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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上命反複宣告的現象,須要堅貞自守,可能還有憂吝。

    象辭說:所謂城池複變為溝坑,這是說它自有反複變亂其成命的象征。

     今釋 根據《周易》序卦所說:“履而泰,然後安。

    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

    ”這完全是從本卦卦名“泰”字的含義,而以理來說象的,并非原始畫卦以?地在?天中而稱為泰卦的原意。

    至于本卦六爻爻辭所說的解釋,又是從象來說理,每一爻的現象,又别自成為一連串的觀念。

     例如,本卦初九爻所說:“拔茅茹。

    以其彙。

    征吉。

    ”那是以本卦内卦的三爻都是陽爻,構成整體,便叫作乾卦。

    分别來看,它象征一叢根部相連的茅草,牽一根而動全叢,所以便用拔茅根而牽連地拉起柔軟的茹類,作為比拟。

    所謂“征吉”,那是以本卦初九的陽爻,動而變為向外發展的象征,所以會意它為出征是吉的按語。

    九二爻的“包荒。

    用馮河,不遐遺。

    朋亡。

    得尚于中行”,這因為本卦内卦的第二爻,以乾元陽剛的德行,處在中正的爻位,而且上與第五爻坤卦六五爻相應,象征乾元的天體,包容無邊無際荒遠的坤土。

    如果會意它在應用上,何以又說它有“用馮河,不遐遺”,乃至又說“朋亡。

    得尚于中行”呢?根據荀爽與虞翻兩家的見解,各有不同的觀點,荀爽說:“河出于乾,行于地中。

    陽性欲升,陰性欲承。

    馮河而上,不用舟航。

    自地升天,道雖遼遠,三體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遺。

    ”他又說:“中謂五。

    坤為朋。

    朋亡而下,則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虞翻說:“在中稱包荒,大川也。

    馮河,涉河。

    遐,遠。

    遺,亡也。

    失位,變得正體坎。

    坎為大川,為河。

    震為足。

    故用馮河。

    乾為遠,故不遐遺。

    兌為朋。

    坤虛無君。

    欲使二上,故朋亡。

    二與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

    震為行,故光大也。

    ”其實,古人畫卦,乃至根據爻象而作說辭,并非必定像漢、唐以後人們所畫的八卦,都以中文文字一樣的橫寫。

    最初的原始,甚至周文王,乃至孔子的時代,很可能猶如篆籀一樣的演變,橫寫直寫,已有多種形象的變遷不同。

    如果完全不采用漢、唐以後學者的成見,隻要把本卦内卦的乾象,直豎立體地畫出,猶如現在文字的“川”字一樣,那麼,它所謂“包荒”“馮河”“中行”等觀念,可以據象而尋辭,便很容易會通它的辭意了。

    如果據西漢象數易學來講,坤卦代表了河流,二升五正,正當坤水的中爻,用以涉河,便有所謂“得尚于中行”的原象了。

    本卦内卦到了第三爻的爻辭,完全不像以上初九、九二兩爻的意義。

    它以陽極必反、盛極必衰、陰陽對待流行的必然内義,而以地理形勢與物理法則作比拟,如說“無平不陂。

    無往不複”的道理。

    但何以又說“勿恤其孚。

    于食有福”呢?根據虞翻所說:“艱,險。

    貞,正。

    恤,憂。

    孚,信也。

    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艱貞。

    坎為憂,故勿恤。

    陽在五,孚險。

    坎為孚,故有孚。

    體噬嗑,食也。

    二上之五,據四則三乘二。

    故于食有福也。

    ”其實,這種解說,正是東漢易象數學家的特色,另有一番道理,不可輕易厚非。

    如果以第三爻為世主的爻位,上應第六爻的上六,所謂“勿恤其孚”便是陰陽相得,自然孚信的現象。

    又因第三爻逼近第四爻的六四陰爻,卦身陰陽的相得相薄,猶如食物逼近在嘴邊,便比拟它為“于食有福”。

    倒使初學者研究爻象變化的觀點,容易得到啟發的思路。

     如果根據西漢易學來講,九三的半象為兌,兌為口,所以便有口福自到嘴邊的現象。

    凡此種種,不可自困于東漢多數的諸儒之說,便會更深一層認識原始易學象數的原理。

     本卦到了外卦的坤位,所有爻辭象征性的解釋,大多是從錯卦的天地否的觀念出發。

    例如,第四爻六四所謂的“翩翩不富以其鄰”便是以坤陰爻象為主體而立論。

    它猶如脫離陽爻的輕薄少女,好像落英飛絮一樣翩翩翔舞、流蕩。

    所以便有象辭的“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的釋義了。

    他說:“二五變時,四體離飛,故翩翩。

    坤虛無陽,故不富。

    兌西。

    震東。

    故稱其鄰。

    三陰乘陽,不得之應。

    ”象曰:“皆失實也。

    ”他又說:“以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來孚邑,故不戒以孚。

    二上體坎,中正。

    象曰:中心願也。

    與比邑人不戒,同義也。

    ”《九家易》說:“乾升坤降,各得其正。

    陰得乘陽,皆陰心之所願也。

    ”其實,六四的卦身為震,震為飛象。

    本為象數原始的道理,多解反增多疑。

    至于第五爻六五的“帝乙歸妹”等爻辭與象辭,都以坤體中爻得位的觀念而來,但參考乾、坤兩卦二五爻的道理,便可了然。

    第六爻上六的解釋,完全從反複傾否的道理而來,可以與本卦第三爻的理念參合研究,便可得到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