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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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之為道,莫要於不使病大。
不使病大,莫要於先分虛實。
虛實之不分,則一錯到底。
凡為醫者,必先論其見地之明昧,然後可論其手法之高下。
果能於病有見到處,則動手自有準對。
即使當時尚未極高明,他日必為良醫。
臨病人於俄頃便處湯劑,何敏捷乃爾。
要惟有定識於平時,乃克有定力於片刻。
醫是講學,不是市道。
故商賈貿遷之術,無一書之傳。
而醫家言則汗牛充棟。
諺雲:十個醫,十個法。
此言不然。
病者隻有一個病,自當隻有一個法。
案者,斷也。
必能斷,乃可雲案。
方者,法也。
必有法,乃可雲方。
若非步武前賢,安得有此學術。
書本不載接方,以接方之無定也。
然醫則全在接方,上見本領。
學醫從《傷寒論》入手,始而難,既而易。
從後世分類書入手,初若甚易,繼則大難矣。
六經之病以證分。
於讀書時先明何經作何證,則於臨證時方知何證為何經。
病者不告以我病在何經也,故必先讀書,而後臨證,乃能明體達用。
六經要分看,又要合看。
總以胸中先有六經之病,然後手下乃有六經之治。
病有必待問而知之者,安得以不問為高?即如脈以合病,而病者之於醫但令切脈,夫寒熱表裡此可以脈得之。
然一脈關數證,得此脈矣,所病之證仍不能以脈知也。
故醫者不可以不問,病者不可以不說。
病有本不是一劑藥可愈者,用藥亦不必重;病有必賴一劑藥建功者,用藥則不可輕。
輕則藥不及病,而反滋惑。
石膏不可鍛,鍛則如石灰不可用矣。
非生者重,鍛者輕也。
大黃生者走後陰,熟者但走前陰。
亦非生者重而熟者輕也。
承氣法加芒硝以助之,是欲其舉重若輕。
重病以領出死關、引入生路為事。
病在關內,朝夕可以有變;出得此關,病雖未愈無死機矣。
豈以復舊為愈哉? 《內經》無論真不真,總是秦漢間書。
得其片語,即是治法。
《傷寒論》無問全不全,苟能用其法以治今人病,即此亦已足矣。
後學能識病,全賴此數書。
彼以此委諸偽書之列者,自矜博雅,不自知其與病人為仇也。
《傷寒論》注,以成無己為最先。
《金匱》注,以趙以德為最先。
趙氏名良仁,元末長洲人,從丹溪學,淵源有自。
皆必讀之書。
注《傷寒論》者,明時已有五十餘家,今則百餘家矣。
其篇次各不同。
欲得《傷寒論》原次,必要讀《千金翼》。
張、劉、李、朱,金元四大家也。
張謂戴人。
自李士材以張為仲景,而仲景於是卑矣。
運氣之學,壞於馬元素之徒。
至以某年生人、於某日得某病、當用某藥為言。
丹溪所以訶之。
再有程德齋者,作《傷寒鈐法》,以得病日之幹支用藥。
自有此等人,而明其大義者轉不肯以此為言,此學由是失墜。
陰陽五行,俱主歲運言之。
凡在氣交之病,即不能無幹涉。
角、徵、宮、商、羽,五太為陽,五少為陰。
十幹,甲、丙、戊、庚、壬為陽年,乙、丁、己、辛、癸為陰年,非泛言陰陽也。
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而化金,丙辛合而化水,丁壬合而化木,戊癸合而化火,非泛言五行也。
不此之務,則六元之病本,凡自寒水以至風木者,即無自而明。
古人言陽氣為陽,而於陽邪亦曰陽。
言陰氣為陰,而於陰邪亦曰陰。
讀書時安得不於上下文求之。
周慎齋曰:陽氣足,則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及,則陰氣即化為火。
味其言,可以明火之所由來。
餘謂:陰氣足,則陽氣皆化為液。
陰氣太過,則陽氣即化為水。
亦可識水之所由來。
陰陽離決謂之脫,而陰盛者陽亦脫,非必陽虛而脫也。
陽盛者陰亦脫,不是陰虛而脫也。
治陰治陽,此際大有出入。
桂枝證之脈,有陽浮而陰弱者。
陽謂寸脈,陰謂尺脈也。
言病在上不在下也。
不可以陰弱指為陰虛。
凡宜升之陽與宜補之陽異。
凡宜補之陰與宜滋之陰異。
故岐伯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可知當日眾口之陰陽,已非岐伯所見之陰陽矣。
凡寒熱表裡虛實皆然。
內經曰: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句下,有言寒未已,熱病復起之意在,不獨說一面也。
喜熱惡涼者,不得援為口實。
仲景於熱之在表曰「翕翕發熱」,於熱之在裡曰「蒸蒸發熱」。
翕翕、蒸蒸,為表熱、裡熱之分,即宜汗、宜清之別。
白虎湯解陽明內蒸之熱,不是解陽明外見之熱。
故表熱雖甚而未成裡熱者,便不是石膏證。
太陽病誤下,成熱實結胸。
太陰病誤下,成寒實結胸。
蓋誤下則邪內陷,陷則成實。
但雲誤下足以緻虛者,正不盡然。
仲景法主於存津液
不使病大,莫要於先分虛實。
虛實之不分,則一錯到底。
凡為醫者,必先論其見地之明昧,然後可論其手法之高下。
果能於病有見到處,則動手自有準對。
即使當時尚未極高明,他日必為良醫。
臨病人於俄頃便處湯劑,何敏捷乃爾。
要惟有定識於平時,乃克有定力於片刻。
醫是講學,不是市道。
故商賈貿遷之術,無一書之傳。
而醫家言則汗牛充棟。
諺雲:十個醫,十個法。
此言不然。
病者隻有一個病,自當隻有一個法。
案者,斷也。
必能斷,乃可雲案。
方者,法也。
必有法,乃可雲方。
若非步武前賢,安得有此學術。
書本不載接方,以接方之無定也。
然醫則全在接方,上見本領。
學醫從《傷寒論》入手,始而難,既而易。
從後世分類書入手,初若甚易,繼則大難矣。
六經之病以證分。
於讀書時先明何經作何證,則於臨證時方知何證為何經。
病者不告以我病在何經也,故必先讀書,而後臨證,乃能明體達用。
六經要分看,又要合看。
總以胸中先有六經之病,然後手下乃有六經之治。
病有必待問而知之者,安得以不問為高?即如脈以合病,而病者之於醫但令切脈,夫寒熱表裡此可以脈得之。
然一脈關數證,得此脈矣,所病之證仍不能以脈知也。
故醫者不可以不問,病者不可以不說。
病有本不是一劑藥可愈者,用藥亦不必重;病有必賴一劑藥建功者,用藥則不可輕。
輕則藥不及病,而反滋惑。
石膏不可鍛,鍛則如石灰不可用矣。
非生者重,鍛者輕也。
大黃生者走後陰,熟者但走前陰。
亦非生者重而熟者輕也。
承氣法加芒硝以助之,是欲其舉重若輕。
重病以領出死關、引入生路為事。
病在關內,朝夕可以有變;出得此關,病雖未愈無死機矣。
豈以復舊為愈哉? 《內經》無論真不真,總是秦漢間書。
得其片語,即是治法。
《傷寒論》無問全不全,苟能用其法以治今人病,即此亦已足矣。
後學能識病,全賴此數書。
彼以此委諸偽書之列者,自矜博雅,不自知其與病人為仇也。
《傷寒論》注,以成無己為最先。
《金匱》注,以趙以德為最先。
趙氏名良仁,元末長洲人,從丹溪學,淵源有自。
皆必讀之書。
注《傷寒論》者,明時已有五十餘家,今則百餘家矣。
其篇次各不同。
欲得《傷寒論》原次,必要讀《千金翼》。
張、劉、李、朱,金元四大家也。
張謂戴人。
自李士材以張為仲景,而仲景於是卑矣。
運氣之學,壞於馬元素之徒。
至以某年生人、於某日得某病、當用某藥為言。
丹溪所以訶之。
再有程德齋者,作《傷寒鈐法》,以得病日之幹支用藥。
自有此等人,而明其大義者轉不肯以此為言,此學由是失墜。
陰陽五行,俱主歲運言之。
凡在氣交之病,即不能無幹涉。
角、徵、宮、商、羽,五太為陽,五少為陰。
十幹,甲、丙、戊、庚、壬為陽年,乙、丁、己、辛、癸為陰年,非泛言陰陽也。
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而化金,丙辛合而化水,丁壬合而化木,戊癸合而化火,非泛言五行也。
不此之務,則六元之病本,凡自寒水以至風木者,即無自而明。
古人言陽氣為陽,而於陽邪亦曰陽。
言陰氣為陰,而於陰邪亦曰陰。
讀書時安得不於上下文求之。
周慎齋曰:陽氣足,則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及,則陰氣即化為火。
味其言,可以明火之所由來。
餘謂:陰氣足,則陽氣皆化為液。
陰氣太過,則陽氣即化為水。
亦可識水之所由來。
陰陽離決謂之脫,而陰盛者陽亦脫,非必陽虛而脫也。
陽盛者陰亦脫,不是陰虛而脫也。
治陰治陽,此際大有出入。
桂枝證之脈,有陽浮而陰弱者。
陽謂寸脈,陰謂尺脈也。
言病在上不在下也。
不可以陰弱指為陰虛。
凡宜升之陽與宜補之陽異。
凡宜補之陰與宜滋之陰異。
故岐伯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可知當日眾口之陰陽,已非岐伯所見之陰陽矣。
凡寒熱表裡虛實皆然。
內經曰: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句下,有言寒未已,熱病復起之意在,不獨說一面也。
喜熱惡涼者,不得援為口實。
仲景於熱之在表曰「翕翕發熱」,於熱之在裡曰「蒸蒸發熱」。
翕翕、蒸蒸,為表熱、裡熱之分,即宜汗、宜清之別。
白虎湯解陽明內蒸之熱,不是解陽明外見之熱。
故表熱雖甚而未成裡熱者,便不是石膏證。
太陽病誤下,成熱實結胸。
太陰病誤下,成寒實結胸。
蓋誤下則邪內陷,陷則成實。
但雲誤下足以緻虛者,正不盡然。
仲景法主於存津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