故風而濕,其洩也胃;暑而濕,其洩也脾;燥而濕,其洩也大腸;熱而濕,其洩也小腸;寒而濕,其洩也大瘕。
若胃不已,變而為飧洩,飧洩不已,變而為洞洩,洞洩不已,變而為脾洩寒中,此風乘濕之變也。
若脾洩不已,變而為霍亂,霍亂不已,變而為注下,注下不已,變而為腫蠱,此暑乘濕之變也。
若大腸洩不已,變而為?脹,?脹不已,變而為腸鳴,腸鳴不已,變而為支滿鶩溏,此燥乘濕之變也。
若小腸洩不已,變而為腸澼,腸澼不已,變而為臟毒,臟毒不已,變而為前後便血,此熱乘濕之變也。
若大瘕洩不已,變而為脫肛,脫肛不已,變而為廣腸痛,廣腸痛不已,變而為乳痔腸風,此寒乘濕之變也。
凡此二十五變,若無濕則終不成疾,況脾胃二土,共管中州,脾好飲,脾亦惡濕,此洩之所由生也。
凡下痢之脈,微且小者生,浮大者死。
水腫之脈,反是浮大者生,沉細者死。
夫病在裡脈沉,在表脈浮。
裡當下之,表當汗之。
下痢而脈浮滑,水腫者脈沉細,表裡受病,故不治也。
凡臟血便血,兩手脈俱弦者死絕,俱滑大者生,血溫身熱者死。
王太僕則曰:若下血而身熱血溫,是血去而外逸也,血屬火故也。
七日而死者,火之成數也。
夫飧洩得之於風,亦汗可愈,或伏驚怖,則膽木受邪,暴下綠下,蓋謂戊己見伐於甲木也。
嬰兒洩綠水,《素問》有嬰兒風,理亦如之。
洞洩者,飧洩之甚,但飧洩近於洞洩,洞洩久則寒中,溫之可也。
治法曰:和之則可也,汗之則不可。
蓋在腑則易治,入臟則難攻。
洞洩寒中,自腑而入臟,宜和解而勿爭。
水腫之作者,未遽而然也。
由濕遍於大腸,小溲自澀,水濕既瀦,腫滿日倍,面黃腹大,肢體如泥,濕氣周身,難專一法。
越其高而奪其下,發其表而滲其中。
酸收而辛散,淡滲而苦堅,用攻劑以救其甚,緩劑以平其餘。
如是則孤精得氣,獨魄反陽。
亦可保形,陳莝去而淨腑潔矣。
彼豆蔻、烏梅、罌粟囊勿驟用也。
設病形一變,必緻大誤,或通而塞,或塞而通,塞塞通通,豈限一法。
世俗止知塞劑之能塞,而不知通劑之能塞者,拘於方也。
凡治濕皆以利小便為主,諸洩不已,宜灸水分穴,謂水穀之所別也,臍之上一寸半,灸五七壯。
腹鳴如雷,水道行之候也。
凡濕勿針,《內經》雖雲繆刺其處,莫若以張長沙治傷寒法治之。
蓋洩者,亦四時傷寒之一也。
仲景曰:上湧而下洩,表汗而裡攻,半在表,半在裡,則宜和解之。
表裡俱見,隨證滲洩。
此雖以治傷寒,其於治濕也同。
仍察脈以視深淺,問年壯以視虛實,所投必如其意矣。
頃商水縣白堤酒監軍昭信病飧洩,逾年不愈。
此邑劉繼先命予藥之,為桂枝麻黃湯數兩,一劑而愈。
因作五洩圖,摭《難》《素》本意,書錄於上,誠有望於後之君子。
論洩瀉滯下異狀 丹溪 雲:洩瀉之證,水穀或化或不化,並無努責,惟覺困倦。
若滯下則不然,或膿或血,或膿血相雜,或腸垢,或無糟粕,或糟粕相雜,雖有痛不痛之異,然皆裡急後重,逼迫惱人。
是以聖人立法,若四時下痢,於芍藥、白朮內,春加防風,夏加黃芩,秋加厚樸,冬加桂、附,然更詳外證寒熱處之。
如裡急後重,須加大黃。
如身困倦,須用白朮。
若自汗逆冷,氣息微,加桂、附以溫之。
如或後重,膿血稠黏,雖在盛冬,於溫藥內亦加大黃。
治五洩之法 保命集 雲:夫五洩之病,其治法各不同者,外證各異也。
胃洩者,飲食不化,色黃,承氣湯。
脾洩者,腹脹滿,洩注,食即嘔吐逆,建中、理中湯。
大腸洩者,食已窘迫,大便色白,腸鳴切痛,乾薑附子湯。
小腸洩者,溲而便膿血,少腹痛,承氣湯。
大瘕洩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莖中痛,急利小便。
五洩之病,胃、小腸、大瘕三證,皆以清涼飲子主之,其洩自止。
厥陰證,加甘草以緩之。
少陰證,裡急後重,加大黃。
又有太陰、陽明二證,當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太陰證不能食是也,當先補而後瀉之,乃進藥法也。
先煎厚樸半兩,俱依本方制,水一盞半煎至一半服。
若二三服後未已,謂有宿食未消,又加枳實二錢同煎服。
若二三服洩又未已,如稍進食,尚有熱毒,又加大黃三錢推過,洩止住藥。
如洩未止,謂腸胃有久塵垢滑黏,加芒硝半合,宿垢去盡則愈也。
陽明證能食是也,當先瀉而後補,謂退藥法也,先用大承氣湯五錢,水一盞煎至七分,稍熱服。
如利過洩未止,去芒硝後,稍熱退,減大黃一半,再煎兩服。
如熱氣雖已,其人必腹滿,又減去大黃,與枳實厚樸湯,又煎三兩服。
如腹滿退,洩亦自愈後,服厚樸湯數服,則已。
(王損庵雲:進退承氣法,須審之脈證的知有積熱,及形病俱實而後可下,此以上雖出潔古家珍,東垣活法機要,而多出於河間保命集之文,故其用藥於疏蕩為多,觀者會其意,毋泥其辭可矣) 論五洩之變無濕不成 張子和 曰:天之氣一也,一之用為風火燥濕寒暑。
故濕之氣,一之一也。
相乘而為五變,其化在天為雨,在地為泥,在人為脾,甚則為洩;故風而濕,其洩也胃;暑而濕,其洩也脾;燥而濕,其洩也大腸;熱而濕,其洩也小腸;寒而濕,其洩也大瘕。
若胃不已,變而為飧洩,飧洩不已,變而為洞洩,洞洩不已,變而為脾洩寒中,此風乘濕之變也。
若脾洩不已,變而為霍亂,霍亂不已,變而為注下,注下不已,變而為腫蠱,此暑乘濕之變也。
若大腸洩不已,變而為?脹,?脹不已,變而為腸鳴,腸鳴不已,變而為支滿鶩溏,此燥乘濕之變也。
若小腸洩不已,變而為腸澼,腸澼不已,變而為臟毒,臟毒不已,變而為前後便血,此熱乘濕之變也。
若大瘕洩不已,變而為脫肛,脫肛不已,變而為廣腸痛,廣腸痛不已,變而為乳痔腸風,此寒乘濕之變也。
凡此二十五變,若無濕則終不成疾,況脾胃二土,共管中州,脾好飲,脾亦惡濕,此洩之所由生也。
凡下痢之脈,微且小者生,浮大者死。
水腫之脈,反是浮大者生,沉細者死。
夫病在裡脈沉,在表脈浮。
裡當下之,表當汗之。
下痢而脈浮滑,水腫者脈沉細,表裡受病,故不治也。
凡臟血便血,兩手脈俱弦者死絕,俱滑大者生,血溫身熱者死。
王太僕則曰:若下血而身熱血溫,是血去而外逸也,血屬火故也。
七日而死者,火之成數也。
夫飧洩得之於風,亦汗可愈,或伏驚怖,則膽木受邪,暴下綠下,蓋謂戊己見伐於甲木也。
嬰兒洩綠水,《素問》有嬰兒風,理亦如之。
洞洩者,飧洩之甚,但飧洩近於洞洩,洞洩久則寒中,溫之可也。
治法曰:和之則可也,汗之則不可。
蓋在腑則易治,入臟則難攻。
洞洩寒中,自腑而入臟,宜和解而勿爭。
水腫之作者,未遽而然也。
由濕遍於大腸,小溲自澀,水濕既瀦,腫滿日倍,面黃腹大,肢體如泥,濕氣周身,難專一法。
越其高而奪其下,發其表而滲其中。
酸收而辛散,淡滲而苦堅,用攻劑以救其甚,緩劑以平其餘。
如是則孤精得氣,獨魄反陽。
亦可保形,陳莝去而淨腑潔矣。
彼豆蔻、烏梅、罌粟囊勿驟用也。
設病形一變,必緻大誤,或通而塞,或塞而通,塞塞通通,豈限一法。
世俗止知塞劑之能塞,而不知通劑之能塞者,拘於方也。
凡治濕皆以利小便為主,諸洩不已,宜灸水分穴,謂水穀之所別也,臍之上一寸半,灸五七壯。
腹鳴如雷,水道行之候也。
凡濕勿針,《內經》雖雲繆刺其處,莫若以張長沙治傷寒法治之。
蓋洩者,亦四時傷寒之一也。
仲景曰:上湧而下洩,表汗而裡攻,半在表,半在裡,則宜和解之。
表裡俱見,隨證滲洩。
此雖以治傷寒,其於治濕也同。
仍察脈以視深淺,問年壯以視虛實,所投必如其意矣。
頃商水縣白堤酒監軍昭信病飧洩,逾年不愈。
此邑劉繼先命予藥之,為桂枝麻黃湯數兩,一劑而愈。
因作五洩圖,摭《難》《素》本意,書錄於上,誠有望於後之君子。
論洩瀉滯下異狀 丹溪 雲:洩瀉之證,水穀或化或不化,並無努責,惟覺困倦。
若滯下則不然,或膿或血,或膿血相雜,或腸垢,或無糟粕,或糟粕相雜,雖有痛不痛之異,然皆裡急後重,逼迫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