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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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能離開危險當中。
今釋 為什麼九二有此現象呢?虞翻說:“陽陷陰中,故有險,據險有實,故求小得也。
”荀爽說:“處中而比初,三未足為援,雖求小得,未出于險中。
”按:坎為險,九二在初六與六三之間,故陽陷陰中,陽為實,九二為陽,故有實。
與初六相鄰,故比初。
此二種解說,可與吾人的解說相印證。
六三1,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今注 1 六三:是指本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六三有來往都入坎的象征,前有險難,後又枕于險難,它是進入坎窞中的深穴了,是無有可用了。
象辭上說:來往都遇坎險,是說終于沒有出險之功了。
今釋 虞翻說:“坎在内稱來,來坎終坎,故來之坎坎。
枕,止也。
艮為止,三失位,乘二則險,承五隔四,故險且枕,入于坎窞,體師三輿,故勿用。
”這可作為本爻象學的說明。
按:上下皆坎,故來之坎坎。
三至五互艮,六三以陰居陽位故失位。
下乘九二之陽,故險,與上承于五,而為四所隔,故止。
初爻至四爻有師卦的現象,師卦六三師或輿屍兇,而三在其中,故曰體師三輿。
六四1,尊酒簋2貳用缶3,内4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尊酒簋貳,剛柔際也。
今注 1 六四:是指本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2 簋:竹器,用以裝食品。
3 缶:瓦器,可以裝酒。
4 内:就是“納”的古字。
今譯 六四有用一尊的酒,用簋裝着食品,又用缶裝着儉約的物品,從戶牖上進納于王公的象征,是終于沒有災咎的。
象辭上說“尊酒簋貳”,是因在剛柔交際險難相遇的時候。
今釋 虞翻說:“震主祭器,故有尊簋,坎為酒簋黍稷器,二至五有頤口象,震獻在中,故為簋,震為足,坎酒在上,尊酒之象,坤為缶,禮有副尊,故貳用缶耳。
坎為内也。
四陰小,故約,艮為牖,坤為戶,艮小光照戶牖之象。
貳用缶,故内約自牖,得位承五,故無咎。
”按:震卦雲不喪匕鬯,故主祭器,坎二至四互震,坎二爻至五爻有頤卦的現象,故曰有頤口象。
三至五互艮,六四以陰居陰位,故得位,上承九五,故得位承五。
崔憬說:“于重險之時,居多懼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陽,修其絜誠,進其忠信,則雖祭祀省,明德唯馨,故曰尊酒簋貳用缶。
内約,文王于纣時,行此道,從羑裡内約,卒免于難,故曰自牖終無咎也。
”按:《系辭傳》曰:“四多懼。
”故居多懼之地。
六四得位近三,與九五相鄰,故比五承陽。
此二人的解說,可作吾人的補充說明。
九五1,坎不盈,隻2既平,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今注 1 九五:是指本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2 隻:李鼎祚作禔。
虞翻解作安,王弼以為語助之詞。
今譯 九五有坎險不盈滿的象征,安定而險平,就可以沒有災咎了。
象辭上說:坎不盈,是說居險中,而未能光大的意思。
今釋 虞翻說:“盈,溢也,艮為止,謂水流而不盈,坎為平,禔,安也。
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無咎,體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這是本爻從象學的觀點的解說。
按:三至五互艮,九五以陽居陽位,居外卦之中,故得位正中。
二至五爻有屯卦的現象,故體屯,屯九五象曰施未光也,故未光大也。
上六1,系用徽纆2,寘3于叢棘4,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今注 1 上六:是指本卦最上一爻*的爻位而言。
2 徽纆:就是黑索。
3 寘:置。
4 叢棘:就是獄,古時在監獄外,種九棘,所以稱叢棘。
今譯 上六有用黑索捆縛,又被置于監獄中,三年不得出的象征,它是兇的。
象辭上說“上六失道”,是說受了三年兇災的意思。
今釋 虞翻說:“觀,巽為繩,艮為手,上變入坎,故系用徽纆,坎多心,故叢棘。
二變則五體剝,剝傷坤殺,故寘于叢棘也。
”《九家易》說:“坎為叢棘,又為法律。
”這是本爻象學的探究。
按:觀卦上九與九二位置相換,則成坎卦。
觀外卦巽為繩,三至五互艮,上九變,則外卦為坎,坎卦九二變陰,則坎初至五,有剝卦的現象,故體剝。
剝落故傷,坤初六文言雲子弑父,臣弑君,故殺。
今釋 為什麼九二有此現象呢?虞翻說:“陽陷陰中,故有險,據險有實,故求小得也。
”荀爽說:“處中而比初,三未足為援,雖求小得,未出于險中。
”按:坎為險,九二在初六與六三之間,故陽陷陰中,陽為實,九二為陽,故有實。
與初六相鄰,故比初。
此二種解說,可與吾人的解說相印證。
六三1,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今注 1 六三:是指本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六三有來往都入坎的象征,前有險難,後又枕于險難,它是進入坎窞中的深穴了,是無有可用了。
象辭上說:來往都遇坎險,是說終于沒有出險之功了。
今釋 虞翻說:“坎在内稱來,來坎終坎,故來之坎坎。
枕,止也。
艮為止,三失位,乘二則險,承五隔四,故險且枕,入于坎窞,體師三輿,故勿用。
”這可作為本爻象學的說明。
按:上下皆坎,故來之坎坎。
三至五互艮,六三以陰居陽位故失位。
下乘九二之陽,故險,與上承于五,而為四所隔,故止。
初爻至四爻有師卦的現象,師卦六三師或輿屍兇,而三在其中,故曰體師三輿。
六四1,尊酒簋2貳用缶3,内4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尊酒簋貳,剛柔際也。
今注 1 六四:是指本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2 簋:竹器,用以裝食品。
3 缶:瓦器,可以裝酒。
4 内:就是“納”的古字。
今譯 六四有用一尊的酒,用簋裝着食品,又用缶裝着儉約的物品,從戶牖上進納于王公的象征,是終于沒有災咎的。
象辭上說“尊酒簋貳”,是因在剛柔交際險難相遇的時候。
今釋 虞翻說:“震主祭器,故有尊簋,坎為酒簋黍稷器,二至五有頤口象,震獻在中,故為簋,震為足,坎酒在上,尊酒之象,坤為缶,禮有副尊,故貳用缶耳。
坎為内也。
四陰小,故約,艮為牖,坤為戶,艮小光照戶牖之象。
貳用缶,故内約自牖,得位承五,故無咎。
”按:震卦雲不喪匕鬯,故主祭器,坎二至四互震,坎二爻至五爻有頤卦的現象,故曰有頤口象。
三至五互艮,六四以陰居陰位,故得位,上承九五,故得位承五。
崔憬說:“于重險之時,居多懼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陽,修其絜誠,進其忠信,則雖祭祀省,明德唯馨,故曰尊酒簋貳用缶。
内約,文王于纣時,行此道,從羑裡内約,卒免于難,故曰自牖終無咎也。
”按:《系辭傳》曰:“四多懼。
”故居多懼之地。
六四得位近三,與九五相鄰,故比五承陽。
此二人的解說,可作吾人的補充說明。
九五1,坎不盈,隻2既平,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今注 1 九五:是指本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2 隻:李鼎祚作禔。
虞翻解作安,王弼以為語助之詞。
今譯 九五有坎險不盈滿的象征,安定而險平,就可以沒有災咎了。
象辭上說:坎不盈,是說居險中,而未能光大的意思。
今釋 虞翻說:“盈,溢也,艮為止,謂水流而不盈,坎為平,禔,安也。
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無咎,體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這是本爻從象學的觀點的解說。
按:三至五互艮,九五以陽居陽位,居外卦之中,故得位正中。
二至五爻有屯卦的現象,故體屯,屯九五象曰施未光也,故未光大也。
上六1,系用徽纆2,寘3于叢棘4,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今注 1 上六:是指本卦最上一爻*的爻位而言。
2 徽纆:就是黑索。
3 寘:置。
4 叢棘:就是獄,古時在監獄外,種九棘,所以稱叢棘。
今譯 上六有用黑索捆縛,又被置于監獄中,三年不得出的象征,它是兇的。
象辭上說“上六失道”,是說受了三年兇災的意思。
今釋 虞翻說:“觀,巽為繩,艮為手,上變入坎,故系用徽纆,坎多心,故叢棘。
二變則五體剝,剝傷坤殺,故寘于叢棘也。
”《九家易》說:“坎為叢棘,又為法律。
”這是本爻象學的探究。
按:觀卦上九與九二位置相換,則成坎卦。
觀外卦巽為繩,三至五互艮,上九變,則外卦為坎,坎卦九二變陰,則坎初至五,有剝卦的現象,故體剝。
剝落故傷,坤初六文言雲子弑父,臣弑君,故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