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七 洪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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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範論叙 《洪範》其不可行欤,何說者之多,而行者之寡也?曰:諸儒使然也。

    譬諸律令,其始作者非不欲人之難犯而易避矣,及吏胥舞之,則千機百阱。

    籲!可畏也。

    夫《洪範》亦猶是耳。

    吾病其然,因作三論。

    大抵斥末而歸本,褒經而擊傳,?磨瑕垢以見聖秘。

    複列二圖,一以指其謬,一以形吾意。

    噫!人吾知乎,不吾知,其謂吾求異夫先儒,而以為新奇也。

     洪範論上 《洪範》之原出于天,而畀之禹。

    禹傳之箕子,箕子死,後世有孔安國為之《注》,劉向父子為之《傳》,孔穎達為之《疏》。

    是一聖五賢之心,未始不欲人君審其法,從其道矣。

    禹與箕子之言,經也。

    幽微宏深不可以俄而曉者,經之常也。

    然而所審當得其統,所從當得其端,是故宜責孔、劉輩。

    今求之于其所謂《注》與《傳》與《疏》者而不獲,故明其統,舉其端,而欲人君審從之易也。

    夫緻至治總乎大法,樹大法本乎五行,理五行資乎五事,正五事賴乎皇極。

    五行,含羅九疇者也。

    五事,檢禦五行者也。

    皇極,裁節五事者也。

    傥綜于身,驗于氣,則終始常道之次靡有不順焉。

    然則含羅者,其統也,裁節者,其端也。

    執其端而禦其統,古之聖人正如是耳。

    今夫皇極之建也,貌必恭,恭作肅;言必從,從作?;視必明,明作哲;聽必聰,聰作謀;思必睿,睿作聖。

    如此則五行得其性,雨、?、燠、寒、風皆時,而五福應矣。

    若夫皇極之不建也,貌不恭,厥咎狂;言不從,厥咎僭;視不明,厥咎豫;聽不聰,厥咎急;思不睿,厥咎蒙。

    如此,則五行失其性,雨、?、燠、寒、風皆常,而六極應矣。

    噫!曰得,曰時,曰福,人君孰不欲趨之;曰失,曰常,曰極,人君孰不欲逃之。

    然而罕能者,諸儒之過也。

    夫禹之疇,分之則幾五十矣。

    諸儒不求所為統與端者,顧為之傳,則向之五十又将百焉。

    人之心一,固不能兼百,難之而不行也。

    欲行之,莫若歸之易:百歸之五十,五十歸之九,九歸之三。

    三,五行也,五事也,皇極也。

    而又以皇極裁節五事,五事得而五行從,是三卒歸之一也。

    然則所守不亦約而易乎。

    所守約而易,則人君孰欲棄得取失,棄時取常,棄福取極哉!以一治三,以三治九,以九治五十,以五十治百,天意也,禹意也,箕子意也。

     洪範論中〈并圖〉 或曰:古人言《洪範》莫深于歆、向之《傳》,吾嘗學而得之矣。

    今觀子之論,子其未之學耶,何遽反之也。

    子之論曰:“皇極裁節五事,其建不建為五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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