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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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痧斑疹辨
丹痧斑疹四者,丹與痧類,斑與疹類。
痧輕而丹重,疹輕而斑重。
丹與斑皆出於膚,平而成片。
痧與疹皆高出於膚而成點。
痧自痧,丹自丹也。
渾言之,則通曰痧。
亦疹自疹,斑自斑也。
渾言之,則通曰疹。
而痧之原出於肺,因先有痧邪,而始發表熱。
治痧者,當治肺,以升達為主,而稍佐以清涼。
疹之原出於胃,因表熱不解,已成裡熱,而蘊為疹邪。
治疹者,當治胃,以清涼為主,而少佐以升達。
痧於當主表散時,不可早用寒瀉。
疹於當主苦洩時,不可更從辛散。
大旨升達主升、葛、柴之屬。
清涼主芩、梔、桑、丹之屬。
惟宗仲景葛根芩連一法,出入增減,則於此際之細微層折,皆能曲中而無差忒,此治痧疹之要道也。
自來治此證者,主辛散則禁寒洩,主寒洩則禁辛散。
故兩失之至,不僅為痧與疹,而為丹為斑。
則皆裡熱之甚,惟大劑寒藥乃克勝任,非第痧疹之比矣。
有是四者,脘必悶,四者之齊與不齊,以脘悶之解與未解為辨。
有是四者,熱必壯,四者之解與不解,以汗出之透與未透為辨。
故當正治痧疹時,必兼行升清兩法,表裡交治,務使痧疹與汗並達。
惟痧疹當發出之際,病人每悶極不可耐,稍一輾轉反側,其點即隱,病邪反從內陷。
此正不必有外來之風也,即袖端被角間略有疏忽,其汗便縮。
一縮之後,旋即周身皆幹。
此時厥有二弊:一則汗方出時,毛孔盡開,新風易入;一則汗已大出,不可再汗。
非特痧疹立隱,且津液既洩,熱必益熾。
後此變端,皆從此起。
病家隻道未愈,醫家亦但說變病,孰知皆汗不如法之故耶。
凡病之宜從汗解者,無不皆然。
而兼痧疹者尤甚。
故特於此發之。
近見有刻《爛喉痧證輯要》者,教人宜從表散,固不誤也。
而又切戒寒涼,則並表散而亦鮮當矣。
開首先載葉天士先生醫案一則,雲此證一團火熱內熾,醫見火熱之甚,投以犀、羚、芩、連、梔、膏之類,輒至隱伏昏閉,轉眼兇危。
孰知初起時,解肌散表,溫毒外達,多有生者。
火熱之甚,寒涼強遏,遂至不救,良可慨也雲雲。
此言恐是假託,若葉先生當不如是之謬也。
夫此證之在初起,宜從解肌散表。
時但有表熱無裡熱,自當從表解散,固無所謂毒也。
若既雲一團火熱內熾,則有表熱,復有裡熱,而其毒成矣。
熱既成毒,安得不用寒涼?乃又曰:火熱之甚,寒涼強遏。
隻此八字,如何連貫?況以犀角之本不當用者,與他藥渾作一例,遂並芩、連、膏、梔之當用者而並斥之。
既不識病,又不識藥,一例加以「良可慨也」等字,後人遂以此為葉先生語而信之,則此病從此無治法矣。
試思仲景於青龍湯已用石膏,於白虎湯不復用麻、桂,蓋於宜青龍時已不獨是表熱,宜白虎時直是獨有裡熱,豈有葉先生而並表熱裡熱之不分者哉?況明明說是一團火熱,而尚不用寒涼,則寒涼之藥直到何時方可用耶?凡病已到裡熱地步,而仍一味表散,則汗大出,而液且涸,熱更灼,所有溫毒何由消散?既不外達,自當內陷,遂至不救,皆此等讕語害之也。
此冊本為爛喉而發,乃後半插入委中、少商挑痧刮痧等語,並載藿香正氣一方,則此痧非彼痧,尚且渾而一之,似此妄談,直堪捧腹。
近又有重刻《痧喉論》者,前半意亦略同,獨後半載祖鴻範一論,則平允之至,因亟登之。
祖雲:此證解表清熱,無非兩法而已。
初起自須透達,即或宜兼清散,總以「散」字為重。
及外閉之風寒已解,內蘊之邪火方張,惟有寒瀉方能洩熱。
熱一盡而病自愈。
若仍執辛散之方,則火得風而愈熾,炎勢燎原,殺人最暴。
要惟於先後之間,隨機應變,斯各中其窾耳。
此則勝於他說萬萬。
若彼之妄戒寒涼者,正未識此奧窔也。
噦逆有冷熱兩種說 噦有胃風胃火之噦,有因病緻虛之噦,陽明病之最危者也。
《說文》:噦,氣牾也。
《玉篇·十七薛》噦,逆氣也。
《唐韻》:於月切,音黦。
《集韻》:黦,又音郁。
與詩「噦噦」之讀作 音、《玉篇》所謂:火外切,鳥語也者不同。
蓋「噦」有「郁」音,即有「郁」義。
音義既明,然後以《傷寒論》若嘔,若吐,若幹嘔,若咳,若噫,若噎等病,同為氣逆上衝及氣息不調者分別觀之,乃知噦之一證,為病最重。
治之必分冷熱兩途,投劑若差,動關生死。
徒曰氣逆而已,正不足以救此病之危也。
先論嘔吐,東垣雲:嘔者,聲物兼出。
吐者,物出無聲。
精言之,則吐為直衝而出,嘔必作勢而出。
嘔有聲,吐無聲,而皆有物。
則嘔與吐分,而皆非噦也。
再論乾嘔,東垣以其聲出而無物,即與噦並言,徒以噦亦聲出無物耳。
然噦與乾嘔雖同為聲出無物,而病則截然兩種。
王安道謂:乾嘔為噦之微,噦為乾嘔之甚。
雖分微甚,而仍作一病。
觀不思乾嘔之有聲也,為物不出而有
痧輕而丹重,疹輕而斑重。
丹與斑皆出於膚,平而成片。
痧與疹皆高出於膚而成點。
痧自痧,丹自丹也。
渾言之,則通曰痧。
亦疹自疹,斑自斑也。
渾言之,則通曰疹。
而痧之原出於肺,因先有痧邪,而始發表熱。
治痧者,當治肺,以升達為主,而稍佐以清涼。
疹之原出於胃,因表熱不解,已成裡熱,而蘊為疹邪。
治疹者,當治胃,以清涼為主,而少佐以升達。
痧於當主表散時,不可早用寒瀉。
疹於當主苦洩時,不可更從辛散。
大旨升達主升、葛、柴之屬。
清涼主芩、梔、桑、丹之屬。
惟宗仲景葛根芩連一法,出入增減,則於此際之細微層折,皆能曲中而無差忒,此治痧疹之要道也。
自來治此證者,主辛散則禁寒洩,主寒洩則禁辛散。
故兩失之至,不僅為痧與疹,而為丹為斑。
則皆裡熱之甚,惟大劑寒藥乃克勝任,非第痧疹之比矣。
有是四者,脘必悶,四者之齊與不齊,以脘悶之解與未解為辨。
有是四者,熱必壯,四者之解與不解,以汗出之透與未透為辨。
故當正治痧疹時,必兼行升清兩法,表裡交治,務使痧疹與汗並達。
惟痧疹當發出之際,病人每悶極不可耐,稍一輾轉反側,其點即隱,病邪反從內陷。
此正不必有外來之風也,即袖端被角間略有疏忽,其汗便縮。
一縮之後,旋即周身皆幹。
此時厥有二弊:一則汗方出時,毛孔盡開,新風易入;一則汗已大出,不可再汗。
非特痧疹立隱,且津液既洩,熱必益熾。
後此變端,皆從此起。
病家隻道未愈,醫家亦但說變病,孰知皆汗不如法之故耶。
凡病之宜從汗解者,無不皆然。
而兼痧疹者尤甚。
故特於此發之。
近見有刻《爛喉痧證輯要》者,教人宜從表散,固不誤也。
而又切戒寒涼,則並表散而亦鮮當矣。
開首先載葉天士先生醫案一則,雲此證一團火熱內熾,醫見火熱之甚,投以犀、羚、芩、連、梔、膏之類,輒至隱伏昏閉,轉眼兇危。
孰知初起時,解肌散表,溫毒外達,多有生者。
火熱之甚,寒涼強遏,遂至不救,良可慨也雲雲。
此言恐是假託,若葉先生當不如是之謬也。
夫此證之在初起,宜從解肌散表。
時但有表熱無裡熱,自當從表解散,固無所謂毒也。
若既雲一團火熱內熾,則有表熱,復有裡熱,而其毒成矣。
熱既成毒,安得不用寒涼?乃又曰:火熱之甚,寒涼強遏。
隻此八字,如何連貫?況以犀角之本不當用者,與他藥渾作一例,遂並芩、連、膏、梔之當用者而並斥之。
既不識病,又不識藥,一例加以「良可慨也」等字,後人遂以此為葉先生語而信之,則此病從此無治法矣。
試思仲景於青龍湯已用石膏,於白虎湯不復用麻、桂,蓋於宜青龍時已不獨是表熱,宜白虎時直是獨有裡熱,豈有葉先生而並表熱裡熱之不分者哉?況明明說是一團火熱,而尚不用寒涼,則寒涼之藥直到何時方可用耶?凡病已到裡熱地步,而仍一味表散,則汗大出,而液且涸,熱更灼,所有溫毒何由消散?既不外達,自當內陷,遂至不救,皆此等讕語害之也。
此冊本為爛喉而發,乃後半插入委中、少商挑痧刮痧等語,並載藿香正氣一方,則此痧非彼痧,尚且渾而一之,似此妄談,直堪捧腹。
近又有重刻《痧喉論》者,前半意亦略同,獨後半載祖鴻範一論,則平允之至,因亟登之。
祖雲:此證解表清熱,無非兩法而已。
初起自須透達,即或宜兼清散,總以「散」字為重。
及外閉之風寒已解,內蘊之邪火方張,惟有寒瀉方能洩熱。
熱一盡而病自愈。
若仍執辛散之方,則火得風而愈熾,炎勢燎原,殺人最暴。
要惟於先後之間,隨機應變,斯各中其窾耳。
此則勝於他說萬萬。
若彼之妄戒寒涼者,正未識此奧窔也。
噦逆有冷熱兩種說 噦有胃風胃火之噦,有因病緻虛之噦,陽明病之最危者也。
《說文》:噦,氣牾也。
《玉篇·十七薛》噦,逆氣也。
《唐韻》:於月切,音黦。
《集韻》:黦,又音郁。
與詩「噦噦」之讀作 音、《玉篇》所謂:火外切,鳥語也者不同。
蓋「噦」有「郁」音,即有「郁」義。
音義既明,然後以《傷寒論》若嘔,若吐,若幹嘔,若咳,若噫,若噎等病,同為氣逆上衝及氣息不調者分別觀之,乃知噦之一證,為病最重。
治之必分冷熱兩途,投劑若差,動關生死。
徒曰氣逆而已,正不足以救此病之危也。
先論嘔吐,東垣雲:嘔者,聲物兼出。
吐者,物出無聲。
精言之,則吐為直衝而出,嘔必作勢而出。
嘔有聲,吐無聲,而皆有物。
則嘔與吐分,而皆非噦也。
再論乾嘔,東垣以其聲出而無物,即與噦並言,徒以噦亦聲出無物耳。
然噦與乾嘔雖同為聲出無物,而病則截然兩種。
王安道謂:乾嘔為噦之微,噦為乾嘔之甚。
雖分微甚,而仍作一病。
觀不思乾嘔之有聲也,為物不出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