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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再由這個消息推而廣之,自然可以獲得後來其他的吉慶,才是大吉的收獲。

     六二1,比之自内,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今注 1 六二:是指比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比卦的第二爻(六二)的象征,有比在自己的内心,要貞正自守,便可得到吉慶。

    象辭說:所謂比在自己的内心,這是說不要失掉本位,自己妄動過失的意思。

     六三1,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今注 1 六三:是指比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比卦的第三爻(六三)的象征,有與匪人互作朋比的現象。

    象辭說:與匪人朋比為奸,不是很悲傷的事嘛! 今釋 本卦六二、六三兩爻的爻辭,完全是從内卦坤卦的本身爻象立論,是以象來說理的。

     六四1,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今注 1 六四:是指比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比卦的第四爻(六四)的象征,比之在外,有貞正而吉慶的現象。

    象辭說:外與賢者相齊比,這是說它有從上爻而互比上進的情況。

     九五1,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

    舍逆取順,失前禽也。

    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今注 1 九五:是指比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比卦的第五爻(九五),是比卦功用顯著的象征,有象征王者好獵的現象,隻用三面的前驅,有意失去前面擒制前禽的機會,但對比順于本邑的人,用不着警誡,所以是吉慶的。

    象辭說:本爻顯著比卦的吉慶之象征,是說它的爻位有得中的現象。

    但有舍棄悖逆而隻取順從的象征,所以說它有失去擒制前禽的現象。

    所謂比順于本邑的人,不須要用警誡。

    那是說:在上所指使的目标,得其中肯之道。

     今釋 本卦九五爻的爻辭,完全是以九五爻的一陽為主的象征而說理的。

    《系辭傳》說:“陽卦多陰,陰卦多陽。

    ”所以本卦是屬于陽卦。

    本爻又是陽爻,而且位居九五,恰好得中得正,便有比輔于君臨天下的現象。

    比卦與師卦相綜。

    《系辭傳》說:“五多功。

    ”因此便取用王者行獵的現象來作比。

    所謂“王用三驅。

    ”是以下面的三個陰爻來作比喻。

    “失前禽。

    ”是以前面有一個陰爻作象征。

    “邑人不誡。

    ”是以前後都是重陰的爻象,所以便用雖然設防而故示開放的象征來作比。

    “驅”,又本有作“敺”字。

    “誡”,又本有作“戒”字,意義相通。

     本爻何以是吉慶的象征?綜合各家的解釋,大體都以古代王者行獵的禮制,必須網開一面,以表示有不忍輕加征誅讨伐的仁德。

    讨逆取順,其所以虛其一面,以待順從者的來歸。

    至于本卦本爻的現象,雖有取順的象征,但仍然有放舍悖逆的現象。

    所以雖然說它有“失前禽”的現象,然而仁至義盡,是聖德明王的德行。

    故說它是有大吉的象征。

     上六1,比之無首,兇。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今注 1 上六:是指比卦第六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比卦的第六爻(上六),象征比卦的無頭,大兇。

    象辭說:所謂比的無頭,便是終歸沒有好結果的現象。

     今釋 根據《周易》序卦所說:“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

    ”崔憬的解釋說:“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人衆則群類必有所比矣。

    上比相阿黨。

    下比相和親也。

    相黨則相親,故言比者,比也。

    ”這種觀念的傳統,都從比卦卦名的字義,認為與師卦相互對等的比輔作用而立論。

    至于“地上有水”而構畫成比卦的本義,是否便是這樣?那便另當别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