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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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而知之矣。
然其所以存津液者,汗、吐、下、和、寒、溫之六法皆是也。
六法中尤以急下存陰為刻不容緩。
其用滋陰之劑,以為可存津液者,適與六法俱反,故百病無一治。
陽明主津液所生病。
病至陽明,未有不傷津液者。
汗多亡陽,下多亡陰,皆謂亡津液。
而欲保津液,仍在汗下之得其當。
病之自汗出者,是為有汗之病,仍須解肌得汗,方為去病之汗。
且必得其去病之汗,其汗乃止。
汗為人身之寶,夏日一閉汗即病。
故經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凡中暑者無傳變,不愈即死。
霍亂亦然。
病之用柴胡而汗出者,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故汗自作耳。
非柴胡發其汗也,升、葛亦然,即荊、防亦然。
未經汗下而燥者,為陽盛緻燥之陽明,以撤熱為治。
已經汗下而燥者,為奪血緻燥之陽明,以滋陰為治。
凡陽明病中滋陰藥之先後宜否,以此為準。
未汗而惡寒者,邪盛而表實也。
已汗而惡寒者,邪退而表虛也。
汗出之後,大邪既散,不當復有惡寒矣。
汗後惡寒,謂非陽虛而何?參、附之用,即在其時。
陽虛則自汗,陰虛則盜汗。
然當陽明實熱時,正有自汗盜汗者。
去其蒸熱則汗止。
正虛邪實,邪與正爭,則發戰汗出而解。
正不虛邪不甚,邪不與正爭,則不戰汗出而解。
邪正俱衰,陰陽自和,則不戰不汗出而解。
汗之有戰有不戰者以此。
服桂枝湯,必當先煩乃汗出而解。
服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此煩此振,亦戰汗也。
陽明病,奄然發狂,濈濈然汗出而解,亦是戰汗。
戰而汗出病必解,戰而不汗病即加。
數脈有二,非熱盛即虛極。
遲脈亦有二,寒者固遲,而陽之郁者亦遲,非真遲也。
氣之不利,似乎遲耳。
舌為心之外候,其色當赤。
而有時白如積粉者,白為肺金之色,反加心火之上,是為侮其所勝,當知有火為金鬱者。
概以苔白為寒,一遇火鬱之病,何以為辨? 虛寒之寒,亦非概言冷也。
如曰家寒,曰寒素,又如膽寒,如寒心者,豈盡冷之謂乎?病有因虛而寒者,故亦因熱而實。
藥之能起死回生者,惟有石膏、大黃、附子、人參。
有此四藥之病一劑可以回春。
舍此之外則不能。
病有初、中、末三傳之分。
同一證也,見諸末傳則危,見諸初傳則微。
非可以初傳所見者,便指為末傳之危證。
醫家言病每日邪在何經,病家一聞邪字,則便以為祟也,乃舍醫而就覡,有時而祟果憑之。
「晦淫惑疾」,此之謂歟? 病之內陷,謂邪陷於內。
藥不能從外達,其病深矣。
非謂內陷為虛。
外感內傷,莫不以內傷為不足矣。
然勞倦傷有不足者,若飲食傷則有餘者多。
所以雲內傷者,明其不因於外感耳,非以外感為實,內傷為虛也。
世間郁病最多,達、發、奪、洩、折,皆治郁法也。
故凡郁無虛證。
張戴人曰:郁之未成,其初甚微,可呼吸按導而去之。
若強補而留之,留而不去,遂成五積。
此謂病成即難去。
戴人又曰:養生之與去病,本自不同。
今人慾以補劑去病,宜乎不效。
《難經》:手三陽之脈受風寒,伏留而不去,名厥頭痛。
非厥陰頭痛之謂,病不定在一陰也。
真頭痛,手足青至節。
古人「青」、「清」通用,謂手足清冷也。
真心痛,手足青至節,亦謂手足冷。
頭汗出,乃陽鬱於表,非陽虛於上也。
飲酒而頭汗出者,多由血鬱。
頭汗出而額上偏多者,心血之郁也。
皆屬血熱。
青腿牙疳,牙齦腫腐,齒不痛自落,兩腿枯瘦青紫,皮脫片片如飛。
日服白馬乳,一月效。
此與喉痹皆屬火燥。
茯苓一味,為治痰主藥。
痰之本,水也。
茯苓可以行水。
痰之動,濕也。
茯苓又可行濕。
附子為北方元武,坐鎮水邪,力能行水。
內有久寒者,必用附子。
此所謂寒,蓋謂水也。
故小青龍治陽水,真武治陰水。
目風眼寒,見於《內經》。
有迎風而下淚者,責其有火。
即心熱則汗、腎熱則溲之理。
蓋風中於目,皮毛斂閉,郁其經,陽遂生裡熱。
久之則陽並於上,安得不熱蒸淚出乎?怕日羞明,拳毛倒睫,亦皆火鬱。
獨用風藥不兼清火,則風益不去。
世俗所謂傷風者,不發熱,但有咳嗽,清涕,鼻塞聲重,而已非《傷寒論》之中風也。
不發熱,故無傳變。
《傷寒論》之往來寒熱,與瘧相似而不同瘧。
當病來之前、汗出之後,動作飲啖如平人。
有寒熱之往來者不能也。
《周禮》:秋時有瘧寒疾。
賈疏:惟火沴金。
此語即是治法。
太陰為三陰。
其作三陰瘧者,太陰病也。
當宗補中益氣法圖治。
丹溪
然其所以存津液者,汗、吐、下、和、寒、溫之六法皆是也。
六法中尤以急下存陰為刻不容緩。
其用滋陰之劑,以為可存津液者,適與六法俱反,故百病無一治。
陽明主津液所生病。
病至陽明,未有不傷津液者。
汗多亡陽,下多亡陰,皆謂亡津液。
而欲保津液,仍在汗下之得其當。
病之自汗出者,是為有汗之病,仍須解肌得汗,方為去病之汗。
且必得其去病之汗,其汗乃止。
汗為人身之寶,夏日一閉汗即病。
故經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凡中暑者無傳變,不愈即死。
霍亂亦然。
病之用柴胡而汗出者,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故汗自作耳。
非柴胡發其汗也,升、葛亦然,即荊、防亦然。
未經汗下而燥者,為陽盛緻燥之陽明,以撤熱為治。
已經汗下而燥者,為奪血緻燥之陽明,以滋陰為治。
凡陽明病中滋陰藥之先後宜否,以此為準。
未汗而惡寒者,邪盛而表實也。
已汗而惡寒者,邪退而表虛也。
汗出之後,大邪既散,不當復有惡寒矣。
汗後惡寒,謂非陽虛而何?參、附之用,即在其時。
陽虛則自汗,陰虛則盜汗。
然當陽明實熱時,正有自汗盜汗者。
去其蒸熱則汗止。
正虛邪實,邪與正爭,則發戰汗出而解。
正不虛邪不甚,邪不與正爭,則不戰汗出而解。
邪正俱衰,陰陽自和,則不戰不汗出而解。
汗之有戰有不戰者以此。
服桂枝湯,必當先煩乃汗出而解。
服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此煩此振,亦戰汗也。
陽明病,奄然發狂,濈濈然汗出而解,亦是戰汗。
戰而汗出病必解,戰而不汗病即加。
數脈有二,非熱盛即虛極。
遲脈亦有二,寒者固遲,而陽之郁者亦遲,非真遲也。
氣之不利,似乎遲耳。
舌為心之外候,其色當赤。
而有時白如積粉者,白為肺金之色,反加心火之上,是為侮其所勝,當知有火為金鬱者。
概以苔白為寒,一遇火鬱之病,何以為辨? 虛寒之寒,亦非概言冷也。
如曰家寒,曰寒素,又如膽寒,如寒心者,豈盡冷之謂乎?病有因虛而寒者,故亦因熱而實。
藥之能起死回生者,惟有石膏、大黃、附子、人參。
有此四藥之病一劑可以回春。
舍此之外則不能。
病有初、中、末三傳之分。
同一證也,見諸末傳則危,見諸初傳則微。
非可以初傳所見者,便指為末傳之危證。
醫家言病每日邪在何經,病家一聞邪字,則便以為祟也,乃舍醫而就覡,有時而祟果憑之。
「晦淫惑疾」,此之謂歟? 病之內陷,謂邪陷於內。
藥不能從外達,其病深矣。
非謂內陷為虛。
外感內傷,莫不以內傷為不足矣。
然勞倦傷有不足者,若飲食傷則有餘者多。
所以雲內傷者,明其不因於外感耳,非以外感為實,內傷為虛也。
世間郁病最多,達、發、奪、洩、折,皆治郁法也。
故凡郁無虛證。
張戴人曰:郁之未成,其初甚微,可呼吸按導而去之。
若強補而留之,留而不去,遂成五積。
此謂病成即難去。
戴人又曰:養生之與去病,本自不同。
今人慾以補劑去病,宜乎不效。
《難經》:手三陽之脈受風寒,伏留而不去,名厥頭痛。
非厥陰頭痛之謂,病不定在一陰也。
真頭痛,手足青至節。
古人「青」、「清」通用,謂手足清冷也。
真心痛,手足青至節,亦謂手足冷。
頭汗出,乃陽鬱於表,非陽虛於上也。
飲酒而頭汗出者,多由血鬱。
頭汗出而額上偏多者,心血之郁也。
皆屬血熱。
青腿牙疳,牙齦腫腐,齒不痛自落,兩腿枯瘦青紫,皮脫片片如飛。
日服白馬乳,一月效。
此與喉痹皆屬火燥。
茯苓一味,為治痰主藥。
痰之本,水也。
茯苓可以行水。
痰之動,濕也。
茯苓又可行濕。
附子為北方元武,坐鎮水邪,力能行水。
內有久寒者,必用附子。
此所謂寒,蓋謂水也。
故小青龍治陽水,真武治陰水。
目風眼寒,見於《內經》。
有迎風而下淚者,責其有火。
即心熱則汗、腎熱則溲之理。
蓋風中於目,皮毛斂閉,郁其經,陽遂生裡熱。
久之則陽並於上,安得不熱蒸淚出乎?怕日羞明,拳毛倒睫,亦皆火鬱。
獨用風藥不兼清火,則風益不去。
世俗所謂傷風者,不發熱,但有咳嗽,清涕,鼻塞聲重,而已非《傷寒論》之中風也。
不發熱,故無傳變。
《傷寒論》之往來寒熱,與瘧相似而不同瘧。
當病來之前、汗出之後,動作飲啖如平人。
有寒熱之往來者不能也。
《周禮》:秋時有瘧寒疾。
賈疏:惟火沴金。
此語即是治法。
太陰為三陰。
其作三陰瘧者,太陰病也。
當宗補中益氣法圖治。
丹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