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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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 錯明夷 綜需
訟1,有孚窒2,惕3中吉,終兇。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今注 1 訟:卦名。
2 窒:堵塞不通。
3 惕:心中恐懼。
今譯 訟卦的現象,有孚信被窒塞的象征,随時須要警惕自己,雖然中間也有小吉,結果終是兇的。
它有利于見大人,不利于涉水過大川的現象。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終兇,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今譯 彖辭說:訟卦的現象,它的上面有陽剛,下面有陰險,而且陰險的現象又很健壯,因此便把這樣的卦象叫作訟。
形容它有争訟的意思。
訟卦的卦辭說:有孚信被窒塞,必須要警惕,但是其中也有小吉,這是說:秉陽剛的德行,而且得到中正之位的象征。
所謂終兇的意思,這是告誡人們不要造成争訟的事情。
所謂利于見到大人,是說它的爻象,具有崇尚中與正的精義。
所謂不利于涉水過大川,是說它再下去便有入于深淵的現象。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今譯 象辭說:天在上與水在下的象征,有互相違背而行的現象,具有争訟的情形,所以便叫它作訟卦。
君子從訟卦的含義便可懂得做事的成敗,重在開始的謀略。
初六1,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2也。
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今注 1 初六:是指訟卦第一爻*的爻位而言。
2 長:讀上聲。
長大的意思。
今譯 訟卦的第一爻(初六),象征着所做的事永無成果,雖然小有繁言,結果終是吉的。
象辭說:所做的事,永無成果,這是說:争訟的事,是不可以使它成長的。
雖然小有繁言,但一經辯說,就可以明辨是非了。
今釋 本卦初六爻爻辭所說的道理,是從卦名“訟”字的觀念出發,由理來說象的。
本爻是内卦?坎卦的初爻。
以陰爻而居坤陰的地位,雖然想要變動而與第四爻的陽剛相呼應,但其中間阻隔未通。
如果把它比拟于人事,就構成一種雖然有所作為,但又不能永久的現象。
小有言,是指初爻欲動而将變為陽。
便有?兌卦的現象。
兌為口,故有小有言的比拟。
所謂小,是指初爻欲動的力量,還很微薄的關系。
終吉,是指外卦第四爻始終有下應于初爻的趨向。
而且“陰卦多陽”,它本身的陽剛,必定可以變易陰爻而轉為陽能。
象辭所說初爻的意義,隻從争訟的觀念而來。
着重在“訟不可長也”的精神。
而對人情世故的紛争予以告誡。
九二1,不克2訟,歸而逋3,其邑人4三百戶,無眚5。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6也。
今注 1 九二:是指訟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2 克:勝。
3 逋:逃逸。
4 邑人:邑,是古代居住所在地的通稱。
邑人,同邑裡的人。
5 眚:過失,災難。
6 掇:拾取。
今譯 訟卦第二爻(九二)的象征,有不能克勝的訟事,而且還有回竄而歸的現象,如果退守本分,和它同邑的人三百戶相處,便沒有災難。
象辭說:不能克勝訟事,而且要逃歸。
這是說它有竄伏的情況。
因為在下位而與上相争,它遭遇到的患難,都是自己拾掇得來。
今釋 本卦九二爻爻辭與象辭的所說,有三個很難解釋的比拟。
(一)所謂“邑人三百戶”,是根據什麼而來?(二)為什麼稱為“無眚”?(三)為什麼要說“歸逋竄也”?關于第一個“三百戶”的問題,曆來各家解釋,也都一得之見,自成一家之言。
但象數易學家,與主張人事之理的易學家,見解各有分歧。
如果從《系辭傳》所說“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的觀念去了解,那就比較簡單而明白。
因為九二爻,雖然是坎卦的中爻,與外卦的第五爻,也就是乾卦的中爻相對應。
而乾卦三爻皆陽,在易學的數理上,它又是一百的代表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今注 1 訟:卦名。
2 窒:堵塞不通。
3 惕:心中恐懼。
今譯 訟卦的現象,有孚信被窒塞的象征,随時須要警惕自己,雖然中間也有小吉,結果終是兇的。
它有利于見大人,不利于涉水過大川的現象。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終兇,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今譯 彖辭說:訟卦的現象,它的上面有陽剛,下面有陰險,而且陰險的現象又很健壯,因此便把這樣的卦象叫作訟。
形容它有争訟的意思。
訟卦的卦辭說:有孚信被窒塞,必須要警惕,但是其中也有小吉,這是說:秉陽剛的德行,而且得到中正之位的象征。
所謂終兇的意思,這是告誡人們不要造成争訟的事情。
所謂利于見到大人,是說它的爻象,具有崇尚中與正的精義。
所謂不利于涉水過大川,是說它再下去便有入于深淵的現象。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今譯 象辭說:天在上與水在下的象征,有互相違背而行的現象,具有争訟的情形,所以便叫它作訟卦。
君子從訟卦的含義便可懂得做事的成敗,重在開始的謀略。
初六1,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2也。
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今注 1 初六:是指訟卦第一爻*的爻位而言。
2 長:讀上聲。
長大的意思。
今譯 訟卦的第一爻(初六),象征着所做的事永無成果,雖然小有繁言,結果終是吉的。
象辭說:所做的事,永無成果,這是說:争訟的事,是不可以使它成長的。
雖然小有繁言,但一經辯說,就可以明辨是非了。
今釋 本卦初六爻爻辭所說的道理,是從卦名“訟”字的觀念出發,由理來說象的。
本爻是内卦?坎卦的初爻。
以陰爻而居坤陰的地位,雖然想要變動而與第四爻的陽剛相呼應,但其中間阻隔未通。
如果把它比拟于人事,就構成一種雖然有所作為,但又不能永久的現象。
小有言,是指初爻欲動而将變為陽。
便有?兌卦的現象。
兌為口,故有小有言的比拟。
所謂小,是指初爻欲動的力量,還很微薄的關系。
終吉,是指外卦第四爻始終有下應于初爻的趨向。
而且“陰卦多陽”,它本身的陽剛,必定可以變易陰爻而轉為陽能。
象辭所說初爻的意義,隻從争訟的觀念而來。
着重在“訟不可長也”的精神。
而對人情世故的紛争予以告誡。
九二1,不克2訟,歸而逋3,其邑人4三百戶,無眚5。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6也。
今注 1 九二:是指訟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2 克:勝。
3 逋:逃逸。
4 邑人:邑,是古代居住所在地的通稱。
邑人,同邑裡的人。
5 眚:過失,災難。
6 掇:拾取。
今譯 訟卦第二爻(九二)的象征,有不能克勝的訟事,而且還有回竄而歸的現象,如果退守本分,和它同邑的人三百戶相處,便沒有災難。
象辭說:不能克勝訟事,而且要逃歸。
這是說它有竄伏的情況。
因為在下位而與上相争,它遭遇到的患難,都是自己拾掇得來。
今釋 本卦九二爻爻辭與象辭的所說,有三個很難解釋的比拟。
(一)所謂“邑人三百戶”,是根據什麼而來?(二)為什麼稱為“無眚”?(三)為什麼要說“歸逋竄也”?關于第一個“三百戶”的問題,曆來各家解釋,也都一得之見,自成一家之言。
但象數易學家,與主張人事之理的易學家,見解各有分歧。
如果從《系辭傳》所說“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的觀念去了解,那就比較簡單而明白。
因為九二爻,雖然是坎卦的中爻,與外卦的第五爻,也就是乾卦的中爻相對應。
而乾卦三爻皆陽,在易學的數理上,它又是一百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