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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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雲仲景為漢武帝治消渴,則相去且三百餘年。
此數人者,皆不一問建安為何人年號?而仲景之地仲景之時並皆迷離惝恍,豈不因史家失傳之故耶? 或曰:葛洪有言仲景開胸而納赤餅,謂其為人治病有開胸納丸之異。
此不類仲景所為,或以華元化有滌臟縫腸事,而仲景與之齊名,遂附會其說歟?《抱樸子》一書率多寓言,即其說果出稚川,亦未可援以為據也。
張介賓以方壺八法改作八陣,及自作本草,並引仲景語,如無升麻以犀角代之。
此實朱肱之言也。
肱以己所著,名《活人書》,亦曰《南陽書》。
肱意本欲以此貌似仲景,而介賓果認作仲景語耳。
況華佗安息香丸見於《中藏經》者,乃為犀角入藥之始。
仲景初未嘗取用犀角,安得有是語耶? 方中行作《條辨》,謂張松北見曹操以川中醫有仲景為誇。
仲景入蜀事無可據,明是稗官家言。
周禹載《傷寒論三注·自序》中有雲:仲景未舉孝廉時,相者雲:觀君思緻,殆曠世之良醫也。
禹載不言所自,他書亦無可考。
喻嘉言《醫門法律》謂仲景推演傷寒、中寒二論。
不知中寒論何以不傳?至晉初即無可搜求。
按:仲景書見於《隋書·經籍志》者尚多,嘉言欲詆叔和妄為此說,以見晉人之淺於談醫。
仲景何嘗別有中寒論耶? 嘉言《尚論篇》又謂:仲景治溫,凡用表藥皆用桂枝。
吳鞠通《溫病條辨》因之,且謂:渴不惡寒之溫病以桂枝湯主之為仲景原文,其妄更甚。
楊慄山《傷寒瘟疫條辨》載仲景《傷寒論》曰:病家汗家,診其尺脈澀,先與黃耆建中湯補之,然後汗之。
今《傷寒論》原文具在,安有是言? 姚首源作《古今偽書考》,謂《傷寒論》駁雜不倫,往往難辨,讀者苦不得其要旨。
然則彼自不能辨,自不得其要旨耳。
此其自知之明,於仲景乎何尤?若所雲錢曉城著《醫學辨謬》一書,分別仲景書真偽,惜不可得而見也。
《隋書·經籍志》載遊元桂林二十一卷,目一卷,毛子晉本作「張譏撰」。
而《校刊記》據殿本、監本改作張機。
今讀《陳書》,有後主手授張譏玉柄麈尾,又於鍾山松林下敕譏豎義,取松枝代麈兩事。
則南朝自有張譏,能捉麈豎義者。
非仲景也。
子晉不誤,而據別本以改之者自誤耳。
餘曾沿其訛,採入補傳注中。
特證明之,以志吾過。
六氣大司天上篇 醫書自仲景《傷寒論》後,於晉有王叔和,隋有巢元方,唐有孫真人、王刺史,宋有成無己,皆足以發明仲景之道,未有以仲景為偏於溫者。
至金元之間,劉守真、李東垣、朱丹溪出,而後之相提並論者,輒謂仲景偏於辛溫,守真偏於涼瀉,東垣偏於溫補,丹溪偏於清滋。
於是有疑其偏而棄其法者,有用其偏而執其法者,有以偏救偏而偏愈甚者,而不知皆非偏也。
子輿氏謂:知人必論世,凡在尚友者皆然。
豈至於醫而獨不然乎?然欲明前人治法之非偏,必先明六氣司天之為病。
六氣者,如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是為風火之氣;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是為火燥之氣;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是為濕寒之氣;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是為火風之氣;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是為燥火之氣;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是為寒濕之氣。
此逐年司天之六氣,可運諸掌上者也。
餘則更以六十年一氣之大司天計之。
餘蓋本於外曾祖王樸莊先生引《內經》七百二十氣凡三十歲而為一紀,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
擴而大之,以三百六十年為一大運,六十年為一大氣。
五運六氣疊乘,滿三千六百年為一大周。
公言如此,遂以知古人之用寒用溫,即各隨其所值之大司天以為治。
而在其人,道與時合。
往往有不自知者,其人而當濕土寒水、寒水濕土之運,則以溫散溫補為治者,非偏矣。
其人而當風火火風、燥火火燥之運,則以涼瀉清滋為治者,非偏矣。
自餘得公此論,爰為古人盡發其藏。
溯自黃帝命大撓作甲子,貞下起元,從下元厥陰風木運始,以厥陰為下元,則少陰為上元,太陰為中元。
復以少陽為下元,則陽明為上元,太陽為中元。
合前後三元,而配以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於黃帝八年起數,前三十年為厥陰風木司天,後三十年為少陽相火在泉。
歷金天、高陽、高辛、唐、虞、夏、殷、周、秦,至漢靈帝十七年,改元中平之元年,為第四十九甲子。
仲景當建安中,乃中平甲子垂二十年。
時亦屬下元厥陰風火用事,當時習用烏、附辛熱,正值風火運中,為治多誤。
故仲景以桂枝、麻黃之溫,治中風、傷寒之病。
即以葛根芩連、白虎、承氣、柏皮、梔、豉之清,治溫熱、濕溫之病。
凡遇溫熱,即用寒涼。
其謂仲景但知秋冬不識春夏者,不足與論仲景者也。
由此以推至宋高宗紹興十四年,為第六十五甲子。
劉守真著《素問元機》,序雲:大定丙午,為金世宗二十六年,即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乃紹興甲子之四十三年,燥火用事,亦宜於涼。
張易水與守真同時,李東垣為易水高弟,值宋寧宗嘉泰四年,為第六十六甲子,寒濕用事,故宜於溫。
丹溪生於至元,卒於至正,值泰定元年第六十八甲子,火燥用事,故宜於清。
以上三家亦既按其時運一一符合。
即王海藏《陰證略例》純用溫藥,麻革於癸卯年序之,為金乃馬貞氏稱制之三年,即宋理宗淳祐三年,仍在嘉泰甲
此數人者,皆不一問建安為何人年號?而仲景之地仲景之時並皆迷離惝恍,豈不因史家失傳之故耶? 或曰:葛洪有言仲景開胸而納赤餅,謂其為人治病有開胸納丸之異。
此不類仲景所為,或以華元化有滌臟縫腸事,而仲景與之齊名,遂附會其說歟?《抱樸子》一書率多寓言,即其說果出稚川,亦未可援以為據也。
張介賓以方壺八法改作八陣,及自作本草,並引仲景語,如無升麻以犀角代之。
此實朱肱之言也。
肱以己所著,名《活人書》,亦曰《南陽書》。
肱意本欲以此貌似仲景,而介賓果認作仲景語耳。
況華佗安息香丸見於《中藏經》者,乃為犀角入藥之始。
仲景初未嘗取用犀角,安得有是語耶? 方中行作《條辨》,謂張松北見曹操以川中醫有仲景為誇。
仲景入蜀事無可據,明是稗官家言。
周禹載《傷寒論三注·自序》中有雲:仲景未舉孝廉時,相者雲:觀君思緻,殆曠世之良醫也。
禹載不言所自,他書亦無可考。
喻嘉言《醫門法律》謂仲景推演傷寒、中寒二論。
不知中寒論何以不傳?至晉初即無可搜求。
按:仲景書見於《隋書·經籍志》者尚多,嘉言欲詆叔和妄為此說,以見晉人之淺於談醫。
仲景何嘗別有中寒論耶? 嘉言《尚論篇》又謂:仲景治溫,凡用表藥皆用桂枝。
吳鞠通《溫病條辨》因之,且謂:渴不惡寒之溫病以桂枝湯主之為仲景原文,其妄更甚。
楊慄山《傷寒瘟疫條辨》載仲景《傷寒論》曰:病家汗家,診其尺脈澀,先與黃耆建中湯補之,然後汗之。
今《傷寒論》原文具在,安有是言? 姚首源作《古今偽書考》,謂《傷寒論》駁雜不倫,往往難辨,讀者苦不得其要旨。
然則彼自不能辨,自不得其要旨耳。
此其自知之明,於仲景乎何尤?若所雲錢曉城著《醫學辨謬》一書,分別仲景書真偽,惜不可得而見也。
《隋書·經籍志》載遊元桂林二十一卷,目一卷,毛子晉本作「張譏撰」。
而《校刊記》據殿本、監本改作張機。
今讀《陳書》,有後主手授張譏玉柄麈尾,又於鍾山松林下敕譏豎義,取松枝代麈兩事。
則南朝自有張譏,能捉麈豎義者。
非仲景也。
子晉不誤,而據別本以改之者自誤耳。
餘曾沿其訛,採入補傳注中。
特證明之,以志吾過。
六氣大司天上篇 醫書自仲景《傷寒論》後,於晉有王叔和,隋有巢元方,唐有孫真人、王刺史,宋有成無己,皆足以發明仲景之道,未有以仲景為偏於溫者。
至金元之間,劉守真、李東垣、朱丹溪出,而後之相提並論者,輒謂仲景偏於辛溫,守真偏於涼瀉,東垣偏於溫補,丹溪偏於清滋。
於是有疑其偏而棄其法者,有用其偏而執其法者,有以偏救偏而偏愈甚者,而不知皆非偏也。
子輿氏謂:知人必論世,凡在尚友者皆然。
豈至於醫而獨不然乎?然欲明前人治法之非偏,必先明六氣司天之為病。
六氣者,如厥陰風木司天,少陽相火在泉,是為風火之氣;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在泉,是為火燥之氣;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是為濕寒之氣;少陽相火司天,厥陰風木在泉,是為火風之氣;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是為燥火之氣;太陽寒水司天,太陰濕土在泉,是為寒濕之氣。
此逐年司天之六氣,可運諸掌上者也。
餘則更以六十年一氣之大司天計之。
餘蓋本於外曾祖王樸莊先生引《內經》七百二十氣凡三十歲而為一紀,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
擴而大之,以三百六十年為一大運,六十年為一大氣。
五運六氣疊乘,滿三千六百年為一大周。
公言如此,遂以知古人之用寒用溫,即各隨其所值之大司天以為治。
而在其人,道與時合。
往往有不自知者,其人而當濕土寒水、寒水濕土之運,則以溫散溫補為治者,非偏矣。
其人而當風火火風、燥火火燥之運,則以涼瀉清滋為治者,非偏矣。
自餘得公此論,爰為古人盡發其藏。
溯自黃帝命大撓作甲子,貞下起元,從下元厥陰風木運始,以厥陰為下元,則少陰為上元,太陰為中元。
復以少陽為下元,則陽明為上元,太陽為中元。
合前後三元,而配以厥、少、太、少、陽、太之六氣,於黃帝八年起數,前三十年為厥陰風木司天,後三十年為少陽相火在泉。
歷金天、高陽、高辛、唐、虞、夏、殷、周、秦,至漢靈帝十七年,改元中平之元年,為第四十九甲子。
仲景當建安中,乃中平甲子垂二十年。
時亦屬下元厥陰風火用事,當時習用烏、附辛熱,正值風火運中,為治多誤。
故仲景以桂枝、麻黃之溫,治中風、傷寒之病。
即以葛根芩連、白虎、承氣、柏皮、梔、豉之清,治溫熱、濕溫之病。
凡遇溫熱,即用寒涼。
其謂仲景但知秋冬不識春夏者,不足與論仲景者也。
由此以推至宋高宗紹興十四年,為第六十五甲子。
劉守真著《素問元機》,序雲:大定丙午,為金世宗二十六年,即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乃紹興甲子之四十三年,燥火用事,亦宜於涼。
張易水與守真同時,李東垣為易水高弟,值宋寧宗嘉泰四年,為第六十六甲子,寒濕用事,故宜於溫。
丹溪生於至元,卒於至正,值泰定元年第六十八甲子,火燥用事,故宜於清。
以上三家亦既按其時運一一符合。
即王海藏《陰證略例》純用溫藥,麻革於癸卯年序之,為金乃馬貞氏稱制之三年,即宋理宗淳祐三年,仍在嘉泰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