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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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胃
論脾胃調養之宜
選要論 曰:脾胃者,屬乎中州土也,消化水穀,榮養五臟六腑,四肢百骸,此土能生萬物之義也。
經雲: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水因氣生,氣為水母,肺氣所及,水精布焉),五經並行(五經,五臟之經絡也),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四時五臟皆合於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凡人之生,皆以胃氣為本。
又經曰:谷入於胃,脈道乃行。
水入於經,其血乃成。
又曰:安穀則昌,絕谷則亡。
則脾胃豈可以不保養乎。
保養之法,在乎調其飲食,適其寒暄,時其飢飽,不以生冷傷之,不使寒暑侵之。
不為七情六慾所動,則五臟自然平和,百病何由而生。
其或攝生不謹,將理失宜,或為生冷寒暑七情六慾所傷,則變證百出而脾胃虛矣。
脾胃既虛,則五臟六腑、四肢百骸將何所榮養耶。
經雲:飲食勞倦則傷脾,脾傷則內閉九竅(上七竅,五官也,下二竅,二陰也),外壅肌肉,衛氣解散。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真陽受傷,元氣如削,非由天降,自作之耳)。
蓋飲食傷胃,勞倦傷脾,治療之法,當審其脾胃之虛實,別其所傷之緣由。
若傷於飲者,飲乃無形之物,或微汗散之於表,或淡滲利之於下。
傷於食者,或損谷以和之,或強脾以磨之。
果因食物停滯甚盛而作悶亂者,吐下以奪之。
傷於寒者則溫之,傷於熱者則清之,寒熱共傷者,各從其性以和之。
不可一例過用香燥之藥,恐鬱滯久而火邪盛,則反劇矣。
若夫飲食勞倦,傷其脾胃,使元氣下陷,而為中氣不足之證,又當從東垣治內傷法,必用升補氣血之劑以調之和之,溫之養之,使生生之氣增益,則脾胃壯而完復矣。
論脾胃分陰陽氣血 王節齋 曰:人之一身,脾胃為主。
胃陽主氣,脾陰主血,胃司納受,脾司運化,一納一運,化生精氣,津液上升,糟粕下降,斯無病矣。
人惟飲食不節,起居不時,損傷脾胃。
胃損則不能納,脾損則不能化,脾胃俱損納化皆難。
元氣斯弱,百邪易侵,而飽悶、痞積、關格、吐逆、腹痛、洩痢等證作矣。
況人於飲食豈能一一節調,一或有傷,脾胃便損,飲食減常,元氣漸憊矣。
故潔古制枳朮之丸,東垣發脾胃之論,使人常以調理脾胃為主也。
後人稱為醫中王道,厥有旨哉。
近世論治脾胃者,不分陰陽氣血,率皆理胃。
所用之藥,又皆辛溫燥熱,助火消陰之劑,遂緻胃火益旺,脾陰愈傷,清純沖和之氣,變為燥熱,胃脘乾枯,大腸燥結,脾臟漸絕,而死期迫矣。
殊不知脾屬土,屬濕,位居長夏。
故濕熱之病,十居八九。
況土旺四季,寒熱溫涼,各隨其時,豈可偏用辛熱之劑哉。
李氏 曰:脾性濕,主乎血,陰也;胃火化,主乎氣,陽也。
太濕則氣滯,太乾則血燥。
濕熱調停,則能食能化,而氣血生旺。
苟或寒濕傷脾,則停飲難化,或不思食。
燥熱傷胃,則停食不消,或善食而瘦。
由是脾胃不和,交相為病,胃變為寒,脾變為熱。
大概以脈浮緩而遲或帶緊為寒濕,脈浮緩而實,或細而數為燥熱。
又肥人多濕,瘦人多熱,更參以飲食厚薄可也。
論脾胃虛實傳變 東垣 曰:「五臟別論」雲: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腑,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陰陽應象大論」雲:穀氣通於脾(山谷土氣,脾為土臟,故相通)。
六經為川(六經者,三陰三陽也,周流氣血,故為人之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言水氣之注也)。
九竅者,五臟主之。
五臟皆得胃氣乃能通利。
「通評虛實論」雲: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胃氣一虛,耳目口鼻俱為之病。
「經脈別論」雲: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浸淫滋養於筋也)。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濁氣者,食氣之厚者也),淫精幹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肺主毛,心主脈,肺藏氣,心生血。
一氣一血,稱為父母二臟,獨居胸中,故曰毛脈合精,行氣於腑。
腑者,氣聚之府也,是謂氣海,亦曰膻中)。
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宗氣積於肺,神明出於心,氣盛則神王,故腑氣之精為神明,神王則臟安,故肺肝脾腎四臟,無不賴神明之留,以為主宰,然後臟氣鹹得其平,而歸於權衡矣。
權衡,平也)。
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臟腑之氣,既得其平,則必變見於氣口而成寸尺也。
氣口者,脈之大會,百脈俱朝於此,故可以決生死)。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又雲:陰之所生,本於五味(味得地氣,故能生五臟之陰),陰之五宮(五臟也),傷在五味。
至於五味,口嗜而欲食之,必自裁製,勿使過焉,過則傷其正也。
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
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平人氣象論」雲: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
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五臟以胃氣為本,若脈無胃氣而真臟之脈獨見者死。
如春弦應肝,冬石應腎,但弦但石而無胃氣,是胃氣絕而肝腎之真臟見也。
然但弦但石,雖為真臟,若肝無氣則不弦,腎無氣則不石,亦由五臟不得胃氣而然,與真臟無胃者等耳)。
歷觀諸篇而參考之,則元氣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氣無所傷,而後能滋養元氣。
若胃氣之本弱,飲食自倍,則脾胃之氣既傷,而元氣亦不能充,此諸病之所由生也。
內經之旨,皎如日星,猶恐後人有所未達,故《靈樞經》中復申其說。
經雲:水穀入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
胃者,水穀之海,其輸上在氣街,下至三裡(胃氣運行之輸,上者在氣街,即氣衝穴,下者至三裡,在膝下三寸)。
水穀之海有餘(水穀留滯於中也)則腹滿,若不足(脾虛不能運,胃虛不能納也)則肌不受穀食。
人之所受氣者,谷也。
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雲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隧,音遂,伏道也。
水穀入胃,化氣化血,以行於經隧之中)。
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
又雲: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糟粕之道,出於下焦,津液之道,出於中焦;宗氣之道,出於上焦),故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
榮氣者,泌(泉水涓流不已也)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焉(晝夜之百刻也)。
衛氣者,出其悍氣之剽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又雲:中焦之所出,亦並胃中(中脘之分也)。
出上焦之後(下也),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
故夫飲食失節,寒濕不適,脾胃乃傷。
此固喜怒憂恐損耗元氣,資助心火。
火與元氣不兩立。
火勝則乘其土位,此所以病也。
《調經篇》雲:病生陰者(內傷曰陰),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又雲:陰虛則內熱,有所勞倦,形氣少衰,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為內熱。
脾胃一傷,五亂互作,其始病身痛壯熱,頭痛目眩,肢體沉重,四肢不收,怠惰嗜臥,為熱所傷,元氣不能運用,故四肢困怠如此。
聖人著之於經,謂人以胃土為本。
成文演義,互相發明,不一而止,粗工不解讀,妄意施用,本以活人,反以害人。
今舉經中言病從脾胃所生,及養生當實元氣者,條陳之。
「生氣通天論」雲: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蒼天之陽氣清淨光明,人能法天道之清淨,則志意治而不亂,陽氣固而不衰),雖有賊邪,弗能害也。
此因時之序(在乎因時序而調之也),故聖人傳(受也)精神,服(佩也)天氣而通神明。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解散。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於夏,使人煎厥(言起居不節,緻傷陽氣也。
闢,病也。
煩勞過度,則形氣施張於外,精神竭絕於中,陽擾陰虧,不勝炎熱,故病積至夏日以益甚,令人五心煩熱,如煎如熬,孤陽外浮,真陰內奪,氣逆而厥,故名煎厥),目盲耳閉,潰潰乎若壞都(潰潰,壞貌。
都,城郭也)。
故蒼天之氣貴清淨,陽氣惡煩勞,病從脾胃生者,一也。
「五常政大論」雲:陰精所奉(陰精所奉之地,陽氣堅固),其人壽。
陽精所降(陽精所降之地,陽氣已洩),其人夭。
陰精所奉,謂脾胃既和,穀氣上升,春夏令行,故其人壽。
陽精所降,謂脾胃不和,穀氣下流,收藏令行,故其人夭。
病從脾胃生者,一也。
「六節臟象論」雲: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營者,水穀之精氣。
水穀貯於六腑,故為營之所居,而皆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唇之四際白肉也),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脾以陰中之至陰而分王四季,故通於土氣,此雖若指脾為言,而實總結六腑者,皆倉廩之本,無非統於脾氣也,故曰此至陰之類),凡十一臟,皆取決於膽也(五臟六腑共為十一,稟賦不同,情志亦異,必資膽氣,庶得各成其用,故皆取決於膽也)。
膽者,少陽春升之氣。
春氣升,則萬化安,故膽氣春升,則餘臟從之。
膽氣不升,則飧洩腸澼,不一而起矣。
病從脾胃生者,三也。
經雲: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臊氣入肝,焦氣入心,香氣入脾,腥氣入肺,腐氣入腎也。
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也)。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心主血,華於面,故五色修明。
肺主氣,發於聲,故聲音彰著)。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氣和而化生津液以成精,精氣充而神自生,人生之道,止於是耳)。
此謂之氣者,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
氣或乖錯,人何以生。
病從脾胃生者,四也。
豈特四者,至於經雲天地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六腑及形氣俱虛,乃受外邪,不因虛邪,賊邪不能獨傷人。
諸病從脾胃而生明矣。
聖人旨意,重見疊出,詳盡如此,且垂戒雲:法於陰陽,和於術數(法,取法也,和調也。
術數,修身養性之法也。
天以陰陽化生萬物,人以陰陽榮養一身,陰陽之道,順之則生,逆之則死,故知道者,必法則於天地,和調於術數也)。
飲食有節(所以養內),起居有常(所以養外),不妄作勞(保其天真),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由是言之,飲食起居之際,可不慎哉。
論脾胃勝衰 東垣 曰:胃中元氣盛,則能食而不傷,過時而不肌,脾胃俱旺,則能食而肥,脾胃俱虛,則不能食而瘦,或少食而肥,雖肥而四肢不舉,蓋脾實而邪氣盛也。
又有善食而瘦者,胃伏火邪於氣分,則能食,脾虛則肌肉削,即食?(音亦,尺脈緩澀,謂之解?。
又,病名,善食而瘦,謂之食?)也。
叔和雲:多食亦肌虛,此之謂也。
夫飲食不節則胃病,胃病則氣短,精神少,而生大熱,有時而顯火上行,獨燎其面。
黃帝《針經》雲:面熱者,足陽明病。
胃既病,則脾無所稟受,脾為死陰,不主時也(位居中央,寄王四時,不得獨主於時也),故亦從而病焉。
形體勞役則脾病,脾病,則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洩瀉。
脾既病,則胃不能獨行津液,故亦從而病焉。
大抵脾胃虛弱,陽氣不能生長,是春夏之令不行,五臟之氣不生。
脾病則下流乘腎,土剋水則骨乏無力,是為骨蝕(音食,虧敗曰蝕。
凡物侵蠹皆曰蝕)。
令人骨髓空虛,足不能履地,是陰氣重疊,此陰盛陽虛之證。
大法雲: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若用辛甘之藥滋胃,當升當浮,使生長之氣旺。
言其汗者,非正發汗也,為助陽也。
夫胃病其脈緩,脾病其脈遲,且其人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若火乘土位,其脈洪緩,更有身熱,心中不便之證。
此陽氣衰弱,不能生髮,不當於五臟中用藥法治之,當從「臟氣法時論」中升降浮沉補瀉法用藥耳。
如脈緩,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或大便洩瀉,此濕勝,從平胃散。
若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或大便洩瀉,或皮毛枯槁,發脫落,從黃耆建中湯。
脈虛而血弱,於四物湯中摘一味或二味,以本顯證中加之。
或真氣虛弱及氣短脈弱,從四君子湯。
或渴或小便閉澀,赤黃多少,從五苓散去桂,摘一二味加正藥中。
以上五藥,當於本證中隨所兼見證加減。
假令表虛自汗,春夏加黃耆,秋冬加桂。
如腹中急縮,或脈弦,加防風。
急甚,加甘草。
腹中窄狹,或氣短者,亦加之。
腹滿氣不轉者勿加。
雖氣不轉而脾胃中氣不和者勿去,但加厚樸以破滯氣,然亦不可多用,於甘草五分中加一分可也。
腹中夯悶,此非腹脹,乃散而不收,可加芍藥收之。
如肺
經雲: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水因氣生,氣為水母,肺氣所及,水精布焉),五經並行(五經,五臟之經絡也),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四時五臟皆合於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凡人之生,皆以胃氣為本。
又經曰:谷入於胃,脈道乃行。
水入於經,其血乃成。
又曰:安穀則昌,絕谷則亡。
則脾胃豈可以不保養乎。
保養之法,在乎調其飲食,適其寒暄,時其飢飽,不以生冷傷之,不使寒暑侵之。
不為七情六慾所動,則五臟自然平和,百病何由而生。
其或攝生不謹,將理失宜,或為生冷寒暑七情六慾所傷,則變證百出而脾胃虛矣。
脾胃既虛,則五臟六腑、四肢百骸將何所榮養耶。
經雲:飲食勞倦則傷脾,脾傷則內閉九竅(上七竅,五官也,下二竅,二陰也),外壅肌肉,衛氣解散。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真陽受傷,元氣如削,非由天降,自作之耳)。
蓋飲食傷胃,勞倦傷脾,治療之法,當審其脾胃之虛實,別其所傷之緣由。
若傷於飲者,飲乃無形之物,或微汗散之於表,或淡滲利之於下。
傷於食者,或損谷以和之,或強脾以磨之。
果因食物停滯甚盛而作悶亂者,吐下以奪之。
傷於寒者則溫之,傷於熱者則清之,寒熱共傷者,各從其性以和之。
不可一例過用香燥之藥,恐鬱滯久而火邪盛,則反劇矣。
若夫飲食勞倦,傷其脾胃,使元氣下陷,而為中氣不足之證,又當從東垣治內傷法,必用升補氣血之劑以調之和之,溫之養之,使生生之氣增益,則脾胃壯而完復矣。
論脾胃分陰陽氣血 王節齋 曰:人之一身,脾胃為主。
胃陽主氣,脾陰主血,胃司納受,脾司運化,一納一運,化生精氣,津液上升,糟粕下降,斯無病矣。
人惟飲食不節,起居不時,損傷脾胃。
胃損則不能納,脾損則不能化,脾胃俱損納化皆難。
元氣斯弱,百邪易侵,而飽悶、痞積、關格、吐逆、腹痛、洩痢等證作矣。
況人於飲食豈能一一節調,一或有傷,脾胃便損,飲食減常,元氣漸憊矣。
故潔古制枳朮之丸,東垣發脾胃之論,使人常以調理脾胃為主也。
後人稱為醫中王道,厥有旨哉。
近世論治脾胃者,不分陰陽氣血,率皆理胃。
所用之藥,又皆辛溫燥熱,助火消陰之劑,遂緻胃火益旺,脾陰愈傷,清純沖和之氣,變為燥熱,胃脘乾枯,大腸燥結,脾臟漸絕,而死期迫矣。
殊不知脾屬土,屬濕,位居長夏。
故濕熱之病,十居八九。
況土旺四季,寒熱溫涼,各隨其時,豈可偏用辛熱之劑哉。
李氏 曰:脾性濕,主乎血,陰也;胃火化,主乎氣,陽也。
太濕則氣滯,太乾則血燥。
濕熱調停,則能食能化,而氣血生旺。
苟或寒濕傷脾,則停飲難化,或不思食。
燥熱傷胃,則停食不消,或善食而瘦。
由是脾胃不和,交相為病,胃變為寒,脾變為熱。
大概以脈浮緩而遲或帶緊為寒濕,脈浮緩而實,或細而數為燥熱。
又肥人多濕,瘦人多熱,更參以飲食厚薄可也。
論脾胃虛實傳變 東垣 曰:「五臟別論」雲: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腑,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陰陽應象大論」雲:穀氣通於脾(山谷土氣,脾為土臟,故相通)。
六經為川(六經者,三陰三陽也,周流氣血,故為人之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言水氣之注也)。
九竅者,五臟主之。
五臟皆得胃氣乃能通利。
「通評虛實論」雲: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胃氣一虛,耳目口鼻俱為之病。
「經脈別論」雲: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浸淫滋養於筋也)。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濁氣者,食氣之厚者也),淫精幹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肺主毛,心主脈,肺藏氣,心生血。
一氣一血,稱為父母二臟,獨居胸中,故曰毛脈合精,行氣於腑。
腑者,氣聚之府也,是謂氣海,亦曰膻中)。
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宗氣積於肺,神明出於心,氣盛則神王,故腑氣之精為神明,神王則臟安,故肺肝脾腎四臟,無不賴神明之留,以為主宰,然後臟氣鹹得其平,而歸於權衡矣。
權衡,平也)。
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臟腑之氣,既得其平,則必變見於氣口而成寸尺也。
氣口者,脈之大會,百脈俱朝於此,故可以決生死)。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又雲:陰之所生,本於五味(味得地氣,故能生五臟之陰),陰之五宮(五臟也),傷在五味。
至於五味,口嗜而欲食之,必自裁製,勿使過焉,過則傷其正也。
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
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平人氣象論」雲: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
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五臟以胃氣為本,若脈無胃氣而真臟之脈獨見者死。
如春弦應肝,冬石應腎,但弦但石而無胃氣,是胃氣絕而肝腎之真臟見也。
然但弦但石,雖為真臟,若肝無氣則不弦,腎無氣則不石,亦由五臟不得胃氣而然,與真臟無胃者等耳)。
歷觀諸篇而參考之,則元氣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氣無所傷,而後能滋養元氣。
若胃氣之本弱,飲食自倍,則脾胃之氣既傷,而元氣亦不能充,此諸病之所由生也。
內經之旨,皎如日星,猶恐後人有所未達,故《靈樞經》中復申其說。
經雲:水穀入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其道。
胃者,水穀之海,其輸上在氣街,下至三裡(胃氣運行之輸,上者在氣街,即氣衝穴,下者至三裡,在膝下三寸)。
水穀之海有餘(水穀留滯於中也)則腹滿,若不足(脾虛不能運,胃虛不能納也)則肌不受穀食。
人之所受氣者,谷也。
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雲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隧,音遂,伏道也。
水穀入胃,化氣化血,以行於經隧之中)。
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
又雲: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糟粕之道,出於下焦,津液之道,出於中焦;宗氣之道,出於上焦),故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
榮氣者,泌(泉水涓流不已也)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焉(晝夜之百刻也)。
衛氣者,出其悍氣之剽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又雲:中焦之所出,亦並胃中(中脘之分也)。
出上焦之後(下也),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
故夫飲食失節,寒濕不適,脾胃乃傷。
此固喜怒憂恐損耗元氣,資助心火。
火與元氣不兩立。
火勝則乘其土位,此所以病也。
《調經篇》雲:病生陰者(內傷曰陰),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又雲:陰虛則內熱,有所勞倦,形氣少衰,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為內熱。
脾胃一傷,五亂互作,其始病身痛壯熱,頭痛目眩,肢體沉重,四肢不收,怠惰嗜臥,為熱所傷,元氣不能運用,故四肢困怠如此。
聖人著之於經,謂人以胃土為本。
成文演義,互相發明,不一而止,粗工不解讀,妄意施用,本以活人,反以害人。
今舉經中言病從脾胃所生,及養生當實元氣者,條陳之。
「生氣通天論」雲: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蒼天之陽氣清淨光明,人能法天道之清淨,則志意治而不亂,陽氣固而不衰),雖有賊邪,弗能害也。
此因時之序(在乎因時序而調之也),故聖人傳(受也)精神,服(佩也)天氣而通神明。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解散。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於夏,使人煎厥(言起居不節,緻傷陽氣也。
闢,病也。
煩勞過度,則形氣施張於外,精神竭絕於中,陽擾陰虧,不勝炎熱,故病積至夏日以益甚,令人五心煩熱,如煎如熬,孤陽外浮,真陰內奪,氣逆而厥,故名煎厥),目盲耳閉,潰潰乎若壞都(潰潰,壞貌。
都,城郭也)。
故蒼天之氣貴清淨,陽氣惡煩勞,病從脾胃生者,一也。
「五常政大論」雲:陰精所奉(陰精所奉之地,陽氣堅固),其人壽。
陽精所降(陽精所降之地,陽氣已洩),其人夭。
陰精所奉,謂脾胃既和,穀氣上升,春夏令行,故其人壽。
陽精所降,謂脾胃不和,穀氣下流,收藏令行,故其人夭。
病從脾胃生者,一也。
「六節臟象論」雲: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營者,水穀之精氣。
水穀貯於六腑,故為營之所居,而皆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唇之四際白肉也),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脾以陰中之至陰而分王四季,故通於土氣,此雖若指脾為言,而實總結六腑者,皆倉廩之本,無非統於脾氣也,故曰此至陰之類),凡十一臟,皆取決於膽也(五臟六腑共為十一,稟賦不同,情志亦異,必資膽氣,庶得各成其用,故皆取決於膽也)。
膽者,少陽春升之氣。
春氣升,則萬化安,故膽氣春升,則餘臟從之。
膽氣不升,則飧洩腸澼,不一而起矣。
病從脾胃生者,三也。
經雲: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臊氣入肝,焦氣入心,香氣入脾,腥氣入肺,腐氣入腎也。
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也)。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心主血,華於面,故五色修明。
肺主氣,發於聲,故聲音彰著)。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氣和而化生津液以成精,精氣充而神自生,人生之道,止於是耳)。
此謂之氣者,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
氣或乖錯,人何以生。
病從脾胃生者,四也。
豈特四者,至於經雲天地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六腑及形氣俱虛,乃受外邪,不因虛邪,賊邪不能獨傷人。
諸病從脾胃而生明矣。
聖人旨意,重見疊出,詳盡如此,且垂戒雲:法於陰陽,和於術數(法,取法也,和調也。
術數,修身養性之法也。
天以陰陽化生萬物,人以陰陽榮養一身,陰陽之道,順之則生,逆之則死,故知道者,必法則於天地,和調於術數也)。
飲食有節(所以養內),起居有常(所以養外),不妄作勞(保其天真),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由是言之,飲食起居之際,可不慎哉。
論脾胃勝衰 東垣 曰:胃中元氣盛,則能食而不傷,過時而不肌,脾胃俱旺,則能食而肥,脾胃俱虛,則不能食而瘦,或少食而肥,雖肥而四肢不舉,蓋脾實而邪氣盛也。
又有善食而瘦者,胃伏火邪於氣分,則能食,脾虛則肌肉削,即食?(音亦,尺脈緩澀,謂之解?。
又,病名,善食而瘦,謂之食?)也。
叔和雲:多食亦肌虛,此之謂也。
夫飲食不節則胃病,胃病則氣短,精神少,而生大熱,有時而顯火上行,獨燎其面。
黃帝《針經》雲:面熱者,足陽明病。
胃既病,則脾無所稟受,脾為死陰,不主時也(位居中央,寄王四時,不得獨主於時也),故亦從而病焉。
形體勞役則脾病,脾病,則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洩瀉。
脾既病,則胃不能獨行津液,故亦從而病焉。
大抵脾胃虛弱,陽氣不能生長,是春夏之令不行,五臟之氣不生。
脾病則下流乘腎,土剋水則骨乏無力,是為骨蝕(音食,虧敗曰蝕。
凡物侵蠹皆曰蝕)。
令人骨髓空虛,足不能履地,是陰氣重疊,此陰盛陽虛之證。
大法雲: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若用辛甘之藥滋胃,當升當浮,使生長之氣旺。
言其汗者,非正發汗也,為助陽也。
夫胃病其脈緩,脾病其脈遲,且其人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若火乘土位,其脈洪緩,更有身熱,心中不便之證。
此陽氣衰弱,不能生髮,不當於五臟中用藥法治之,當從「臟氣法時論」中升降浮沉補瀉法用藥耳。
如脈緩,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或大便洩瀉,此濕勝,從平胃散。
若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或大便洩瀉,或皮毛枯槁,發脫落,從黃耆建中湯。
脈虛而血弱,於四物湯中摘一味或二味,以本顯證中加之。
或真氣虛弱及氣短脈弱,從四君子湯。
或渴或小便閉澀,赤黃多少,從五苓散去桂,摘一二味加正藥中。
以上五藥,當於本證中隨所兼見證加減。
假令表虛自汗,春夏加黃耆,秋冬加桂。
如腹中急縮,或脈弦,加防風。
急甚,加甘草。
腹中窄狹,或氣短者,亦加之。
腹滿氣不轉者勿加。
雖氣不轉而脾胃中氣不和者勿去,但加厚樸以破滯氣,然亦不可多用,於甘草五分中加一分可也。
腹中夯悶,此非腹脹,乃散而不收,可加芍藥收之。
如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