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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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 論暑病與熱病不同 活人書 雲:夏月發熱,惡寒頭疼,身體肢節痛重,其脈洪盛者,熱病也。

    冬傷於寒,因暑氣而發為熱病,治法與傷寒同。

    中暑與熱病,外證相似,但熱病者脈盛,中暑者脈虛,以此別之。

    《甲乙經》雲: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蓋寒傷形而不傷氣,所以脈盛。

    熱傷氣而不傷形,所以脈虛。

    又有濕溫與中暑同,但身涼不渴為異耳。

     論暑有冒有傷有中淺深之異 戴氏 曰:暑有冒、有傷、有中。

    或腹痛水瀉者,胃與大腸受之。

    噁心者,胃口有痰飲。

    此二者,冒暑也。

    可用黃連香薷飲。

    或身熱頭疼,燥亂不安,或身如針刺者,此為熱傷肉分也,當以解毒湯,白虎湯加柴胡,氣虛加人參,此為傷暑。

    或咳嗽發寒熱,盜汗不止,脈數者,熱在肺經,火乘金也,此謂中暑,宜清肺湯、柴胡湯、天水散之類治之。

    氣傷甚者,清暑益氣湯。

     李氏 曰:中暑歸心,神昏卒倒,傷暑肉分,周身煩躁,或如針刺,或有赤腫。

    蓋天氣浮於地表,故人氣亦浮於肌表也。

    冒暑入腸胃,腹痛惡心,嘔瀉。

    伏暑即冒暑,久而藏伏三焦腸胃之間。

    熱傷氣而不傷形,旬月莫覺,變出寒熱不定,霍亂吐瀉,膨脹中滿,瘧痢煩渴,腹痛下血等證。

    但暑病多無身痛,間有痛者,或為燥浴水濕相搏耳。

     論暑分動靜陰陽 東垣 曰:靜而得之為中暑。

    中暑陰證,當發散也。

    或避暑熱,納涼於深堂大廈,或過服生冷得之者,名曰中暑。

    其病必頭痛惡寒,身形拘急,肢體疼痛而心煩,肌膚大熱,無汗。

    為房室之陰寒所遏,使周身陽氣不得伸越,世多以大順散主之是也。

    動而得之為中熱。

    中熱者陽證,為熱傷元氣,非形體受病也。

    若行人或農夫於日中勞役得之者,名曰中熱。

    其病必苦頭痛,發燥熱,惡熱,捫之肌膚大熱,必大渴引飲,汗大洩,無氣以動,乃為天熱外傷肺氣,人參白虎湯主之。

     王安道 曰:暑熱之氣一也,皆夏月中傷其邪而為病焉,豈以一暑熱分為陰陽二證而名之耶。

    其避暑於深堂大廈,及恣食藏冰瓜果,寒涼之物,正經所謂口得寒物,身犯寒氣之病耳。

    自當同秋冬即病陰證傷寒處治,不可名中暑也。

     論暑傷五臟為證不同 陳無擇 曰:暑熱喜歸心,心中之,使人噎悶,昏不知人。

    入肝則眩暈頑痹。

    入脾則昏睡不覺。

    入肺則喘滿痿躄。

    入腎則消渴。

    凡中暍,始治之,切不得用冷,唯宜溫養,得冷則死。

    道途中無湯,即以熱土熨臍中,仍使更溺其上,概可見矣。

    凡覺中暑,急嚼生薑一大塊,水送下。

    如已迷悶,嚼大蒜一大瓣,水送下。

    如不能嚼,水研灌之,立醒。

     劉宗厚 曰:暑暍之證,變易不等,豈止歸五臟也,冷熱當憑脈證用之。

    蓋人之形氣有虛實,所感有輕重。

    輕則後時而發,至秋成瘧痢是也。

    重則即時發者,如以上之證。

    至有輕變重,重變輕,亦自感有淺深,傳有兼併爾。

    況人之形志苦樂不一,豈得無變異乎。

    大抵四時之證皆然。

     論暑熱傷氣為痿厥諸證 東垣 曰:夫脾胃虛弱,必上焦之氣不足,遇夏天熱盛,損傷元氣,怠惰嗜臥,四肢不收,精神不足,兩腳痿軟,遇早晚寒厥,日高之後,陽氣將旺,復熱如火,乃陰陽氣血俱不足也。

    或四肢困倦,精神短少,懶於動作,胸滿氣促,肢節沉疼。

    或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心下痞悶,小便黃而少,大便溏而頻。

    或利出黃糜,或如泔色,或渴或不渴,不思飲食,自汗體重,或汗少者,血先病而氣不病也。

    其脈中得洪緩,若濕氣相搏,必加之以遲遲,病雖互換少差,其天暑濕令則一也,宜以清燥之劑治之。

    或有所遠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腎者水臟也,今不能勝火,則骨枯髓虛,足不任身,發為骨痿者,生於火熱也。

    此濕熱成痿,令人骨乏無力,或熱厥而陰虛,或寒厥而氣虛。

    厥者,四肢如在火中為熱厥,四肢寒冷者為寒厥。

    寒厥則腹中有寒,熱厥則腹中有熱,為脾主四肢故也。

     按:宗厚曰:此論暑熱證候即同冬月傷寒,傳變為證之不一也。

    彼為寒邪傷形,此則暑熱傷氣,若真氣元氣虛甚,必有於一時不救者,與傷寒陰毒頃刻害人實同。

    故東垣啟是病例,大開後人之盲聵矣。

    學者當審究其機宜,與痿門兼看。

     論中暑宜補真氣 東垣 曰:夫脾胃虛弱,遇六七月間,河漲霖雨,諸物皆潤,人汗沾衣,身重短氣,甚則四肢痿軟,行步不正,腳攲眼黑,此腎水與膀胱俱竭之狀也,當急救之。

    滋肺氣以補水之上源,又使庚大腸不受邪熱,不令汗大洩也。

    汗洩甚則津液亡,神無所依。

    經雲: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津者,庚大腸所主。

    三伏之義,為庚金受囚也。

    若亡津液,汗大洩,濕令亢甚,則清肅之氣亡。

    燥金受囚,風木無制,故風濕相搏,骨節煩疼,一身盡痛。

    亢則害,承乃制也。

    五月常服五味子,是瀉丙火,補庚金大腸,益五臟之元氣。

    壬膀胱之寒,已絕於巳,癸腎水已絕於午,今更逢濕旺,助熱為邪,西方北方之寒清絕矣。

    聖人立法,夏月宜補者,補天元真氣,非補熱火也,令人夏食寒是也。

    為熱傷元氣,以人參、麥門冬、五味子生脈。

    脈者,元氣也。

     丹溪 曰:夏月陽氣盡出於地,人之腹屬地,氣於此時浮於肌表,散於皮毛,腹中之陽虛矣。

    經曰:夏氣在經絡,長夏氣在肌肉。

    所以表實者裡必虛,世言夏月伏陰在內,此陰字,有虛之義,若作陰冷看,誤甚矣。

    前人治暑,有用玉龍丹、大順散、桂苓丸,單煮良薑。

    與縮脾飲,用草果等。

    蓋以涼臺水館,陰木寒泉,水果冰雪之傷,自內及外,不用溫熱,病何由安,非為伏陰而用也。

    火令之時,流金鑠石,何冷之有。

    孫真人生脈散,令人夏月服之,非虛而何。

     論暑火證治大法 賈元良 曰:暑者,相火行令也。

    夏月人感之,自口齒而入,傷心包絡之經,其脈虛,外證頭疼,口乾,面垢,自汗,倦怠少氣,或背寒,惡熱氣。

    甚者迷悶不省,而為霍亂吐利,痰滯嘔逆,腹痛瀉利,下血,發黃,生斑,皆是其證。

    甚者火熱制金,不能平木,搐搦不省人事。

    其脈虛浮。

    一曰浮者風也。

    虛者暑也。

    俗名暑風證者,皆是相火甚而行令也。

    先以溫水化蘇合香丸,次進黃連香薷飲加羌活,或隻用雙解散加香薷尤良。

    大抵治暑之法,清心利小便甚好,若自汗甚者,不可利小便,宜白虎湯清解之。

    次分表裡治之,如在表,頭疼惡寒,雙解散加香薷及二香散、十味香薷散之類解之。

    如在半表半裡者,洩瀉煩渴,飲水吐逆,五苓散治之。

    熱甚煩渴者,益元散清之。

    若表解裡熱甚,宜半夏解毒湯下神芎丸,酒蒸黃連丸等。

    或人平日素弱,及老人冒暑,脈微,下利渴而喜溫,或厥冷不省人事,宜竹葉石膏湯加熟附半個,冷飲。

    次以來復丹、五苓散治之。

    凡夏月暑證不可服諸熱燥劑,緻斑毒發黃,小水不通,悶亂而死矣。

     按:宗厚曰:此言治暑之法,可謂詳備。

    然雲暑風相火為病,而先用蘇合香丸,至用雙解,皆當審諦脈證施治,不可少有差失。

    詳蘇合香,但可用於陰寒所遏,或內傷生冷太過,及氣中或中惡者,此等又不可謂之暑風相火之證矣。

    蓋暑證有陰陽,二者不同治法,寒熱霄壤之隔,學者慎之。

     論中暑證治 準繩 雲:中暑之證,面垢悶倒,昏不知人,冷汗自出,手足微冷,或吐或瀉,或喘或滿。

    以來復丹末同蘇合香丸,用湯調灌。

    或以來復丹研末,湯調灌之。

    卻暑散水調灌下亦得。

    其人稍蘇,則用香薷飲。

    香薷湯煎熟去渣,入麝香少許服。

    或剝蒜肉入鼻中,或研蒜水解灌之。

    蓋中傷暑毒,陽外陰內,諸暑藥多有暖劑,如大順之用薑桂,枇杷葉散之用丁香,香薷飲之用香薷。

    香薷味辛性暖,蒜亦辛暖,又蒜氣臭烈,能通諸竅,大概極臭極香之物,皆能通竅故也。

    熱死人切勿便與冷水,及臥冷地,正如凍死人須先與冷水,若遽近火即死。

    一法行路暍死人,惟得置日中,或令近火,以熱湯灌之即活。

    初覺中暑,即以日曬瓦或布蘸熱湯,更易熨其心腹臍下,急以二氣丹末,湯調灌下。

    一方用不蛀皂角,不拘多少,刮去黑皮,燒煙欲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