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
關燈
小
中
大
家人
《序卦》曰:傷於外者為朱脫“者”字。
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
韓康伯曰:傷於外者,朱脫“者”字。
必反諸内也。
釋曰行有不得於外,必反求諸内,不獲乎上不信乎友,必其事親弗悅反身不誠也。
三代之衰,網紀法度之壞自内始,撥亂反正莫先正家,故明夷繼以家人。
離下巽上為家人。
利女貞。
虞翻曰:遯初之四也。
女,謂離巽,二、四得正,故“利女貞”也。
馬融曰:家人以女為奧主。
長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貞”矣。
釋曰家人之道,利使女得其正。
正者女,正之者男。
遯乾以陰輔陽,以陽正陰,初、四易位,離二巽四各得其正,故“利女貞”。
女得地,坤元之位以二為主,二正應五,三變上反成既濟,坎離皆正,故《彖傳》兼言男女正以達經意。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王弼曰:謂二、五也。
家人之義,以内為本者也,故先説女矣。
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虞翻曰:遯乾“天”,三動,坤“地”。
男得天,正於五,女得地,正於二,故“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荀爽曰:離巽之中有乾坤,故曰“父母之謂也”。
朱本脫圈。
王肅曰: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由家人有嚴君也。
家人有嚴君,故父子夫婦各得其正。
家家鹹正,而天下之治大定矣。
案:“案”上周本有圈。
二、五相應,為卦之主。
五陽在外,二陰在内,父母之謂也。
釋曰荀意葢謂坤二、四之乾成家人,實則十二消息皆乾坤,遯陽即乾,陰即坤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虞翻曰:遯乾“父”,艮“子”,三、五位正,故“父父子子”。
三動時,震“兄”,艮“弟”,初位正,故“兄兄弟弟”。
釋曰五父三子,父尊子卑也。
初位正,“初”下葢脫“五”字,初震兄五艮弟,兄先弟後也。
夫夫婦婦, 虞翻曰:三動時,震“夫”,巽四“婦”,初、四位正,故“夫夫婦婦”也。
釋曰夫内成,婦外成也。
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荀爽曰:父,謂五;子,謂四;兄,謂三;弟,謂初;夫,謂五;婦,謂二也。
各得其正,故“天下定矣”。
陸績曰:聖人教先從家始,家正則盧、周作“而”。
天下化之,“脩己以安百姓”者也。
釋曰荀雲“父謂五子謂四”者,子承父也;“兄謂三弟謂初”者,三陽之成為長,初陽之始為少也;“夫謂五婦謂二”者,正位内外也,義亦通。
此傳明人倫大義為王道之本,《孝經》曰:“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
”人類相生,由於愛敬,愛敬之本,出於子之親嚴其父母。
伏羲别男女,定夫婦,正父子,夫婦者,所以正天下之父子也。
父母為家之嚴君,因父子立君臣,君臣者,所以保全天下之父子也。
有父子則有兄弟,家有嚴君而後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婦正,國有嚴君而後天下之為父子兄弟夫婦者無不正,故“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
馬融曰:木生火,火以木為家,故曰“家人”。
火生於木,得風而盛,猶夫婦之道相須而成。
釋曰木生火,火附於木而風出焉,火得風而益盛,猶夫婦相須而成家,此舊説也。
愚謂陽氣鬱蒸,散而為風,故“風自火出”。
家人五月卦,火氣用事,風以散之,布宣陽德,發育萬物,猶夫婦和順以長子孫。
“風自火出”,長養之風也,故為家人之象。
若北風其涼,則為肅殺之氣,非其義矣。
又風,土氣也,木生火,火生土,而風出焉,其所自來遠矣,故君子法之,以反身慎言行為正家之本。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荀爽曰:風火相與,必附於物,物大火大,物小火小。
君子之言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故“言有物”也。
大暑爍金,火不增其烈,大寒凝冰,火不損其熱,故曰“行有恒”矣。
釋曰荀以火象説物恒,明風化之所自。
初九:閑有家,悔亡。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荀爽曰:初在潛位,未幹國政,閑習家事而已,未得治官,故“悔”。
居家理治,可移於官,守之以正,故“悔亡”。
而此字疑衍。
未變從國之事,故曰“志未變也”。
補馬融曰:“閑”,闌也,防也。
鄭康成曰:“閑”,習也。
並為《釋文》。
釋曰卦自遯來,潛遯之世,未能道濟天下,“悔”也。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居家理治,是亦為政,故“悔亡”。
“不願乎外”,故“志未變”,此荀義也。
馬、鄭之義,則謂防範閑習其家以禮,及其志未變而正之,故“悔亡”。
初應四,四體坎為閑、為志,遯初失位,四剛來閑初,遯未變成否而閑之,故“悔亡”。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荀爽曰:六二處和得正,得正有應,有應有實,陰道之至美者也。
坤道順從,故無所得遂。
“供肴朱作“餚”。
中饋,酒食是議”,故曰此下似脫“在”字。
“中饋”。
居中守正,永貞其志則吉,故曰“貞吉”也。
補鄭康成曰:二為陰爻,得正于内;五,陽爻也,得正于外,猶婦人自修正于内,丈夫修正于外。
“無攸遂”,言婦人無敢自遂也。
爻體離,又互體坎,火位在下,水在上,飪之象也。
“饋”,食也,此句又見為《後漢書為·王符傳》注,作“中饋,酒食也”。
案為:“饋”字當重。
故曰“在中饋”也。
《後漢書為·楊震傳》注。
魏徵曰:從子從夫,無所遂志。
《撮要》。
《大戴記·本命》曰:婦人者,伏於人也。
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
無所敢自遂也,故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閒而已。
谷永曰:三代所以隕社稷喪宗廟者,皆由婦人與羣惡,《易》曰“在中饋,無攸遂”,言婦人不得與事也。
釋曰婦人無專用之道,職在供養祭祀而已。
二中正,順巽於五,永貞此道,故“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家易》曰:謂二居貞,巽順於五,則吉矣。
釋曰順從而卑巽。
《論語》“巽與之言”,馬曰“巽,恭也”,謂恭遜謹敬之言。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
婦子嘻嘻,終吝。
王弼曰:以陽居陽,剛嚴者也。
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
行,與其慢也,寧過乎恭。
家,與其瀆也,寧過乎嚴。
是以家雖“嗃嗃”,悔厲猶得吉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侯果曰:“嗃嗃”,嚴也,“嘻嘻”,笑也。
補馬融曰:“嗃嗃”,悅樂自得貌。
“嘻嘻”,笑聲。
鄭康成曰:“嗃嗃”,苦熱之意。
“嘻嘻”,驕佚喜笑之意。
“嗃嗃”,荀作“確確”,劉作“熇熇”。
“嘻嘻”,陸作“喜喜”,張作“嬉嬉”。
並為《釋文》。
釋曰王弼從鄭義。
荀作“確”者,剛堅之貌,義大同。
嚴未失正,故雖悔厲而吉。
程《傳》謂法度立,倫理正,乃恩義之所存也。
三動,巽為婦,震為子,震笑言,故“婦子嘻嘻”。
三動上不即反,則非權濟,乃失正,故終吝。
喜樂無節,法度廢而倫理亂,敗家之禍必由此始,故“吝”也。
“熇”者,“嗃”之正字。
“嘻”,讀“嬉”。
馬氏訓“嗃嗃”“喜樂自得”,葢讀“皓皓”。
三動震為樂,失位,故“悔厲”,動以待上反,故“吉”。
三變受上,權而濟也。
上不反則終吝,樂不可過節也,義亦通。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九家易》曰:别體異家,陰陽相據,喜樂過節也。
别體異家,謂三、五也。
陰陽相據,三、五各相據陰,故言婦子也。
釋曰“嗃嗃”、“嘻嘻”義相反,三在上下二體之閒,故設為異家之辭。
三、五各得據陰,男女相得,故“婦子嘻嘻”。
未成既濟,樂不中節,故“吝”。
取象雖異,大意與鄭同。
六四: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虞翻曰:三變體艮,艮為篤實,坤為大業。
得位,應初順五乘三,比據三陽,故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謂順於五矣。
釋曰遯初失位,消陽不順。
初之四順五得位,故能應初比三,有實而富,女貞之利莫此為大。
“富”者,福也,“福”者,備也,百順之名也。
“富家大吉”,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審守其家,婦順備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陸績曰:“假”,大也。
《釋文》:徐古雅反,正此義。
五得尊位,據四應二,以天下為家,故曰“王大有家”。
天下正之,故無所憂則吉。
補馬融曰:“假”,大也。
鄭康成曰:“假”,登也。
並為《釋文》。
《釋文》:假,更白反,鄭讀同。
先儒雲:猶如舜能治家,處于嬀汭,即是歸讓至焉。
《口訣義》。
釋曰馬、陸訓“假”“大”,與“嘏”同義。
張氏曰:“父子兄弟夫婦相愛,謂之家之大。
王者以天下為家,君臣上下如父子兄弟夫婦之相愛,謂之大有家。
”案:坎為恤,成既濟,六爻和會,故“勿恤吉”。
鄭讀“假”“格”,訓“登”,與萃注訓“至”義同,“假”“格”皆“徦”之借字。
古者登堂直曰“登”,《春秋傳》曰“公登亦登”,王登有家,謂登家之堂而與族人燕食,與“王假有廟”文例同。
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民德歸厚,百姓親,五品遜,故“勿恤吉”。
史氏引先儒説歸讓至,義不分明,“歸讓”或當“德化”,此訓“假”“至”。
王者德化,至於家道為天下所取正,人人親親長長,而天下盡保有其家,故“勿恤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虞翻曰:乾“愛”也,二稱“家”。
三動成震,五得交二,初得交四,故“交相愛”。
震“交”此下朱衍“之”字。
也。
釋曰三動而上反,則三亦交上。
“交相愛”,故大有家而勿恤。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虞翻曰:謂三已變,與上易位成坎,坎為孚,故“有孚”。
乾為威如,自上之坤,故“威如”。
易則得位,故“終吉”也。
釋曰惟孚故威,以德服人,大畏民志也,不正者終皆正,不應者終皆應。
反求諸己,身正而天下歸之,而況於家乎,故“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虞翻曰:謂三動,坤“身”,上之三成既濟定,故“反身之謂”。
此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釋曰反身所以孚。
睽 《序卦》曰: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
崔憬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故曰“家道窮必乖”。
釋曰治家之道,不能反身以立家節,則倫理亂而恩義廢,家道窮必緻乖離。
睽者,家人之反也。
兌下離上為睽。
小事吉。
為睽,馬、鄭、王肅、徐並音圭。
《釋文》。
虞翻曰:大壯上之三,在《繫》“葢取”,無妄二之五也。
“小”,謂五,陰稱小,得中應剛,故“吉”。
鄭玄曰:“睽”,乖也。
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志異盧作“異志”。
也,故謂之“睽”。
二、五相應,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
釋曰張氏曰:“‘《繫》葢取’者,《繫》‘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葢取諸睽’,此《彖》雲‘柔進而上行’,故知與‘葢取’同義。
”案:據《彖傳》,則當與革兩象易,聖人觀象繫辭非一端也。
“得中應剛”,鄭謂“六五應九二”,資剛賢之臣,以漸通睽,故“小事吉”,與蒙五應二同義。
虞謂五陰應蹇五伏陽,坤元凝乾,始睽終同,故“小事吉”,與鼎五應屯五同義,並通。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虞翻曰:離火炎上,澤水潤下也。
釋曰此謂與革兩象易也。
革離火本在下,今動而上,兌澤本在上,今動而下。
火炎上,澤潤下,不相交,有未濟象,故睽。
革易為睽,則離二居五,故下雲“柔進而上行”。
惠氏以無妄二、五易體離兌,為動而上下,亦通。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為《釋文》:行,如字,王肅遐孟反。
虞翻曰:“二女”,離兌也。
坎“志”,離上兌下,無妄震“行”,巽“同”,艮“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釋曰二女雖同在一卦,本體巽艮“同居”,而一上一下,非復震巽合象,故“志不同行”。
女同居異出,睽象也。
推而廣之,凡同居異志者皆是。
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虞翻曰:“説”,兌,“麗”,離也,“明”,謂乾,當言大明以麗於晉。
“柔”,謂五,無妄巽為朱誤“為巽”。
“進”,從二之五,故“上行。
”“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與鼎五同義也。
釋曰“麗於晉”,張雲:“‘麗’疑當為‘例’,晉言‘麗乎大明’,此亦當然,脫字也。
”愚謂乾五動成離,天之明以日顯,天日同明,言“麗乎明”而乾五伏陽在其中。
離為明,乾亦得直稱明,《孝經》曰“則天之明”,旅亦雲“止而麗乎明”,不必增字。
“説而麗明”,明恕而行。
“柔得中應剛”,虛中下賢,内有宗主而外無操切,皆通睽之道。
“小事吉”,濟睽必以漸也。
五在本卦應二,在消息應蹇五,虞、鄭義並通。
虞以應二為非,則睽、鼎二、五有應,《彖》皆雲“應乎剛”,旅二、五無應,即變其文曰“順乎剛”,何邪?《易》道屢遷,旁通曲中,未可偏據一義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故睽而不同。
“剛”者,君也,柔得其中而進於君,故言“小事吉”也。
釋曰荀義與虞近,柔得中而進於君,即晉柔進上行之義。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肅曰:高卑雖異,同育萬物。
虞翻曰:五動乾“天”,四動坤“地”,故“天地睽”。
坤“事”也,五動體同人,故“事朱誤“事故”。
同矣”。
釋曰於睽見天地象,故“天地睽”。
“天地睽而其事同”,伏陽出而睽通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處雖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動艮“男”,兌“女”,故“男女睽”。
坎“志”、“通”,故“其志通也”。
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崔憬曰:萬物雖睽於形色,而生性事類,“事類”,當“行事相類”,句有脫字。
言當“類”。
亦同也。
虞翻曰:四動萬物出乎震,區以别矣,故“萬物睽”。
坤“事”、“類”,故“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
《九家易》曰:乖離之卦,於義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萬物,故曰“用大”。
朱誤“矣”。
盧氏曰:不言“義”而言“用”者,明用睽之義至大矣。
釋曰聖人用睽以為同,使萬物各從其類,乃所以“類萬物之情”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
荀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
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
百家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初九:悔亡。
喪馬勿逐,自復。
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避咎也。
虞翻曰:無應,悔也,四動得位,故“悔亡”。
應在於盧、周作“于”。
坎,坎“馬”,四而衍字。
失位,之正入坤,坤“喪”,坎象不見,故“喪馬”。
震“逐”,艮為止,故“勿逐”。
坤“自”,二朱誤“一”。
至五體復象,故“自盧、周誤“曰”。
復”。
四動震馬來,故“勿逐自復”也。
離“見”,“惡人”謂四,動入坤,初、四復正,故“見惡人,以避咎矣”。
釋曰虞雲“二至五體復”者,但據四變,不論五已正也。
《易》觀變之例,有諸爻合觀者,有每爻分觀者。
張氏則謂五正四乃變,當雲“二變四至初體復”,四動
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
韓康伯曰:傷於外者,朱脫“者”字。
必反諸内也。
釋曰行有不得於外,必反求諸内,不獲乎上不信乎友,必其事親弗悅反身不誠也。
三代之衰,網紀法度之壞自内始,撥亂反正莫先正家,故明夷繼以家人。
離下巽上為家人。
利女貞。
虞翻曰:遯初之四也。
女,謂離巽,二、四得正,故“利女貞”也。
馬融曰:家人以女為奧主。
長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貞”矣。
釋曰家人之道,利使女得其正。
正者女,正之者男。
遯乾以陰輔陽,以陽正陰,初、四易位,離二巽四各得其正,故“利女貞”。
女得地,坤元之位以二為主,二正應五,三變上反成既濟,坎離皆正,故《彖傳》兼言男女正以達經意。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王弼曰:謂二、五也。
家人之義,以内為本者也,故先説女矣。
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虞翻曰:遯乾“天”,三動,坤“地”。
男得天,正於五,女得地,正於二,故“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荀爽曰:離巽之中有乾坤,故曰“父母之謂也”。
朱本脫圈。
王肅曰: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由家人有嚴君也。
家人有嚴君,故父子夫婦各得其正。
家家鹹正,而天下之治大定矣。
案:“案”上周本有圈。
二、五相應,為卦之主。
五陽在外,二陰在内,父母之謂也。
釋曰荀意葢謂坤二、四之乾成家人,實則十二消息皆乾坤,遯陽即乾,陰即坤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虞翻曰:遯乾“父”,艮“子”,三、五位正,故“父父子子”。
三動時,震“兄”,艮“弟”,初位正,故“兄兄弟弟”。
釋曰五父三子,父尊子卑也。
初位正,“初”下葢脫“五”字,初震兄五艮弟,兄先弟後也。
夫夫婦婦, 虞翻曰:三動時,震“夫”,巽四“婦”,初、四位正,故“夫夫婦婦”也。
釋曰夫内成,婦外成也。
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荀爽曰:父,謂五;子,謂四;兄,謂三;弟,謂初;夫,謂五;婦,謂二也。
各得其正,故“天下定矣”。
陸績曰:聖人教先從家始,家正則盧、周作“而”。
天下化之,“脩己以安百姓”者也。
釋曰荀雲“父謂五子謂四”者,子承父也;“兄謂三弟謂初”者,三陽之成為長,初陽之始為少也;“夫謂五婦謂二”者,正位内外也,義亦通。
此傳明人倫大義為王道之本,《孝經》曰:“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
”人類相生,由於愛敬,愛敬之本,出於子之親嚴其父母。
伏羲别男女,定夫婦,正父子,夫婦者,所以正天下之父子也。
父母為家之嚴君,因父子立君臣,君臣者,所以保全天下之父子也。
有父子則有兄弟,家有嚴君而後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婦正,國有嚴君而後天下之為父子兄弟夫婦者無不正,故“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
馬融曰:木生火,火以木為家,故曰“家人”。
火生於木,得風而盛,猶夫婦之道相須而成。
釋曰木生火,火附於木而風出焉,火得風而益盛,猶夫婦相須而成家,此舊説也。
愚謂陽氣鬱蒸,散而為風,故“風自火出”。
家人五月卦,火氣用事,風以散之,布宣陽德,發育萬物,猶夫婦和順以長子孫。
“風自火出”,長養之風也,故為家人之象。
若北風其涼,則為肅殺之氣,非其義矣。
又風,土氣也,木生火,火生土,而風出焉,其所自來遠矣,故君子法之,以反身慎言行為正家之本。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荀爽曰:風火相與,必附於物,物大火大,物小火小。
君子之言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故“言有物”也。
大暑爍金,火不增其烈,大寒凝冰,火不損其熱,故曰“行有恒”矣。
釋曰荀以火象説物恒,明風化之所自。
初九:閑有家,悔亡。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荀爽曰:初在潛位,未幹國政,閑習家事而已,未得治官,故“悔”。
居家理治,可移於官,守之以正,故“悔亡”。
而此字疑衍。
未變從國之事,故曰“志未變也”。
補馬融曰:“閑”,闌也,防也。
鄭康成曰:“閑”,習也。
並為《釋文》。
釋曰卦自遯來,潛遯之世,未能道濟天下,“悔”也。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居家理治,是亦為政,故“悔亡”。
“不願乎外”,故“志未變”,此荀義也。
馬、鄭之義,則謂防範閑習其家以禮,及其志未變而正之,故“悔亡”。
初應四,四體坎為閑、為志,遯初失位,四剛來閑初,遯未變成否而閑之,故“悔亡”。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荀爽曰:六二處和得正,得正有應,有應有實,陰道之至美者也。
坤道順從,故無所得遂。
“供肴朱作“餚”。
中饋,酒食是議”,故曰此下似脫“在”字。
“中饋”。
居中守正,永貞其志則吉,故曰“貞吉”也。
補鄭康成曰:二為陰爻,得正于内;五,陽爻也,得正于外,猶婦人自修正于内,丈夫修正于外。
“無攸遂”,言婦人無敢自遂也。
爻體離,又互體坎,火位在下,水在上,飪之象也。
“饋”,食也,此句又見為《後漢書為·王符傳》注,作“中饋,酒食也”。
案為:“饋”字當重。
故曰“在中饋”也。
《後漢書為·楊震傳》注。
魏徵曰:從子從夫,無所遂志。
《撮要》。
《大戴記·本命》曰:婦人者,伏於人也。
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
無所敢自遂也,故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閒而已。
谷永曰:三代所以隕社稷喪宗廟者,皆由婦人與羣惡,《易》曰“在中饋,無攸遂”,言婦人不得與事也。
釋曰婦人無專用之道,職在供養祭祀而已。
二中正,順巽於五,永貞此道,故“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家易》曰:謂二居貞,巽順於五,則吉矣。
釋曰順從而卑巽。
《論語》“巽與之言”,馬曰“巽,恭也”,謂恭遜謹敬之言。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
婦子嘻嘻,終吝。
王弼曰:以陽居陽,剛嚴者也。
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
行,與其慢也,寧過乎恭。
家,與其瀆也,寧過乎嚴。
是以家雖“嗃嗃”,悔厲猶得吉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侯果曰:“嗃嗃”,嚴也,“嘻嘻”,笑也。
補馬融曰:“嗃嗃”,悅樂自得貌。
“嘻嘻”,笑聲。
鄭康成曰:“嗃嗃”,苦熱之意。
“嘻嘻”,驕佚喜笑之意。
“嗃嗃”,荀作“確確”,劉作“熇熇”。
“嘻嘻”,陸作“喜喜”,張作“嬉嬉”。
並為《釋文》。
釋曰王弼從鄭義。
荀作“確”者,剛堅之貌,義大同。
嚴未失正,故雖悔厲而吉。
程《傳》謂法度立,倫理正,乃恩義之所存也。
三動,巽為婦,震為子,震笑言,故“婦子嘻嘻”。
三動上不即反,則非權濟,乃失正,故終吝。
喜樂無節,法度廢而倫理亂,敗家之禍必由此始,故“吝”也。
“熇”者,“嗃”之正字。
“嘻”,讀“嬉”。
馬氏訓“嗃嗃”“喜樂自得”,葢讀“皓皓”。
三動震為樂,失位,故“悔厲”,動以待上反,故“吉”。
三變受上,權而濟也。
上不反則終吝,樂不可過節也,義亦通。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
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九家易》曰:别體異家,陰陽相據,喜樂過節也。
别體異家,謂三、五也。
陰陽相據,三、五各相據陰,故言婦子也。
釋曰“嗃嗃”、“嘻嘻”義相反,三在上下二體之閒,故設為異家之辭。
三、五各得據陰,男女相得,故“婦子嘻嘻”。
未成既濟,樂不中節,故“吝”。
取象雖異,大意與鄭同。
六四: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虞翻曰:三變體艮,艮為篤實,坤為大業。
得位,應初順五乘三,比據三陽,故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謂順於五矣。
釋曰遯初失位,消陽不順。
初之四順五得位,故能應初比三,有實而富,女貞之利莫此為大。
“富”者,福也,“福”者,備也,百順之名也。
“富家大吉”,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審守其家,婦順備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陸績曰:“假”,大也。
《釋文》:徐古雅反,正此義。
五得尊位,據四應二,以天下為家,故曰“王大有家”。
天下正之,故無所憂則吉。
補馬融曰:“假”,大也。
鄭康成曰:“假”,登也。
並為《釋文》。
《釋文》:假,更白反,鄭讀同。
先儒雲:猶如舜能治家,處于嬀汭,即是歸讓至焉。
《口訣義》。
釋曰馬、陸訓“假”“大”,與“嘏”同義。
張氏曰:“父子兄弟夫婦相愛,謂之家之大。
王者以天下為家,君臣上下如父子兄弟夫婦之相愛,謂之大有家。
”案:坎為恤,成既濟,六爻和會,故“勿恤吉”。
鄭讀“假”“格”,訓“登”,與萃注訓“至”義同,“假”“格”皆“徦”之借字。
古者登堂直曰“登”,《春秋傳》曰“公登亦登”,王登有家,謂登家之堂而與族人燕食,與“王假有廟”文例同。
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民德歸厚,百姓親,五品遜,故“勿恤吉”。
史氏引先儒説歸讓至,義不分明,“歸讓”或當“德化”,此訓“假”“至”。
王者德化,至於家道為天下所取正,人人親親長長,而天下盡保有其家,故“勿恤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虞翻曰:乾“愛”也,二稱“家”。
三動成震,五得交二,初得交四,故“交相愛”。
震“交”此下朱衍“之”字。
也。
釋曰三動而上反,則三亦交上。
“交相愛”,故大有家而勿恤。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虞翻曰:謂三已變,與上易位成坎,坎為孚,故“有孚”。
乾為威如,自上之坤,故“威如”。
易則得位,故“終吉”也。
釋曰惟孚故威,以德服人,大畏民志也,不正者終皆正,不應者終皆應。
反求諸己,身正而天下歸之,而況於家乎,故“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虞翻曰:謂三動,坤“身”,上之三成既濟定,故“反身之謂”。
此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釋曰反身所以孚。
睽 《序卦》曰: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
崔憬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故曰“家道窮必乖”。
釋曰治家之道,不能反身以立家節,則倫理亂而恩義廢,家道窮必緻乖離。
睽者,家人之反也。
兌下離上為睽。
小事吉。
為睽,馬、鄭、王肅、徐並音圭。
《釋文》。
虞翻曰:大壯上之三,在《繫》“葢取”,無妄二之五也。
“小”,謂五,陰稱小,得中應剛,故“吉”。
鄭玄曰:“睽”,乖也。
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志異盧作“異志”。
也,故謂之“睽”。
二、五相應,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
釋曰張氏曰:“‘《繫》葢取’者,《繫》‘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葢取諸睽’,此《彖》雲‘柔進而上行’,故知與‘葢取’同義。
”案:據《彖傳》,則當與革兩象易,聖人觀象繫辭非一端也。
“得中應剛”,鄭謂“六五應九二”,資剛賢之臣,以漸通睽,故“小事吉”,與蒙五應二同義。
虞謂五陰應蹇五伏陽,坤元凝乾,始睽終同,故“小事吉”,與鼎五應屯五同義,並通。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虞翻曰:離火炎上,澤水潤下也。
釋曰此謂與革兩象易也。
革離火本在下,今動而上,兌澤本在上,今動而下。
火炎上,澤潤下,不相交,有未濟象,故睽。
革易為睽,則離二居五,故下雲“柔進而上行”。
惠氏以無妄二、五易體離兌,為動而上下,亦通。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為《釋文》:行,如字,王肅遐孟反。
虞翻曰:“二女”,離兌也。
坎“志”,離上兌下,無妄震“行”,巽“同”,艮“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釋曰二女雖同在一卦,本體巽艮“同居”,而一上一下,非復震巽合象,故“志不同行”。
女同居異出,睽象也。
推而廣之,凡同居異志者皆是。
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虞翻曰:“説”,兌,“麗”,離也,“明”,謂乾,當言大明以麗於晉。
“柔”,謂五,無妄巽為朱誤“為巽”。
“進”,從二之五,故“上行。
”“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與鼎五同義也。
釋曰“麗於晉”,張雲:“‘麗’疑當為‘例’,晉言‘麗乎大明’,此亦當然,脫字也。
”愚謂乾五動成離,天之明以日顯,天日同明,言“麗乎明”而乾五伏陽在其中。
離為明,乾亦得直稱明,《孝經》曰“則天之明”,旅亦雲“止而麗乎明”,不必增字。
“説而麗明”,明恕而行。
“柔得中應剛”,虛中下賢,内有宗主而外無操切,皆通睽之道。
“小事吉”,濟睽必以漸也。
五在本卦應二,在消息應蹇五,虞、鄭義並通。
虞以應二為非,則睽、鼎二、五有應,《彖》皆雲“應乎剛”,旅二、五無應,即變其文曰“順乎剛”,何邪?《易》道屢遷,旁通曲中,未可偏據一義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故睽而不同。
“剛”者,君也,柔得其中而進於君,故言“小事吉”也。
釋曰荀義與虞近,柔得中而進於君,即晉柔進上行之義。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肅曰:高卑雖異,同育萬物。
虞翻曰:五動乾“天”,四動坤“地”,故“天地睽”。
坤“事”也,五動體同人,故“事朱誤“事故”。
同矣”。
釋曰於睽見天地象,故“天地睽”。
“天地睽而其事同”,伏陽出而睽通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處雖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動艮“男”,兌“女”,故“男女睽”。
坎“志”、“通”,故“其志通也”。
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崔憬曰:萬物雖睽於形色,而生性事類,“事類”,當“行事相類”,句有脫字。
言當“類”。
亦同也。
虞翻曰:四動萬物出乎震,區以别矣,故“萬物睽”。
坤“事”、“類”,故“其事類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
《九家易》曰:乖離之卦,於義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萬物,故曰“用大”。
朱誤“矣”。
盧氏曰:不言“義”而言“用”者,明用睽之義至大矣。
釋曰聖人用睽以為同,使萬物各從其類,乃所以“類萬物之情”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
荀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
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
百家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初九:悔亡。
喪馬勿逐,自復。
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避咎也。
虞翻曰:無應,悔也,四動得位,故“悔亡”。
應在於盧、周作“于”。
坎,坎“馬”,四而衍字。
失位,之正入坤,坤“喪”,坎象不見,故“喪馬”。
震“逐”,艮為止,故“勿逐”。
坤“自”,二朱誤“一”。
至五體復象,故“自盧、周誤“曰”。
復”。
四動震馬來,故“勿逐自復”也。
離“見”,“惡人”謂四,動入坤,初、四復正,故“見惡人,以避咎矣”。
釋曰虞雲“二至五體復”者,但據四變,不論五已正也。
《易》觀變之例,有諸爻合觀者,有每爻分觀者。
張氏則謂五正四乃變,當雲“二變四至初體復”,四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