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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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此說,然亦未目覩。
一日,與女遊於野,聞呼救聲。
聽之,漢人聲也,來自山巔。
遂歘然起,囑女少待,疾奔上山。
既及巔,匿身於林。
探首外望,見苗人四,聚薪為火,蹲火次,炙手中錘。
漢人被縛於地,一為少女,已暈,一為老人,猶竭聲呼救。
四苗人睨之而笑,覩狀似將置之死者。
洪怒,自林出,連發三錘,斃三苗。
其一大驚,發錘還擊,顧距洪遠,不及,倉皇欲遁。
洪收錘,追擊之,亦斃。
返身解漢人縛。
於時女亦蹤至,不懌曰:「君奚事戕吾同類?」洪指老人、少女告以故。
女微歎無語,既曰:「彼兩人既踐吾界,在理當死。
」洪不服,曰:「吾漢人何仇於汝苗?」女曰:「雖然,吾祖律然也。
」洪憤然曰:「蠢哉汝苗!祇知殺人,不啻禽獸也。
」女亦微慍曰:「君奈何出此言?苟不有數年情愫者,吾早動手矣。
君既貳心,則斯處非君宜履之地,速去休!否則吾眾知之,恐不為君福。
」洪無語,偕老人、少女疾行。
女目送之,歎曰:「薄倖哉!」遂止步返顧曰:「汝語何指?」女俛首不答。
就視之,盈盈泣矣。
洪生曰:「吾不去。
」女乃揮手促之行,曰:「吾不忍見君死於斯,去為佳。
」語至此,嗚咽不成聲。
洪曰:「吾留於斯,聽老人、少女自去,則前途多危險,為德不卒,非丈夫也。
吾果去者,則汝何如,然吾亦不忍捨汝而去,將奈何?」良久,毅然曰:「吾決偕兩人往,待出境,再來未遲。
」 既而洪復至,語女曰:「吾之去來,幸未為若輩見。
」女戚然曰:「君殺吾類,眾已知,將不利於君。
君茲行險哉!乘其未覺,可速離此。
」洪曰:「吾胡能捨妹?」女曰:「君戀吾耶?須知戀吾非福。
」洪曰:「知之,然亦聽之。
」女沉思半晌,曰:「既然,當與君偕亡,何如?」洪曰:「佳,行乎?」女乃隨之行。
中途,數遇苗人,皆避道。
既出苗境,女止步不前。
洪促之,女泫然曰:「緣盡於斯,請與君別。
」洪訝曰:「妹將焉往?」女曰:「歸侍吾父母,吾不忍背父母也。
」洪默然久之,復促其同行,不許,相對悽然。
移時,東方漸白,黯然而別。
女既行,忽聞洪自後呼曰:「妹緩行,吾送妹往也。
」回眸微睇,見洪投山澗而逝,女大哭,頃之,忽如驚鴻一瞥,則亦躍入水中矣。
連兒戀韓某而死 江連兒,海陵人,父早世,自幼依母居。
聰慧異常,讀書輒不忘。
稍長,事女紅,精巧絕倫。
婢紅珍,亦可兒,竟日伴連,非連命不出。
母以無子故,愛若掌珠。
連年已笄,猶待字閨中。
汾陽韓某者,一日薄暮,自其巷中過,見連倚門立,衣夾羅衣,繫錦褶裙,嬌豔欲仙,婢旁侍,吃吃作笑聲,韓徘徊不忍去。
連不覺一笑,顧謂婢曰:「何事狂笑?勿令人謂汝癡耶!」逕入內去。
韓木立良久乃歸。
自是時從其門前過,卒無所遇。
某夕,遇婢於途,遂喋喋道傾慕意,乞轉達。
婢睨之笑曰:「癡郎不解事,今乃亦欲作張生耶?數日後,當有佳音相報也。
」時值中元夜,韓信步閒遊,遙見連偕婢方立月下,趦趄不敢前。
俄婢來,語之曰:「遲君久矣。
」時連淡粧雅素,雙頰微紅,俯首弄衣角,姿態羞澁,揖而進曰:「得親香澤,死無恨矣。
」連腆然小語曰:「郎君豐度翩翩,知非凡才,願以終身相託。
」韓指天自矢。
由是至夕恆與連相晤於柳陰下,母或外出,則邀入閒話。
久之,韓之母微聞其事,命往南梁業商以遠之。
年餘歸,則已為之聘婦矣,韓莫知所措。
一夕,告於連,謀偕老計。
連默然良久曰:「命耳,何商為!」即促其出。
未一月,病歿。
韓聞之大痛,亦病,幾不起,誓不婚某婦。
甄素瓊戀紫霞而死 湘女甄素瓊之父為諸生,瓊幼,即教之讀,十三四能作小詞短劄,字娟秀,尤工繪事。
年十八,父母為議婚,不可,恆閉門作密書。
或偶為父母見,急掩之,不與觀。
疑其有他,密偵之。
未幾,瓊病,遂不起。
既死,檢其篋,得函一束,怒而投之火,秘其事。
明日,隣女有名紫霞者,聞瓊死,泣不可仰,即扃戶臥,久不出。
家人呼之不應,破扉入視之,僵矣。
檢其衣,亦得函一束,皆素瓊手筆也。
其一曰:「父母不解妹意,不令與姊同居,強欲與濁男子為偶,不亦冤耶?妹自別姊,思與日深,病與日積,奄奄一息,在旦暮間耳。
紙窗夜涼,殘月入室,藥爐煙裊,燈冷花落,回憶去年春夜,與姊並肩坐碧紗窗下,挑燈讀李笠翁《憐香伴》之劇,則恍惚姊猶徘徊吾左右。
回顧不見姊,又自驚卻,急掩幃臥,雙眸苦不得合,挑燈作此,以達吾姊。
須知草此時,腸已斷也。
紫霞吾姊青鑑。
妹素瓊上。
」霞家人怪之,以示瓊父母。
噫!此二女也,其殆廣東順德十姊妹之流亞歟? 董琬慕張申伯 蘇州張申伯,粵寇洪秀全據江寧時開科試士所中之解元也,頗見重於李秀成,時進謁。
李有寵姬金陵董氏女,名琬,風流嫵媚女子也,見張,甚有意。
張謁李時,董侍左右,秋波流盼,為之魂消。
卒以內外隔絕,不得如願。
某年中秋夜,張在家,忽有垂髫女子送詩一緘,署名曰「薄命琬」。
啟視之,則五言律一章,詩曰:「秦淮無限恨,佳節況中秋。
俠骨梁紅玉,高才秦少遊。
花開三月暮,人到五更愁。
相見不相識,長江滾滾流。
」張得書,思想無已,後不復見。
既而秀成至蘇,與李文忠公鴻章決戰,董乘隙逃出。
張時隨李在蘇,李敗,董至蘇,百計訪張,終不遇,流為妓。
潘文恭縈情故劍 潘文恭公世恩,年十六,舉於鄉,伉儷至篤,不欲計偕遠出。
父母督趣再三,弗聽,乃使夫人偽為反目,因強遣之。
既貴,而夫人卒。
文恭以計偕之行頓成永訣,悲不自勝,遂欲遁入空門,以資懺悔。
婦翁堅沮之,使富室汪氏女子偽為己女,俾作鸞膠之續。
婚後始覺,角枕錦衾,縈情故劍,數十年如一日也。
查氏女悅楊小匡 山陽世家楊鼎來,字小匡,能文,精拳勇,幼隨其父蘇州校官任。
署隣有海鹽查姓者,眷屬時相往來。
查女幼而才,與楊固兩小無猜也,兩人唱酬無虛日。
時女已字吳縣潘祖同。
祖同父侍郎曾瑩在籍時,楊曾受業門下,及長,聘彭氏。
彭官京師,楊往就婚,館於潘。
時女已于歸,祖同亦入翰林。
鹹豐己未,楊中順天副榜,已與女通。
至甲子,又中鄉舉。
其年,祖同因事革職遣戍,兄文勤公祖蔭又由侍郎降編修,驟失勢,楊遂無所忌。
然其師曾瑩固在也,以侍郎退休,就養於都。
一日,見楊與女唱和詩,語多狎褻,逐楊出。
次年,楊會試不第,乃夤夜踰牆入潘宅,負女遁。
潘氏聘拳師五人,使於中途殺之。
追至天津之楊柳青,見楊與女疊騎而馳,五人皆敗還,楊遂安然歸裡。
潘乃遍告同鄉故舊,於是朝臣相戒,會場若得楊卷,即抽換,不使淫兇得志也。
然楊竟於同治戊辰復入京應試,乃拆彌封,楊名在第九。
已呈禦覽,不能易,【放榜前數日,必將中擬之前十本進呈,候欽定也。
】遂更相戒於殿試時抑之。
楊素工書,師米襄陽,人皆識之。
至是,楊變作率更體,眾果不察,進呈前十本,楊之卷又在焉。
朝考時,始抑入三等,猶得用主事,分工部。
楊自知不容於清議,遂歸,築精室於淮河下,與女日夕唱和,享閨房之樂者二十餘年,授徒以終。
淮人合女二夫之姓之半,呼之曰湯夫人,蓋謔之也。
後女先楊數月死,楊輓以聯雲:「前世孽緣今世了,他生未蔔此生休。
」有曾見女者,謂女不美,面且麻,惟多才耳。
趙封翁眷女傭 趙封翁,滿城人,與高陽李文正公鴻藻為中表。
壯時僑京師,以授徒贍家。
中年喪偶,不續娶,僅餘二子。
長子業儒,以文正介紹,佐某巨公幕,任事勤審,賓主極洽。
不十年,補河南陝州知州,以親老告歸。
封翁年八十,長孫已娶妻生子,忽不甘獨居。
有女傭新寡,貌不俗,翁思納為簉室,而艱於啟齒。
乃百計尋釁,少不如意,即罸令二子長跪,呶呶詈其不孝。
將寢,子婦入室問安,令分立兩旁,己則伏案假寐,必魚更三四躍,始叱令偕去。
天甫明,即起,見子婦扉未啟,以杖徧撾之,謂子時已晏,不應仍擁婦高臥。
如是者一年。
一日,又起勃谿,隻身逸至某寺,欲為僧,覓之數日始得。
長子固孝,急迎其姑至,探翁意旨,乃知翁實鍾情女傭而出此也。
二子籌度再三,不得已,給女傭千金,令入侍翁寢。
然不及一月,翁病死矣。
獒戀新婦 同、光間,某邑富室蘇姓,為其子慧官授室。
禮成,客散,入洞房,慧官輾轉不成寐。
忽聞闥外有狺狺聲,且以爪爬門甚急,潛下榻,趿履拔關出。
門啟,有巨獒,質黃而雜以黑章,見慧官,人立而啼。
急擊以梃,獒狂吼,撲慧官倒地。
慧官以下榻匆遽,未及衷衵衣,獒遂嚙其勢,血溢如水,顛撲移時,遂斃。
方人獒交鬬時,新婦觳觫萬狀,亦整衣而起,且嘬口呼獒,獒弗應。
迨斃慧官,新婦掩燈側坐,默默無語。
時舉家聞異聲,鹹萃於房,見慧官赤身臥血泊中。
獒見人亦不甚畏,惟依依新婦裙下,耳掀尾立,氣咻咻然,奔走左右,又以目斜睨新婦。
家人皇駭,莫知為計。
蓋新婦綵輿入門,獒即入矣。
慧官父母爭詢新婦以狀,莫知所對。
家奴出繩縛獒四蹄,鳴於官。
審訊日,官見新婦風緻娟好,亂頭粗服跪於庭,命釋獒縛。
縛既釋,亦不去,以戀婦也,惟眈眈注視之。
官詰婦,婦不承,備受楚掠,仍不得實供。
官忽得一策,命役購餅飼獒。
獒得餅,大喜,食其半,而以所餘啣置婦旁,又狺狺強其食。
至是,官益信,呵隸裸女衣,將撻其背。
衣裸,則兩肩有爪痕,印入分許,與獒掌趾不差累黍。
官叱婦曰:「佐證確鑿,不實供,徒自苦耳。
」婦不得已,乃言:「獒為家所素畜,方十七齡時,偶戲花下,獒徘徊身際,呵之不去。
坐則以背貼膝,臥則以首枕股,亦絕愛憐之,教為各種嬉戲,輒如意,初不虞有他也。
久之,兒之心不能自固,爰出非禮。
及親迎有期,獒躑躅不食,遇兒則怒目相向,兒命人鎖置一室。
登輿時,方幸其不在側,不知以何時馳入重闥。
兒為新婦,在禮宜閉目不妄視,否則兒苟覩獒,將命郎防之,宜不至釀此巨禍。
今已矣,有死而已。
」讞既定,乃下婦於獄,別以木籠囚獒。
舊例,凡決囚,必赴省垣,由臬司覆訊,然後行刑。
解省之日,人見婦赭衣黑索乘輿行於道,獒在籠中猶時時探首望婦也。
男女情死 浙右某年少,美豐姿,有聲庠序。
以早喪父母故,弱冠而未有室。
某年,以鄉試至省城,寓親串家。
其家有女,貌美而能文,兩相慕悅,遂有割臂之盟。
女父已亡,其母微知之,不禁也。
及某使媒妁來求婚,母問其年,則長於女者六歲,以俗有六衝之忌,辭焉。
女知事不諧,終日悲泣。
母始而慰諭,繼而譙訶,女遂雉經死。
某聞之,亦仰藥自盡。
拘牽俗忌,遂使男女並以情死,雖非禮所許,其情亦可憐也。
茶肆女戀紀石甫而死 豐城紀石甫,工詩,嘗館劉崧生提督鶴齡家。
一日,與女遊於野,聞呼救聲。
聽之,漢人聲也,來自山巔。
遂歘然起,囑女少待,疾奔上山。
既及巔,匿身於林。
探首外望,見苗人四,聚薪為火,蹲火次,炙手中錘。
漢人被縛於地,一為少女,已暈,一為老人,猶竭聲呼救。
四苗人睨之而笑,覩狀似將置之死者。
洪怒,自林出,連發三錘,斃三苗。
其一大驚,發錘還擊,顧距洪遠,不及,倉皇欲遁。
洪收錘,追擊之,亦斃。
返身解漢人縛。
於時女亦蹤至,不懌曰:「君奚事戕吾同類?」洪指老人、少女告以故。
女微歎無語,既曰:「彼兩人既踐吾界,在理當死。
」洪不服,曰:「吾漢人何仇於汝苗?」女曰:「雖然,吾祖律然也。
」洪憤然曰:「蠢哉汝苗!祇知殺人,不啻禽獸也。
」女亦微慍曰:「君奈何出此言?苟不有數年情愫者,吾早動手矣。
君既貳心,則斯處非君宜履之地,速去休!否則吾眾知之,恐不為君福。
」洪無語,偕老人、少女疾行。
女目送之,歎曰:「薄倖哉!」遂止步返顧曰:「汝語何指?」女俛首不答。
就視之,盈盈泣矣。
洪生曰:「吾不去。
」女乃揮手促之行,曰:「吾不忍見君死於斯,去為佳。
」語至此,嗚咽不成聲。
洪曰:「吾留於斯,聽老人、少女自去,則前途多危險,為德不卒,非丈夫也。
吾果去者,則汝何如,然吾亦不忍捨汝而去,將奈何?」良久,毅然曰:「吾決偕兩人往,待出境,再來未遲。
」 既而洪復至,語女曰:「吾之去來,幸未為若輩見。
」女戚然曰:「君殺吾類,眾已知,將不利於君。
君茲行險哉!乘其未覺,可速離此。
」洪曰:「吾胡能捨妹?」女曰:「君戀吾耶?須知戀吾非福。
」洪曰:「知之,然亦聽之。
」女沉思半晌,曰:「既然,當與君偕亡,何如?」洪曰:「佳,行乎?」女乃隨之行。
中途,數遇苗人,皆避道。
既出苗境,女止步不前。
洪促之,女泫然曰:「緣盡於斯,請與君別。
」洪訝曰:「妹將焉往?」女曰:「歸侍吾父母,吾不忍背父母也。
」洪默然久之,復促其同行,不許,相對悽然。
移時,東方漸白,黯然而別。
女既行,忽聞洪自後呼曰:「妹緩行,吾送妹往也。
」回眸微睇,見洪投山澗而逝,女大哭,頃之,忽如驚鴻一瞥,則亦躍入水中矣。
連兒戀韓某而死 江連兒,海陵人,父早世,自幼依母居。
聰慧異常,讀書輒不忘。
稍長,事女紅,精巧絕倫。
婢紅珍,亦可兒,竟日伴連,非連命不出。
母以無子故,愛若掌珠。
連年已笄,猶待字閨中。
汾陽韓某者,一日薄暮,自其巷中過,見連倚門立,衣夾羅衣,繫錦褶裙,嬌豔欲仙,婢旁侍,吃吃作笑聲,韓徘徊不忍去。
連不覺一笑,顧謂婢曰:「何事狂笑?勿令人謂汝癡耶!」逕入內去。
韓木立良久乃歸。
自是時從其門前過,卒無所遇。
某夕,遇婢於途,遂喋喋道傾慕意,乞轉達。
婢睨之笑曰:「癡郎不解事,今乃亦欲作張生耶?數日後,當有佳音相報也。
」時值中元夜,韓信步閒遊,遙見連偕婢方立月下,趦趄不敢前。
俄婢來,語之曰:「遲君久矣。
」時連淡粧雅素,雙頰微紅,俯首弄衣角,姿態羞澁,揖而進曰:「得親香澤,死無恨矣。
」連腆然小語曰:「郎君豐度翩翩,知非凡才,願以終身相託。
」韓指天自矢。
由是至夕恆與連相晤於柳陰下,母或外出,則邀入閒話。
久之,韓之母微聞其事,命往南梁業商以遠之。
年餘歸,則已為之聘婦矣,韓莫知所措。
一夕,告於連,謀偕老計。
連默然良久曰:「命耳,何商為!」即促其出。
未一月,病歿。
韓聞之大痛,亦病,幾不起,誓不婚某婦。
甄素瓊戀紫霞而死 湘女甄素瓊之父為諸生,瓊幼,即教之讀,十三四能作小詞短劄,字娟秀,尤工繪事。
年十八,父母為議婚,不可,恆閉門作密書。
或偶為父母見,急掩之,不與觀。
疑其有他,密偵之。
未幾,瓊病,遂不起。
既死,檢其篋,得函一束,怒而投之火,秘其事。
明日,隣女有名紫霞者,聞瓊死,泣不可仰,即扃戶臥,久不出。
家人呼之不應,破扉入視之,僵矣。
檢其衣,亦得函一束,皆素瓊手筆也。
其一曰:「父母不解妹意,不令與姊同居,強欲與濁男子為偶,不亦冤耶?妹自別姊,思與日深,病與日積,奄奄一息,在旦暮間耳。
紙窗夜涼,殘月入室,藥爐煙裊,燈冷花落,回憶去年春夜,與姊並肩坐碧紗窗下,挑燈讀李笠翁《憐香伴》之劇,則恍惚姊猶徘徊吾左右。
回顧不見姊,又自驚卻,急掩幃臥,雙眸苦不得合,挑燈作此,以達吾姊。
須知草此時,腸已斷也。
紫霞吾姊青鑑。
妹素瓊上。
」霞家人怪之,以示瓊父母。
噫!此二女也,其殆廣東順德十姊妹之流亞歟? 董琬慕張申伯 蘇州張申伯,粵寇洪秀全據江寧時開科試士所中之解元也,頗見重於李秀成,時進謁。
李有寵姬金陵董氏女,名琬,風流嫵媚女子也,見張,甚有意。
張謁李時,董侍左右,秋波流盼,為之魂消。
卒以內外隔絕,不得如願。
某年中秋夜,張在家,忽有垂髫女子送詩一緘,署名曰「薄命琬」。
啟視之,則五言律一章,詩曰:「秦淮無限恨,佳節況中秋。
俠骨梁紅玉,高才秦少遊。
花開三月暮,人到五更愁。
相見不相識,長江滾滾流。
」張得書,思想無已,後不復見。
既而秀成至蘇,與李文忠公鴻章決戰,董乘隙逃出。
張時隨李在蘇,李敗,董至蘇,百計訪張,終不遇,流為妓。
潘文恭縈情故劍 潘文恭公世恩,年十六,舉於鄉,伉儷至篤,不欲計偕遠出。
父母督趣再三,弗聽,乃使夫人偽為反目,因強遣之。
既貴,而夫人卒。
文恭以計偕之行頓成永訣,悲不自勝,遂欲遁入空門,以資懺悔。
婦翁堅沮之,使富室汪氏女子偽為己女,俾作鸞膠之續。
婚後始覺,角枕錦衾,縈情故劍,數十年如一日也。
查氏女悅楊小匡 山陽世家楊鼎來,字小匡,能文,精拳勇,幼隨其父蘇州校官任。
署隣有海鹽查姓者,眷屬時相往來。
查女幼而才,與楊固兩小無猜也,兩人唱酬無虛日。
時女已字吳縣潘祖同。
祖同父侍郎曾瑩在籍時,楊曾受業門下,及長,聘彭氏。
彭官京師,楊往就婚,館於潘。
時女已于歸,祖同亦入翰林。
鹹豐己未,楊中順天副榜,已與女通。
至甲子,又中鄉舉。
其年,祖同因事革職遣戍,兄文勤公祖蔭又由侍郎降編修,驟失勢,楊遂無所忌。
然其師曾瑩固在也,以侍郎退休,就養於都。
一日,見楊與女唱和詩,語多狎褻,逐楊出。
次年,楊會試不第,乃夤夜踰牆入潘宅,負女遁。
潘氏聘拳師五人,使於中途殺之。
追至天津之楊柳青,見楊與女疊騎而馳,五人皆敗還,楊遂安然歸裡。
潘乃遍告同鄉故舊,於是朝臣相戒,會場若得楊卷,即抽換,不使淫兇得志也。
然楊竟於同治戊辰復入京應試,乃拆彌封,楊名在第九。
已呈禦覽,不能易,【放榜前數日,必將中擬之前十本進呈,候欽定也。
】遂更相戒於殿試時抑之。
楊素工書,師米襄陽,人皆識之。
至是,楊變作率更體,眾果不察,進呈前十本,楊之卷又在焉。
朝考時,始抑入三等,猶得用主事,分工部。
楊自知不容於清議,遂歸,築精室於淮河下,與女日夕唱和,享閨房之樂者二十餘年,授徒以終。
淮人合女二夫之姓之半,呼之曰湯夫人,蓋謔之也。
後女先楊數月死,楊輓以聯雲:「前世孽緣今世了,他生未蔔此生休。
」有曾見女者,謂女不美,面且麻,惟多才耳。
趙封翁眷女傭 趙封翁,滿城人,與高陽李文正公鴻藻為中表。
壯時僑京師,以授徒贍家。
中年喪偶,不續娶,僅餘二子。
長子業儒,以文正介紹,佐某巨公幕,任事勤審,賓主極洽。
不十年,補河南陝州知州,以親老告歸。
封翁年八十,長孫已娶妻生子,忽不甘獨居。
有女傭新寡,貌不俗,翁思納為簉室,而艱於啟齒。
乃百計尋釁,少不如意,即罸令二子長跪,呶呶詈其不孝。
將寢,子婦入室問安,令分立兩旁,己則伏案假寐,必魚更三四躍,始叱令偕去。
天甫明,即起,見子婦扉未啟,以杖徧撾之,謂子時已晏,不應仍擁婦高臥。
如是者一年。
一日,又起勃谿,隻身逸至某寺,欲為僧,覓之數日始得。
長子固孝,急迎其姑至,探翁意旨,乃知翁實鍾情女傭而出此也。
二子籌度再三,不得已,給女傭千金,令入侍翁寢。
然不及一月,翁病死矣。
獒戀新婦 同、光間,某邑富室蘇姓,為其子慧官授室。
禮成,客散,入洞房,慧官輾轉不成寐。
忽聞闥外有狺狺聲,且以爪爬門甚急,潛下榻,趿履拔關出。
門啟,有巨獒,質黃而雜以黑章,見慧官,人立而啼。
急擊以梃,獒狂吼,撲慧官倒地。
慧官以下榻匆遽,未及衷衵衣,獒遂嚙其勢,血溢如水,顛撲移時,遂斃。
方人獒交鬬時,新婦觳觫萬狀,亦整衣而起,且嘬口呼獒,獒弗應。
迨斃慧官,新婦掩燈側坐,默默無語。
時舉家聞異聲,鹹萃於房,見慧官赤身臥血泊中。
獒見人亦不甚畏,惟依依新婦裙下,耳掀尾立,氣咻咻然,奔走左右,又以目斜睨新婦。
家人皇駭,莫知為計。
蓋新婦綵輿入門,獒即入矣。
慧官父母爭詢新婦以狀,莫知所對。
家奴出繩縛獒四蹄,鳴於官。
審訊日,官見新婦風緻娟好,亂頭粗服跪於庭,命釋獒縛。
縛既釋,亦不去,以戀婦也,惟眈眈注視之。
官詰婦,婦不承,備受楚掠,仍不得實供。
官忽得一策,命役購餅飼獒。
獒得餅,大喜,食其半,而以所餘啣置婦旁,又狺狺強其食。
至是,官益信,呵隸裸女衣,將撻其背。
衣裸,則兩肩有爪痕,印入分許,與獒掌趾不差累黍。
官叱婦曰:「佐證確鑿,不實供,徒自苦耳。
」婦不得已,乃言:「獒為家所素畜,方十七齡時,偶戲花下,獒徘徊身際,呵之不去。
坐則以背貼膝,臥則以首枕股,亦絕愛憐之,教為各種嬉戲,輒如意,初不虞有他也。
久之,兒之心不能自固,爰出非禮。
及親迎有期,獒躑躅不食,遇兒則怒目相向,兒命人鎖置一室。
登輿時,方幸其不在側,不知以何時馳入重闥。
兒為新婦,在禮宜閉目不妄視,否則兒苟覩獒,將命郎防之,宜不至釀此巨禍。
今已矣,有死而已。
」讞既定,乃下婦於獄,別以木籠囚獒。
舊例,凡決囚,必赴省垣,由臬司覆訊,然後行刑。
解省之日,人見婦赭衣黑索乘輿行於道,獒在籠中猶時時探首望婦也。
男女情死 浙右某年少,美豐姿,有聲庠序。
以早喪父母故,弱冠而未有室。
某年,以鄉試至省城,寓親串家。
其家有女,貌美而能文,兩相慕悅,遂有割臂之盟。
女父已亡,其母微知之,不禁也。
及某使媒妁來求婚,母問其年,則長於女者六歲,以俗有六衝之忌,辭焉。
女知事不諧,終日悲泣。
母始而慰諭,繼而譙訶,女遂雉經死。
某聞之,亦仰藥自盡。
拘牽俗忌,遂使男女並以情死,雖非禮所許,其情亦可憐也。
茶肆女戀紀石甫而死 豐城紀石甫,工詩,嘗館劉崧生提督鶴齡家。