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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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濕
論濕為諸證
經 雲:諸濕腫滿,皆屬脾土。
濕勝則濡瀉,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原病式 曰:諸痙強直,積飲痞膈,中滿霍亂,吐下,體重跗腫,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屬於濕。
(跗,音膚,足背也) 統旨 雲:風寒暑濕,皆能中人。
惟濕氣積久,留滯關節,久而能病,非如風寒暑之暴。
中濕之證,關節痛重,浮腫喘滿,?脹煩悶,昏不知人。
其脈必沉而緩,或沉而微細,宜除濕湯、白朮酒。
論濕為痿為痹為痛為腫所挾寒熱不同 經 曰: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
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裹者,若以物蒙裹也。
攘,退也) 蔭按:宗厚發丹溪曰:濕者,土之濁氣,首為諸陽之會,其位高,其氣清,其體虛,故聰明系焉。
濁氣熏蒸,清道不通,沉重不利,似乎有物蒙之。
失而不治,濕鬱為熱,熱留不去,大筋緛短者,熱傷血,不能養筋,故為拘攣。
小筋弛長者,濕傷筋,不能束骨,故為痿弱。
因於濕,首如裹,各三字為句,濕熱不攘以下,各四字為句,文整而意明。
第四章,因於氣為腫,下文不敘,恐有脫簡。
然王注曰:素常氣疾,濕熱加之,氣濕熱爭,故為腫也。
邪氣漸盛,正氣漸微,陽氣衰少,緻邪代正,氣不宣通,故四維發腫。
諸陽受氣於四肢也,但今人見膝間關節腫疼,全以為風治者,多誤矣。
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其多汗而濡者,陽氣少,陰氣盛也。
傷於寒濕,肌膚盡痛,名曰肌痹。
蔭又按:濕證挾寒,內甚則腹痛下利,外甚則四肢沉重疼痛,或肌肉濡潰,痹而不仁也。
挾風,多外甚而身重痛,汗出。
挾熱內甚則瀉痢。
外甚則或痛、或熱、或腫、發黃。
如此等證,雖內傷外感不同,況有錯雜之邪合至,當論其先後多少,分治可也。
經 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
虛者,聶、闢、氣不足。
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營血澀於脈中,衛氣去於脈外,所以為虛。
言語輕小曰聶,足弱不能行曰闢。
氣虛作痛者,按之可以緻氣,氣至則陽聚陰散,故快然而痛止) 蔭又按:東垣曰:此清虛之地氣傷人也,必從足始,故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夫百病之變,皆生於風雨寒暑,及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針經》解雲:若身形不虛,外邪不能傷也。
要略 曰: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中濕,亦曰濕痹。
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但當利其小便。
一身盡痛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
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冷所緻也。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
風濕相搏,身體疼痛,不能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
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也。
蔭按:以上論風濕寒濕之異。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
蔭按:以上前一病,本濕熱證例而論,不言熱,無治法。
當分出之濕家者,唯東南方濕熱證多。
丹溪曰:濕熱相火為病,十居八九。
東垣有濕熱證例,詳見熱門。
論中濕為脾虛所緻 陳無擇 曰:脾虛多中濕,故曰濕流關節,中之多使人腹脹,四肢關節疼痛而煩,久則浮腫喘滿,昏不知人。
挾風則眩暈嘔噦。
兼寒則攣拳掣痛。
治之不得猛發汗,及灼艾洩瀉,惟利小便為佳也。
劉宗厚 曰:按脾虛中濕,內因多中滿、痞膈、瀉痢,外感多為痿痹、胕腫、疼痛等證。
蓋脾主肌肉爾,況有挾風寒暑熱不一,詳前人以挾風與濕在表者,宜解肌。
兼寒與濕,在半表半裡者,宜溫散,宜滲洩。
惟濕熱在裡宜下。
裡虛者,宜分消,實脾土為上。
外感非脾虛,宜汗之、灸之,要在適中病情也。
論治濕大法 賈真孫 曰:濕為土氣,熱能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萬物乾燥。
濕病本不自生,因熱而怫鬱,不能宣行水道,故停滯而生濕也。
況脾土脆弱之人,易為感受。
豈必水不流而後為濕哉。
人隻知風寒之威嚴,不知暑濕之炎暄,感人於冥冥之中也。
《原病式》雲:諸痙項強,積飲等證,皆屬於濕。
或胕腫體寒而有水氣,必小便赤少。
或渴,是蓄熱入裡極深,非病寒也。
大抵治法,宜理脾清熱利小便為上。
故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宜桂、苓、甘露、木香、葶藶、木通治之。
守貞師曰:葶藶木香散下神芎丸,此藥下水濕,消腫脹,利小便,理脾胃,無出乎此也。
腹脹腳腫甚者,舟車丸下之。
濕熱內深發黃,茵陳湯下之,或佐以防己、黃耆。
一身盡腫痛,或無汗,是濕流關節,邪氣在表,宜五苓散加官桂、蒼朮微汗之,不可大汗。
若自汗出多,熱燥津液,內水不利,切勿利之,重損
濕勝則濡瀉,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原病式 曰:諸痙強直,積飲痞膈,中滿霍亂,吐下,體重跗腫,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屬於濕。
(跗,音膚,足背也) 統旨 雲:風寒暑濕,皆能中人。
惟濕氣積久,留滯關節,久而能病,非如風寒暑之暴。
中濕之證,關節痛重,浮腫喘滿,?脹煩悶,昏不知人。
其脈必沉而緩,或沉而微細,宜除濕湯、白朮酒。
論濕為痿為痹為痛為腫所挾寒熱不同 經 曰: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
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裹者,若以物蒙裹也。
攘,退也) 蔭按:宗厚發丹溪曰:濕者,土之濁氣,首為諸陽之會,其位高,其氣清,其體虛,故聰明系焉。
濁氣熏蒸,清道不通,沉重不利,似乎有物蒙之。
失而不治,濕鬱為熱,熱留不去,大筋緛短者,熱傷血,不能養筋,故為拘攣。
小筋弛長者,濕傷筋,不能束骨,故為痿弱。
因於濕,首如裹,各三字為句,濕熱不攘以下,各四字為句,文整而意明。
第四章,因於氣為腫,下文不敘,恐有脫簡。
然王注曰:素常氣疾,濕熱加之,氣濕熱爭,故為腫也。
邪氣漸盛,正氣漸微,陽氣衰少,緻邪代正,氣不宣通,故四維發腫。
諸陽受氣於四肢也,但今人見膝間關節腫疼,全以為風治者,多誤矣。
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其多汗而濡者,陽氣少,陰氣盛也。
傷於寒濕,肌膚盡痛,名曰肌痹。
蔭又按:濕證挾寒,內甚則腹痛下利,外甚則四肢沉重疼痛,或肌肉濡潰,痹而不仁也。
挾風,多外甚而身重痛,汗出。
挾熱內甚則瀉痢。
外甚則或痛、或熱、或腫、發黃。
如此等證,雖內傷外感不同,況有錯雜之邪合至,當論其先後多少,分治可也。
經 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
虛者,聶、闢、氣不足。
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營血澀於脈中,衛氣去於脈外,所以為虛。
言語輕小曰聶,足弱不能行曰闢。
氣虛作痛者,按之可以緻氣,氣至則陽聚陰散,故快然而痛止) 蔭又按:東垣曰:此清虛之地氣傷人也,必從足始,故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夫百病之變,皆生於風雨寒暑,及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針經》解雲:若身形不虛,外邪不能傷也。
要略 曰: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中濕,亦曰濕痹。
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
但當利其小便。
一身盡痛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
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冷所緻也。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
風濕相搏,身體疼痛,不能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
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也。
蔭按:以上論風濕寒濕之異。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納藥鼻中則愈。
蔭按:以上前一病,本濕熱證例而論,不言熱,無治法。
當分出之濕家者,唯東南方濕熱證多。
丹溪曰:濕熱相火為病,十居八九。
東垣有濕熱證例,詳見熱門。
論中濕為脾虛所緻 陳無擇 曰:脾虛多中濕,故曰濕流關節,中之多使人腹脹,四肢關節疼痛而煩,久則浮腫喘滿,昏不知人。
挾風則眩暈嘔噦。
兼寒則攣拳掣痛。
治之不得猛發汗,及灼艾洩瀉,惟利小便為佳也。
劉宗厚 曰:按脾虛中濕,內因多中滿、痞膈、瀉痢,外感多為痿痹、胕腫、疼痛等證。
蓋脾主肌肉爾,況有挾風寒暑熱不一,詳前人以挾風與濕在表者,宜解肌。
兼寒與濕,在半表半裡者,宜溫散,宜滲洩。
惟濕熱在裡宜下。
裡虛者,宜分消,實脾土為上。
外感非脾虛,宜汗之、灸之,要在適中病情也。
論治濕大法 賈真孫 曰:濕為土氣,熱能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萬物乾燥。
濕病本不自生,因熱而怫鬱,不能宣行水道,故停滯而生濕也。
況脾土脆弱之人,易為感受。
豈必水不流而後為濕哉。
人隻知風寒之威嚴,不知暑濕之炎暄,感人於冥冥之中也。
《原病式》雲:諸痙項強,積飲等證,皆屬於濕。
或胕腫體寒而有水氣,必小便赤少。
或渴,是蓄熱入裡極深,非病寒也。
大抵治法,宜理脾清熱利小便為上。
故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宜桂、苓、甘露、木香、葶藶、木通治之。
守貞師曰:葶藶木香散下神芎丸,此藥下水濕,消腫脹,利小便,理脾胃,無出乎此也。
腹脹腳腫甚者,舟車丸下之。
濕熱內深發黃,茵陳湯下之,或佐以防己、黃耆。
一身盡腫痛,或無汗,是濕流關節,邪氣在表,宜五苓散加官桂、蒼朮微汗之,不可大汗。
若自汗出多,熱燥津液,內水不利,切勿利之,重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