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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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家技,始終循舊。

    省疾問病,務求口給;相對斯須,便處湯藥。

    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

    短期末知決候,九部曾無彷彿。

    明堂闕庭,盡不見察。

    所謂窺管而已。

    夫欲視死別生,固亦難矣。

    此皆醫之深戒,病者可不謹以察之而自防慮也。

    孔子雲:生而知之者上,學則亞之。

    多聞博識,知之次也。

    餘宿尚方術,請事斯語。

    其文辭簡古奧雅,凡治傷寒,未有能出其右者。

    其書推本《素問》之旨,為諸方之祖。

    華佗讀而善之曰:此真活人書也。

    靈、獻之間,俗儒末學,醒醉不分,而稽論當世,疑誤視聽。

    名賢濬哲,多所防禦。

    至於仲景特有神功,鄉裡有憂患者,疾之易而愈之速。

    雖扁鵲、倉公無以加之。

    時人為之語曰:醫中聖人張仲景。

    江南諸師秘仲景要方不傳,所傳於世者《傷寒雜病論》十卷,或稱《方》十五卷,或又稱《黃素藥方》二十五卷,《辨傷寒》十卷,《評病要方》一卷,《療婦人方》二卷,《五臟論》一卷,《口齒論》一卷。

    弟子衛汛有才識。

     論曰:凡言成事者,以功著易顯;謀幾初者,以理晦難昭。

    漢自中世以下,太官大醫,異端紛紜。

    泥滯舊方,互相詭駁。

    張機取諸理化,以別草木之性,高志確然,獨拔群俗。

    言之者雖誠而聞者未譬。

    其為雷同者,所排固其宜也。

    豈幾慮自有明惑將期數使之然歟?夫利不在身,以之謀事則智。

    慮不私己,以之斷義必厲。

    誠能釋利以循道,使生以理全,死與義合也,不亦君子之緻為乎!孔子曰: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

    左邱明有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

    此蓋道術所以有補於世,後人皆當取鑑者也。

    機撰著篇籍,辭甚典美,文多故不載。

    原其大略,蠲去復重,亦足以信意而感物矣。

    傳稱:盛德必百世祀語,雲活千人者子孫必封。

    信哉! 贊曰:途分流別,專門並興。

    千載不作,淵源誰徵。

     傳凡引伸處、承接處,多摭《後漢書》列傳中語以相聯屬。

    篇首仿「左雄傳」,冠南郡於涅陽之上。

    以漢之涅陽縣屬南陽郡。

    隋開皇初改為淉陽。

    唐武德初屬鄧州,貞觀元年省入穰縣。

    金末始置鎮平縣,屬申州。

    元屬南陽府。

    明洪武二年省入南陽縣。

    國朝因之仲景生於涅陽,《傷寒論》序尾自署南陽者,書郡不書縣也。

    縣則前明始以南陽稱。

    在漢則當稱涅陽。

    故《河南通志》書:張機,涅陽人。

     補傳引用諸書目附記於後: 晉·王叔和《傷寒論序例》 皇甫謐《甲乙經·自序》 梁·陶宏景《別錄·自序》 隋·巢氏《諸病源候論》 唐·孫思邈《千金方》 王燾《外臺秘要》 甘伯宗《名醫錄》 宋·林億《新校注·千金方疏》 林億等《外臺秘要注》 唐慎微《證類本草》 李濂《醫史》 《太平禦覽》 王氏《玉海》 鄭樵《通志》 馬端臨《文獻通考》 陳振孫《書錄解題》 《四庫全書目錄》 《河南通志》 《傷寒論》自序雲: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

    蓋謂撰用諸經後,並平其脈,辨其證,以成此十六卷之論。

    「平」字下是「脈」字,「辨」字下則是「證」字,而非「脈」字。

    言下了然,並非別有平脈、辨脈篇也。

    今所傳《傷寒論》有「平脈法」、「辨脈法」二篇,及「諸可」與「不可」等篇,皆出叔和之手。

    王安道言之頗詳。

    跡其文筆,絕類王氏《脈經》,可斷其不是仲景語。

     王安道於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左算不合,右算不合,勉強湊集,終無確數。

    不若陳修圓除去叔和「平脈」、「辨脈」,諸「可」與「不可」等篇,依成無己註釋篇次,適得三百九十七節,謂此即三百九十七法。

    一節便是一法,以比安道轉覺其直截了當。

     吳興莫枚叔《研經言》:《傷寒雜病論》十六卷,後人改題曰《金匱玉函》。

    王燾《外臺秘要》引之,概稱《傷寒論》。

    唐慎微《證類本草》引之,概稱《金匱玉函方》。

    一從其朔,一從其後也。

    當時以十六卷文繁而有刪本二:其一就原書刪存要略,併為三卷,題曰《金匱玉函要略方》,後為宋仁宗時王洙所得;其一就原書存「脈法」及「六經治法」,又諸「可」、「不可」等十卷,題曰《傷寒論》,而削雜病二字,即今本《傷寒論》也。

    此書行,而十六卷之原書不可得見矣。

    林億等又以所存三捲去其上卷,而分中、下二卷為三卷,以合原數。

    改題曰《金匱方論》,即今本《金匱要略》也。

    此書行,而並刪存之三卷亦不可復合矣。

    籲!唐宋間人於仲景書任意分並,一再改題,而其去古也愈遠矣。

     馬貴輿《文獻通考》引竈氏雲:仲景著《傷寒論》,有大人之病而無嬰兒之患,有北方之藥而無南方之治,蓋陳蔡以南不可用柴胡、白虎二湯以治傷寒,謂其言極有理。

    此以竈與馬氏皆不明醫事而妄言之。

    故不問南陽及長沙之地與陳蔡相去幾何,而如近人秦皇士《傷寒大白》,又踵其失,且移長沙於大河之北,因此而謂仲景之方宜於北方冬月,不治春夏秋三時南方之病,遂以堅後人江浙無傷寒、南方無真中風等謬,而《傷寒論》因之益廢。

    可懼也! 江篁南《名醫類案》載方勺泊宅編,汪訒庵《醫方集解》載趙養葵《醫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