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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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液也,宜防風白朮甘草湯主之。
其濕證有二,濕熱證多,濕寒證少,當以脈證明辨之,如脈滑數,小便赤澀,引飲自汗為濕熱證,若小便自利清白,大便瀉利,身疼無汗,為濕寒證。
治之宜五苓散加生附、蒼朮、木瓜主之。
論治濕分內外上下 準繩 雲:濕有天之濕,霧露雨是也。
天本乎氣,故先中表之榮衛。
有地之濕,水泥是也。
地本乎形,故先傷皮肉筋骨血脈。
有飲食之濕,酒水乳酪之類是也,胃為水穀之海,故傷於脾胃。
有汗液之濕,汗液亦氣也,止感於外。
有人氣之濕,太陰濕土之所化也,乃動於中。
治天之濕,當同司天法。
濕上甚而熱者,平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效而止。
如《金匱要略》諸條之謂風濕相搏,身上疼痛者是也。
治地之濕,當同在泉法。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治飲食之濕,在中奪之,在上吐之,在下引而竭之。
汗液之濕,同司天者治。
雖人氣屬太陰脾土所化之濕者,在氣交之分也,與前四治有同有異,何者?土兼四氣,寒熱溫涼,升降浮沉,備在其中。
脾胃者,陰陽異位,更實更虛,更逆更從,是故陽盛則木勝,合為風濕。
至陽盛則火勝,合為濕熱。
陰盛則金勝,合為燥濕。
至陰盛則水勝,合為陰濕。
為兼四氣,故淫泆上下中外,無處不到。
大率在上則病嘔吐,頭重胸滿,在外則身重腫,在下則足脛胕腫,在中則腹脹,中滿痞塞。
當分上下中外而治,隨其所兼寒熱溫涼,以為佐使。
至若先因乘克,以緻脾虛浸漬而成濕者,則先治勝克之邪。
或脾胃本自虛而生濕者,則用補虛為主。
或鬱熱而成濕者,則以發熱為要。
或脾胃之濕,淫泆流於四臟筋骨皮肉血脈之間者,大概濕主乎否塞,以緻所受之臟,澀不得通疏,本臟之病,因而發焉。
其筋骨皮肉血脈受之,則發為痿痹,緩弱痛重,不任為用。
所治之藥,各有所入,能入幹此者,不能入於彼。
且濕淫為病,《內經》所論,疊出於各篇。
本草治濕,亦不一而見。
凡切於治功者,便是要藥。
今丹溪書乃止歸重蒼朮一味,豈理也哉。
傷濕為病,發熱惡寒,身重自汗,骨節疼痛,小便秘澀,大便多洩,腰腳痹冷,皆因坐臥卑濕,或冒雨露,或著濕衣所緻,併除濕湯。
具前諸證而腰痛特甚,不可轉側,如纏五六貫重者。
濕氣入腎,腎主水,水流濕,從其類也,腎著湯、滲濕湯。
小便秘,大便溏,雨淫腹疾故也,五苓散吞戊己丸。
戊己屬土,土剋水,因以得名。
五苓散乃濕家要藥,所謂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傷濕而兼感風者,既有前項證,而又惡風不欲去衣被,或額上微汗,或身體微腫,汗漬衣濕,當風坐臥,多有此證。
宜除濕湯、桂枝湯各半帖合服,令微發汗。
若大發其汗,則風去濕在。
已得汗而發熱不去者,敗毒散加蒼朮一錢,防己半錢。
傷濕又兼感寒,有前諸證,但無汗,慘慘煩痛,宜五積散和除濕湯半帖,和五苓散半帖。
傷濕而兼感風寒者,汗出身重,惡風喘滿,骨節煩疼,狀如歷節風,臍下連腳,冷痹不能屈伸。
所謂風寒濕合而成痹,宜防己黃耆湯,或五痹湯。
若因浴出,未解裙衫,身上未乾,忽而熟睡,攻及腎經,外腎腫痛,腰背攣曲,隻以五苓散一帖,入真珠少許,下青木香丸,如此三服,臟腑才過,腫消腰直,其痛自止。
濕熱相搏者,清熱滲濕湯。
其證肩背沉重疼痛,上熱,胸膈不利,及遍身疼痛者,拈痛湯。
酒面乳酪停滯不能運化,而濕自內盛者,除濕散及蒼白二陳湯加消息之藥燥之。
有破傷膚,因澡浴,濕氣從瘡口中入,其人昏迷沉重,狀類中濕,名曰破傷濕,宜白朮酒。
丹溪 曰:六氣之內,濕熱為病十居八九。
濕有自外入者,有自內得者。
陰雨地濕,皆從外入,治宜汗散,久則通疏滲洩之。
內濕宜淡滲。
濕在上,宜微汗而解。
經曰: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效而止也。
不欲多汗,故不用麻黃、乾葛等劑。
濕在中下,宜利小便,此淡滲治濕也。
一雲上部濕,蒼朮功烈,下部濕,宜升麻提之。
蒼朮治濕,上下部都可用。
二陳湯加酒芩、羌活、蒼朮,散風行濕最妙。
《局方》用燥劑,為劫濕病也,濕得燥則豁然而收。
脾胃受濕,沉困無力,怠惰好臥。
去濕痰,須用白朮。
凡肥人沉困怠惰是濕熱,宜蒼朮、茯苓、滑石。
凡肥白人沉困怠惰,是氣虛,宜二朮、人參、半夏、草果、厚樸、芍藥。
凡黑瘦而沉困怠惰者是熱,宜白朮、黃芩。
風濕相搏,一身盡痛,用黃耆防己湯。
若濕盛氣實者,以神佑丸、舟車丸下之。
氣虛者,桑皮、茯苓、人參、葶藶、木香之類。
如風濕身痛,微腫惡風,宜杏仁湯。
李氏 曰:風寒暑暴傷,人便覺濕氣熏襲,人多不覺有自外入者,長夏鬱熱,山澤蒸氣,冒雨行濕,汗透沾衣,多腰腳腫痛。
有自內得者,生冷麵酒滯脾,生濕鬱熱,多肚腹腫脹。
西北人多內濕,東南人多外濕。
又分上中下,濕在上,宜微汗。
在中下,宜利二便或升提。
濕初入,身沉重,多困倦,或肢節痛,或一身盡痛,甚則濕聚為痰,昏不知
其濕證有二,濕熱證多,濕寒證少,當以脈證明辨之,如脈滑數,小便赤澀,引飲自汗為濕熱證,若小便自利清白,大便瀉利,身疼無汗,為濕寒證。
治之宜五苓散加生附、蒼朮、木瓜主之。
論治濕分內外上下 準繩 雲:濕有天之濕,霧露雨是也。
天本乎氣,故先中表之榮衛。
有地之濕,水泥是也。
地本乎形,故先傷皮肉筋骨血脈。
有飲食之濕,酒水乳酪之類是也,胃為水穀之海,故傷於脾胃。
有汗液之濕,汗液亦氣也,止感於外。
有人氣之濕,太陰濕土之所化也,乃動於中。
治天之濕,當同司天法。
濕上甚而熱者,平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效而止。
如《金匱要略》諸條之謂風濕相搏,身上疼痛者是也。
治地之濕,當同在泉法。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治飲食之濕,在中奪之,在上吐之,在下引而竭之。
汗液之濕,同司天者治。
雖人氣屬太陰脾土所化之濕者,在氣交之分也,與前四治有同有異,何者?土兼四氣,寒熱溫涼,升降浮沉,備在其中。
脾胃者,陰陽異位,更實更虛,更逆更從,是故陽盛則木勝,合為風濕。
至陽盛則火勝,合為濕熱。
陰盛則金勝,合為燥濕。
至陰盛則水勝,合為陰濕。
為兼四氣,故淫泆上下中外,無處不到。
大率在上則病嘔吐,頭重胸滿,在外則身重腫,在下則足脛胕腫,在中則腹脹,中滿痞塞。
當分上下中外而治,隨其所兼寒熱溫涼,以為佐使。
至若先因乘克,以緻脾虛浸漬而成濕者,則先治勝克之邪。
或脾胃本自虛而生濕者,則用補虛為主。
或鬱熱而成濕者,則以發熱為要。
或脾胃之濕,淫泆流於四臟筋骨皮肉血脈之間者,大概濕主乎否塞,以緻所受之臟,澀不得通疏,本臟之病,因而發焉。
其筋骨皮肉血脈受之,則發為痿痹,緩弱痛重,不任為用。
所治之藥,各有所入,能入幹此者,不能入於彼。
且濕淫為病,《內經》所論,疊出於各篇。
本草治濕,亦不一而見。
凡切於治功者,便是要藥。
今丹溪書乃止歸重蒼朮一味,豈理也哉。
傷濕為病,發熱惡寒,身重自汗,骨節疼痛,小便秘澀,大便多洩,腰腳痹冷,皆因坐臥卑濕,或冒雨露,或著濕衣所緻,併除濕湯。
具前諸證而腰痛特甚,不可轉側,如纏五六貫重者。
濕氣入腎,腎主水,水流濕,從其類也,腎著湯、滲濕湯。
小便秘,大便溏,雨淫腹疾故也,五苓散吞戊己丸。
戊己屬土,土剋水,因以得名。
五苓散乃濕家要藥,所謂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傷濕而兼感風者,既有前項證,而又惡風不欲去衣被,或額上微汗,或身體微腫,汗漬衣濕,當風坐臥,多有此證。
宜除濕湯、桂枝湯各半帖合服,令微發汗。
若大發其汗,則風去濕在。
已得汗而發熱不去者,敗毒散加蒼朮一錢,防己半錢。
傷濕又兼感寒,有前諸證,但無汗,慘慘煩痛,宜五積散和除濕湯半帖,和五苓散半帖。
傷濕而兼感風寒者,汗出身重,惡風喘滿,骨節煩疼,狀如歷節風,臍下連腳,冷痹不能屈伸。
所謂風寒濕合而成痹,宜防己黃耆湯,或五痹湯。
若因浴出,未解裙衫,身上未乾,忽而熟睡,攻及腎經,外腎腫痛,腰背攣曲,隻以五苓散一帖,入真珠少許,下青木香丸,如此三服,臟腑才過,腫消腰直,其痛自止。
濕熱相搏者,清熱滲濕湯。
其證肩背沉重疼痛,上熱,胸膈不利,及遍身疼痛者,拈痛湯。
酒面乳酪停滯不能運化,而濕自內盛者,除濕散及蒼白二陳湯加消息之藥燥之。
有破傷膚,因澡浴,濕氣從瘡口中入,其人昏迷沉重,狀類中濕,名曰破傷濕,宜白朮酒。
丹溪 曰:六氣之內,濕熱為病十居八九。
濕有自外入者,有自內得者。
陰雨地濕,皆從外入,治宜汗散,久則通疏滲洩之。
內濕宜淡滲。
濕在上,宜微汗而解。
經曰: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效而止也。
不欲多汗,故不用麻黃、乾葛等劑。
濕在中下,宜利小便,此淡滲治濕也。
一雲上部濕,蒼朮功烈,下部濕,宜升麻提之。
蒼朮治濕,上下部都可用。
二陳湯加酒芩、羌活、蒼朮,散風行濕最妙。
《局方》用燥劑,為劫濕病也,濕得燥則豁然而收。
脾胃受濕,沉困無力,怠惰好臥。
去濕痰,須用白朮。
凡肥人沉困怠惰是濕熱,宜蒼朮、茯苓、滑石。
凡肥白人沉困怠惰,是氣虛,宜二朮、人參、半夏、草果、厚樸、芍藥。
凡黑瘦而沉困怠惰者是熱,宜白朮、黃芩。
風濕相搏,一身盡痛,用黃耆防己湯。
若濕盛氣實者,以神佑丸、舟車丸下之。
氣虛者,桑皮、茯苓、人參、葶藶、木香之類。
如風濕身痛,微腫惡風,宜杏仁湯。
李氏 曰:風寒暑暴傷,人便覺濕氣熏襲,人多不覺有自外入者,長夏鬱熱,山澤蒸氣,冒雨行濕,汗透沾衣,多腰腳腫痛。
有自內得者,生冷麵酒滯脾,生濕鬱熱,多肚腹腫脹。
西北人多內濕,東南人多外濕。
又分上中下,濕在上,宜微汗。
在中下,宜利二便或升提。
濕初入,身沉重,多困倦,或肢節痛,或一身盡痛,甚則濕聚為痰,昏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