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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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序例。

    舊論者,即此五種之論也。

    對病者,對此五種之病也。

    五者之說,徐靈胎言之於《難經經釋》,呂??村言之於《傷寒尋源》,若程郊倩之二十五葉,非不欲明此意,而牛鬼蛇神陷入魔障,無足深論。

    獨其於傷寒所緻太陽病痙濕暍與傷寒相似條下,釋之曰:上傷寒字指《傷寒論》一書,下傷寒字指寒傷營一證。

    則其言抑何精也。

    再有雙行自注:傷寒,猶寧國嘉興之有府,傷寒病猶寧國嘉興之有縣。

    寧國之蘭陵、涇縣亦稱寧國,嘉興之平湖、秀水亦稱嘉興,以其府屬之同也。

    隻此數言罕譬而喻,頗足解頤,亦何必作此二十五葉之天魔舞哉。

    彼徽產也,故言皖浙。

    我是吳儂,但知吳地。

    吳之有江寧府亦有江寧縣也,江寧縣即《傷寒論》之傷寒也,其上元六縣則《傷寒論》之風也、溫也、熱也、濕溫也,而上元諸縣人均得稱江寧人者,不言縣而言府也。

    以此明風寒溫熱之皆名傷寒,而傷寒之五種不亦同於江寧之七縣哉。

     推而論之,則如鍾鏞之皆可名鍾。

    鼎鼐之皆可名鼎,尊罍之皆可名尊,即此類也。

    然猶不若以五金言之:一曰金,二曰銀,三曰銅,四曰鐵,五曰錫。

    五金之中,其一曰金。

    《傷寒論》非五金之總論耶。

    且不若以五侯言之:一曰公,二曰侯,三曰伯,四曰子,五曰男。

    五侯之中,其二曰侯。

    《傷寒論》非五候之總論耶。

    能近取譬,可以為方。

    惟願五者之復明於世,俾人知風、寒、溫、熱之皆在論中,論中之方可治風寒,亦治溫熱。

    則凡為傷寒方難用之說者可一掃而空矣。

     傷寒有五論三 世人之不解溫熱為傷寒者比比然矣。

    豈知世所不解者且不獨在傷寒之溫熱,而並不解傷寒之中風。

    於何見之?見之於林億等《千金方·例》第八條。

    億以彼時將傷寒、中風、熱病、溫病通曰傷寒為非,謂此為今日醫家公患。

    故其於《外臺》第二卷亦曰:臣億案,《傷寒論》傷寒、中風自是兩疾,今雲傷寒中風者非。

    則億之不解傷寒為總名而中風為傷寒之一者顯然矣。

    餘所見《外臺》書為日本醫官尚德以宋本校刊者。

    尚德於是書其眉曰:傷寒固並傷寒之中風言,億等未達其旨耳。

    林億之言其貽消於東瀛如此。

    餘按《外臺·中風》第一條,引《巢氏病源》中風傷寒之狀,王燾之意豈不曰中風為傷寒中一狀乎?蛛絲鳥篆尚賴有隋唐間人,足以取證。

    而億等所言謬已如此,又遑論乎其後哉。

    再觀《千金方》第九卷為傷寒上,第十卷為傷寒下,所載大青龍湯治中風傷寒,陽旦湯、栝蔞根湯治傷寒中風。

    參錯言之,蓋以其病為傷寒內之中風,皆非平列兩證也。

    故其於解肌湯、酒膽湯皆雲傷寒溫病,烏扇豬脂方、大棗烏梅方皆雲傷寒熱病。

    凡此皆言傷寒內之溫熱,意亦猶是。

    後人於此等處,俱看作兩證並列,則胡不一審其卷第固是傷寒,而卷中分系各證,正與仲景之以傷寒名論者同其例乎。

    不察乎此,則解肌、烏扇諸方可不分寒與溫與熱而通治之耶?不能瞭然於目,所以不能瞭然於心。

    乃餘則正以億等之誤解而又得一確據矣。

     吾蘇嘉慶年間,顧西疇之孫大田懸一榜於門曰「顧大田傷寒」。

    大田固通治四時寒熱之病者也,而但標「傷寒」兩字於門,可見大田時人尚能知四時寒熱皆名傷寒。

    否則大田豈獨為冬醫,而春夏秋無過而問焉者耶? 傷寒方論一 仲景為醫中之聖,《傷寒論》為醫書有方之祖。

    《傷寒論》以前則神農氏遍味草木,著寒溫平熱之性,有《本草經》三卷,而不出一方。

    軒轅氏命岐伯、俞跗、雷公察明堂,究息脈,咨岐伯作《內經》,巫彭、桐君處方餌,而僅有數方。

    伊尹以元聖,撰用《神農本草》作為《湯液》,而方不傳。

    春秋時醫和、醫緩,以醫名而不以方傳。

    扁鵲受長桑君禁方,所傳於世者《八十一難》,而其生郭太子,見齊桓公午,及其為帶下醫、顱囟醫、耳目痹醫者,俱未悉其所以為方也。

    倉公受公乘陽慶禁方,所僅存者一二方耳。

    其他如陽劑剛石,陰劑柔石者,亦未審其何以為方也。

    然則方不肇自仲景,用方者不仲景之是求,而誰求哉?至其後乎仲景者,華佗《中藏經》有方六十道,而刳腸湔胃,刮骨縫腸,大異仲景之治,雖有方而不恃乎方。

    晉皇甫謐《甲乙經》專論針刺而無方。

    王叔和《脈經》但言脈法而無方。

    隋巢元方《諸病源候論》第載病源而亦無方。

    惟李唐之初,孫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